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篇一:烹饪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从业人员都应当用肥皂加流动清水洗手;

  2、食品加工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或戴戒指;

  3、食品加工人员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4、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5、各种原料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

  6、用食品加工的刀、墩、盆、抹布等器物必须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分类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7、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

  8、若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间隔超过2小时,应当在高于

  60℃

  或低于

  10℃

  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

  9、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10、对食品加工时可放入食品的调料、辅料必须做到质量合格,清洁卫生,用量适当,无毒无害;

  食品加工车间管理制度

  1、保持食品车间卫生,每天清扫,定期冲洗地面;

  2、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加工车间必须穿工作服;

  3、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车间;

  4、中试车间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5、定期保养和检修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6、车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剧毒原料,注意防火,经常检查消防设施;

  7、所有通道、过道不得摆放任何阻碍通行的物品;

  8、定期检查防盗装置是否正常;9、车间停工时检查水、电、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

  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

  一、食品经营主体是指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批发、零售等经营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

  二、经营食品必须依法经登记注册,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必须依法查处取缔;

  三、各级登记注册机关必须严把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严格审查前置许可证件,严格按照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地点、经营期限等核发营业执照;

  四、对所有食品经营主体核发营业执照前,必须进行实地调查,调查人员要如实地签署实地调查意见;对实际经营情况与前置许可证件载明事项不符的、经营条件不符合特定食品的生产、加工或运输、储存的特殊要求的,不能核发营业执照;对已经

  取得前置审批但生产经营明显不符合前置条件的,应当以公函形式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并对经营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五、在日常市场巡查或检查中,发现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要督促有条件的经营户及时办理前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发现擅自改变核定的项目的,要依法责令其改正,对不再符合核定的食品经营项目的,要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六、对严重违反食品管理法规或者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营户,一律吊销营业执照;

  食品市场巡查制度

  一、食品市场巡查制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回检查的监督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各级巡查组织要将食品安全作为市场巡查的首要任务;

  二、工商所分局按分片负责的原则将辖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设立2-3人组成片区巡查组,片区巡查组承担责任区食品市场主体及经营行为、食品质量的日常监管;

  三、流通领域食品市场巡查的主要内容是开展"六查六看":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非法租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查进货凭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凭证;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疫检验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查市场开办者,看企业自律五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进场经营者履行了资格审查、质量监督等责任;

  四、工商所分局要加强食品市场巡查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学校、幼儿园、医院周边食品经营户、城乡结合部等重点

  地段和蔬菜、肉类、粮油、水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等重点商品的巡查力度,做到每月有计划、每周有安排,并对食品市场巡查实行周讲评、月小结、季总结,通过讲评总结新经验、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措施;

  五、要加强非工作时段巡查;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肉食品、禽类产品批发、豆制品加工、熟食加工等易在非工作时段经营的食品行业加大巡查力度,消除监管盲区;

  六、巡查过程中必须如实作好巡查记录,并据此作好食品市场巡查统计工作;食品市场巡查统计要按月汇总上报,按照市、县局统一报表格式,在每月30日前报送,并附相关统计分析;

  七、加强食品市场巡查的档案资料管理;食品市场巡查记录、食品安全管理资料和调查处理终结的案件材料要认真整理,迅速归档,年底要汇编成册;

  八、加强对食品市场巡查的督导检查,通过暗访、抽查、交叉检查和消费者评议等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基层巡查工作;

  九、落实食品市场辖区监管责任制;将食品市场监管作为考核工商机关和市场监管人员的主要指标,辖区责任落实到

  人;对非主动监管所暴露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依次追究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当年综合考评不得评为先进;

  属地管理责任制度

  一、食品经营企业所在地的工商机关的负责人为所分管辖区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其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辖区专管员属地管理责任制;

  二、辖区专管员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食品经营户开展市场巡查,做到巡查工作有安排、有重点、有记录;

  三、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经营户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教育,使其明确对自己经营的食品负责的内容,在自己经营的食品中不得出现假冒伪劣、过期等质量不合格的食品;

  四、本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经营户必须建立食品购销台帐,证照齐全,不得出租、转借证照,不得超范围经营;经销的商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据,检验检疫证明;食品标志必须真实,必须有产

  品名称、厂名、厂址,食品的主要成份含量必须真实,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必须清晰,不得修改,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和误导内容;

  五、对食品生产经营户,要督促其建立健全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六、要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如发现本辖区内有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案件或食品中毒事件,必须在事发2小时内向上级报告;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对已经上架销售的食品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该立即撤架停止销售,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退出流通环节,严禁销售;对食品退市后重新进入本地市场的,必须有食品生产企业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到当地工商部门备案后方能上市销售;

  一、其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卫生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等手续以及厂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不完备、不合法的;

  二、商品的标识和随附的宣传广告含有虚假和误导内容的;

  三、在销售、存储、加工过程中,出现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或者发生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交叉污染的;

  四、商品的条码、防伪码、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等字样不清晰,有修改痕迹、包装破损、残次品的;

  五、超过商品有效期限与保质期限,或者商品在有效期限与保质期限内,但是质量出现明显问题的;

  六、对消费者申诉举报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迅速进行调查,弄清原因后,属食品质量问题的,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七、国家权威部门、法定检测机构宣布该商品不宜使用,或者有关执法部门要求禁止销售的;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一、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于在流通领域食品日常监管过程中获取的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或者上级或有关部门通报的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通过一定的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向社会进行公示的一种制度;

  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实行集中公示的办法;分局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的信息和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经分析、甄别、确认,报经分管局长审定,由消保股进行公示;县局消保股统一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汇集全县分局和上级局关于食品安全信息,或者根据上级或有关部门通报的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或者根据外地发生的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经分析、甄别、确认,整理、编发、上报食品安全问题处置过程中的信息动态,经分管局长审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提出当期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并联系有关新闻单位发布;

  三、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范围:需要进行公示的食品包括市场上存在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对人身安全有隐患的食品和其他不合格食品;

  四、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内容:近期食品市场抽查、检查的总体情况,近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各种问题食品的名称、商标、生产日期、批次、生产厂家及地址、经销商名称、存在的质量问题、对消费者的危害、食品流向等,提出消费警示;

  五、食品安全信息的来源:市场巡查、专项整顿、食品抽查、食品监测、与有关部门的联合检查、有关部门的情况通报、上级情况通报、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六、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工商分局可采取在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集贸市场、超市、商场等、社区、乡村等场所设立固定的公示栏,召开社区、乡村群众代表通报会,进行报纸、电视、广播宣传等手段,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县局通过网络平台和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外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七、分局在市场巡查过程中,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记录、收集、和整理,每月上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八、食品市场专项整顿过程中,各分局所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按整顿时间要求上报食品安全信息;

  九、各单位上报的食品安全信息必须真实、全面,不得漏报、瞒报,或者只报喜不报忧;

  十、食品质量的监测信息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印发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和省、市、县工商局的有关规定发布;

篇二:烹饪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反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吻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增加剂必须吻合<食品增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办法使用食品增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增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空中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渣滓。

  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为规范餐饮服务面点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反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三、各种工具、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五、使用的食品增加剂必须吻合<食品增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办法使用食品增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增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6、各种食品加工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七、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空中无污物、残渣,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凉菜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凉菜加工,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反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固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凉菜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三、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不得在专间内处置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四、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开启空调,使室内温度不超过25℃,并做好记录。

  五、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6、凉菜间的设备、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操作过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七、凉菜间内冰箱必须专用。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鲜纸密封保存于冰箱中,不得重叠存放。

  八、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传菜人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9、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残剩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需要加热的按规定进行再加热。

  十、加工结束后,做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清理室内卫生,打开紫外线灯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一、按照食品卫生法,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保证食品原料新鲜。

  二、食品加工做到先洗后切,冰冻的肉、禽、水产品在常温下要彻底解冻。

  三、食品做到分池清洗,荤菜食品不能放在蔬菜池中清洗,清洁厨房器具的水池必须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四、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厨房容器和器具〔刀、砧板、湓、筐、抹布等)均做好生熟标记,不得混用。每天使用后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五、伙食员要钻研烹调技术,主动听取教师、保育员及幼儿对伙食、点心的意见,根据幼儿的特性做到切菜细致,注意花色品种及色香、味和营养元素的分配,增强幼儿的食欲,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

  6、加工食品必须加热充分,大块食品的中心温度需达70°c以上,防止外热里生。

  七、幼儿的菜不能烧的太硬或太生。夏天做到〔饭、菜、汤、茶)”四冷“,冬天做到〔饭、菜、汤、茶)“四热”,保证幼儿吃饱、吃好。

  八、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备餐间前不超过2小时。

  9、保持厨房清洁、整齐、干净、如有杂物应及时清理。

  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1、按照卫生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功能用房配备合理、名称统一。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可密闭的干湿渣滓桶。一个工作单元结束后,及时清除。

  2、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在相应的食品架上〔或容器内),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避免污染。砧板立式存放,做到无霉斑,干爽清洁。

  3、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志。各功能间〔区)均有盛物架、刀架。专间、专池、专用工具专用。

  4、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

  5、配备专用的留样冷藏冰箱,按要求进行留样登记:①重量100克;②密封;③生熟均要留样;④要冷藏;⑤张贴标签;⑥时间要达标,即熟食48小时,生食24小时。

  6、紫外线消毒灯离墙、离地,悬挂高度在2.0--2.5m之间,并有金属挡板。

  7、同一房间内禁止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火源〔如液化气、煤、电炉等)。使用锅炉的学校应保证锅炉在使用年限内,每年进行技术检测,锅炉工要办理<锅炉工证》,填写司炉日志。

  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一、烹饪人员〔厨师)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安全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反常,不吻合安全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二、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不能只讲食品颜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内生。菜肴着重体现菜品特色,感官性强,做到可口易于消化。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险食品一定要煮烂、煮透,确保食品安全。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无毛、无污染、无腥味、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存放时必须使用清洁、经消毒过的菜盆、瓢、碗、盘等专用容器盛装,并有序排放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未经消毒清洗的餐具,工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应后残剩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成品、半成品与原料、生食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在经过尝试后、确认感官无异样、无异味方可出售。

  6、烹饪加工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收好。灶上灶下,工具、器具都要冲洗干净、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空中无食渣、渣滓入桶,空中用水冲干净。

  七、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谋划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八、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厂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第一条

  为加强浮桥管理,维护营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水域处置浮桥营运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浮桥管理应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谁建设(投资)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浮桥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营运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所辖浮桥营运设施的管理,保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第五条

  有浮桥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应当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辖区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浮桥日常安全管理,督促辖区浮桥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浮桥安全管理工作,其设置的海事机构履行具体安全监管职责。

