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11篇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11篇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14.05.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11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11篇

篇一: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14.05.152014.05.15

  基础教育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46号),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为宗旨;以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区域推进为原则;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为手段;以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为突破;以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内涵发展为重点;以学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省办学标准,办学经费得到保障;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上好国家规定课程;教师配置更加合理,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学校班额符合国家、省标准,消除“大班额”现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差距明显缩小,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二)具体任务:2014年,顺庆区、阆中市、仪陇县率先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2015年,高坪区、嘉陵区、南部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蓬安县、营山县和西充县分别于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三、工作措施(一)优化城乡学校布局要根据学龄人口变化情况、经济发展状况、交通状况、城镇化建设进程和就近入学等因素,制定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并严格执行,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权利。新规划城区和旧城区改造要优先规划学校,保障学校用地。不得集中资源举办超标准豪华学校。在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区以及留守儿童较多的地区,要根据需要规划建设寄宿制学校,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方便。(二)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要依据国家和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制定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分步达标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要结合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统筹安排建设项目,集中使用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和辅助用房、体育场馆等建设;加强中小学教学实验仪器、教学器材及图书的配备,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新建学校必须达到办学条件和标准要求。(三)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师生信息化学习环境,健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体系,建设以国家、省为主,地方为辅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区域教育云计算中心,全市城乡学校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全面实现教育信息化。(四)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办学,提倡对口帮扶,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城区学校要从领导、管理、经费、师资、教研等方面对对口支援的农村或薄弱学校给予帮助扶持,全面提升薄弱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把每所学校都办成人民群众认可的身边的好学校,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要适时动态管理教职工编制,在上一年9月前下达第二年度的用编计划。坚持公开考聘、考调教师,大力实施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师范生免费教育、培养工作,积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足额配齐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各地要积极探索“县管校用”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教师每学年交流的数量达到辖区内教师总数的10%左右。严格执行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要有1年以上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不断健全市、县、校三级培训体系,改革培训模式,加强校本研修,认真实施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不得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小学实

  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初中招生采取划片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努力实现阳光招生、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有偿补课,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择校费,要严格规范学校接受捐赠行为,严格规范学校教辅管理和使用;要建立课程安排公示、学生体质健康通报、家校联动等制度,并规范学生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各地要继续实行省级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办法,分配比例不低于50%。(七)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尽量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在公办学校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要求,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兑现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进一步完善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办法,支持在普通学校开办特殊教育班或提供随班就读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学习。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惠民政策,关心扶助需要特别照顾的学生。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并逐步形成长效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留守义务教育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加快寄宿制学校、心理咨询室和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并做好孤儿教育工作。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保障适龄流浪儿童重返校园。(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坚持构建高效课堂,不断提高教学效率。继续深化课程改革,开齐、开足、上好各门课程,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加强体育和健康教育,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落实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改进评价方式方法,科学运用评价结果,不允许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校教育质量水平和工作优劣。四、保障机制(一)深化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地方政府保障教育投入的长效机制,提高保障水平。依法确保教育投入“三个增长”即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地方财政承担的生均公用经费,按标准全额纳入年初财政预算。按规定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额用于教育事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作为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市、区)要加强统筹,加大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安排地方配套专项资金用于学校标准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城市薄弱学校改造、教师培训工作等。

  (二)强化工作责任机制。成立南充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责任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协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健全评估奖惩机制。各地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情况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按标准、按规划、按程序开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市政府对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均衡发展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南充市人民政府2014年5月15日

  ——结束——

  

  

篇二: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16•【字号】豫政[2007]2号•【施行日期】2007.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豫政〔2007〕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扎实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一步提高全省义务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到重要位置1.1999年我省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从根本上保障了广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近年来,特别是2003年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以后,我省大力实施“科教兴豫”战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1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一系列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城乡教育差距正在缩小,义务教育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仍然存在,在一些地方和方面还有扩大的趋势。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

  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

  项战略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和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义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当地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统筹兼顾,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3.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统筹城乡、加强薄弱、以县为主、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加快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城镇薄弱学校建设,提高农村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教育差别,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健康、协调发展。4.主要目标和任务。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城镇薄弱学校建设明显加强,县(市、区)域内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教学手段、生均经费、生源分布、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到2008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城乡一体化试点的鹤壁、济源、巩义、义马、舞钢、偃师、新郑市和其他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约占全省25%左右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0年,全省80%左右的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城镇基本消除薄弱学校和大班额现象,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之后,再经过2至3年的努力,使全省所有县

  (市、区)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

  三、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努力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5.调整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适应城镇化建设、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相对集中、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继续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适当调整和撤并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的学校。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仍应保留、改建必要的小学或教学点。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质量较高的义务教育。6.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制定《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各地要根据《标准》和本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制定限期改造薄弱学校计划,集中财力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努力使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尽早达到基本标准。以学校设施设备达标配套、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快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同时,加大城镇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加快改造步伐,力争3至5年内完成改造任务。7.加强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和大班额问题。各地要把中小学校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在进行旧城改造和城镇新区建设时预留学校建设用地,做到中小学校与城镇新区开发、新建居民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凡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必须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规定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数量及规模进行建设。新建、扩建和改建学校要坚持实用、耐用、够用和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原则。8.建好用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把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到2007年年

  底,确保工程覆盖全省所有农村中小学校,形成遍布全省农村学校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大力推动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加大教育软件资源开发和教师培训力度,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四、加强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9.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按照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地为所有中小学配齐合格教师。调整教师编制要对边远农村和山区学校给予倾斜,保证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空出教师编制每年都要及时补充,严格标准,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需求。10.吸引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特别是山区、贫困地区学校任教。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特别是山区、贫困地区学校任教在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报考公务员、省属高校研究生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远程教育志愿服务行动以及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等计划,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教育工作。11.完善教育对口支援和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按照因地制宜、市县统筹、政策引导、城乡互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对口支援制度和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农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学习制度。建立骨干教师巡回授课和紧缺教师流动教学制度,广泛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必须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城镇中小学教师在农村学校的任教情况记入教师档案,作为教师评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选特级教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12.强化校长队伍管理。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竞聘上岗制度。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落实校长任职资格制度。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和轮岗制。加大优质学校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向薄弱学校交流任职的力度,积极

  探索“以强带弱”、“捆绑发展”等不同发展模式,不断提高薄弱学校管理水平。13.加强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培

  养体制和机制,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实施农村教师素质工程,全面开展以师德教育、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为重点的教师继续教育。到2010年,省、省辖市两级为农村学校培训骨干教师50000名,其中省级培训8000名以上。改革教师培训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和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广泛开展青年教师岗位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五、落实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14.积极推进免费义务教育进程。逐步扩大“两免一补”政策的覆盖面。2007年继续按照省定“两免一补”政策,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努力降低成本,确保按时发放。15.认真做好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对经教育部门认定、分配入学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免收借读费,并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16.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总体发展规划,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优先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六、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17.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推进课程改革,保证所有学校按照义务教育

