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对策措施10篇

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对策措施10篇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对策措施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  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日  纪检组派驻改革后,市局成立了局机关纪委,在抓党风廉政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对策措施10篇,供大家参考。

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对策措施10篇

篇一: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对策措施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

  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日

  纪检组派驻改革后,市局成立了局机关纪委,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聚焦脱贫攻坚的新形势下,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惑。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浅谈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

  一、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

  一是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困惑。纪检组派驻改革后,取消了原来的纪检监察室,从局机关调走了3个编制。为了配合上级纪检部门的工作,向市直机关工委申请成立了5人组成的局机关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都是兼职的,不是由市编办批准的人员编制和机构,属于本单位自设的机构。具体从事纪检工作的2名同志,1名是从城区基层所借调的,1名是从县市区局上派的。由于人员不是专职的,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存在顾虑,缺乏主动性。

  二是业务水平欠缺的困惑。机关纪委人员从事纪检工作都是新手,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总体欠缺,入职培训也缺乏系统性,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矛盾。不善于监督,形式上的监督和处理投诉举报花费时间较多,主动深入调研较少。对新的政策规定把握能力欠缺,量纪、执纪不够准确。

  三是职责不明确的困惑。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局机关纪委不仅要履行监督责任,而且要花大量的时间协

  助履行主体责任,有时候还要参与中心工作,分散了抓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四是对同级班子成员考评的困惑。局机关纪委在局党组领导之下,一些领导将机关纪委单纯看作机关党委下面的一个职能部门,对待有关安排,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拖延推诿。纪检干部也存在顾虑问题,认为在同级党组掌控之下,容易“费力不讨好”。纪委书记在处理纪检“主角”与班子“配角”的站位关系上,力不从心,存在着越位、错位、有时候甚至失位的现象。

  五是把握纪律刚性与执纪尺度的困惑。存在认识误区,严格执纪问责,担心会影响干部积极性,会成为工作的“绊脚石”;存在私心杂念,担心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使自己的人际关系受影响;存在条规本身刚性缺乏的问题,有些条款弹性较大,量纪幅度较宽,有的滞后于现状,执纪时宽严松紧难掌握,有的缺乏具体的执行要素,政策界限不清,不好把控。

  六是履职与考核的困惑。纪检干部一方面监督本单位干部,一方面又接受本单位干部的考核评价,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形成了“利益互挂”。有的反映,从事纪检工作友疏亲淡,“丢分、丢票”,个人的成长进步空间被压缩。有些干部纪检工作成绩突出,但在单位评先评优、年终考核、民主测评中,却总排名靠后。如何充分考虑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的特殊性,加快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消除后顾之忧,是基层纪检干部的现实之盼。

  二、对策建议

  一是配齐机构配强人员。申请机关纪委机构编制,从具有局机关编制人员中选调政治素质高、年富力强的人员到机关纪委工作,消除临时思想。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注重把晓法律、通经济、懂财政的人才充实进来。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学习交流会等方式,组织纪检干部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纪委的新要求上。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标准,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执纪监督能力。强化自律意识,“打铁先要自身硬”、“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三种意识,着力防止“灯下黑”,打造坚强有力的执纪监督“铁军”。

  三是强化正确履职。纪检机关应紧紧围绕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围绕行政监察法赋予的五项职责,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回归到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要从一般性的业务检查向履职监督转变,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上,防止从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

  四是明确对同级班子成员考评的主体。机关纪委在党组的领导之下,不便于对班子成员进行考评。建议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考评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执行。

  五是把握纪律执行尺度。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个核心职能做更有序的设计、更有力的执行、更有效的落地。在监督上,切实抓好“一把手”,强化上级约谈,强化“两个责任”。制定权力清单,将规程“标准化”,建立风险点。在执纪上,把原则性要求“换算”成具体的执纪尺度。在问责上,情形具体化,比如,哪些情形追究主要领导,哪些情形追究分管副职,哪些情形两者都追究。

  六是注重关心纪检干部。政治上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特别要关心干部的培养和使用。要保证纪检部门的经费使用,确保办案经费,落实津贴补贴。要建立纪检干部交流机制,疏通出口,增强纪检机关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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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对策措施

  当前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为深入了解人民银行县支行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近期我们组织力量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不仅全面掌握了县支行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所取得的成效,同时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如何破解其履职作为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误区,监督氛围不浓。一方面,领导干部不愿接受监督。在县支行有的领导干部认为自己思想觉悟高,自控能力强,不会犯错,认为监督多此一举;有的领导干部权力观错位,怕监督失去权力,失去权威,认为监督是在“添乱”;还有的领导干部一听到“监督”就很反感,认为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对自己的禁锢,不愿意接受监督。另一方面,干部职工不敢监督。由于县支行领导干部掌握着干部职工的事业前途和个人利益,加之,长期以来干部职工受下级服从上级的思想影响,怕监督领导会遭受打击报复,影响自己的事业前途和个人利益,因而心存顾虑,不愿、不敢监督领导,特别对县支行"一把手"的监督上表现尤为突出。