  水利、公安、黄河河务、安监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浮桥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处置浮桥谋划必须成立谋划性浮桥公司,有满足谋划、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第八条

  浮桥公司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和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谋划范围内的营运安全负责。

  浮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严格督促、检查和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浮桥公司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营运从业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并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

  浮桥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当吻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负责人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谋划资历和安全培训证书。

  (二)每座浮桥至少有一名熟悉浮桥架设与拆解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每座浮桥应当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浮桥公司谋划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应当接受市级以上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拖带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持有有效证书的船员。

  第十条

  浮桥必须配备具有良好适航状态并配备能够满足浮桥架设和拆解需要的拖轮等辅助性船舶。

  第十一条

  浮桥承压舟必须由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船厂建造;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

  第十二条

  浮桥两侧应当设置安全可靠护栏,配备足够的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防护设备。

  第十三条

  浮桥公司必须持有海事机构颁发的<安全检查记录簿》,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

  浮桥公司应当加强对拖带船舶的日常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浮桥承压舟之间应当连接牢固。

  浮桥用电线路及其敷设吻合有关技术规定。

  第十五条

  浮桥公司应当对浮桥舟体、舟体间连接装置、系泊装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浮桥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六条

  浮桥公司应当根据营运水域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救生、消防、防汛、防凌、预防恶劣天气以及防止浮桥断裂和承压舟冲离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遇有洪水或者大风、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营运安全情形时,应当停止营运,予以公告,并向所在地交通海事部门报告。

  遇有调水调沙、防汛、防凌等紧急情况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拆解浮桥。

  第十七条

  浮桥两端应当设置<过渡须知》标牌和明显的限速、限重、限载、限距、限宽等标志,并有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第十八条

  浮桥营运必须做到:

  (一)禁止在浮桥上通行的车辆超车、掉头。

  (二)禁止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货色的车辆通过浮桥。

  (三)禁止客运车辆载客通过浮桥,客运车辆通过浮桥时乘客必须下车步行通过浮桥。

  (四)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通过浮桥;车辆是否超载以车辆制造厂家核定的载重量为准;重载车辆应当单车单向通过浮桥。

  (五)禁止在浮桥上骑行自行车。应当推车经过。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海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浮桥公司营运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现浮桥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浮桥公司未改正或者拒不整改的,责令其临时停止营运;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浮桥公司,应当依法取消其谋划资历。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依法进行处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报告程序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于浮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4月8日起施行。

  厂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一、电工(空调)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芒、装饰、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无必要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破坏电子元件。

  4、电瓶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充电时把电瓶盖打开,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

  5、新电瓶充电时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在充电过程中要取出电瓶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破坏充电机及电瓶。

  6、进行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除氟时应缓慢,防止冷冻机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及炙热金属接触。

  7、增加处理氟操作时要戴护目镜,谨防氟溅入眼内或溅到皮肤,将皮肤冻伤。

  8、装氟钢瓶搬运时严防振动、撞击、避免日光暴晒,同时应储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二、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其他杂物妨碍工作,并认真检查所用的工具、机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2、进行校正作业或适用车身校正台时应精确夹持、固定、牵制,并使用适合的顶杆、拉具及站立位置,谨防物件弹跳伤人。

  3、使用车床、电焊机时,必须事先检查焊机接地情况,确认无反常情况后,方可按启动程序开动使用。

  4、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作大小选择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带面罩及劳动保护用品。

  5、焊补油箱时,必须放净燃油,彻底清洗确认无残油,敞开油箱盖谨慎施焊。

  6、氧气瓶、乙炔气瓶要放到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暴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检查焊枪、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8、进行氧焊点火前,先开乙炔气后开氧气,熄火时先关乙炔气阀,发生回火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

  三、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烤漆房作业时,必须备齐所需油漆、天那水及所需器具。

  (2)在喷漆车辆进入烤漆房前,应先将底盘翼子板各部泥土、灰尘擦拭干净,严禁在喷漆房内清除灰尘。

  (3)喷漆作业时要穿防止静电发生的化学纤维材料的衣服。

  (4)严禁在喷漆间内点火吸烟。

  (5)在喷漆间内作业时不得打开喷漆间门。

  (6)进行保温烘干作业时,不得将温度调节器设定在80。C以上。

  (7)经常清洁进气滤网,以防止阻塞。

  (8)供油泵烤炉不得漏油,每月对煤油箱进行一次排水作业。

  厂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熟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精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替代。

  9、上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厂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一、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二、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及格证。

  三、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四、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五、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6、及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七、开具及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八、开具及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及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9、严禁虚开及格证和转借、倒卖及格证现象。

  厂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及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5、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1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依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及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关键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处置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大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大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公开的电缆、管道和组织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处置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处置焊接作业。

  4、禁止非灵活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渣滓。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提防步伐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及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步伐不修。

  6、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及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步伐,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获得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急救后备步伐。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步伐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9、处罚规定

  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结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

  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16、无故破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2为了规范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村主任

  副组长:分管安全的村两委副职或委员

  成员:村两委副职、委员或村民小组长

  安全员:专〔兼)职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

  2、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全村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部署全村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协调村义务消防队、安全工作人员加入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村委会主任是全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3、了解掌握本村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建立安全网络,落实安全资金。

  4、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采纳各种有效步伐,协调解决本村内的事故隐患。

  5、本村内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急救,配合有关部门做功德故善后处理工作。

  6、每年向乡政府报告本村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副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等精神,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村“两委”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3、协助第一责任人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工作步伐和意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人员提出解决办法和提防步伐。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务。

  〔四)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安全职责:

  1、对挂点或所负责村民小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对其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安全负责。

  2、做好本小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应要立即向安全员报告或向第一责任人报告。

  3、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急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配合处理好善后工作。

  〔五)安全员职责:

  1、负责协调组织全村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对危险路段、桥梁、山边、低洼地带等危险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做好有关记录,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村所在地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2、在全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制定完善道路、消防、农机、学校等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有效的演练,切实提高村民自我保护和自我救援能力。

  4、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生产谋划单位、灵活车辆、驾驶人员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5、及时处理群众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做好材料档案管理及各项台帐记录,并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有关材料。

  7、认真做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惩对象为本村所属有关单位和其工作人员。

  〔二)安全生产奖惩由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并提出奖惩意见。

  〔三)奖励的条件: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中成绩显著的;

  2、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纳果断步伐,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在事故救援、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凸起的;

  4、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办法预测预防事故,取得明显成果的;

  5、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凸起贡献的。

  对有以上表现的,将给予奖励,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安全生产奖励实行每年一次。

  〔四)赏罚的条件:

  1、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或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死亡指标的;

  2、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3、影响镇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分数不及格的;

  4、对因安全生产引发的纠纷,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有以上行为的,将给予批评或全村通报批评,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同时取消当年度评先的资历。

  四、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

  1、及时传达镇政府季度会议及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现状,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步伐。

  2、安全会议均应作好书面记录,定期整理归档,对会上构成的重要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要构成书面文字或文件,必要时应将有关情况向乡安办报告

  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步伐,保证生产谋划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谋划吻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4、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四、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加入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精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召开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步伐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吻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吻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吻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步伐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吻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谋划场所必须吻合如下要求:

  1、生产谋划场所应整齐、清洁、光芒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谋划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吻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吻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步伐;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步伐

  1、公司必须建立吻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性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精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处置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入职体检和入职后定期体检,采纳步伐,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急救伤员,采纳有效步伐,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各单位生产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人身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本公司职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公司领导和安全处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安全处对本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实施综合协调,对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相应监督管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或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

  4、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对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改进方案,督促按计划实施。

  5、加入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发起,接受群众监督

  7、采纳有效步伐,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8、定期组织和领导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步伐,并组织实施。

  10、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负责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员工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及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第三章安全检查

  第七条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与检测,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检查程序

  1、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对象的确定应本着凸起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具体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公司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安全处组织,加入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结果由安全处汇总构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账》。

  3、检查结果的处理:检查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安全处应立即令其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后对其复查。

  第四章安全生产奖惩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公司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重奖重罚。

  第五章安全例会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下一步安全环保重点工作及应采纳的步伐,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第六章安全事故管理

  1、人身事故:企业在册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生产操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隐性中毒事故)

  2、设备事故:由于各种缘故原由构成采矿机械、动力、电器、仪表、运输设备及管理、建筑物等损失的事故;

  3、生产事故:生产事故: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作规程和指挥失误造成设备破坏以及停电、停水、停风等缘故原由造成停产等事故

  第七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第八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1、职工领取到防护用品后,上岗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无破损,严禁在腰间、袖口扎绳子、铁丝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对生产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要设置装备摆设防护罩,防护眼镜、防护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车间)的安全员每日要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6、防护用品的管理实行主管和组长的逐级领导,安全处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其使用情况,发现违规的要进行严格考核。

  第九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项目范围内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其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章安全警示管理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生产顺遂进行,及时削除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附则: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生产顺遂开展。

篇三:烹饪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一、烹饪人员(厨师)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安全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异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二、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不能只讲食品颜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内生。菜肴着重体现菜品特色,感官性强,做到可口易于消化。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险食品一定要煮烂、煮透,确保食品安全。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无毛、无污染、无腥味、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存放时必须使用清洁、经消毒过的菜盆、瓢、碗、盘等专用容器盛装,并有序排放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未经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成品、半成品与原料、生食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在经过尝试后、确认感官无异样、无异味方可出售。

  六、烹饪加工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冲洗干净、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地面无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冲干净。

  七、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八、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21、烹调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灶台保持清洁,做到无油腻、无浮尘、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后做好地面、灶台的清洁工作。

  3、饭菜烹饪时,尽可能保持食品的营养素,加工食品必须充分烧熟煮透。

  4、为防止有害物质的产生,幼儿尽可能少吃油炸食品,加工的饭菜要以少炸为好。

  5、炊事员尝菜时,不能用炒勺或手指尝菜,而且用碗尝剩下的汤、菜不能倒回锅内。

  6、隔顿、隔夜食品、外购熟食一律不允许买,也不允许回锅烧后给孩子吃。

  7、加工后的成员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8、食堂里不允许制作凉菜、卤菜。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31、对需要烹调加工的原料,应及时、准确、迅速的加工,不得有意推脱或置之不理。