  课程方案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努力使所有学生共同进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8.加快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积极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逐步推广将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制度。完善小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19.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各级政府及其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意识,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学校内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切实加强学校内部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建立覆盖学校所有工作环节的责任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七、加大投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机制20.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将县城以下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远程教育工程经常性运转和维护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统一安排。21.加大专项经费和基本建设投入力度。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薄弱学校建设,省辖市和县级政府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投入,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费应优先保证中小学校建设的需要。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全面推进财务公开,加强审计监督。任何部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调控预算外义务教育经费。教育部门要

  勤俭办学,厉行节约,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22.加强对城镇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各级税务部门要足额征收城镇教育

  费附加。各级财政部门要设立城镇教育费附加专户,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抵顶正常的财政拨款。城市教育费附加由教育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使用,优先用于城镇薄弱学校改造。

  八、加强领导,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推进23.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推进辖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组织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省辖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薄弱学校制度,加强对薄弱学校建设的指导,帮助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2007年起,在全省开展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活动,每5年评选1次,由省政府给予表彰奖励。24.加大教育督导力度。教育督导团由政府分管领导任总督学,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负责对各地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凡达不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截留或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及教育费附加、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差距过大或义务教育发展缓慢的县(市、区),对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依法问责。25.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校间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省辖市政府每年要向省政府提交上年度本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分析报告。26.优化教育环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学校、服务教育、服务大局的意识,依法保障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继续规范政府职能部门对学校的各种检查行为,严禁向学校乱收费、乱罚

  款、乱检查、乱摊派。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学校进行检查。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篇三: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最新整理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意见为促进教育公

  平和提升教育质量为主要目标,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发展,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原则,切实解决当前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

  (一)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市级政府统筹、指导、督查力度不断加大,辖市区“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全面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全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

  (二)教育投入稳步增加。全面落实“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执行生均公用经费、校舍维修经费财政拨款高于省基准定额10%的政策,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平均水平。

  (三)办学标准全面达标。严格按规定标准办学,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标准班额,大规模学校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更加完善。新建学校均按《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配置建设。到2020年,所有学校校园建设、教师队伍、教育装备均达省定要求。

  (四)队伍建设更加均衡。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编制缺口得到有效缓解;学科结构不合理、年龄结构不合理、地区差距大等问题得到较大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和专业发展机制逐步建立,校长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整体提升。

  (五)教育公平有效保障。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5%的政策,留守儿童保障机制不断完善,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同城待遇,残疾儿童少年100%享受免费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按省定补助标准获得帮扶。实行均衡编班,不设重点班。

  (六)教育品质整体提升。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信息技术促进教育变革成效日益显现,学生身心健康、学业发展等综合素养整体较好,学校内涵品质进一步提升。

  (七)群众满意度保持高位。入学机会均等、校园生活丰富、教育理念先进、评价方式多元、教育装备现代、学业负担合理、办学行为规范、校外培训有序等方面获得较高的群众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一)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1.修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及省定办学标准,及时修订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明确分年度建设计划,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依据。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未按规划和时序配建的不得发放后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老城区未达到省定办学标准的学校,通过优化规划、新建、改扩建等措施保障标准的办学空间,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

  2.保障义务教育用地供应。采取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等方式,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用地。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严格用地环评程序,不得将污染、地质灾害易发等地块及其周边作为教育用地,对违规行为一律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切实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闲置校园校舍要优先用于义务教育事业,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避免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的现象。(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3.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交钥匙”工程,配套学校须与住宅地块同步规划,当地块开发建筑面积总量完成50%时,配套学校必须建成,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新建学校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现有学校实施改扩建工程、运动场地建设等,均应安排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全程参与,保证其体现现代教育理念,满足内涵发展需要,符合环保等相关标准。(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4.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正确处理就近入学与保障质量的关系,审慎撤并农村学校,严格先建后撤制度。梳理确认保留的村小和教学点名单,实施村小质量提升工程,明确建设进度,确保村小和教学点在改善办学条件、理顺办学体制、健全管理机制、优化师资队伍、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升质量等方面达到省定标准要求。对因学校撤并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妥善解决。(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二)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5.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各辖市、区政府负责,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制定本

  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评估机制,动态掌握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校园建设、教育装备、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等状态信息。对新建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定办学标准设计建设;对现有学校,要组织全面核查,逐一建立台账,列出区域内未达标学校的具体指标,坚持一校一策、综合施策,使其尽快达标。加大力度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逐步缩小校际差距。办好每一所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提升送教上门服务质量。每年做好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并将年度监测报告及时报送市教育局。确保到20xx年9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标准;到2020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标准。(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6.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按照省定办学标准要求,制定并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xx—2020年),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通过新建(改扩建)校园校舍,推进中小学更新改造加固工程,加强城乡公建配套学校建设,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扩大增量、用好存量、合理分流,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严格控制因择校产生的大班额现象。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班额严重超标的学校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从严限制招生人数。到20xx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消除国家规定的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到2020年,基本实现按省定标准班额办学,基本消除大规模学校,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小班化教学。(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三)依法落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7.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使乡镇学校经费投入增幅总体高于城区学校经费投入增幅。积极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

  

  

篇四: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200〕xx号《三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精神,促进城乡之间、镇村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我镇教育的整体水平,现就进一步推进我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意义义务教育是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和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的奠基工程。坚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满足人民群众的最基本教育需求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重要途径和当前我镇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战略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实现“两基”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力争办好每所学校,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大体相当的义务教育,努力实现全镇教育和谐发展的目标。二、全镇教育和谐发展目标教育和谐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分别达99%和97%以上,巩固率分别达到99%和97%以上,三残适龄人口入学率达90%以上,初中升高中比例达85%以上,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85%以上。同时,建成多层次、广覆盖的教育培训网络,基本满足社会多样

  化的教育需求。三、主要措施1、进一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切实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确保城乡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县、镇财政将切实承担起辖区内教育投入的主要责任,努力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确保义务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和城市教育费附加优先安排薄弱学校,努力改善它们的办学条件。2、进一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机制。县政府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市、县政府出台的各种津贴、补贴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努力实现全县城乡同类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并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工福利待遇水平。3、进一建立和完善完善帮扶机制,不断推进各类学生群体间的教育均衡发展。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中、小学校要切实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新时期“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重要内容,优先保证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子女的关爱和教育,努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关爱心理、行为有偏差,学业有困难的儿

  童少年。各学校要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促进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转变教育教学方式和学校管理模式,面向全体学生,采取各种措施对心理、行为有偏差以及学习困难学生给予更多的帮助,努力使所有学生共同进步。4、进一步加大对薄弱学校的帮扶力度,不断推进学校之间的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积极开展校际帮扶活动,努力在经费、设备、师资等方面给予边远地学校力所能及的支持,改变一些农村学校规模小、条件差、质量低的面貌,逐步统一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到2010年,力争全镇所有学校均成为合格学校。5、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布局调整。根据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城镇人口的增长趋势,科学、合理布局中小学学校,满足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需要。争取到2010年,全镇完成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做到校园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班额合适,并达到安全、卫生及绿化美化标准,使全镇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条件都达到较高水平。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坚决遏制择校风。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和重点班,不得将公办学校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6、进一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大力实施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在全面完成学校改水改厕任务的基础上,努力改善中、小学寄宿学生的食宿条件,到2010年,镇初中、中心小学校学生均宿舍建筑面积、食堂建筑面积不低于省定标准,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食宿改造工程建设经费主要由县财政安排,辅之以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投资等