  (二)人员配备有缺失,监督能力不足。一是监督力量薄弱。从目前县支行纪检组人员配备的情况看,只配备一个纪检组长,一个*纪检专干(一般由人事政工股长兼任),缺乏专门的纪检监察干部,人员配备难以达到落实监督责任的要求,致使纪检组的工作任务大多只能由纪检组

  长亲力亲为,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这样给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二是人员素质不高。在县支行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中,大多是半路出家,没有得到正规的专业培训,缺乏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素质。加之,在实际工作中,上级纪委举办的专业培训和相互学习交流的机会少之又少,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知识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更新,影响了履职效果。三是担当精神不强。受目前的监督体制机制不顺的影响,县支行纪检组在开展监督工作时,顾虑重重,缺乏敢于监督的*勇气和担当精神。他们认为监督上级会得罪领导,监督同级会影响团结,监督下级会伤和气、丢选票,影响工作开展和自身前途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职工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

  (三)监督体制有障碍,行使职权不顺。在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下,县支行纪检组名义上接受中支纪委和支行党组的双重领导,实际上主要对支行党组负责,纪检组形同支行的一个内设机构,纪检组干部的人事任免、办公经费、工资福利等一系列问题上,与县支行干部一样,都由县支行党组或主要负责人说了算,也就是说纪检组干部与县支行干部都是县支行的一份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都对县支行具有很强的依赖性。这种现实状况,使纪检组难以独立地、客观公正地行使职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或者从县支行利益出发,对发现的问题,大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家丑不可外扬,监督作用发挥不大。同时,上级纪委受时空限制,也不可能经常性对县支行进行监督,只能进行蜻蜓点水式的监督,监督留有“空档”在所难免。

  (四)监督制度有缝隙,工作切入点不准。人民银行上级行和县支行虽然对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大多着眼于宏观方面的指导,较为抽象和笼统,且操作性不强,这就造成了县支行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知从何入手,监督工作存在一定的随意性,缺乏周密的计划、规范的操作、长效的机制,往往是哪里出现了问题,就到哪里开展监督,

  纪检监察干部实际上成了名副其实的“救火队员”。因此,如何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建立健全长效的、规范的监督工作机制迫在眉睫。

  二、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两个责任,增强落实监督责任的“保障力”。一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县支行党组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同时,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组开展工作,当好纪检组长的坚强后盾。二是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县支行纪检组要充分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任务,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防患于未然。三是落实责任考核追究机制。要坚持把日常检查考评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建立日常检查考核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力的,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要求,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二)强化履职本领,增强落实监督责任的“执行力”。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把思想统一到“三转”的新要求上,切实做到站在讲*的高度,积极转、认真转、深入转。二是着眼能力提升。充实监督力量。选派*过硬和业务能力强同志充实到纪检部门,保证履行监督职责必须的人员数量和质量,除纪检组长外,配备2名专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强化专业培训。通过业务培训、跟班锻炼、业务研讨等各类“实战练兵”活动,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知识视野,提高落实监督职责的本领。加强自身建设。“正人先正己”。要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党

  性修养和担当精神,切实做到“家丑不自捂”,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三是突出主业主责。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中心工作,突出主业主责,即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紧盯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以及管钱、管物、管人的部门和干部,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篇三: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对策措施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10月日

  纪检组派驻改革后,市局成立了局机关纪委,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聚焦脱贫攻坚的新形势下,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惑。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浅谈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一、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一是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困惑。纪检组派驻改革后,取消了原来的纪检监察室,从局机关调走了3个编制。为了配合上级纪检部门的工作,向市直机关工委申请成立了5人组成的局机关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都是兼职的,不是由市编办批准的人员编制和机构,属于本单位自设的机构。具体从事纪检工作的2名同志,1名是从城区基层所借调的,1名是从县市区局上派的。由于人员不是专职的,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存在顾虑,缺乏主动性。二是业务水平欠缺的困惑。机关纪委人员从事纪检工作都是

  新手,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总体欠缺,入职培训也缺乏系统性,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矛盾。不善于监督,形式上的监督和处理投诉举报花费时间较多,主动深入调研较少。对新的政策规定把握能力欠缺,量纪、执纪不够准确。三是职责不明确的困惑。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局机关纪委不仅要履行监督责任,而且要花大量的时间协助履行主体责任,有时候还要参与中心工作,分散了抓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四是对同级班子成员考评的困惑。局机关纪委在局党组领导之下,一些领导将机关纪委单纯看作机关党委下面的一个职能部门,对待有关安排,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拖延推诿。纪检干部也存在顾虑问题,认为在同级党组掌控之下,容易“费力不讨好”。纪委书记在处理纪检“主角”与班子“配角”的站位关系上,力不从心,存在着越位、错位、有时候甚至失位的现象。五是把握纪律刚性与执纪尺度的困惑。存在认识误区,严格执纪问责,担心会影响干部积极性,会成为工作的“绊脚石”;存在私心杂念,担心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使自己的人际关系受影响;存在条规本身刚性缺乏的问题,有些条款弹性较大,量纪幅度较宽,有的滞后于现状,执纪时宽严松紧难掌握,有的缺乏具体的执行要素,政策界限不清,不好把控。