  2、对所用原料应根据客情,做好充足的准备,保证开餐后正常供应。

  3、对次日所购的原料,应有专人上报,本岗位人员专人认领和加工。

  4、把握原料品质和新鲜度,菜肴烹调烧熟煮透,严把成品菜肴的质量关。

  5、对库存原料和半成品应及时清点,上报领班或厨师长,使之物尽其用,减少浪费。

  7、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领班或同工作人员说明。

  8、下班前后做好安全工作,关闭水、电、煤气,杜绝不安全因素。

  9、冰箱卫生必须每天搞,每星期一清理大扫除,注意各自的卫生习惯,不要将各种垃圾随意丢弃,保证工作台面及地面的清洁卫生。

  10、开餐、结束后必须用1:100的施康消毒液擦抹台板及冰箱把手、封条。

  11、工作人员在上班时注意个人形象,衣服、帽子要保持清洁,做到“四勤”。

  12、各岗点职责请工作人员认真做到,具体事项听从领班、厨师长具体分配。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4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5大学食堂烹调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上岗前穿戴好工作衣帽,配戴好工号。

  2、遵守《食品安全法》,严格操作程序。

  3、切实把好食品卫生关,烹调前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4、熟练掌握各种原料烹调方法,负责菜肴口味的创新,翻好花色品种,做到菜肴色、香、味、型俱全。

  5、保证饮食质量、规范配菜与操作,降低伙食成本,提高业务技能,确保按时供应。

  6、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特别注意面拖类食品的烹调。

  7、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方可供应。回烧食品防止假煮透现象,中心温度必须70度以上。

  8、热加工后的盛盘,必须是严格区分开来的熟盆、盘、桶等。

  9、各类灶具台面,完工后及时上下清洗、不留残渣、不油腻。

  10、剩余原料必须按生熟分开冷藏保存。

  11、加工后的成品要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6一、烹饪人员(厨师)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二、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不得只讲食品颜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内生。菜肴着重体现菜品特色,感观性强,做到可口易于消化。

  食堂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食品一定要煮烂、煮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无毛、无污物、无腥味、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

  三、烹调好的菜、加工后的熟制品必须使用清洁、经消毒过的菜盆、瓢、碗、盘等专用容器盛装,并有序排放于熟食台。

  烹调后的菜必须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未经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成品、半成品与原料、生食品与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在经过试尝后、确认感观无异样、无异味后方可出售。

  六、烹饪加工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冲洗干净。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地面无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冲洗干净。

  七、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一、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二、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班前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

  三、天花板、墙壁、各种管道表面无破损、无油污、无霉点,通风良好。地面平整干爽,无杂物(尤其是灶台、案台下的地面),下水道通畅。地面、沟渠、柜内、柜面不能有老鼠、蟑螂、苍蝇及昆虫活动。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并盖好,无破损无溢漏,桶盖与外壁应保持清洁。

  四、细加工员工,加工前应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或使用。加工后清洗台面工用具,刮洗好后的砧板应竖起放好,工用具收入柜内。

  五、配菜员工,检查已加工好的原料,不新鲜,有异味不得进行配菜。配菜碟要干净,配菜碟应与客人进餐用的餐具不同。

  六、放入餐具保洁柜内的消毒餐具要进行验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退回重新洗消。

  七、烹调时注意原料的种类、性质、厚薄和数量,必须煮(炒)熟煮(炒)透。加工蔬菜应做到一洗(洗干净)、二浸(水中浸泡30分钟)、三烫(开水烫后弃除菜水)、四炒,以防止蔬菜上残留的农药引起食物中毒。

  八、配餐应在专用配餐间内进行,配餐间内只能存放可直接入口的食品和必需的餐具、工用具,不准存放任何杂物及私人物品。大型宴会、酒会时要留样观察72小时以上。

  九、雪柜(冰箱)要有专人负责,食品摆入有序,烹调间内不得存放熟食品(包含所有可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品只能在相应的功能专间内雪柜或冰箱中存放),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在柜门上注明相应标识。半成品存放时注意加盖封包。雪柜内架、柜内底、柜门等各种应定期及时清洗保持洁净,雪柜内不得有异味。

  十、所有工用具应保持洁净,下班时定点摆放。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操作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操作员在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专用的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

  2、烹调加工间所用的原料应新鲜,腐败变质以及感管性状异常的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3、盛放熟食品的容器或餐具应生熟分开,应有明显标识。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4、食品应充分加热,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防止里生外熟。

  5、食用油不宜反复煎炸,应定期处理;烘烤食品避免明火直接与食品接触。

  6、生熟食品不得同台存放。擦拭生、熟食品的抹布应分开,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布揩。

  7、根据用膳人数计划烧饭,剩饭摊开用纱布盖好。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大于70C)后供应。

  8、工作前后对操作台、调料台、炉灶及周围环境进行清洁处理。

  9、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10、食堂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总则

  1.1为了加规范职工食堂食品加工烹调制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的食品加工烹调制作,指在员工食堂将食品原料及半成品加工成饭菜的过程。

  2职责

  本制度由厨师长、厨师、副厨、清真厨师、小厨、菜案负责执行。

  3内容

  3.1加工前准备

  3.1.1食品加工烹调操作人员按规定流程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间进行食品加工与烹调。

  3.1.2加工前认真检查各种待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1.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处理后,分类存放,以作备用,防止交叉污染。

  3.2加工烹调制作

  3.2.1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要求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存于相应盛器内。

  3.2.2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

  3.2.3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并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3.2.4加工间应配备有盖的污物桶、臊水桶,桶内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臊水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3.2.5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3.2.6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3.2.7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煮透方可供应。

  3.2.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3.2.9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4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管理员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擦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品、半成品、生食品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1一、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剩余食品及原料应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六、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烧透后再供应。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

  在盘边的汤汁要用消毒布揩擦。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千净、灶上、下地面应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九、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油烟机罩。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2食品烹调加工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保障师生生命健康与安全,特制定《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品烹饪厨师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穿戴工作衣、帽上岗。

  二、食品烹饪厨师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提高业务能力。

  三、烹饪食品盛装器具坚持生、熟分开、分类使用;抹布保持清洁,调味品、料要分类放置,用后及时加盖。

  四、食品原料烹饪加工前应新鲜、洁净、卫生,腐败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得烹饪加工。

  五、烹饪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方式科学合理,不破坏和降低食物的营养价值。

  六、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七、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须经高温煮熟烧透。

  八、食品菜肴烹饪严格按卫生要求规范操作,操作人员不得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不用抹布或围裙擦试菜肴容器。

  九、菜肴品调味必须符合烹调卫生要求,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拈菜品尝,不能用烹饪厨具盛菜和汤汁送入口中品尝。

  十、烹制加工好的熟食菜肴,必须使用清洁、卫生消毒的餐具容器盛装,及时送入配菜间分配案台上,防止灰尘、蚊蝇、虫鼠等的二次污染。成品菜肴严禁放置于地面上。

  十一、食品烹饪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洗各种用烹饪器具,打扫灶台、地面等烹饪环境卫生,保持器具、灶台清洁,地面无食渣,废物垃圾入桶。

  十二、未经食堂管理人员许可,烹饪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换岗和增减。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3烹调加工是食品销售前的最后一道工序,因此对环境卫生、加工场所、用具、容器都有较高的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餐厅应有专用烹调间,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设置相对独立的烹调区域。

  二、为避免粉尘污染食品,中心规定禁止使用燃煤灶具,统一使用燃气灶具。炉灶上方要有排烟排气设备,且与炉灶匹配合理,保持设备运转良好,并与灶具同步使用。

  三、配料操作台(架)要美观实用、摆放合理,符合烹调加工的需要,并且易于清扫和洗涤。配置两个水槽以上的流水洗物池,用于洗涤烹调用具和容器;

  设有流水的专用从业人员洗手池,并有明显标记,严格区别使用。

  四、烹调用具和供餐用具要标志明显,定位存放,分开使用。配备足够数量的保洁柜,用以保存洗涤、消毒过的器具,防止鼠类、昆虫造成二次污染。

  五、配备的冷藏、冷冻设备,要求设备完好,运转正常。其外部要有明显的温度显示装置,柜内温度冷藏要保持在10℃以下、冷冻要保持在—1℃以下,保

  持柜内清洁,结霜厚度不得超过1厘米;柜内冷冻(冷藏)物品不得超过柜内容积的70%。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能混放在同一冰室,同时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要分类摆放,不允许混放,更不允许直接叠压摆放。

  六、在入口处设置宽敞的更衣室,准备干净整洁的工作衣帽,供从业人员使用,从业人员必须更衣后方准进入烹调场所。

  七、闲杂人员严禁进入烹调场所。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4市实小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烹调前厨房的设备,餐具表面必须达到饮食卫生安全要求,无污垢、无污染。

  2、厨房、案板各种盛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的容器,使用前都必须清洗消毒。

  3、各种食品及食品辅材料加工前,厨师必须认真仔细查,防止不符合卫生安全的食品及原辅材料入厨房。

  4、厨师必须熟悉各类食品的性质及其加工、贮存温度,存放极限时间。

  5、生熟菜刀、菜墩、冰箱要有明显标识,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餐具、用具要分类使用,严禁混用混放。

  6、加热中要将食物煮熟煮透,不得出售半生半熟、变味、变质的食品;烹调食物要保证色鲜味美,营养搭配合理。

  7、使用清洁消毒的抹布,做到每餐用后清洗消毒。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5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5、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6、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7、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时清除抽油烟机罩。

  8、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底面清除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篇四:烹饪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INSERTYOURLOGO烹调加工食品安全制度通用模板

  Mobilizeandplaytheenthusiasmandcreativityofpersonnel,requireallpersonneltoabidebythecodeofconduct,andultimatelyachievetheprotectionoflegitimaterightsandinterests,whileminimizingdailydisputes.