  办法,多渠道进行筹措,建设资金按财政有关规定实行项目管理。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大力推广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合理配置校医,加强校医队伍建设。7、进一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将其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加大教育资源开发和整合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共用,全面提高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到2010年,全镇中、小学校全部建立计算机教室,进一步完善“校校通”工程。加快多媒体教室装备步伐,并利用3—5年时间完成“校校通”向“班班通”的转变。在逐步完善“农远工程”的基础上,全面建设覆盖全镇的教育资源库网络,充分发挥省、市示范学校的示范作用,开设面向农村的网络学校、网络家教和网络教研,提高教育信息资源共享程度。8、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机制,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任务。各学校必须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课程,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课程计划。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中小学违规补课和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对违反有关“减负”规定,屡禁不止,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要追究有关领导和教师的责任。镇中心小学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到对村学校的指导上来,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村学校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9、进一步完善师资队伍管理机制,不断为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素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质保量为所

  有中小学配齐合格教师。要按照“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教师终身教育体系。积极选送农村骨干教师和校长参加省级、市级培训及脱产培训,壮大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坚力量。要逐步把培训的重点从学历补偿转到教师专业成长上来,全面推进校本培训工作,帮助农村学校建立校本研修制度,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要改善教师进修学校办学条件,创新培训机制和方法,提高培训实效。10、进一步探索实施轮岗制度,逐步实现教师和校长在学校之间的正常性轮岗,使好的教学经验和办学经验迅速推广到薄弱学校去。逐步建立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区域内教师定期流动、镇中心小学教师到村基点学校任教服务等制度,镇中心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必须有在村基点小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积极引导鼓励外地优秀教师和取得教师资格后的大学毕业生到我镇中、小学任教,吸引社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努力实现学校师资均衡。11、进一步实施名师资源共享工程。特级教师、名师、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必须定期到村基点学校开展“送教下乡”等活动;采取名师与村骨干教师结对,村骨干教师脱产“跟岗学习”等方式,帮助村基点学校教师提高教学业务水平;制作名师示范课、优质课光盘,分发到各村基点学校,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6、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齐心协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县政府将建立教育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全县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制订本辖区总体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出台促进本辖区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精心组织实施。12、进一步建立教育均衡发展督查制度。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制度,逐步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校间差距进行监测评价,并及时通报。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督导评估各级、各部门干部工作的主要内容,纳入督导评估工作,对教育发展卓有成效的村、学校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责任、完成任务不好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四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村(居)、场镇单位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履行公共教育职能的首要任务来抓,把大力发展义务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本着“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统筹协调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的任务和责任,争取党政领导,主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逐步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师水平和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监测和分析,并及时通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

  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在教育上的具体体现,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努力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篇五: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14.01.182014.01.18桂政发[2014]7号

  基础教育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巩固提高我区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质量为重,全面发展,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设备、图书、校舍等办学资源,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自治区加强统筹,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科学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完善机制,强化督导。切实缩小区域、城乡和校际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二、发展目标努力使每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着力破解“农村弱”、“城市挤”、“择校热”等突出问题。办学经费得到保障,办学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教师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率先在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域内校际差距明显缩小。

  到2017年,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力争50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20年,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努力实现全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三、主要措施(一)加大财政教育投入。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自治区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统筹,加大对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先期“普九”地区以及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市、县(市、区)要将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科学合理安排义务教育经费,足额落实当地财政应分担的资金,国家和自治区下拨的教育经费要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二)均衡配置办学资源。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适应工业化、城镇化要求,按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制定和执行城镇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学校布局。重点优化农村学校布局,建设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好必要的教学点。规范学校撤并程序,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城市新区开发或旧城区改造,要严格按照学校布局规划配套新建、改扩建学校,并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以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为抓手,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努力使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音体美设施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洗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新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390所,改扩建一批学校,解决城镇“超大班额”问题,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深入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新建学生宿舍350万平方米,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向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先期“普九”地区倾斜。(三)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机制。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并对农村学校尤其是村小和教学点给予倾斜。合理配置各学科教师,配齐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教师,重点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培养和补充紧缺教师。建立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严禁挪用、挤占或变相挪用、挤占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发挥人员编制最大使用效益。严禁长期抽调、借用教师从事非教育教学活动。建立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各市、县(市、区)要探索推进城镇优质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校长教师到城镇优质学校挂职锻炼的交流轮岗制度,提高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比例。城镇学校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的经历。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培训。构建自治区、市、县、学校四级联动培训体系,分级规划,分层分类培训。建立培训学分认证制度。针对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的需求,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重培训农村教师、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提高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加强校长培养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卓越校长领航工程、城乡学校校长牵手工程、农村学校校长助力工程,全面提升校长专业化水平。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市、县(市、区)财政预算要按不低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义务教育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增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职业吸引力。进一步做好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工资待遇,确保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增设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相应增核该部分绩效工资增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不占用原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份额。大力推进农村教师安居工程,加大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解决。对长期在农村基层、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职务)晋升、评优奖励等方面实行倾斜。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及其它地区教学点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计划,鼓励各地制定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农村学校教师职称晋升比例不低于当地城区学校教师,核准中、高级教师职称岗位结构比例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建立完善农村教师表彰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在农村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四)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推行县域内学区化办学,建立健全学区制管理制度。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推动学区内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办学,发挥优质学校对薄弱学校、城区学校对农村学校的带动和辐射作用,采取组建集团、实行托管、结对子等方式,支持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鼓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信息化。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义务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为重点,以应用和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为途径,实施数字校园标准化建设,实现乡镇及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为村小学和教学点配置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配送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丰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重点开发师资短缺课程资源、民族双语教学资源。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大力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快学籍管理等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将学生、教师、学校资产等基本信息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提高社会教育资源利用水平。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机构要积极开展面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的公益性教育活动。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努力创造条件,将适合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践教育的资源开发为社会实践基地。教育部门要统筹安排学校教育教学、

  社会实践和校外活动。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实践教育,探索与校外活动有机衔接的有效方式。(五)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

  政策和就近入学的原则,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统筹安排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学校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在公办学校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对以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

  关爱农村留守学生。把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着力构建对农村留守学生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化”的关爱服务体系,实行留守学生的普查登记制度和社会结对帮扶制度,创新关爱模式。加强对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留守学生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注重心理疏导。优先满足留守学生进入寄宿制学校的需求。

  重视发展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基本实现设区市及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都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建设15所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落实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探索建立残疾儿童少年确认、登记和组织入学制度。统筹残疾人教育、康复和职业培训。在普通学校开办特殊教育班或提供随班就读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学习。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孤儿接受义务教育,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根据需要设立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编制标准,逐步配齐特殊教育教职人员,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比例。

  关心扶助需要特别照顾的学生。加大自治区统筹力度,落实好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动员和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帮扶,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学习困难而辍学。做好孤儿教育工作,建立政府主导,民政、教育、公安、妇联、共青团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保证城乡适龄孤儿进入寄宿生活设施完善的学校就读。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保障适龄流浪儿童重返校园。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要保障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六)加强和规范学校管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招生名单。鼓励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