  六是履职与考核的困惑。纪检干部一方面监督本单位干部,一方面又接受本单位干部的考核评价,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形成了“利益互挂”。有的反映,从事纪检工作友疏亲淡,“丢分、丢票”,个人的成长进步空间被压缩。有些干部纪检工作成绩突出,但在单位评先评优、年终考核、民主测评中,却总排名靠后。如何充分考虑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的特殊性,加快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消除后顾之忧,是基层纪检干部的现实之盼。二、对策建议一是配齐机构配强人员。申请机关纪委机构编制,从具有局机关编制人员中选调政治素质高、年富力强的人员到机关纪委工作,消除临时思想。二是加强能力建设。注重把晓法律、通经济、懂财政的人才充实进来。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学习交流会等方式,组织纪检干部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纪委的新要求上。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标准,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执纪监督能力。强化自律意识,“打铁先要自身硬”、“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三种意识,着力防止“灯下黑”,打造坚强有力的执纪监督“铁军”。

  三是强化正确履职。纪检机关应紧紧围绕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围绕行政监察法赋予的五项职

  责,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回归到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要从一般性的业务检查向履职监督转变,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上,防止从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四是明确对同级班子成员考评的主体。机关纪委在党组的领导之下,不便于对班子成员进行考评。建议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考评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执行。五是把握纪律执行尺度。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个核心职能做更有序的设计、更有力的执行、更有效的落地。在监督上,切实抓好“一把手”,强化上级约谈,强化“两个责任”。制定权力清单,将规程“标准化”,建立风险点。在执纪上,把原则性要求“换算”成具体的执纪尺度。在问责上,情形具体化,比如,哪些情形追究主要领导,哪些情形追究分管副职,哪些情形两者都追究。六是注重关心纪检干部。政治上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特别要关心干部的培养和使用。要保证纪检部门的经费使用,确保办案经费,落实津贴补贴。要建立纪检干部交流机制,疏通出口,增强纪检机关活力。

  

  

篇四: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对策措施

  以下是关于

  的多篇精编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2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件,仅占比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

  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六创赶考、三年答卷”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

  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篇五: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对策措施

  【实用范文】一、存在的问题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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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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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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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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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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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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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用。一、存在的问题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

  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

  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

  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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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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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对策措施

  关于推动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某某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监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推动基层纪委监委履职的实践1、以宣传教育促进观念转变。态度决定成败,为纠正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存在的“不想管、不敢管”思想问题,区纪委监委多管齐下,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一是逢会必讲。通过区纪委监委全委会、党章党规党纪集中轮训、纪检监察系统会议及各类调研座谈会等,传达“监督责任”、“一案双查”等要求,逐步转变观念,树立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识。二是重点约谈。对极少数辖区内信访不断或履责不力的纪委监委书记进行重点约谈,亮黄牌、亮底线,敲警钟、促整改。三是集中畅谈。组织开展“两个责任”大家谈活动,要求纪委监委书记针对“监督责任”履行情况进行集中畅谈,明方向、明思路。2、以组织保障促进精力集中。方向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近年来,某区纪委监委按照上级纪委监委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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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署,扎实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一是深化乡镇纪委专职专用。通过专项督查通报、飞行检查、分工报批等举措,确保全区某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全部实现了专职专用。其中,规模较大的某个乡镇街道还配备了某名专职纪检干部。二是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某地区率先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全区设置某个派驻(出)纪检组,有效整合了区级机关的监督力量。三是健全国有企业纪检组织设置和人员保障。在充分调研和沟通基础上,在某家国有企业设立纪检组织,并充实国有企业纪检组织负责人岗位,确保纪委监委监督网络不留空白。

  3、以培训指导促进能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迫切要求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近年来,区纪委监委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培训指导力度,促进能力提升。

  一是立体化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每月轮训、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重点学习“四种形态”、“两个新规”等新形势新要求及信访处理、纪律审查等业务知识并以实战提升业务能力。

  二是清单式指导。下发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清单,分别明确了五大方面某项和某项工作任务,解决了基层纪委监委专职专用后干什么的问题。统一标准指导基层信访谈话点建设,并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上报制度,确保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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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三是制度化巩固。总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好的做法,建

  立健全“家访制”等有效管用制度,着力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建立村级“廉心报”工作机制,乡镇街道纪(工)委每季度将各村“三务”信息在“廉心报”上刊登,以“公开”促规范。

  4、以强化考核促进责任落实。一是工作考核。建立月度清单考核制度,每月由各室下达当月需完成的任务,增强工作饱和度。对不完成任务的在月底点评时予以扣分,对一季度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谈话提醒,强化过程考核,倒逼切实履职。如截至目前,全区某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已全部完成某件以上自办案件,共计完成某件。二是日常考核。通过全覆盖的调查摸底,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情况收集和掌握,初步建立纪检干部档案库,开展纪检干部单列考核工作。三是结果运用。对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提醒,两次排名后三位的,坚决予以调整,去年以来对某名纪委监委书记进行了调整。二、面临的问题和困惑经过两级纪委监委的共同努力,乡镇部门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总体是好的,初步纠正了“越位、错位、缺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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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1、观念理念上还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是根本,“监督责任”是关键,两者缺一不可。从目前情况看,有的纪检组织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怕“做难人”,怕“断后路”,怕“失票子”,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尤其是考虑到“某小地方”,顾忌方方面面关系,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应付心理,抹不下面子、放不开手脚、犯“软骨病”、做“老好人”,影响监督作用发挥。