  撰写人/风行设计审核: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Standardtemplate管理编号:SLU/N-QA318烹调加工食品安全制度通用模板

  使用说明:本规章制度文档可用在结合实际情况来调动和发挥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管理、规范要求所有人员遵守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最终实现保护合法权益,保障整体有序运营,同时把日常纠纷最大化降低。为便于学习和使用,请在下载后查阅和修改详细内容。

  烹调加工食品安全制度范本

  一、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二、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外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三、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四、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五、刀、砧板、盆、抹布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六、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七、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八、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共5页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Standardtemplate管理编号:SLU/N-QA31九、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篇2:餐饮服务粗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餐饮服务粗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域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二、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不得分叉使用。盛装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三、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要离地离墙。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四、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地清洗下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五、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伞,去净羽毛、内脏。

  /共5页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Standardtemplate管理编号:SLU/N-QA31六、精加工完后的食品原料沥水后再移入烹调间待加工。

  七、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牛。加工结束及时清洗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餐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八、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篇3:餐饮业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范本

  餐饮业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范本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检查记录备查。

  三、厨师长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要跟随检查、指/共5页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Standardtemplate管理编号:SLU/N-QA318导,严格从业人员餐饮服务操作习惯。

  四、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珲员每周应对各餐饮部位进行1-2次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位的白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末改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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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烹饪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烹饪加工制度(合集五篇)

  第一篇:食品烹饪加工制度

  食品烹饪加工制度

  为规范学校食堂烹饪加工管理工作,保障师生餐饮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1.学校食堂不得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2.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3.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5.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禁止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后再次供应。

  6.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要求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保持清洁,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第二篇:食品烹饪加工制度

  永城市龙岗中学学校食堂餐饮饮食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烹饪加工制度

  为规范学校食堂烹饪加工管理工作,保障师生餐饮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1.学校食堂不得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2.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3.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5.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禁止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后再次供应。

  6.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要求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保持清洁,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第三篇:食品加工制度

  食品加工制度

  l、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2、食品加工前必须例行检查,等待加工的食品不得随地乱放,蔬菜清洗完后装入指定的生菜筐,准备烧制。

  3、制品加工由食堂主厨负责,食品加工前必须再对食品进行一次检查,不准用过期食品制作饭菜。

  4、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食品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成品

  菜要放入指定的熟菜盆,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5、厨师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也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直接品尝。

  6、操作员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7、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制作饭菜。饭菜烹调必须注意营养搭配,做到色香味俱全,环保卫生。

  8、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9、学生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

  10、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第四篇:食品加工制度

  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不用腐烂的原料;

  4、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的变质食品;

  二、成品(食物)存放实施“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三、食(用)具实行“五过关”:

  1、洗;

  2、涮;

  3、冲;

  4、消毒;

  5、保洁;

  四、环境卫生采取“四定”方法:

  1、定人;

  2、定物;

  3、定时间;

  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换工作服;

  饮食卫生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

  一、饮食卫生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二、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显眼处,从业人员应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五、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六、食用工具每班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七、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八、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九、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十、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十一、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切实做好“三防”工作。

  食(用)具洗涤、消毒、保管制度

  一、食(用)具的洗涤消毒

  1、热力消毒(程序:除残→热碱水浸泡洗刷→清水冲→热力消毒)。

  (1)煮沸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100℃的水中煮沸10分钟。

  (2)蒸气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蒸气柜内,温度保持100℃,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3)红外线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柜,温度保持100℃,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2、药物消毒(对不宜蒸、煮的餐具可在洗净后用化学药物消毒。程序:除残→热碱水浸泡洗刷→药物消毒→清水冲)。

  ①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②消毒液的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保持按消毒液的使用说明进行。

  二、食(用)具的保管

  经过消毒的食(用)具应有专门的存放柜,存放整齐、避免与其它杂物混放,防止食(用)具重复污染,并对存放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操作间卫生制度

  一、操作加工间布局要合理,所用工具、容器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二、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并设置密闭垃圾容器,垃圾、杂物随时清理。

  三、排烟、排气设施齐全有效,通风良好。

  四、保持下水道畅道、地沟内无积水、无污物。

  五、健全防尘、防蝇、防鼠、防腐等设施。

  六、所用工具、容器要定期清洗消毒,经常保持清洁。

  熟食间卫生制度

  一、熟食间应有防蝇、防尘、防污染的设施。

  二、不得存放与熟食无关的物品。

  三、要穿戴好工作衣帽,洗手消毒,不得赤膊操作。

  四、操作前清洗消毒所有工具并调好两盆消毒水用于洗手和浸泡抹布。

  五、不得在熟食间内看书报、抽烟和吃零食。

  六、货款分开,收款专人负责。

  七、保持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首饰。

  八、熟食砧板做到“三面”光洁(砧板面、底、边),供应完毕后清洗竖放。

  九、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洗手间后要换工作衣帽,便后要洗手、消毒。

  花坪中学食品中毒预案

  为了保障我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校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一、建立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朱明江

  副组长:王治友、陈德斌

  成

  员:各班班主任

  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食堂食品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考核。统一指挥食品中毒事件处理工作,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食品中毒的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到位。

  2、进一步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严把索证关、验收关、消毒关。加强索证管理,凡大宗物品,必须索证;加强环节管理,注重提高环节管理质量;加强餐具管理,严格清洗消毒程序。

  3、实行销售食物48小时留样、登记制度。

  4、对食堂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重点进行食品卫生法制教育培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制意识,做到持证上岗。

  5、重视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并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发现有不适合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食堂。

  6、控制细菌的污染,按照食品分类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四、食品中毒的应急处理

  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属较轻微的,学校应就地组织力量及时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做好病状纪录并完好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中毒严重者,应及时转到就近的医院,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校办公室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20救护车将患者紧急运送医院救治。

  五、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学校要主动协助卫生监督人员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症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取样,送上级疫检部门检验。

  校总务处、保卫科应立即派员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调查情况,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同时严格审核进货渠道,对可疑食品的供货方、渠道缜密进行排查。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校总务处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六、食品中毒事件的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花坪中学

  二00八年九月

  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时间:2008.9—2009.8二、安全责任:

  1、接受学校的统一管理,把饮食卫生安全作为工作的生命线。有“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

  2、自觉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学习、接受培训、接受体检、持证上岗。

  3、严格按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自觉遵守管理条例。

  4、必须坚持有病不上班、不穿戴工作衣帽不上班,不洗手脸不上班,指甲不剪不上班。

  5、购进的各项食品必须安全卫生,不购有病毒、有传染、变霉、变腐、变质物品,要登记、要留样、禁止购“三无商品”。

  6、保持灶房、库房及周边的卫生整洁,灶房的灶具、加工具、餐具要保持清洁,要定期清洗消毒。

  7、库房的食品放置必须保证卫生,不霉、不腐、不变质、经常检查,对三无食品不准使用、及时处理。

  8、剩饭、剩菜且已变质,不得食用,要另行处理。负责人(陈德斌):

  责任人:(工人)

  花

  坪

  中

  学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花坪中学卫生管理工作简介

  花坪中学现有21个班级,1443人。食堂就餐人数1020人,食堂使用面约564平方米。按需要共招聘临时工7人,正式工人1名,学校并按要求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全部工人取得了《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健康体检合格证》,并制定了系列卫生管理制度,专人负责,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采购大宗食品必须执行索证登记制度等要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学校法人:朱明江

  电话:(0852)5241038手机:***后勤负责人:陈德斌

  电

  话:(0852)5341038手

  机:***食堂管理:张金友

  手

  机:***二00八年九月

  花坪中学2008—2009学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目标管理规定》,推进和规范学校食堂、食品经营单位的管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师生的权益,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签订本单位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责任人(工人管理人员)对学生食堂工作范围确保不发生食品卫生和疫病等方面的问题,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二、责任人应采取的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遵守学校上级单位与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管理制度。

  2、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食品卫生防疫工作规则,确定所属岗位的责任和责任人。

  3、组织制定、完善和落实食品卫生防疫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针对本食堂的特点,组织人员进行食品卫生防疫的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

  5、认真开展食品卫生的自我检查,并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部门的检查。

  6、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出现问题,总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积极协助有关人员解决问题。

  7、保管好本食堂所属的各种器材和器具,确保所用器具的消毒和防疫措施的到位。

  三、食堂、食品采购和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职责

  (一)食堂管理责任人职责

  1、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负责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3、负责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年检、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与食品卫生培训工作。保证卫生许可证的按时年检,做到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4、负责货源采购、送配点的索证工作,不得采购无食品供应合格证供应点的食品。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应具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安全等标志。

  5、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6、保持餐厅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措施。

  7、保证盛具、餐具的严格消毒,使用的洗涤剂、消毒液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8、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反之,不得使用。

  9、积极配合县、学校上级主管单位来校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提出整改报告。

  10、造成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食品卫生保管员职责

  1、负责对食品验收和验收记录的监督和检查。

  2、负责对生熟食品卫生管理,仓库卫生管理,盛具餐具消毒,炊事员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的监督与检查。

  3、做好食品卫生检查记录。

  (三)炊事员职责

  1、注意身体健康: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荤素生食品拣净洗清,盛器整洁,分类摆放,不触地、不叠底。

  3、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咸淡适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的特色,保证菜的营养成份。拒烧腐败变质的原料,隔餐菜应回锅烧透。

  4、烹调操作时不抽烟、不直接用菜勺品味。

  5、食品出售前洗手,出售时不用手抓食品、不抽烟。

  6、做好熟食品的24小时留样、生食品的验收工作,并有记录。

  7、做到荤素菜清洗池、生熟盛器、揩布、砧板分开,有明显标志。

  8、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鱼禽肉豆制品分开,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9、负责工具、灶台、地面卫生的清扫和整理,保持操作室及用具清洁整齐,无油腻,无积灰,无蜘蛛网。

  10、个人卫生做到三白(帽子、衣服、口罩)四勤(勤洗手、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

  (四)保洁员职责

  1、负责餐具的洗涤与消毒,餐具上的洗涤剂要用清水冲洗干净,蒸汽消毒不少于10分钟。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3、负责就餐厅的环境整洁,保持桌椅、地面的干净无油腻,见蝇即灭。

  4、保持室内外阴沟畅通,垃圾、泔脚及时清理。

  四、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时间自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

  甲方:

  乙方:

  2008年

  月

  日

  2008年

  月

  日

  食堂管理制度

  为了给师生提供方便,保证学生健康成长,使师生吃得舒心、放心,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厨房室内外必须随时保持清洁、干净,每天至少冲洗一至二

  次。

  二、食堂工作人员穿戴干净、整齐。

  三、不能用霉烂变质过期的食品,每餐的蔬菜必须按要求等程序冲洗、浸泡、清洗干净,肉类、蛋类必须净藏。

  四、工人定期体健,持证上岗。

  五、餐厅里不能用农药等不安全药品喷打蚊子、苍蝇,若需处理,必须报学校批准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施用。

  六、定期对食堂的餐用具按程序消毒、洗净。

  七、不服从学校合理安排或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花

  坪

  中

  学

  二00八年九月

  花坪中学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厨房卫生

  1、厨房地面随时保持清洁、无污渍、无食品残渣。顶棚、四壁、门窗等无烟尘、蜘蛛网、无杂物悬挂物。

  2、保持室内通风、干燥、清爽、整齐,及时清除无用杂物。

  3、非厨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工作间。

  4、做好相应消毒实施,贮藏食品应具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霉变)。

  5、对污水及时处理排放、清扫,食品残留存放桶适时加盖,防止蚊蝇滋生。

  二、食品卫生

  1、严格食品原料采购关、登记验收入库关、食品发放使用关,严格执行索证制度;严禁发霉变质物品入库入锅,保证食品新鲜可口、安全。

  2、生熟食品、原料与成品、生食品用具与熟食品用具,食品与非食品必须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在食用前必须“熟”,且无异味。