  口招生制度,让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支持初中与高中分设办学,鼓励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把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比率和招收择校生的比率纳入市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考核指标体系,切实缓解“择校热”。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自治区加快建设与国家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对接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和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以居住地学龄人口为基准的义务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县级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数据的采集和日常管理工作,为及时掌握学生流动状况提供支持。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县级教育、财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经费监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加强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做好财务决算,强化会计核算,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收费行为。各地要强化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监管,规范学校或教育部门接受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的行为,禁止收取与入学升学挂钩的任何费用。严厉查处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进行招生并收费的行为。坚决禁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并收费。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准以赞助费、捐资助学等名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和增加收费项目。加强教辅材料编写、出版、使用和价格管理。

  (七)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提高阳光体育运动实效,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鼓励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各地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单纯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排名,不得单纯以升学考试成绩奖惩学校和教师。建立课程安排公示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通报制度、家校联动制度,及时纠正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提高课程难度,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班会、少先队活动的课时,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积极引导家长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和科学的教育方式。加强质量监测评估。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要求,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不良倾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加强自治区、市、县教研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教研、质量监测评价能力。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责任,建立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与绩效挂钩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机制。自治区成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推进工作统筹指导、部署推动、评估验收。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相关工作措施,依法履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职责。各市、县(市、区)要建立由政府牵头,教育、发展改革、物价、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推进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和相关部门责任。(二)加强督导评估。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的规定,建立完善督导机构,选配好必需的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检查,切实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评估验收,协助国家和自治区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推行义务教育督学责任区制度。按照“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推动工作”的原则,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分别设立义务教育督学责任区。责任区督学要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工作方针,在教育督导部门的指导下,对本责任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随机督导。(三)建立奖惩制度。自治区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市、县(市、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建立“以奖代补”制度,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显著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不单列或截留、挪用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四)营造社会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广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广泛动员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参与支持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4年1月18日

  ——结束——

  

  

篇六: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1986年公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2011年所有省(区、市)通过了国家“普九”验收,我国用25年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还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实现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上好学”,对于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解决义务教育深层次矛盾、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提升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责任,切实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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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目标是: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办学经费得到保障。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教师配置更加合理,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学校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消除“大班额”现象。率先在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域内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到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65%;到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三、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办学,提倡对口帮扶,实施学区化管理,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推动办学水平较高学校和优秀教师通过共同研讨备课、研修培训、学术交流、开设公共课等方式,共同实现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质量提升。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强学校宽带网络建设,到2015年在有条件的地方解决学校宽带接入问题,逐步为农村学校每个班级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开发丰富优质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重点开发师资短缺课程资源、民族双语教学资源。帮助更多的师生拥有实名的网络空间环境,方便其开展自主学习和教学互动。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在努力办好公办教育的同时,鼓励发展民办教育。提高社会教育资源利用水平。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综合实践基地等机构要积极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公益性教育活动。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努力创造条件,将适合开展中小学生实践教育的资源开发为社会实践基地。教育部门要统筹安排学校教育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外活动。学校要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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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实践教育,探索学校教育与校外活动有机衔接的有效方式。四、均衡配置办学资源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导向,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保障内容,提高保障水平。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义务教育投入。省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以及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各省(区、市)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适当拓展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围和提高服务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省级政府要依据国家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本省(区、市)标准,为农村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着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妥善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人员配置问题。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要采取学校扩建改造和学生合理分流等措施,解决县镇“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五、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改善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在核准岗位结构比例时高级教师岗位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完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农村教师社会保障权益。各地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并对村小学和教学点予以倾斜。合理配置各学科教师,配齐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教师。重点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培养和补充紧缺教师。实行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制度,加强教师培训,提高培训效果,提升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实行县域内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各地要逐步实行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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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门统一聘任校长,推行校长聘期制。建立和完善鼓励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或城市薄弱学校任职任教机制,完善促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政策措施,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周转宿舍,城镇学校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六、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推行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人数拨付教育经费,适度扩大公办学校资源,尽力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在公办学校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义务教育学生关爱服务体系。把关爱留守学生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之中,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创新关爱模式。统筹协调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行留守学生的普查登记制度和社会结对帮扶制度。加强对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留守学生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优先满足留守学生进入寄宿制学校的需求。重视发展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各级政府要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实际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努力办好每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在普通学校开办特殊教育班或提供随班就读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学习。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孤儿接受义务教育,鼓励和扶持儿童福利机构根据需要设立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关心扶助需要特别照顾的学生。加大省级统筹力度,落实好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实施好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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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做好对孤儿的教育工作,建立政府主导,民政、教育、公安、妇联、共青团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保证城乡适龄孤儿进入寄宿生活设施完善的学校就读。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保障适龄流浪儿童重返校园。办好专门学校,教育和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少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要保障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七、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生动活泼主动发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每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引导学校按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实施教育,引导社会按照正确的教育观念评价教育和学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各地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单纯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排名。建立课程安排公示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通报制度、家校联动制度,及时纠正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学校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不得随意提高课程难度,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班会、少先队活动的课时,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要改革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率,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要引导家长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和科学的教育方式。要加强对社会培训补习机构的管理,规范培训补习市场。八、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省级教育部门要尽快建立与国家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对接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和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以居住地学龄人口为基准的义务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县级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数据的采集和日常管理工作,为及时掌握学生流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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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支持。规范招生办法。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让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支持初中与高中分设办学,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把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比率和招收择校生的比率纳入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指标体系,切实缓解“择校热”。规范财务管理。县级教育和财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安全、合规、高效。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做好财务决算,强化会计核算,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收费行为。各地要强化学校代收费行为监管,规范学校或教育部门接受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行为,禁止收取与入学升学挂钩的任何费用。禁止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厉查处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进行招生并收费的行为。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并收费,凡未做到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财务管理和独立教育教学并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改制学校,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加强教辅材料编写、出版、使用和价格管理。九、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评估省级政府要建立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责任机制。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地方各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协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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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在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配置状况和校际在相应方面的差距进行重点评估。对地方政府在入学机会保障、投入保障、教师队伍保障以及缓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将县域公众满意度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省级政府要根据国家制定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区、市)具体实施办法和评估标准。省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对所辖县级单位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审核认定。国务院201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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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14.06.042014.06.04内政发[2014]48号

  基础教育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4〕48号2014年6月4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了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精神,现就深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义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农村牧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实现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上好学”,对于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提升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党的十八大报告将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明确提出了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性目标和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各级

  人民政府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责,把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科学设定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目标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在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的基础上,以强化内涵建设为核心,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为重点,以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逐步消除薄弱学校,分阶段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缩小旗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域”)内县城与农村牧区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的过大差距,促进教育公平,为每一个孩子提供相对均衡的教育资源并使其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到2016年底,全区70%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自治区标准化要求,初步消除薄弱学校、大班额,择校现象得到明显缓解,不少于50个旗县(市、区)通过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全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到2017年,全区累积85%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自治区标准化要求,基本消除薄弱学校、大班额,择校现象基本缓解,累积80个以上旗县(市、区)通过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其中少数民族聚居旗(市)全部通过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到2019年,累积90个以上旗县(市、区)通过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到2020年底,全区100%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自治区标准化要求,102个旗县(市、区)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实现基本均衡的旗县(市、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三、进一步明确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工作任务和措施实现自治区确定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阶段目标和总体目标,各地区要按“自治区统筹、盟市推进、县域实施”的原则,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验收内容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基本办学条件均衡、校际间均衡、学生入学机会均等,以及保障机制、教师队伍、教育质量和学校管理等工作任务。(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自治区主要负责对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统筹指导和整体规划、调度;盟市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监督和推进,指导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工作;旗县(市、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体规划的组织实施。(二)规划调整均衡发展进度自治区根据县域经济与教育发展实际,按照学龄人口、学校数量、学校类型、办学条件,以及义务教育办学基础等要素,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先易后难、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规划调整县