  2、责任落实上还不够到位。“两个责任”落实逐级递减、逐级乏力问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某也不例外。尽管下发了工作清单,明确了工作任务,每月还有月度工作清单,应该说是解决了专职专用后该干什么的困惑。但从实际情况看,还是缺少具体化的责任落实机制。单位之间工作量不平衡。监督责任落实还是不够有力,在信访化解、纪律审查各项工作都有体现。同时,对履职不力的责任追究还没有动真格,特别是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还没有启动。

  3、能力水平上还不够到位。新的形势对纪检干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导致出现“跟不上”的状况。一是结构不尽合理。长期以来,基层纪检岗位存在安置性安排的情况,基层纪委监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年龄、学历、专业结构不合理,办信办案能力相对较差,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二是干部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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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频繁。近几年来,纪检干部逐渐趋于年轻化,但调整频繁。有的刚刚熟悉上手,马上就转岗,影响工作推进。新兵较多也导致“一等二靠三拖”情况的存在。三是作风不够扎实。有的纪检干部平时不注重学习,作风漂浮,办事凭经验,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尤其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执纪的背景下,对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着认识不清、理解不深、把握不准等情况,有的还在用老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三、下一步思考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乡镇街道纪(工)委落实了专职专用的要求,区级机关实现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全覆盖,国有企业纪检组织也已经建立健全。下一步,要切实加强思想教育,迅速将最新的理念和要求传达到每一名纪检干部,要做到入心入脑。当前,特别要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纪法分开,按照将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执纪的新精神,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2、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要建立科学操作体系。进一步厘清“两个责任”具体化的内容、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分工到位。二要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构建更加完善的考核标准,部署更有针对性的监

  

篇七: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对策措施

  不仅如此同级党委的权力和影响力远大于上级纪委对于基层纪委的影响能力造成基层纪委在报告的过程当中往往是先向同级党委报告征得同级党委的同意后才会向上级纪委报告极大地影响了基层纪委在监督当中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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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卓巧真来源:《现代交际》2017年第06期

  摘要:近期,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关于“三转”问题的要求,这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履行监督责任有了更多的可行依据。但在如今的纪委监察实际工作当中,履行监督责任却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

  关键词:纪检监察监督改革监督

  中图分类号:D26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06-0081-01

  一、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一定欠缺。当前,很多领导干部自以为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很高,不需要受到纪委的监督,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监督对于自己来说是多此一举;还有部分干部对权力极其在乎,怕自己一旦被“监督”就会被认为是“监视”,担心自己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下降;另外一部分人则认为监督是对领导干部不信任的表现,因此从心底对监督产生反感情绪。此外,还有部分干部职工不敢对上级进行监督,不仅仅因为上级掌握着自己的前途和命运,还受到下级服从上级的惯性思想,所以很多干部职工就会存在想监视又不敢监视的矛盾心理。

  (2)领导机制与工作机制不顺畅。在基层纪委由于受到编制和经费等条件限制,基层纪委的工作人员很少,纪检班子不健全,纪检委员出现兼职的情况时有发生。此外,即便是有编制,在基层来说,年轻的干部职工很少,有党员身份的更少,基本上符合条件的不是年纪偏大就是其他的条件未达到,导致纪委班子难以配齐。不仅如此,同级党委的权力和影响力远大于上级纪委对于基层纪委的影响能力,造成基层纪委在报告的过程当中,往往是先向同级党委报告,征得同级党委的同意后,才会向上级纪委报告,极大地影响了基层纪委在监督当中的公信力。

  (3)制度不完善增加监督难度。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活动的不断展开,中央和各级对于监督责任越来越严格,要求越来越细,反腐败的力度也不断加大。当前,监督和预防机制日益增多,但在执行的过程当中,效果并没有想象中的好,发挥出来的作用还很低。此外,还存在制度设计并不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因而在执行的过程当中,难度往往很大。甚至有些纪委人员还沉浸在过去的思维当中,认为同一事务可以有多重管理,不按照当前的规定执行,只流于形式,监督管理空缺的现象仍然存在。

  (4)纪检监察的自身建设落后。当前,很多基层监察干部仍旧存在好人思想,喜欢当“和稀泥”的角色,而不敢与恶势力硬碰硬,导致惩治腐败的力度极其不够。部分地方对于党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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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查出的腐败问题和案件太少,震慑的威力不强,很容易让人有侥幸心理。此外,监察机关对于党员干部工作之外的生活做不到常态化的监督,对于不良苗头的制止能力较低,让许多作风问题难以根除。