  4、新鲜蔬菜食用前必用清水适当浸泡,除去残留农药,严防农药中毒、禁止使用野生杂蕈及含有激素的食品。

  5、保管室堆放食品井然有序,干品要离地离墙,物品要及时使用,保证食品使用率。

  三、餐具卫生

  餐具在使用前、后都必须冲洗、消毒、清洗,严禁使用未经消毒洗净的餐具。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到卫生部门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从业。

  2、从业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齐,仪表朴素大方。

  3、从业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理发)。

  4、从业人员操作时不准吸烟,不随地吐痰。

  5、时时牢固树立食品安生卫生责任感。

  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责任重于泰山。

  花

  坪

  中

  学

  第五篇:食品加工消毒制度

  1.水塔清洗消毒指导书

  1.目的生产期间每季度对水塔进行一次清洗消毒,以达到清洁卫生的要求,确保水的安全卫生。

  2.职责:

  2.1动力科科长负责贯彻该作业指导书。2.2水工班班长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2.3动力科科长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监督检查。3.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公司水塔的清洗消毒工作。4.内容

  4.1首先切断水源,排放塔内清水

  4.2放完后施工人员进入水塔,打开塔内排污管排放塔内沉淀物

  4.3用清水冲洗、打扫直止没有污物为止。

  4.4用漆铲铲除塔内四周硬质水垢残留,水垢排入下水道。4.5由施工人员用硬板刷带水刷洗池壁污垢四次,待检查没有水垢后再用塑料刷清洗内池壁。

  4.6塔内清除干净后,并用清水反复冲洗,直至没有污垢,将排水管口堵止。

  4.7向塔内进水至正常水位,加入次氯酸钠,使塔内水的有效氯含量为100PPM,消毒4小时。

  4.84小时后,由水工将清毒水放干净,再用清水冲洗,进行换水4次。

  4.9感官检查,使用前进行感官检查,如检查不合格,重复前程序。

  5.相关记录

  水塔清洗消毒记录

  2.二氧化氯发生器操作作业指导书

  1.首先将盐酸来料配制成9%的盐酸溶液(盐酸用白色塑料桶存放)。

  2.将亚氯酸钠来料配制成7.5%浓度的亚氯酸钠溶液,(原料用蓝色或绿色塑料桶存放)。

  3.等各种原料配成后,放入运行捅内,可先开启手动按钮,用发生器的泵将药液输入管内。

  4.一切正常后先打开进出水伐,启动管道泵使加氯器管道中浮球升至感应器之上并进行排空气。

  5.后开总电源开关,进行至二氧化氯发生器工作.6.加氯器屏幕显示浓度为128.8G/H。

  7.盐酸不能与亚氯酸钠存放在一起,要分开存放,以免发生爆炸。8.水泵及水处理装置在加工车间工作时要打开,加工车间结束后再关闭水处理系统。

  9.水处理室只准操作人员进入,其他人员不得进入.10.操淮人员应经常观察水处理系统中盐酸及亚氯酸钠的用量,当亚氯酸钠及盐酸药液低于最低位时,要补充至最高位。11.操作人员要和公司化验人员密切配合,加强水质管理。12.相关记录:二氧化氯发生器监控记录

  3.收购、前整理清洗消毒作业指导书

  1.目的规范收购、前整理场地清洗消毒的操作行为,保证其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等处于清洁状态。

  2.职责

  2.1车间主任负责贯彻落实该作业指导书

  2.2卫生班长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

  2.3车间质检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监督检查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收购、前整理场地的墙面、地面、分级筛、跳豆机、去壳机、拣豆、输送线、提升机、水槽、工作台、刀、模具、刀板、剪刀、清洗池、塑料筐等的清洗消毒工作。

  4.内容

  4.1收购、前整理场的清洗消毒分生产前、后和生产间隙进行。4.2清洁用品,包括塑料刷、扫帚、水池、塑料桶、自来水、100PPM含氯消毒水。

  4.3生产结束后的清洗消毒

  4.3.1清扫:应清除地面、墙面和各种设备、设施、工器具中的杂物、残留物。

  4.3.2冲洗:用扫帚等工具和清水进一步洗、扫、刷,清除一切设备、设施中的杂物、泥污等。

  4.3.3用含100PPM有效氯的消毒液对墙壁、地面、设备设施进行喷雾或浇洒消毒。1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清除消毒剂残留。

  4.3.4检查所有清洗消毒过的表面,如发现任何残留痕迹,重复4.3.1——4.3.3步骤操作。

  4.4生产前的清洗

  每天开工前,分别用自来水对场地、设备、工器具进行冲洗。4.5生产加工间隙的清洗消毒。

  4.5.1清除场地、设备、周转筐、工作台、工器具、清洗池中一切杂物、污垢等。

  4.5.2用自来水分别对上述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彻底冲洗。

  4.5.3清洗池每使用1小时,必须彻底清洗换水一次。4.5.4检查所有清洗过的表面,如发现任何残留痕迹,重复4.5.14.5.3步骤操作5.相关记录

  设备、设施、工器具清洗消毒执行、检查记录

  4.漂烫间清洗消毒作业指导书

  1.目的规范漂烫间清洗消毒工作,保证其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处于清洁状态。

  2.职责

  2.1车间主任负责贯彻落实该作业指导书

  2.2卫生班长负责对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

  2.3质检员对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3.适用范围

  适用于漂烫间墙面、地面、提升机、漂烫机、周转筐等的清洗消毒工作。

  4.内容

  4.1漂烫间的清洗消毒分生产前、后和生产间隙进行。4.2清洗用品包括塑料刷、塑料桶、自来水、100PPM含氯消毒水。

  4.3生产结束后的清洗消毒

  4.3.1拆卸漂烫机上的盖子及其它容易拆卸的部件,使其各个部件都能得到清洗。

  4.3.2冲洗,用自来水对墙壁、地面、提升机、漂烫机、周转筐进行冲洗,或用塑料刷进行刷洗,清除表面及内部所有残留、残渣。

  4.3.3消毒:关闭放水阀门、机(池)内注满清水,开启蒸汽阀门,使机内水温升到90℃以上,并开启蒸煮机,输送带转动,使热水与机内、表面充分接触时间不低于5分钟,然后放掉热水。墙壁、地面、提升机用100PPM有效氯消毒水均匀泼洒消毒,使其接触3分钟以上。

  4.3.4感官检查所有已清洗消毒过的表面,如发现残留,重复4.3.1--4.3.3步骤操作。4.4生产前的清洗

  每天生产前对漂烫机、提升机、墙面、地面用自来水冲洗一遍。4.5生产间隙的清洗消毒

  4.5.1每天更换漂烫机内水一次以上(视产量大小)4.5.2用自来水冲洗地面、墙面、提升机、周转筐

  4.5.3每间隔4小时,用100PPM含氯消毒水均匀泼洒提升机一次,使其充分接触3分钟以上,再用清水冲除消毒剂残留。

  5.相关记录

  设备、设施、工器具清洗消毒执行、检查记录

  5.冷藏库消毒作业指导书

  1.目的每年生产前对冷库进行熏蒸消毒,消除霉菌等微生物的危害。2.职责

  2.1车间主任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贯彻

  2.2冷库管理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2.3质检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监督检查3.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冷库的消毒工作。4.内容

  4.1清除库内所有产品

  4.2库内除霜后,用清扫工具将库内打扫干净。4.3计算好冷库容积和过氧乙酸及高锰酸钾用量。4.418%浓度的过氧乙酸纯品1g/m3与高锰酸钾粉0.33g/m3放入砂锅或脸盆等容器中,关闭冷库消毒2小时。容器内先放高锰酸钾,再倒入过氧乙酸。

  4.5打开库门,用风机排除库内气味。4.5质检员负责消毒效果的监督检查。5.相关记录;冷藏库消毒记录

  6.人员洗手消毒作业指导书

  1.目的生产前进入洁区的人员进行洗手,消毒,更衣,换鞋以达到清洁卫生的要求。

  2.职责

  2.1车间主任负责贯彻该作业指导书

  2.2更衣室负责人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

  2.3车间质检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监督检查

  3.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对人员的卫生管理是有效的。4.内容

  4.1车间门口检查

  非车间生产及管理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不准进入车间。患有手外伤,皮肤病、腹泻等有碍食品卫生的人员不准进入车间。长指甲、佩带妆饰物的人员应剪指甲,去掉妆饰物后才准进车间。4.2检查合格,允许进入车间的人员到更衣室更衣。

  4.3洗手:湿手,滴上皂液,两手反复搓洗,然后在感应水笼头下冲洗干净。

  4.4更衣:先戴好帽子,前部头发不得外露,穿工作服全部头发不外露,戴口罩。

  4.5手在50PPM消毒液浸泡2分钟以上,手碗以下部分应全部浸在消毒液中。

  4.6在感应水笼头下冲洗去手的消毒液后,并用干手纸擦干方可进入加工场所。

  4.7手消毒后,如有污染,必须重复4、5—

  4、6程序。4.8人员的卫生情况应记录在记录表中。

  4.9生产期间,其它人员,如检验人员、检查人员、参观人员等进入,必须按4.1-4.7执行。

  5.相关记录

  5.1加工人员进入车间检查记录

  5.2加工过程中人员出入车间台帐

  7.消毒液验收、配制、使用作业指导书

  1.目的规范消毒剂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消毒效果,防止对食品和食品接触面的污染。

  2.职责

  2.1采购员负责采购有合格证明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消毒剂。2.2质检员负责消毒剂的验收、配制。2.3质检科负责本作业指导书实施的监督检查。3.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消毒液的验收、配制和使用的管理。4.内容

  4.1采购的每批消毒剂,采购员应向供货方索取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验证明等的相关证明。

  4.2进厂的每批消毒剂,进公司时,由质检人员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和数量验收,并索取产品合格证明,内容应有该批消毒液或药品的生产日期、浓度,并保留存档:并通知实验室取样化验有效氯含量并在盛放消毒剂的桶上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消毒剂的生产日期或进货日期、品名、浓度。

  4.3消毒剂应加盖贮存:并专室存放,专人配制。杜绝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触面。

  4.4车间质检员应按照卫生标准操作观范规定的浓度要求,配制消毒液,消毒液应现配现用,使用时间长,应补充消毒液,以保持一定浓度。有的消毒液应按规定要求定时更换,配制人员首先应对各消毒点所使用的容器体积进行计算并记录在册,先计算水的重量,然后根据浓度要求和药液有效浓度,确定加入液的量,以达到配制浓度的准确,对配制好的消毒液用比色法测定其实际浓度,若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及时调整,加工用水的加氯,按加氯器的操作规程执行。