  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度,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三)均衡配置县域义务教育“硬件”资源各地区要根据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及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制定实施方案,集中财力,合理配置设施设备,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使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标准。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并整合国家和自治区“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农村牧区小学及教学点全覆盖工程”等项目和工程,根据规划进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组织实施各类项目和工程。自治区对2017年底前先期达标验收旗县(市、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予以大力倾斜,对2017年后接受达标验收旗县(市、区)的扶持力度将逐年减少。

  (四)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建立自治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同频互动云平台,实现自治区内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快设施建设,健全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学校四级教育信息化网络,优先为民族学校、农村牧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现代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建立主动应用信息技术机制,推动信息技术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五)完善县域义务教育人力资源配置管理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机制,实行学区制管理,打破城乡和校际间的体制分割,实行县域内学区统筹管理校长、教师的机制,合理调配学区内校长、教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城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一体化办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打破学校封闭的管理模式,建立“强校”与“弱校”实质性的一体化运行和考核机制,形成师资队伍合理有序流动、资源共建共享的办学共同体。(六)完善和落实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依法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权限,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旗县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内教发〔2011〕3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内教发〔2010〕33号文件)规定,结合教育部总体部署,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由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实行中小学校长聘期制,校长在同一学校聘任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年。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建立优质学校校长(含教学副校长)、优秀中层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到农村牧区学校和薄弱学校交流任职机制,凡没有在农村牧区学校和薄弱学校交流任职满3年的,均不得提拔任用。实行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牧区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交流任教制度,原则上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教高级教师职称,须有在农村牧区中小学或薄弱学校连续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建立经费、生活保障、奖励待遇和业绩考核机制,在制度、机制和政策上保持连续性,

  确保交流制度有效落实、全面推进。(七)继续做好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贫困地区学校任教的优惠政策;继

  续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免费师范生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优先为边远农村牧区、城区薄弱学校培养和补充紧缺教师。全面开展以师德、课程标准、教育观念、教学方法和现代教育技术为重点的教师继续教育,改进教师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开展校长到先进地区学校挂职实训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自治区、盟市设立一定数额的培训资金,保障校长、教师各项专业培训。

  (八)全面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蒙古语授课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仍执行当地现行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民办学校)按学区招生、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严禁学校进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招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生源情况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范围,均衡生源。要通过各主要媒体公布招生办法、明确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结果,严禁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学生入学后,学校要实行“阳光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设置重点班或实验班。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严禁教育部门以升学率给学校排名,严禁学校以学生考试成绩排名张榜,严禁学校随意增减课程及课时,严禁随意提前结束课程,严格执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学规程》。严禁学校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严禁学校和教师以各种方式组织安排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或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学校要按规定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保障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继续推行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促进初中阶段学校均衡发展。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不得低于60%,以进一步促进初中阶段学校的生源均衡。(九)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认真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科学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布点,设立专项经费,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足额配备特殊教育教职人员,落实好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和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政策,并延伸至高中阶段和学前教育;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积极利用彩票公益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筹残疾人教育、康复和职业培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综合效益。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制度。各地区要执行“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规划,完善进城务工

  人员随迁子女在城镇就学、升学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

  学校要做好留守儿童登记、结对帮扶工作,加强与家长或监护人的联系,关注留守儿童身心健康,为留守儿童提供温暖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四、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一)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投入政策,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保障教育经费达到“两个比例”和“三个增长”。制定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调整教育支出结构,向民族学校、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倾斜,促进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二)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加强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做到预算编制到学校、到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管、检查和审计,建立义务教育经费项目及其执行情况定期公告制度。五、强化督导检查和激励机制(一)切实加强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履行公共教育职能的首要任务。自治区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为对盟市党政一把手年度考核内容;盟市要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考核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并建立定点联系制度,确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旗县完成均衡发展目标、任务。实行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教育工作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二)明确各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展改革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财政部门要努力增加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人事、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供政策支持;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完善对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工作的考核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对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工作任务考核评价指标中。各盟市、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学区制学校管理考核办法,严禁给学区、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和单纯用升学率评价教育工作;对蒙古语授课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在盟市范围内考核。要遵循教育规律,对学生、教师、学校和学区的评价,着重考查其均衡发展程度和提高程度,评价其努力、创新的程度,衡量其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效益等情况,定期评估区域内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工作,

  接受社会监督。(四)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综合督导检查制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对盟市、旗县(市、区)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

  育督导委员会建立对盟市、旗县(市、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指标》,对各地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公布旗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展情况。旗县(市、区)要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逐校监测和分析,并以适当方式公布监测结果。

  (五)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激励机制开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盟市、旗县(市、区)和学校的创建和评选工作,自治区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工作突出的旗县(市、区)给予奖励;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自治区将对各地区在入学机会保障、投入保障、教师队伍保障以及缓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评估,对行政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相互推诿的部门和行政责任人将追究责任。

  ——结束——

  

  

篇八: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按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法律要求以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为目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教基[2005]9号2005年5月2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上世纪末,我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宏伟目标,从根本上保障了广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提出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实行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的“两免一补”政策,有力地促进着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各地也积极采取措施,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差距。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尽管近年来各地义务教育都有了新的发展,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在一些地方和有些方面还有扩大的趋势,成为义务教育发展中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统一思想认识,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位置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把这项工作作为实现“两基”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研究提出本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并纳入当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当前,要切实贯彻落实“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积极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建立和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同时,立足于本职工作,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教育政策措施,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在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各项重大义务教育工程和项目的同时,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来,并力争在更大范围内逐步推进;要在促进义务教育整体发展的同时,把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和改造城镇薄弱学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在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要求的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造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有条件的地区也要同时推进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均衡发展。采取积极措施,二、采取积极措施,逐步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各县(市、区)对本地办学条件低于基本要求的薄弱学校,要制定限期改造计划,集中力量加快薄弱学校改造进程,尽快使辖区内薄弱学校逐年减少。要充分发挥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与薄弱学校整合、重组、教育资源共享