  (5)社会发展的复杂环境影响监督。我国正处于转型之中,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依旧屡屡发生,很多消极腐败的问题没有根治,这样就容易增加纪委在执纪过程中的监督难度。从我国的文化传承来看,礼尚往来的观念还依然存在,传统思想和文化的禁锢,影响了监督氛围的形成。

  二、对策与建议

  (1)厘清职责,找准工作定位。要不断细化分别对于党委和纪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让纪委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和同级党委的领导,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当中的工作职责,纪委要不断明确责任的定位,要不断开拓创新,把握责任监督的本质,集中力量履行好监督责任,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争取做到在监督上不缺位和不越位。同时以监督和再监督的工作方式为发展的动力,既为纪检部门的主体责任保驾护航,又增强自身的监督责任。

  (2)转变方式,提高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的优势,对基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改进方法;对于政策不明晰,把握不准的要及时提供业务指导,帮助其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对业务监管责任,纪委不能代办和替办,应及时把监督权交给业务监管人员,通过“再监督”,监督部门履职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执纪问责,促使各部门依法行政。发挥好基层纪委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监督责任汇报,研究和制定纪委考核办法,保证纪律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3)改进作风,监督形成常态化。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明察暗访和问责力度,形成“反四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及时出台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被监督”双重管理,避免出现工作青黄不接和部门权力弱化等现象。同时,健全考核机制,在追责上,要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从党员干部的思想上、作风上下足工夫,推进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4)强基固本,提高干部队伍建设。纪委监察机关要提高监督责任就必须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不断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规范,让其做到既能监督又有自律意识,同时要定期加强干部的思想建设,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培训、代训等形式,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纪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干部内部管理制度,对于涉及违法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从严处罚,努力打造一批担当、忠诚、干净的执纪队伍。

  (5)认真履职,不断推进廉政建设。纪委监察机关要时刻协助党委落实廉政建设,严格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强化问责机制,规定细则措施,优化问责流程,同时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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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加大查案和办案的工作力度,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此外,要从严遵守执纪纪律,把问责、追责、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三、结语

  在新形势下,如何履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强化使命担任,成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动力,这也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以探索和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中国移动湖南公司课题组,黄立伟,王德厚,包万郑,蒋志衡,彭美川,周跃.国企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的研究与实践[J].企业文明,2017(2).

  [2]刘芳.基于反腐倡廉建设分析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创新策略[J].东方企业文化,2013(21).

  [3]如何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管理[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3(003).

  责任编辑:孙瑶

  

  

篇八: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对策措施

  XX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职责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______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___到公平正义。----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___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___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对司法领域的___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人民___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是审判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审判权力运行的重要保障,随着党的纪律检查体制___、司法体制___不断深入,监督格局、监督方式随之变化,应当重新审视和思考监督工作。本文以德宏州中级人民___(简称德宏中院)为例,对人民___纪检监察当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作初步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基本格局

  (一)纪检组。是上级纪委派驻人民___的专门机构,在上级纪委、驻在___党组的___下,在上级___纪检组的指导和监督下,依照___履行___。主要职责:督促驻在___党组___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___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___;检查驻在___党组班子及成员遵守___和党内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决议和廉洁从政等情况;按照管理权限调查党员___干部违

  犯党纪的案件。监督方式:纪检组长参加驻在___党组会议,参与以“三重一大”事项为主的决策。

  (二)监察处。是人民___内设监督机构,依照《人民___监察工作条例》对监察对象实施监督。主要职责:监察工作条例所列(七项)工作。监督方式:通过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检查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审判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促进___各部门工作规范;对反映监察对象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另外,是审判委员会委员的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审委会,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和审理。

  二、当前履行监督职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纪检___不顺,难以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德宏中院有纪检组,但机构与编制不对称,公章为“___德宏州纪委驻州人民___纪律检查组”,相关人员任命文件称谓却是“州___纪检组组长”,纪检组长编制在___,纪检组实际上成了不在___内设机构系列的“内设机构”。上级纪委尚未对德宏中院纪检组直接管理,由此带来三个问题:其一,___层级增多,传导

  “___”衰减,纪委的工作部署要经过相应派出纪工委传达或者再部署,才能到德宏中院纪检组,反之上报工作也如此。其二,院党组对纪检组___有力,而纪检组对院党组的监督弱化,___与被___、监督与被监督相互促进和制约的格局尚不完备。其三,“两个责任”难厘清、难落实,凡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的,无论是主体责任还是___,一概交由纪检组领衔承办,仍有“包打天下”之嫌。由于___不顺,德宏中院纪检组“派驻”身份仅以公章形式体现,实际上“___”还坐在___,难以落实“三转”,更难以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各县市___情况基本如此。

  (二)司改后监察岗位不具备留住入额法官的条件,难以保障监督质量

  司法体制___(试点)实行法官员额制,入额法官只能配置在审判一线,监察属非审判业务部门,客观上无法留住入额法官。据此推论,监察岗位不配置入额法官,意味着监察部门法律业务能力将“打折扣”,成为审判工作的“局外人”、法律业务的“门外汉”,甚至对违法审判行为也有可能因不具备专业素质“视而不见”,当然欠缺监督能力和评判权威。如同医生看病是一个道理,既然没有行医资格就无法把脉诊断,更无从谈处方权。《人民___监察工作条例》第9条规定“各级人民___监察部门负责人一般应当从法官或者具有法官任职资格的人员中选任”;《最高人民___