  日常使用的消毒液配制方法:4.4.1消毒液的配制公式

  C=(C1+L1)/(L1+L2)L1=C*(L1+L2)/C1C——消毒液浓度(PPM)C1——母液浓度(PPM)L1——母液用量(升)L2——池内水量(升)

  4.4.2生产期间各加工区域所需配制有效氯消毒液消毒液浓度均按4.4和4.4.1中要求方法执行,以确保消毒液浓度符合要求。

  4.5车间操作人员对配制好的消毒液,要及时使用,使用方法采用喷、洒、浸泡等规定的方法,使消毒液与设备、设施、工器具等充分接触,接触时间不低于规定要求,然后用饮用水进行冲洗,冲剩残留消毒液方可使用。消毒完毕后所使用的消毒工具均应清洗干净,妥善保管,以便下次使用。地面消毒池不使用时均应放掉残液,冲洗干净。操作消毒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4.6检查

  消毒液的配制人员,应对消毒液配制的有效浓度进行自查,偏离时予以纠正,非配制消毒液的车间质检员对配制好的消毒液进行浓度测定,发观浓度偏离应与配制人员共同查明原田,予以纠正,以便正确

  配制。

  4.7车间质检员对各种配制时间和浓度应有记录,于次日上报质检科。

  5.相关记录

  5.1每日清洗消毒审查表5.2有毒化合物领用记录5.3生产车间消毒有效氯检测记录

  8.消毒剂购置入库浓度测定作业指导书

  1.目的为了确保消毒剂有效安全使用,规范化验室有关人员管理行为,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化验室测定消毒剂浓度的有关人员。3.职责

  3.1质检科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贯彻

  3.2化验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3.3化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检查。4.作业要点

  4.l接到消毒剂购入通知,必须及时有效地采集购入消毒剂样品。4.2及时对消毒剂浓度进行测定;4.3做好采样登记,检测原始记录。

  4.4及时准确地将结果报质检科,并在消毒剂存放容器上准确标识。

  4.5对标准溶液应预先,准确标定,并加贴标签,标签内容至少应有标准液名称、浓度、配制时间、配制人,标识要正确清晰。

  4.6检测结果需如实记录。

  9.工作服、口罩洗涤、消毒作业指导书1.目的工作服、口罩是用来保护产品的,对工作服、口罩的洗涤消毒是为了达到清洁卫生的要求,以免对产品造成交叉污染。

  2.职责

  2.1办公室和车间主任负责贯彻该作业指导书

  2.2洗衣工负责工作服、口罩等的洗涤、烘干

  2.3车间更衣室负责人负责工作服、口罩等的消毒2.4车间质检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监督检查。3.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工作服、口罩等的清洗消毒。4.内容

  4.1每天工作结束后,由更衣室工作人员收集已使用过的工作服、口罩等,并用专用不锈钢车辆运到洗衣房。

  4.2洗衣工按洁区工作服,准洁区工作服,一般作业区工作服的顺序洗涤。

  4.3根据洗衣机的容量投入适当量的工作服,洗衣机注入温水和洗涤剂,滚动搓洗至清洁止。

  4.4将洗净的工作服、口罩等用清水漂洗,直至漂洗水清晰为止。4.5将漂洗干净的工作服等放入甩干机,离心脱水8—10分钟。4.6将脱水后的工作服等用衣架挂在烘干房内烘干。4.7将烘干的工作服收下整理整齐。

  4.8用专用的加盖的不锈钢车辆将工作服运到更衣室。4.9将工作服等用挂衣架整齐的挂在衣架上。4.10开启电子臭氧灭菌灯消毒2小时。5.相关记录

  洗衣房工作记录

  10.厂区防(灭)鼠作业指导书

  1.目的消除鼠害,确保食品安全卫生。2.职责

  2.1办公室主任负责贯彻该作业指导书

  2.2灭鼠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

  2.3办公室主任负责该作业指导书实施的监督检查3.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公司厂区内防灭鼠工作。4.内容

  4.1车间、库房等门窗均应封闭良好,防止鼠类进入。4.2车间所有下水道口均应设有防鼠网。4.3每天下班后,在各灭鼠点放老鼠夹。

  4.4每天上班前,将各灭鼠点老鼠夹收起来,并检查有无被夹住的老鼠。

  4.5将夹住的老鼠送入锅炉房内烧毁,公司停产期间,将夹住的老鼠在厂区外深埋。

  4.6如有老鼠夹住,应按记录表的要求记录。4.7质检科每天检查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中。

  11.职工健康检查计划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杜绝隐患,现依据国家《食品卫生法》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凡从事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一般安

  排在每年的四月份进行.经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者,凭卫生防疫部门发给的“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工作,不合格者必须调离接触食品的岗位。

  二、对使用的临时工、新进人员,凡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人员在上岗前到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进行体检,凭卫生防疫部门发给的“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三、体检合格者,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及时调离食品生产加工岗位。

  四、生产加工人员在加工生产过程发生开放性创伤,应即采取措施,迅速撤离工作现场。

  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公司正式员工的健康合格证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妥善保管,临时工的健康证,在公司生产期间,由办公室统一保管,生产结束后,可以由临时工自己带走,但公司应留下复印件存档。

  12.废水﹑废渣﹑垃圾管理制度

  1.目的做好废水﹑废渣﹑垃圾的管理工作,避免对厂里环境的污染。2.职责

  2.1动力科科长和办公室主任负责贯彻该作业指导书

  2.2相关人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

  2.3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该作业指导书实施的监督检查。3.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厂里废水﹑废渣﹑垃圾的管理。4.内容

  4.1厂内所有排水通道应经常清洁,确保排水畅通。4.2废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4.3煤炭﹑煤渣应存放在专设场所,周围应有适度的围墙,防止雨水冲洗造成环境污染.煤渣应及时拖出厂区。

  4.4垃圾暂存于垃圾场的垃圾箱中,箱子应加盖,并每天清理出厂。4.5垃圾场应做好虫害﹑鼠害防治工作。4.6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上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3.厂区公共厕所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的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工作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符

  合食品行业的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负责打扫厕所的勤杂人员,必须做到勤打扫,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二、公共厕所的保洁标准做到五无一净即:无蝇、无积粪、无恶臭、无尿垢、无杂物;一净即:四周、上顶、墙壁、地面清洁干净。

  三、防蝇虫设施及其它卫生设施必须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

  四、厕所的门应关闭灵活,并有自动关门装置。

  五、每周至少喷洒杀虫剂一次,杀虫剂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六、每日生产结束后,消毒员用杀菌洁厕液洗便池,然后用水冲洗干净,用200PPM有效氯消毒水刷洗地面,再用水冲洗墙壁和地面。

  14.化学药品管理规定

  1.目的:

  所有被允许使用的化学药品(化验室的化学试剂、杀虫剂、车间使用的消毒剂、洗涤剂)应被有顺序地标记、存放、使用,避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和包装物料。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全公司各部门化学药品的使用与管理。3.职责

  质检科和保管员负责化学药品的使用、存放和标记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本厂设立化学药品专用仓库,并远离生产区,清洗剂、消毒剂与杀虫剂分开存放,一般化学品与剧毒化学品分开存放,化学品仓库应上锁,并有专人负责保管。车间使用现场暂存的消毒剂和洗涤剂应存放于带锁的专用房间内。

  4.2保管员、化验员必须经过正式培训,懂得化学试剂的原理,并对每种化学药品贴上标识,标明库存化学物品的名称、有效期、毒性、用途、进货日期等并造册登记,填入化学试剂登记表。

  4.3化验药品由质检科专人领用和配制,洗涤剂由车间卫生员专人领用,其它任何人不得领用和借用,保证安全使用。

  4.4保管员、化验员在化学药品进厂时要严格验收手续,对无合格

  证的化学药品,坚决不入库,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生产期和有效期限,对过期化学药品要妥善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5消毒剂的配制按SSOP中《消毒剂验收、配置、使用作业指导书》要求配制和使用。

  4.6实验室的化学药品应存放在药品贮藏柜和药品橱中,由专人保管。

  4.7杀虫剂由专人每天到化学药品仓库领用,并作记录。4.8一般化学物品的包装容器能循环使用的(如盛放次氯酸钠的塑料桶)可以循环使用,不能循环使用的,使用人员在使用完化学物品后,应将容器主动送回原保管仓库,由仓库保管员集中处理,严禁丢弃在车间,严禁将化学物品的容器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剧毒化学物品的包装容器应作销毁处理,其处理方法不得对环境、人员、产品产生危害。

  4.9由车间质检员每日检查化学物品的管理实施情况,并填写在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中。

  5.相关文件

  卫生标准操作规范(SSOP)6.相关记录

  有毒化合物领用记录

  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

  15.运输车辆及工器具清洗消毒作业指导书

  1.目的保证运输的原料不受车辆及工器具的污染而影响产品的卫生质量。

  2.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运输原料的车辆及工器具。3.职责

  3.1原料接收人员或车主负责运输车辆及周转筐的清洗消毒工作的实施。

  3.2生产车间主任负责贯彻并监督该工作的实施。4.作业要点

  4.1卸货后的卫生,将装货车辆上及周转筐内的杂物清除到垃圾房中。

  4.2装货前的卫生

  4.2.1清除车辆上及周转筐内的一切杂物。4.2.2周转筐应定期清洗。

  4.2.3禁止用装过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装蔬菜原料。

  4.2.4如装货车辆卫生状况不良,必须用自来水冲洗干净后,再用100PPM含氯消毒水泼洒车箱表面或用喷雾器喷洒车箱表面,使其接触3分钟以上。4.2.5冲洗:用清洗机(或水管)对车辆及工器具进行全面冲洗,去除残留物。

  5.相关记录

  设备、设施、工器具清洗消毒执行、检查记录。

  16.洁区场地设备、设施、工器具清洗消毒作业指导书

  1.目的规范洁区场地、设备、设施、工器具清洗消毒作业行为,保证其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工器具处于清洁状态。开工前,对所有容器、工器具、地面进行全面清洗、清洁,达到清洁卫生的要求。

  2.职责

  2.1车间主任负责贯彻落实该作业指导书。2.2卫生班长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2.3质检人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监督检查。3.适用范围

  洁区包括冷却间、速冻机间、内包装间以及与洁区相连的更衣室、换鞋间、洗手消毒间。

  适用于换鞋间、更衣室、冷却间、速冻间、内包装间、手消毒间、地面、墙面、天花板、空气、工作台、冷却池、输送带、洗手龙头、电子秤、封口机、滑槽、振动筛、甩水机、金属探测仪、容器、周转筐等的清洗消毒工作。

  4.内容

  4.1洁区场地、设备、设施、工器具的清洗消毒分生产前、后与生产间歇进行。

  4.2清洁用品包括尼龙刷、塑料地拖、水池、自来水、100PPM含氯消毒水、82℃以上热水,75%酒精、塑料桶。

  4.3生产结束后的清洗消毒

  4.3.1清除室内设备、设施、工器具中所有残留物。4.3.2冲洗:用刷子等工具并用自来水冲洗,所有设备、设施容器和工器具、工作台等,去除附着的残留物。

  4.3.3感官检查所有清洗过的表面,用手摸不会感到有污物存在,闻不到异味。如发现残留,重复4.3.