  等方式,促进薄弱学校的改造。要适应各地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调整乡村建制和人口变动等新的形势,合理配置好公共教育资源,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学校时,适当调整和撤销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薄弱学校,并解决好人口集中的乡镇、县城及周边学校的大班额问题。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各有关部门,优先保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要切实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在经费投入上对薄弱学校的改造采取倾斜政策,城市教育费附加要优先用于薄弱校改造。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加大对经济困难地区的教育专项转移支付,督促辖区内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落实。同时,县级要加强对各项教育经费的统筹,千方百计加大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投入,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6.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依法治教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之风蔓延的势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正确引导各类优质学校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严禁在硬件建设上相互攀比。统筹教师资源,三、统筹教师资源,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7.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地为所有中小学配齐合格教师。核定教师编制时要向农村学校倾斜,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需求。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项制度,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缺编学校流动,切实解决农村学校教师不足及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同一区域同类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在高级专业职务聘任和表彰奖励中的比例,努力改善在农村地区工作的教师待遇。8.各地要努力增加教师培训经费,加强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要组织师范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加大对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要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和手段,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教师网联计划,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广泛性。帮助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建立校本研修制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稳定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立有效机制,四、建立有效机制,努力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9.各地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任务,在制定政策、配置资源、安排资金时,要优先保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所有学校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课程,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所有学校都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

  划,不得挤占音乐、体育、美术和社会实践等课时。要面向全体学生,采取各种措施对学习困难学生给予更多的帮助,努力使所有学生共同进步。1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要组织督学和有关专家定期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要组织教研人员和优秀教师对一些教育教学质量较低的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必要时可选派有经验的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到这些学校工作,尽快改变其落后面貌。11.各地要把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加大教育资源开发和整合的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的共享。要大力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中西部地区要先行普及以教学光盘应用为主的多媒体辅助教学,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的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落实各项政策,五、落实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12.各地要切实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要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努力降低成本,确保按时发放,同一区域内应使用相同质量版本的教材。建立有效机制,切实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除杂费和提供必要寄宿生生活补助的经费。13.要以公办学校为主,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切实落实收费“一视同仁”的政策。要加强对以接受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进城务工农民托留在农村的“留守儿童”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14.要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之中,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要优先保证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六、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15.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16.国家教育督导团将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研究制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评估,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将评估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地方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督导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督导评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其督导评估结果要作为考核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的依据。

  

  

篇九: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19•【字号】皖政[2006]54号•【施行日期】2006.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皖政〔2006〕5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十五”以来,我省义务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水平逐步

  提高,2005年,全省105个县(市、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但是,我省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教育发展水平还存在明显差距,上学难、上学贵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相当突出,特别是在一些城市,择校之风愈演愈烈,由此引发的高收费、大班额等问题,社会反响强烈,亟待解决。我省铜陵市在推进城区中小学校均衡发展、解决学生择校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成功经验,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为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意义,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每一个适龄儿童享受到同等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

  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战略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实现“两基”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努力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力争办好每所学校,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大体相当的义务教育。

  二、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当前重点解决城区内择校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建立和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管理体制、认真组织实施国家重大义务教育工程项目、促进城乡义务教育整体发展的同时,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要认真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近期工作方案和长远实施规划,针对其中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因地制宜,分步解决。力争在3年内解决市、县城区内的择校问题,实现城区中小学校相对均衡,并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受教育的环境和条件,努力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三、合理布局,均衡资源,努力缩小区域内中小学校差距(一)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城镇人口的增长趋势,科学、合理布局中小学校,满足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需要。(二)大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努力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学校间的差距。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中央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和改造,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和城市教育费附加优先安排薄弱学校,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各市、县(市、区)对本地办学条件低于基本标准的薄弱学校,要限期改造,集中力

  量加快薄弱学校改造进程。(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市、县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质保量为

  所有中小学配齐合格教师。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对中小学教师的管理职能,加强本市、县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重点加强城市薄弱学校和农村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区域内教师定期流动、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项制度,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缺编学校流动。要建立教师工资统筹机制,实现同一市、县同类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数量不足、待遇不高及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

  四、深化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一)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任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课程,认真执行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课程计划。要树立以学生为本,促进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转变教育教学方式和学校管理模式,面向全体学生,采取各种措施对学习困难学生给予更多的帮助,努力使所有学生共同进步。(二)大力发展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将其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加大教育资源开发和整合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共用,全面提高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三)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改变以学业考试分数作为唯一录取依据的方法,在中小学校全面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坚持省、市示范高中招生部分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的办法。(四)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坚决遏制择校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不得将公办学校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已经改制的公办学校,由各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自行清理。要坚决治理中小学校违规补课和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

  五、关注弱势群体,落实各项政策,努力保证每一个孩子享受大体相同的义务教育权利

  (一)各地要切实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新时期“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重要内容,优先保证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二)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各市、县教育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就读学校,清理取消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不合理收费,对在定点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一律不得收借读费、赞助费等,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同等待遇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教育,努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

  六、加强领导,建立督导评估制度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体系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推进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认真分析影响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因和关键环节,统一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统筹协调机制,切实保证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要坚决遏制普遍存在的择校风,切实解决当地老百姓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问题。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制度,逐步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的校间差距进行监测评价,并及时通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督导评估县级人民政府和党政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督导评估工作。

  各市政府要根据上述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辖区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目标和工作推进措施,同时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指导,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二○○六年七月十九日

  

  

篇十: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共享优质资源,实现教育公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特制定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和《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教学设备高标准,教师高水平,教育高质量,学生高素质”为办学宗旨,以提高师生综合素质为主线,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提升我校薄弱学科、薄弱师资、薄弱管理为突破口,均衡配置班子、经费、设施、设备、教师等办学资源,缩小城乡办学水平的差距,充分利用和发挥“名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扩散作用,推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二、组织领导实校成立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均衡发展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和督导。

  组长:副组长:组员:三、工作原则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通过学校教育资源自查摸底,弄清现有资源情况,拟定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具体目标、步骤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政策倾斜,治薄扶弱。在XXX区教育的统筹下,加快我校薄弱学校的改变。四、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力争利用3—5年时间做到我校师资均衡、学科均衡、整体均衡,推进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五、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大力改善学校硬件环境1、新建教学楼。加快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不断加大投入,使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标准,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体育、音乐、美术

  器材和运动场地达到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要求。注重教学资源的积累,增强应用功能。

  2、打造校园文化建设。搞好班级文化、宿舍文化、厕所文化、部室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各自的教育功能。

  4、逐步完善教学设施设备。为教师配置备课电脑,培训教师使用班班通设备、电子白板设备。配齐配足教学用各类资源。

  5、建设数字化校园。(二)提升学校软实力在与XX中心小校结对帮扶下,着力打造我校软实力,实现资源共享,缩小义务教育校距差距。1、工作思路力争在管理上提升、队伍建设上提升、办学效益上提升。2、互助内容(1)结对学校力争实行“四个一”模式。即管理一个样、考核一个样、教育科研一体化、队伍建设一体化。(2)教育教学资源共享、互相交流逐步实现两校教育总体水平的提高。(3)班子成员、教师队伍之间相互交流,取长补短。

  (4)城乡师生间开展“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共同开展好一年一度的“六一”儿童节、冬季运动会、科技节等活动。

  3、结对帮扶具体措施(1)学校工作。在我校已形成的办学理念基础上,结合名校团队指导,进一步定位学校办学理念,完善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建构学校新型管理模式和师生评价体系,实行办学水平相对较高的学校同较弱学校对口帮扶制度,具体从学校管理、教师交流、制度执行、学生学习、后勤保障等方面研讨、交流,共同提高。提升我校办学品位,促进学校向管理规范化、条件现代化、科研课题化、环境人文化的方向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效益。(2)德育工作。一是与结队学校共谋德育工作思路,建构德育工作机制。学期初与结队学校共同拟定德育工作计划,共同建构德育管理模式、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二是交流常规管理经验。我校派德育处主任到结队学校学习交流,结队学校派德育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师到我校实地指导。主要落实常规管理、国旗下才艺展示、二课堂活动、班级管理等方面工作。三是每学期开展1次大型师生联谊活动,如六一文艺汇演,让两校的孩子互到对方