  关于完善人民___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35条规定“人民___监察部门应当对法官是否存在违法审判行为进行调查……”。显然对___监察人员法律从业素质有很高要求。___监察对象的法律专业素质很高,作为监督者不说“技高一筹”也应当不低于监察对象水平,否则监督就会虚设,甚至让人不屑,更不会形成威慑。

  (三)内部缺乏沟通、外部借力不够,难以形成监督合力

  缺乏与涉法涉诉___部门沟通。就涉法涉诉___来说,多数是穷尽法律途径的案件,当事人既___也举报投诉,所反映问题和诉求大致相同。涉法涉诉___实质是对审判结果不服,属“法”的范畴;举报投诉则是当事人对办案法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反映,属“纪”的范畴。德宏中院设立了相应涉法涉诉___、举报投诉窗口,分属立案、监察部门管理,由于“轨道”不同,往往同一件事情两头受理,造成答复口径不统一、处置标准不一致。

  缺乏与审判监督部门沟通。对审判监督部门再审案件、案件质量评查有关问题线索了解掌握不够。

  借助外部监督力量不够。司法行政工作涉及一系列专项资金和工程建设项目,___监督部门往往顾及较少,___自身监督部门不具备

  相应专业知识,难以对资金、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存在监督薄弱环节。

  (四)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越来越隐蔽隐秘,难以记录、查实

  ___办公厅___办公厅关于《___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___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两个规定)执行以来,外部、内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明显减少,德宏中院同全国绝大多数___一样对干预司法活动情况的记录仍然为“零”。一方面,说明各级___干部执行“两个规定”自觉性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干预司法活动的方式更加隐蔽隐秘,办案人员基于各种考虑不愿意将干预情况如实记录。

  (五)对审判权力运行缺乏有深度的同步监督、实时监督,难以改变发现问题滞后、被动事后追责现状

  由于审判工作的特殊性,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都依照法律程序实施,途径法定、“轨道相对封闭”,___监察部门从纪律监督角度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效果欠佳。除了廉政风险防控、审判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重点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___)、信息化建设等常规监督方式外,缺乏对审判权力运行有深度的同步监督、

  

篇九: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对策措施

  当前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首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首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从《党章》、《监察法》对纪委、监委职责的界定中不难看出,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基调,是根本职责、首要职责。分析查找履行监督首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是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前提。

  存在问题《监察法》正式施行以来,各级纪委监委严格对标,全面履责,监督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但是,目前还是存在一些制约基层纪委监委监督工作深入推进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下大力气予以解决。监督意识不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来看待和履行。工作中,存在重审查调查轻日常监督的倾向,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想法比较浓烈,认为办案是硬指标,只有办理的案件数量多、大案多,才能体现工作的成效和自身的价值,而监督是软任务、是“隐绩”,即使开展再多,也无法从效果上进行评判,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与做坏一个样。有的干部错误地把监察“全覆盖”理解为“啥都管”,“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最终偏离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影响了监督的效果。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片面认为,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就会用监督替代审查调查,意味着惩贪治腐力度会减弱。这与党

  当前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首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中央和上级纪委监委关于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的要求是相违背的。正是由于在认识上存在偏差,导致监督的意识还跟不上,监督工作的开展往往比较滞后,有时甚至浮在面上,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出现了日常监督和调查处置“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

  监督手段不多。在违规违纪行为隐蔽化、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的趋势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仍然缺乏创新的动力,在监督方式上还是沿袭传统的听汇报、看台账、搞测评的“三板斧”,对征地拆迁、重点工程、惠民扶贫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运用审计监督、财务检查等专业手段进行监督还不够,对税务部门的“税控”系统、交管部门的“天眼”系统的运用还不充分,创造性开展监督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急需加强。个别干部对日常监督抓什么、从哪里抓,感到很茫然,特别是对非党员监察对象如何开展日常监督,还找不到有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缺乏有益探索。

  监督力量不足。监察体制改革后,各地出现了监察对象人数增长与监督力量增加不匹配的情况。以X为例,监察对象总人数增加512.5%,但执纪监督干部仅增加54.8%,这也是全市普遍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X区还存在挖潜力不够、借外力不足的问题。在4名同志被省市抽调、20余名同志先后投入到市监委指定管辖案件的办理、多项考核检查同步推进的情况下,没有最大限度挖掘自身潜力,各部室之间信息共享、沟通协作不够,造成大量监督信息的闲置浪费,日常监督经常处于单兵作战的状态,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同时,在借

  当前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首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用公安、财政、税务、审计等外部力量、发挥其职能优势、形成区域性一体化监督合力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社区纪检委员和行风社风监督员的积极性调动不够,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