  1、4.3.2步骤操作。

  4.3.4消毒:墙面、地面、排水沟、工作台、冷却池、输送带、滑槽、振动筛、甩水机、容器等用100PPM有效氯消毒液均匀泼洒,消毒3分钟以上;周转筐用100PPM含氯消毒水浸泡3分钟以上;电子秤、封口机、金属探测仪用75%酒精擦拭消毒。

  4.3.5用自来水对所有消毒过的表面(换鞋室、更衣室、电子秤、封口机、金属探测仪除外)进行冲洗,直到消毒液全部清除掉。

  4.3.6感官检查清洗消毒的表面,如发现残留痕迹,重复4.3.4,4.3.5步骤操作。

  4.4生产前的清洗消毒

  4.4.1每日开工前,耐热容器和工器具分批用82℃以上热水消毒3分钟,不耐热的工器具用100PPM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分钟以上后用自来水冲洗消毒液残留。

  4.4.2生产前开启电子灭菌灯2小时,对车间空气进行消毒。4.4.3感官检查所有清洗消毒的表面,如发现残留,重复4.4.1步骤操作。

  4.5生产加工间歇的清洗消毒

  4.5.1每连续工作4小时,必须对设备、设施和工器具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其清洗消毒方法按每天生产结束后的清洗消毒方法执行。

  4.5.2内包装人员每工作4小时,用75%酒精对手喷雾消毒一次。

  5.相关记录

  设备、设施、工器具清洗消毒执行、检查记录

  17.速冻机清洗消毒作业指导书

  1.目的规范速冻机的清洗消毒操作行为,保证速冻机处于清洁状态。2.适用范围

  适用于速冻机的清洗消毒工作。3.职责

  3.1车间主任负责本作业指导书的贯彻

  3.2卫生班长负责作业指导书的实施

  3.3车间质检员负责本作业指导书实施的监督检查4.操作内容

  4.1生产开始前,开启冲霜水阀门,同时启动输送带,调节输送带转速至快档。

  4.2速冻机内结霜全部冲除时,关闭水阀门和速冻机电源开关。4.3开启速冻机网带,调节速度至快档,在速冻机入口处用100PPM含氯消毒水均匀喷洒整个网带,消毒3分钟以上。

  4.4用清水冲洗网带,清除消毒剂残留。4.5自然沥水10分钟。

  4.6生产结束后,清除速冻机内及网带上的残留物,感官检查无残留物,如有残留物必须清除干净为止。

  5.相关记录

  设备、设施、工器具清洗消毒执行、检查记录。

  18.外包装间等清洗消毒作业指导书

  1.目的规范外包装间清洗消毒操作行为,保证其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工器具处于清洁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外包装间墙面、地面、工作台的清洗消毒。3.职责

  3.1车间主任负责贯彻该作业指导书

  3.2卫生班长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

  3.3车间质检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实施的监督检查4.操作内容

  每天生产结束后,对外包装间的墙面、地面、工作台进行清洗消毒。

  4.1清除室内及工作台上的一切杂物和外包装物。4.2冲洗:用自来水冲洗工作台、地面、墙面,去除残留物。4.3感官检查如发现残留,重复4.1,4.2步骤操作。4.4消毒:墙面、地面、工作台用100PPM含氯消毒水均匀泼洒,消毒3分钟以上。

  4.5用自来水冲洗,清除消毒液残留。5.相关记录

  设备、设施、工器具清洗消毒执行、检查记录。

篇六:烹饪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篇11、按照卫生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功能用房配备合理、名称统一。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可密闭的干湿垃圾桶。一个工作单元结束后,及时清除。

  2、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在相应的食品架上(或容器内),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避免污染。砧板立式存放,做到无霉斑,干爽清洁。

  3、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志。各功能间(区)均有盛物架、刀架。专间、专池、专用工具专用。

  4、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

  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

  5、配备专用的留样冷藏冰箱,按要求进行留样登记:

  ①重量100克;

  ②密封;

  ③生熟均要留样;

  ④要冷藏;

  ⑤张贴标签;

  ⑥时间要达标,即熟食48小时,生食24小时。

  6、紫外线消毒灯离墙、离地,悬挂高度在2.0--2.5m之间,并有金属挡板。

  7、同一房间内禁止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火源(如液化气、煤、电

  炉等)。使用锅炉的学校应保证锅炉在使用年限内,每年进行技术检测,锅炉工要办理《锅炉工证》,填写司炉日志。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篇2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原料质量,剔除不可食部分,不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加工前后不得落地堆放。

  3、冷冻、食品应自然解冻,不得采用自来水冲淋及温水浸泡。

  4、水产、肉禽、素食品应分池清洗,各清洗池有明显标记。

  5、肉类食品清洗后无血、无毛、无污及无有害腺体;鱼类洗后无磷、腮和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蔬菜按一拣二洗的顺序进行操作,洗后无泥沙杂物,不放置过夜。

  7、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放置于货架。易腐食品及时冷藏保鲜,防止腐败变质。

  8、荤素食品盛器分开使用,用后冲洗干净,不得落地存放。

  9、有独立的粗加工,加工场所地面清洁、无积水、下水道通畅,无垃圾积存、无异味。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篇3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管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菜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篇4一、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二、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篇5(一)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二)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三)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操作规程要求

  (一)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二)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篇61、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

  2、灭蝇灯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保持一定距离。

  3、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4、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5、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时应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等。

  6、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

  7、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宜选择具备资质的有害动物防治机构进行除虫灭害。

  8、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篇7一、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二、地面应保持经常性的清洁,无积水,无油污、无脏物,保持干燥、卫生。

  三、排水沟应保持清洁、卫生,不能存在食物残渣、油污和污水,设暗沟的应保持流水通畅。

  四、墙面应保持清洁,无霉斑、污斑。天花板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结尘、无蜘蛛网。

  五、灶台台面清洁,无油污残菜,炉台底等无卫生死角;排烟、排气设施清洁卫生,无油垢沉积、不滴油;油烟管道每年清洗2次。

  六、工作台、调料台、水池、工具及加工设备每次使用后应清洗,保持整洁。直接接触食品工具、容器必须清洗消毒。

  七、泔水类垃圾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并签订回收协议。餐厨垃废弃物做到随手清,放入带盖垃圾桶中,垃圾桶垃圾应及时清理、清洗。

  八、冷藏、冷冻设施内外清洁,定期化霜,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分类贮藏,无异味。

  九、餐具洗消按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顺序进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10分钟。消毒后的餐用具存放在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篇8一、按照食品卫生法,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保证食品原料新鲜。

  二、食品加工做到先洗后切,冰冻的肉、禽、水产品在常温下要彻底解冻。

  三、食品做到分池清洗,荤菜食品不能放在蔬菜池中清洗,清洁厨房用具的水池必须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四、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厨房容器和用具(刀、砧板、湓、筐、抹布等)均做好生熟标记,不得混用。每天使用后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五、炊事员要钻研烹调技术,主动听取教师、保育员及幼儿对伙食、点心的意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注意花色品种及色香、味和营养元素的调配,增强幼儿的食欲,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

  六、加工食品必须加热充分,大块食品的中心温度需达70°c以上,防止外热里生。

  七、幼儿的菜不能烧的太硬或太生。夏天做到(饭、菜、汤、茶)”四冷“,冬天做到(饭、菜、汤、茶)“四热”,保证幼儿吃

  饱、吃好。

  八、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备餐间前不超过2小时。

  九、保持厨房清洁、整齐、干净、如有杂物应及时清理。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篇9一、烹饪人员(厨师)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安全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异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二、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不能只讲食品颜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内生。菜肴着重体现菜品特色,感官性强,做到可口易于消化。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险食品一定要煮烂、煮透,确保食品安全。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无毛、无污染、无腥味、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存放时必须使用清洁、经消毒过的菜盆、瓢、碗、盘等专用容器盛装,并有序排放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未经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成品、半成品与原料、生食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在经过尝试后、确认感官无异样、无异味方可出售。

  六、烹饪加工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冲洗干净、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地面无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冲干净。

  七、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八、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篇10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现制定制度如下: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发现问题立即停售,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三、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配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篇11一、食品粗加工间通风良好,有防尘、防鼠、防蝇、防蟑螂及消除其他有害昆虫的设施,下水道保持畅通。

  二、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须在专用水池清洗,各类水池不得混用,应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操作前,首先要检查食品的质量,有腐败变质、发霉、生虫

  的原料均不加工,要求如下:

  1、肉类:定点供应,有检疫证明,内脏必须与肉品分开清洗,分容器盛放。

  2、水产品:逐条清洗,去脏刮鳞,暂不烹饪的及时放入冰箱加保鲜膜冷藏或冷冻保存,以防变质。

  3、禽蛋类:活禽无疾病,宰杀后去除内脏;蛋类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4、蔬菜:去除枯叶、泥沙和不可食部分,要求一检二洗三切,清洗后不应有泥沙杂质,不宜放置过夜,最好用清洁水浸泡30分钟以上,尽量清除农药残留。

  四、工用具、容器等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放于固定位置。

  五、不得在清洗食品专用水池内清洗拖布。

  六、清扫周边卫生,各种工用具、容器要清洗消毒,清理废弃物置于专用容器,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室内外清洁。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篇12目的: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

  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1、我厂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接受健康检查,并取得体检合格证者,方可参加生产。

  2、从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卫生培训教育,方可上岗。

  3、上岗时,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

  3.1进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3.2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喷洒香水进入车间。

  3.3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才能

  进行工作。

  3.4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3.5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原料和成品,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3.6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厕所。