  学校参加六.一儿童节,让两校的孩子进行文艺展演等,以扩大两校的社会影响力。

  (3)教学教研工作。一是与结队学校交流办学理念和教学管理模式,优化课堂教学。二是指导教学教研工作的主要领导实行挂职培训。三是组织好“送教上门”活动。每学期名校组织部分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质课教师到我校上示范课、观摩课,着重在案例教学分析,课堂教学操作层面上给予指导,使我校教师在教学观念、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方面有明显进步,把先进的理念转变为教学行为。四是解决弱科、短缺学科教师不足问题。采取聘、转、调等多种方式,补齐我校薄弱学科、短缺学科师资力量不足现状。五是深入课堂听、评教师课堂教学,通过诊断、帮扶教师备课、讲课等,提高全校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六是请专家团队深入我校教育科研工作,提升我校教育科研工作水平。总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将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方针,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创新,开拓进取,力争把我校办成让满意的高品位学校。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

  为开展“发挥优质学校资源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课题研究,我们采取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座谈研讨等形式进行专题调研。经认真梳理分析,查找我市教育资源配置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相应解决问题的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满意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XXX省中长期教育改和发展规划纲要》文件精神,全面实施教学质量提高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和学生关爱工程,真抓实干,改创新,努力缩小与其他学校间办学水平差距,最大限度地体现教育公平,尽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要求,特制定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目标

  (一)教学质量提高工程

  1、以课程改为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推进以有效教学和课题研究为主的课堂教学研究创新活动,提升课堂教学效率。

  3、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培养学生优良的学风,努力提高学生个体的学习质量,拓展学生思维的空间,展现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

  5、办有的教育,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二)教师队伍建设工程1、加强继续教育学习和校本教研活动,促进创新型、发展型师资队伍建设。2、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完善教师评价体系,提升教师业务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3、着眼发展,不断完善学校管理机制,努力创设能激发教师工作主体意识的平台和搭建促进教师能力提升的舞台。4、以师为本,塑造教师集体的优秀教风,努力提升教师个体在教育细节上的品位,树立“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与时俱进”的教师形象。(三)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改善办学条件,继续提升学校的硬件水平,营造和谐、安全的育人环境;发挥先进的教学设施在办学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对已经下发的设备要使用好,维护好,建立相关的制度。(四)学生关爱工程1、建立关爱小组领导机构,形成长效机制。2、建立关爱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3、开展员教师结对子实施“一对一”帮扶活动。4、开展资助贫困学生活动四、工作重点及措施(一)注重实效,抓好教学常规管理。1、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开设课程和地方课程,开齐开足课程。要求教师备好课、上好课,严禁课时、课程挤占现象

  发生。各学科教师要明确本学科教学任务,把握学科的规律和特点,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加大教学常规管理力度,向管理要质量。

  对教师的常规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做到精心备课、精心上课、精心设计作业与批改作业,精心辅导、精心检测。加强过程管理,采取集中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单项抽查相结合,全员检查与个别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一次总结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个年级从学期初就要做好计划,扎实做好平时教学工作,搞好知识落实,加强个别辅导,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因此,要求教师做到:备课要“深”、上课要“实”、作业要“精”、教法要“活”、手段要“新”、活动要“勤”、考核要“严”、辅导要“细”、负担要“轻”、质量要“高”。

  3、面向全体,抓好学生的素质教育。

  (1)继续开展读好书、诵经典活动。学校将按照不同年级学生的兴趣爱好,接受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诵读活动,形成制度化,以此加强学生的知识积累,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2)做好各个学科的学科竞赛和各项活动开展工作。

  -要认真组织好上级部署的各项学科竞赛和征文比赛,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二要积极做好校内、社会上各类竞赛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评定工作,以此让学生展示才华,丰富校园生活。我们还要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充足的体育活动时间。

  (―)、重视对后进生、留守学生的帮扶工作。

  对学困生要坚持“访要勤、情要真、心要诚”的原则,创新机制,鼓励教师付出爱心,坚持“爱”字当头,“帮”字入手,推行导师制,师生结对,帮教结合。所有教师要对自己学科中的学困生建立家访档案,利用自由活动时间,给学生做好

  辅导转化工作,因人而异制订辅优转差方案,提出转变措施,定期进行动态分析,切实做好转化工作。

  (三)以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为载体,为学生搭建彰显个性的平台。

  1、重视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

  以新《小学生守则》、新《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标准,以《弟子规》学习实践为载体,结合学校实际,继续开展“文明小卫士”“文明班级”的评选活动,培养学生良好习惯。

  2、继续积极实施“诵读经典、打造书香校园”计划,培养学生养成读书的好习惯,继续开展“半小时晨读”和“班级读书角”等读书活动。

  3、以“快乐大课间”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好形式多样,具有各年级特点的大课间活动。

  4、开展适合学生年龄特点与个性特长的课外活动。按照教育的要求,利用学校少年宫阵地,继续开设绘画、书法、舞蹈、科技等兴趣小组,努力培养学生的特长,以凸显我校办学。

  (四)优化阵地建设,搭建一个高水准的德育平台。

  1、发挥课堂主阵地的作用

  各科教师应根据自身学科的特点,自觉的、有意识的在课堂教学中浸入思想品德教育,真正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发挥课堂主阵地的作用。

  2、发挥少先队的组织作用

  (1)通过国旗下讲话、值周检查等活动,活跃学生身心、提高学生素养,培养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学生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使每一个队员都能得到全面的发展。

  (2)继续落实晨检、班队课的制度,利用班队会时间向学生进行法制、安全、健康、行为常规等教育,注意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3、发挥心理咨询室的作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1)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职能作用,构建师生交流平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在学生中以正确认识自我、学会交往两个方面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的动态,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让他们的心灵永远充满阳光。

  (五)重视校园文化,营造育人环境。

  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站等阵地,宣传校园文明佳事,树立学习榜样,做到榜样育人。使“墙壁文化”不断完善和创新。加强校园橱窗的安排、校广播站的宣传、班级黑板报等文化阵地的管理力度,把好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正确的人生观、成才观和教育理念。

  2、加强班级文化建设,建好文化栏,办好黑板报,形成班级,力争做到班班有,实现班级的净化、美化,班级文化的优化。

  3、做好校园环境的净化、美化工作。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教师要发挥自身的引领和师范作用,带头作好班级和校园的卫生保洁工作。

  五、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充分认识“均衡发展”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均衡发展”活动作为办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抓好。要切实

  履行自身职责,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建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分阶段推进,务求实效。

  2、健全保障机制。学校要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均衡发展”活动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做到以健全的机制强化落实,以严格的责任追究推动落实,以周密的措施抓紧落实,以规范的操作促进落实。3、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好学校宣传专栏、网站等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均衡发展”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确保“均衡发展”活动的顺利进行。