  监督的效果不佳。常态化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不多,高科技手段运用不足,虽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了多个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小组,但是发现的问题线索特别是高质量的问题线索不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都进行了反馈,也下发了整改通知,但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依赖整改情况汇报材料的上报较多,通过开展“回头看”实地了解整改效果较少,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引导和震慑作用。运用典型案例到发案单位开展案件剖析还不够及时和经常,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

  对策建议解决监督执纪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弥补工作短板,不断推动监督执纪工作深入、健康发展,需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依规依纪依法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无死角”。强化教育,科学统筹。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理念,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一要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监督的理念,将落实“两个维护”、践行“四个意识”、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促进党内政治生活从“宽松软”

  当前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首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走向“严紧硬”。二要加强教育培训。持续深化“三转”要求,重点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的宣传学习,通过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明确职责、转变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强化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第一职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三要织密监督网络。继续深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合理调配监督力量,实现人员配备、后勤保障等向监督工作倾斜,真正实现对所有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让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聚光灯”下工作和生活,努力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创新方式,完善制度。制度是根本,创新是制度发挥作用的基本保障。一要找准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导向,直击日常监管的痛点,百姓关注的重点和多年困扰的难点,查找制度漏洞,提出完善举措,推动制度落实,达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目的,让腐败无处藏身。二要明确职责定位。坚持“督促不包揽、监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的原则,制定监督清单,细化监督专责,实行精准发力,做好对职能部门日常监督、监管的再监督、再检查,用好党纪和国法“两把尺子”,当好“裁判员”,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三要坚持创新驱动。定期分析信访件,找准群众关心的问题和监督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完善“云端X”汉水清风专栏功能,开通微信“一键举报”监督平台,听取群众呼声,回应群众诉求,探索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

  当前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首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监督,以监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探索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新机制,加强驻在单位办公监督、重点立项监督,推行节点巡查监督、热点跟踪监督、难点联合监督,带着“望远镜”,拿起“显微镜”,切实发挥“探头”和“哨兵”作用,推动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持续改善。

  整合力量,提升质效。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评价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而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关键在于提升质量和效果。一要拓宽监督渠道。探索开展立体式监督,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充分借助和发挥税务、交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突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让监督执纪更加精准有效。二要突出监督重点。聚焦“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责任制检查考核,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尤其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强化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地,助力形成崇尚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四要强化警示教育。加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时到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让严格监督成为保持高压态势的重要组成部分,释放全面从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争取政策,补齐短板。解决当前制约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发展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人。一要解决沟通不够的问题。定期不定期与上级纪委

  当前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首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监委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和工作要求,在执纪监督、日常监督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关乎监督工作正确方向的重大问题上,多请示多汇报,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二要解决力量不足的问题。积极争取上级纪委的支持,由省、市纪委协调省、市编办,在人员招录政策的制定方面适当向基层倾斜,助力解决当前制约基层发展的人少事多的难题。同时,借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契机,建立政治巡察专员制度,配齐配强巡察队伍,出台区级派出派驻机构改革指导性意见,加强派出派驻力量。坚决贯彻落实湖北省《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向街道派出监察室,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健全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队伍,不断壮大和充实纪检监察队伍。三要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审查调查业务培训和监督业务培训,重点开展运用“四种形态”、把握运用政策、强化日常监督的专项培训,补齐监督短板,让监督更有力有效,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篇十: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对策措施

  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

  策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着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进步,在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至关重要,因此做好纪检监督是保证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本篇文章主要介绍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基于此分析新阶段纪检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探讨完善纪检监督工作的对策,从而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水平,促进国有企业的更好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完善对策

  引言

  新时期国家逐渐加强企业监察管理,通过一系列的纪检监督工作,对国有企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全面监督,从而确保企业发展中的各个环节符合规范。石油企业作为国有企业之一,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石油企业的内部纪检监察管理对其经济健康发展有重要影响,当前,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内部腐败和矛盾等许多问题,因此对于纪检监督工作还应进一步加大力度,以更加完善的监督体系保障企业的发展。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的内容

  近年来,党中央从实际的问题出发,在战略和政治角度上,严肃的审查腐败,正风肃纪,开展了关于纪检监察和反腐败措施的制度改革,加强了政治纪律方面的具体细则完善。而今,时代的迅速发展,新时代的纪检监督工作也已经有了显著变化,主要表现在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现如今,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和方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对企业的重大事项决策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国有企业在人事、工程项目以及财务工作等方面的流程合乎规范;二是通过建立健全企业党建工作内容制度,强化企业对党的相关政策知识的了解认识,以党纪党规为基础严格执纪监督,使得企业在党的领导下健康发展:三是

  加强纪检监督部门管理以及各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落实监督管理工作;四是关注企业信访工作,对于群众信访举报事宜进行严格调查,发挥纪检监督工作的重要作用。通过一系列的监察工作,严格落实工作内容,从而有助于推动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1]。