  3.7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车间。

  3.8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手机等。

  4、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必须穿指定工作服,方可进入车间。

  5、有毒有害物管理:洗剂、清毒剂、杀虫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有固定包装,并在明显处标示“有毒品”字样,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6、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7、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不得说笑谈天,交头接耳。操作时必须按要求工作,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质检及车间主任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8、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质检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质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9、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0、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不得偷窃公司物品。如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1、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车间主任同意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12、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3、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4、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5、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二、清洁卫生制度

  1、车间工人要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车间主任要保持办公桌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交接下班。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5、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设备。

  注:本制度与厂规发生冲突时,以厂规为准。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篇131、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传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2、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制;

  3、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批审手续,两天一下由生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来不及自办手续的药托人代办或打电话请假,并于上班后补充手续,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违者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除当天工资没有另罚款20元;

  4、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5、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为看病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向生产主管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6、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被视为偷窃,轻者按物品价值的十倍进行罚款或开除,重则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7、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必须要穿工作服,务必穿戴整齐洁净,违者一次扣款10元,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8、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进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以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罚款10元,严重者开除;

  9、运送产品要留意轻放,不得乱丢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职责(包括搬运工);

  10、不管上下班时间,不准在厂区吸烟、喝酒,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1、健康管理

  ①食品厂全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②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

  ③凡体检确认患有:

  a、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毒者),b、活动性肺结核,c、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d、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f、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12、工作服的管理

  ①工作服包括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种)还应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②工作服应有保活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务必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持续清洁。

篇七:烹饪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精选13篇)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

  一、什么是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精选1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11.烹饪加工所用的原料应保持新鲜,再加热的食品感官应无异常,食品必须彻底烧熟煮透,大块肉类切开观察中心部位是否有血水。

  2.待加工半成品和烹饪后的熟食品应分开放置,避免熟食品受到污染。

  3.接触即食食品的容器、工用具应经消毒处理,应与食品原料、半成品使用的容器、工用具在外观上明显区分,使用时完全分开。

  4.禁止将已供应食用的食品(包括已使用的油脂、围边菜、辣椒等辅料)再次供应。

  5.每日加工结束后,将厨房地面、水池、操作台、工具、容器、排水沟、垃圾桶清洗干净。

  6.按照本单位清洁计划,定期开展烹饪加工场所的环境、设施、设备的清洁。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2一、烹饪人员(厨师)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绝不烹

  制。

  二、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不得只讲食品颜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内生。菜肴着重体现菜品特色,感观性强,做到可口易于消化。

  食堂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食品一定要煮烂、煮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无毛、无污物、无腥味、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

  三、烹调好的菜、加工后的熟制品必须使用清洁、经消毒过的菜盆、瓢、碗、盘等专用容器盛装,并有序排放于熟食台。

  烹调后的菜必须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未经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成品、半成品与原料、生食品与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在经过试尝后、确认感观无异样、无异味后方可出售。

  六、烹饪加工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冲洗干净。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地面无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冲洗干净。

  七、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3烹调加工是食品销售前的最后一道工序,因此对环境卫生、加工场所、用具、容器都有较高的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餐厅应有专用烹调间,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设置相对独立的烹调区域。

  二、为避免粉尘污染食品,中心规定禁止使用燃煤灶具,统一使用燃气灶具。炉灶上方要有排烟排气设备,且与炉灶匹配合理,保持设备运转良好,并与灶具同步使用。

  三、配料操作台(架)要美观实用、摆放合理,符合烹调加工的需要,并且易于清扫和洗涤。配置两个水槽以上的流水洗物池,用于洗涤烹

  调用具和容器;设有流水的专用从业人员洗手池,并有明显标记,严格区别使用。

  四、烹调用具和供餐用具要标志明显,定位存放,分开使用。配备足够数量的保洁柜,用以保存洗涤、消毒过的器具,防止鼠类、昆虫造成二次污染。

  五、配备的冷藏、冷冻设备,要求设备完好,运转正常。其外部要有明显的温度显示装置,柜内温度冷藏要保持在10℃以下、冷冻要保持在-1℃以下,保持柜内清洁,结霜厚度不得超过1厘米;柜内冷冻(冷藏)物品不得超过柜内容积的70%。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能混放在同一冰室,同时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要分类摆放,不允许混放,更不允许直接叠压摆放。

  六、在入口处设置宽敞的更衣室,准备干净整洁的`工作衣帽,供从业人员使用,从业人员必须更衣后方准进入烹调场所。

  七、闲杂人员严禁进入烹调场所。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4一、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二、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班前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

  三、天花板、墙壁、各种管道表面无破损、无油污、无霉点,通风良好。地面平整干爽,无杂物(尤其是灶台、案台下的地面),下水道通畅。地面、沟渠、柜内、柜面不能有老鼠、蟑螂、苍蝇及昆虫活动。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并盖好,无破损无溢漏,桶盖与外壁应保持清洁。

  四、细加工员工,加工前应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或使用。加工后清洗台面工用具,刮洗好后的砧板应竖起放好,工用具收入柜内。

  五、配菜员工,检查已加工好的原料,不新鲜,有异味不得进行

  配菜。配菜碟要干净,配菜碟应与客人进餐用的餐具不同。

  六、放入餐具保洁柜内的消毒餐具要进行验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退回重新洗消。

  七、烹调时注意原料的种类、性质、厚薄和数量,必须煮(炒)熟煮(炒)透。加工蔬菜应做到一洗(洗干净)、二浸(水中浸泡30分钟)、三烫(开水烫后弃除菜水)、四炒,以防止蔬菜上残留的农药引起食物中毒。

  八、配餐应在专用配餐间内进行,配餐间内只能存放可直接入口的食品和必需的餐具、工用具,不准存放任何杂物及私人物品。大型宴会、酒会时要留样观察72小时以上。

  九、雪柜(冰箱)要有专人负责,食品摆入有序,烹调间内不得存放熟食品(包含所有可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品只能在相应的功能专间内雪柜或冰箱中存放),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在柜门上注明相应标识。半成品存放时注意加盖封包。雪柜内架、柜内底、柜门等各种应定期及时清洗保持洁净,雪柜内不得有异味。

  十、所有工用具应保持洁净,下班时定点摆放。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5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Q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要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使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和使用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使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

  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重,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6一.食品烹饪厨师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穿戴工作衣、帽上岗。

  二.食品烹饪厨师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提高业务能力。

  三.烹饪食品盛装器具坚持生、熟分开、分类使用;抹布保持清洁,调味品、料要分类放置,用后及时加盖。

  四.食品原料烹饪加工前应新鲜、洁净、卫生,腐败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得烹饪加工。

  五.烹饪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方式科学合理,不破坏和降低食物的营养价值。

  六.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七.学校餐厅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须经高温煮熟烧透。

  八.食品菜肴烹饪严格按卫生要求规范操作,操作人员不得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不用抹布或围裙擦试菜肴容器。

  九.菜肴品调味必须符合烹调卫生要求,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拈菜品尝,不能用烹饪厨具盛菜和汤汁送入口中品尝。

  十.烹制加工好的熟食菜肴,必须使用清洁、卫生消毒的餐具容器盛装,及时送入配菜间分配案台上,防止灰尘、蚊蝇、虫鼠等的二次污染。成品菜肴严禁放置于地面上。

  十一.食品烹饪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洗各种用烹饪器具,打扫灶台、地面等烹饪环境卫生,保持器具、灶台清洁,地面无食渣,废物垃圾入桶。

  十二.未经餐厅管理人员许可,烹饪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换岗和增减。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7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8一、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剩余食品及原料应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六、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烧透后再供应。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要用消毒布揩擦。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千净、灶上、下地面应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九、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油烟机罩。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91.烹调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灶台保持清洁,做到无油腻、无浮尘、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后做好地面、灶台的清洁工作。

  3.饭菜烹饪时,尽可能保持食品的营养素,加工食品必须充分烧熟煮透。

  4.为防止有害物质的产生,幼儿尽可能少吃油炸食品,加工的饭菜要以少炸为好。

  5.炊事员尝菜时,不能用炒勺或手指尝菜,而且用碗尝剩下的汤、菜不能倒回锅内。

  6.隔顿、隔夜食品、外购熟食一律不允许买,也不允许回锅烧后给孩子吃。

  7.加工后的成员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8.食堂里不允许制作凉菜、卤菜。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101、粗加工肉类原料和蔬菜原料的洗涤池、操作台、用具和容器需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2、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4、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5、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6、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7、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加工区域。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11一.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上岗,操作前应洗手,并保持洁净。

  二.食品用具、容器等要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做到铁器明亮、木见本色,无污物,无异味。

  三.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不得使用感官异常、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禁用的原辅料。

  四.烹调加工应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和要求,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度。

  五.食品及原辅料临时储存应严格做到生、熟、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易腐食品和原料冷藏或冷冻存放,严禁在台面上长期滞留。

  六.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供应,煎炸食品油脂应定期更换,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的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

  七.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工具、容器要清洗干净,定位存放,灶台、操作台、水池、地面要清洗干净。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121、所有烹调加工制品必须经过粗加工工序,严禁烹调加工来路不明的食品;

  2、煎炸类制品在生环境下进行小块腌制,在煎、炸熟制过程中确保煎熟、炸透。禁止为单纯追求口感而制作半熟或带血筋制品;

  3、煎炸用油反复使用不得超过三次;

  4、爆炒类制品要根据不同菜肴的具体情况进行操作,但要确保炸熟炸透,禁止半生菜出锅;

  5、熘烩类菜肴要掌握荤素搭配的熟制程度,一般荤制品熟制时间较长,要确保熟透。同时汁芡也要充分熟透,打明油禁止用生油;

  6、禁止烹调出芽土豆和不去皮不剜芽眼的土豆;

  7、加工扁豆类菜肴禁止用爆炒方式,必须焖熟焖透。要使豆角加热至原有的生绿色消失,食用时无生味和苦硬感,毒素方能遭到破坏;

  8、食堂所有烹调制品出锅前必须使用中心温度计进行测温。烹调制品中心温度必须达到70℃以上(中心温度:指块状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温度。用探针式中心温度测量仪测试);

  9、加工大块畜、禽肉或大块带骨制品时,一要使加工容器与加工物品相匹配;二要在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延长加工时间,以便于彻底煮熟煮透。冷冻物品未经彻底解决禁止熟制10、熟制品加工工位应

  做好当班加工记录,重点记录当班菜品品种、出锅实测温度,及菜品质量验收(质量包括:口味、刀工、成本核酸、汁芡、配比及色、香、味、形等);

  11、熟制待售成品必须加盖保存,以防异物掉入;

  12、食堂熟菜加工区要确保无鼠、无蝇、无蟑、无尘,要确保餐厨具干净整洁。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13(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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