  学校推迸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根据《关于推动创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我校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校决定全面启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教育科学和谐理念为引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创新为动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提高公民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力争用3年时间,集中力量积极构建教育思想、教育条件、教育管理和教育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满意的教育。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XXX一一认真完成组长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优质均衡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做好优质均衡发展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与报表工作;

  XXX一一认真完成组长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中的教育质量评估指标、协调其它工作;

  XXX一一负责本校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档案材料存档管理。

  成员:全体教师

  成员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完成组长、副组长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落实;做好教育均衡发展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报表级档案材料存档管理等工作。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在教育及联校的具体指导下,力促各项工作分步实施,齐头并进,校舍建设达到标准,校园环境规范整洁,设施设备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办学水平明显提升。

  2、实现学校管理规范化。通过科学规划和规范建设,促使学校规范办学、规范管理,促进学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3、实现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通过规范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实施新课程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等,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基本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具体目标(近三年完成)

  1、资源配置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达到4.2人以上。

  我校在校生682人,教职工49人,其中专任教师46人,高于规定学历教师38人,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达到5.57人。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达到1人以上。

  目前,我校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12人,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达到1.76%。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音乐、美术)专任教师数达到0.9人以上。

  目前,我校拥有体育、艺术(音乐、美术)专任教师5人,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音乐、美术)专任教师数0.73人,不达标准。

  2018、2019年两年内向县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分配专任教师4名,使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音乐、美术)专任教师数达到0.9人以上。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达到4.5平方以上。

  我校现有教学及辅助用房1749平方米,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2.56平方,不达标准。

  2021年内向县教育主管部门申请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2902平方米。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到7.5平方以上;

  2021年将底建设完成高标准田径运动场平方米并投入使用,达到标准。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2000元以上;

  现教学仪器设备值1217893.1元,生均1785.77元,不达标准。

  2022年内向县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补充教学仪器设备,使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20000元以上。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2.3间以上。

  现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3.08间,达到标准。

  为满足教师更好地运用信息化手段教学,2022年将向县教育主管部门申请更换高配置教学用一体机30台、多媒体讲桌20套。

  2、教育质量

  (1)在校生巩固率100%;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3)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4)按照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6)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8)无过重课业负担;

  (9)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III级以上。

  四、基本要求

  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结合我校发展实际,充分考虑教育形势和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安排、逐年推进"的原则,使各项预定目标建设达到标准化。同时,坚持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并重,力求做到硬件从

  严,符合标准,软件从优,凸现和亮点,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优化教育资源。通过向上级争取和鼓励在校教师进修等方式,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优化师资队伍,办学效益明显提高。

  2、校舍建设。使用好现有校舍,能够满足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课程改所必需的活动场地和基本条件。生均校园占地面积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要基本符合规定,学生人人有标准课桌凳;有满足师生生活和教学需要的办公用房、餐厅、等生活用房;运动场地基本达标;实验室、仪器室、器材室、图书室、阅览室等活动场地和基本条件全面达标。

  3、设施设备。配足配齐必要的教学仪器、实验设备、文体器材、电教设备、图书音像资料、信息技术设备等,并对易损易耗品进行逐年补充。按标准配备计算机教室,普及信息技术教育。

  4、队伍建设。按岗位进行教师聘任制改。逐步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争取新补充教师,鼓励在职教师进修。教师队伍的职称、普通话测试水平、计算机操作水平以及继续教育等方面达到有关要求。

  5、学校管理。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教职工业务考核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教师聘任制度、校务公开制度、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学生流失报告制度和动员流失学生复学责任制度。依法办学,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学校的各项管理,包括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德育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学籍管理等,有人员、有职责、有制度、有考核、有奖惩,做到规范有序、民主科学,有、有创新。

  6、教育教学。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中心,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性差异,尊重学生人格,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促进

  学生全面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全开齐课程,达到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建立校本教研制度,积极推进教师和学生综合评价改。认真落实综合实践课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合理安排学生课余时间。重视班主任工作,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的联系,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学生入学率、毕业率、辍学率均达到或控制在规定的比例。

  7、校园文化建设。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学校的校训、校歌、校徽、校标等设计能够体现学校特点和教育理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认真开展艺术、体育、科技活动,每学年组织体育运动会和各种形式的艺术节、科技节及读书、读报、演讲等活动。校园达到绿化、美化、净化。在校园内开辟绿化小景区、小种植园。注重校园人文环境建设,利用板报、橱窗、走廊、墙壁、雕塑、地面、建筑物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媒介,教育、引导学生健康发展。

  五、主要措施

  1、统思想,提高认识。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科学合理配套义务教育资源的需要;是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巩固危房改变成果,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是加快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载体,要切实统思想,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规划要求;要把学校标准化建设当作推进学校发展和提高全校学生素质的一项重大工程抓实抓好。

  2、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是一件系统工程。要统规划,统筹安排,全面运作。认真组织实施,努力达到标准化建设的各项要求,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

  3、统要求,加强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分期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定标准,校舍、场地、办学设施、课桌凳以及电化教育、教学仪器、信息技术、图书、美术、音乐、体育、卫生等设施设备,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装备或更新换代,并实行规范化管理执行统标准,实现办学条件的基本均衡。

  

  

篇十一: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结合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还存在校际城乡和区域差距城区学校择校和大班额还没得到根本缓解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薄弱生源大量流失教育教学质量不高等现实要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扶持困难群体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我县义务教育发展状况还不尽如人意,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定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落实的时间表,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教师管理体制,关爱农村留守学生,为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结合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还存在校际、城乡和区域差距,城区学校“择校”和“大班额”还没得到根本缓解,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薄弱,生源大量流失,教育教学质量不高等现实,要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扶持困难群体,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鼓励探索通过优质学校派教师到薄弱学校送教、支教;薄弱学校派老师到优质学校学习、取经等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以求整体提升学我县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缓解城里及优质学校“择校热”、薄弱学校生源大量流入城区、优质学校的现象。发挥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对农村学校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尽快提高农村薄

  弱学校办学水平。推动办学水平高的学校和优秀教师通过共同研讨备课、研修培训、学术交流、开设公开课等方式,实现区域内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质量的同步提升。

  三、改善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薄弱学校的工作及生活条件,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并且做到引进的来、挽留的住、成长的快。

  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表彰等方面向农村教师倾斜,提高农村教师职业的吸引力。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总量和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负责统筹配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职数,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师资配置差距。实施教师校际交流工作,开展教师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等多种形式的城乡互动和多元交流,并加强交流教师的任期考核,逐步实现县域内中小学师资力量均衡,整体提高教师质量。

  五、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外地及交流教师住宿条件。

  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义保经费的拨付过程中向薄弱学校倾斜,以保证薄弱学校的正常运转。

  七、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就近免试入学的规定,鼓励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让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确保小学生入学和小学

  升入初中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时掌握学生流动状况,杜绝学生的无序流动。不要单纯以升学率去衡量一个学校的好坏,不要纯以升学考试成绩奖惩学校和教师,要综合考虑薄弱学校的实际情况。

  以上建议望有关部门重视,以为我县义务教育全面均衡发展。

  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怀远县黄洼初级中学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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