  二、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的意义

  1.严肃纪律,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其发展过程需以纪检监察规定为依据,规范企业运营体系。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对国有企业发展运营过程中的各项事务进行监督管理,有利于企业在监察管理下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完善企业内部建设。同时企业也在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下,根据党的廉风建设和反腐败纪律要求,在企业发展管理中形成合乎法律规范的制度体系,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加强自身工作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反腐措施,在整个企业内部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推动企业内部各个员工以高标准要求自己,从而形成良好的政治文化制度体系。

  2.纠正不正之风,维护公平正义。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内外部工作内容涉及到多个环节,内部管理较为复杂,在运营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问题,一些投机分子、腐败分子会对企业内部公平正义造成不利影响,为避免企业不正之风盛行,须得采取制度体系和人员监督对企业内部上下级关系进行制衡,从而维护企业公平正义。因此,企业通过纪检监察工作对内部的领导干部进行检查,对于思想可能有偏差或是已经出现偏差的领导干部进行及时纠偏和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通过一系列纪检监察措施的落实,震慑打击腐败之风,保障企业发展[1]。

  三、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1.职责定位存在不足

  近年来,纪检监察工作在国有企业中逐渐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企业内部进行行政监察和纪律检查,确保企业良性发展。但是纪检监察工作在落实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问题,对职责定位模糊,职责分工不明确,缺乏清晰的管理隶属,使得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不具有时效性,部分监察工作只存在于形式,缺乏实质性职

  责落实,使得企业纪检监察功能发挥局限于边缘地带。同时,部分企业在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上尚且不足,或者部分监察人员与工作内容有交叉关系,使得监察工作难以真正秉承客观性原则,纪检监察难以严格执行。

  2.缺乏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

  当前的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缺乏有效的激励考核机制,工作人员开展纪检监察缺乏必要的积极性。对于纪检监察工作,工作人员需对企业内部案件以及涉及的领导干部进行监察,部分工作人员有不敢得罪人的思想,有些人员甚至不愿意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认为容易得罪人,在纪检监察过程中不敢大胆监督,在日常案件监察中没有完全深入调查,而案件发生后才能予以跟进调查,使得纪检监察工作具有滞后性,无法充分发挥监察作用[2]。

  3.执纪问责不到位

  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中,执纪问责是该项工作的关键环节,其落实执行关系到整个纪检监督工作的效果,当前,执纪问责不到位也是国有企业在纪检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一些纪检监督人员在工作中对于党纪党规及政策了解不及时、不全面,使得在监察中容易出现疏漏,在监察过后对于违规违法现象也未能做到严格问责,存在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相关违规人员得不到问责处分,给企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四、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的完善对策

  1.完善制度体系,明确职责定位

  当前国有企业在实行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中,首先应强化职责定位,对当前纪检监督方法、作用进行全面深入了解,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的职责分工体系,明确各个人员的职责分工,其次,制度体系作为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对于国有企业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企业必须着力完善纪检监督制度。在企业管理目标的基础上明确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应工作内容,理清划分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对于石油企业,其发展中需要涉及到生产经营、企业人员等多方面内容,所以,企业纪检监督制度的制定还要根据企业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提高其科学完

  整性。另一方面,应落实好纪检监督制度的责任,不仅是落实到部门,还要落实于工作人员,做到各个人员明确各自岗位职责、任务,以此加强监督,确保监管效率[3]。

  2.建立健全纪检人员激励考核机制

  完善的激励考核机制对于纪检监督工作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利于强化纪检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激励考核机制的完善可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是从企业整体时间出发健全考核制度,以考核目标牵动实际工作效率与质量,对纪检监察工作内容进行全面考核,引导纪检人员明确工作目标与责任;另一方面是建立相关激励机制,结合考核内容,将考核标准与员工激励制度挂钩,对于积极落实纪检监察与执纪问责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鼓励与保障措施,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推动纪检人员逐渐形成较高水平的执纪问责执行力。通过制度体系与激励机制的协同作用,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执纪问责工作质量,推动企业良好工作作风的树立和长期保持。

  3.建设高质量、信息化的纪检监督平台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着各个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石油企业也应跟随时代脚步,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建立高质量、信息化的纪检监督平台,利用信息化平台使得纪检监督工作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全面渗透,提高纪检监督效率与质量。信息化平台的完善,一方面应注重对匿名举报功能的设立完善,加强内部人员的相互监督,对出现非法违规操作现象进行及时查处问责,同时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另一方面应设置必要的实时监控,对涉及企业运营重要内容的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进而通过信息化平台精准分析,形成纪检监察可靠证据,促使纪检监督充分发挥作用,保障企业的良性发展[2]。

  结语

  综上所述,纪检监督工作在国有企业的管理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必须予以重视,加强纪检监督力度。同时对监督中存在的不足予以改进调整,学会运用信息技术创新纪检监督模式,在企业监督中依托党纪党规和相关政策形

  成更为精准完善的纪检监督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督水平,严肃工作作风,推动国有企业稳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安柏余,李岩,董云鹏,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与对策[J].工程技术:文摘版,2020(7):293-294.

  [2]李继洲.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问题及对策[J].决策与信息,2020(5):143-144.

  [3]夏敏.新时代背景下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的有机职能融合[J].市场观察,2019(1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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