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办园章程文件(4篇)

篇一:幼儿园办园章程文件

  

  幼儿园办园章程

  WTDstandardizationoffice【WTD5AB-WTDK08-WTD2C】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

  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的名称:西安市____________幼儿园。

  第三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西安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

  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西安市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西安市教育

  局。

  第六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

  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____________。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_____万元。出资人_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万,占

  全部出资额的_____%。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艺术培训。

  (三)学制:3年;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规模:_______个班共_____人。

  (六)招生区域:西安市。

  第九条

  本单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董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董事

  会成员为5人。

  第十条

  本单位首届董事会的董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罢免、增补董事;

  (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园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

  (九)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理事会议。

  第十三条

  理事会设立董事长1人、董事事长1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者罢免。

  第十四条

  副董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

  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召开董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

  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局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

  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

  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第十六条

  董事会议应由董事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

  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允许方可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修改本单位的章程;

  (三)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四)审核本单位预算、决算;

  (五)决定本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董事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记要,并由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阅、签名。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规定,导致本单位遭受损

  失的,参预决议的董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

  事可免除责任。

  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

  当在职董事人数少于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董事会宣布解散,重新组

  建新一届董事会。

  第十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条

  本单位园长由董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园长负责本单位的教

  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单位规章制度;

  (三)拟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和解聘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六)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七)董事会交给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园长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第二十二条

  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者更换。

  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董事、园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董事、园长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董事、园长的行为伤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

  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

  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国内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

  规程》等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在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的前提

  下,幼儿园有教材选用、课程设置自主权。

  第二十八条

  坚持以幼儿为本,面向全体幼儿,科学地做好保育和教育工作,促进幼

  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二十九条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科学地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不进行违

  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三十条

  本单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个人出资;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三条

  本单位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发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

  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董事会应于依法作出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发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

  案。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

  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

  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者担保,不得转让或者分红。

  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接收的资助或者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

  与资助人或者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建立财会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

  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九条

  本单位理事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条

  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四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

  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二条

  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民办幼儿园的有

  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单位的基本制度有:

  (一)人事管理制度;

  (二)教学管理制度;

  (三)教师管理制度;

  (四)学生管理制度;

  (五)财务管理制度;

  (六)安全管理制度;

  (七)其他规章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未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

  (四)连续两年未招生;

  (五)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

  (六)根据章程规定自行住手办学;

  (七)其他事由。

  第四十五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西安市教育局审查。

  第四十六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

  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

  本单位经审批机关审查允许后方可终止,并将办学许可证交回审批机关

  予以销毁,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予以销毁,同时办理注销登

  记。

  第四十八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了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由幼儿园理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单位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全体理事会成员签字:

  申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二:幼儿园办园章程文件

  

  2023幼儿园章程幼儿园办园章程

  (四)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育任务;(五)参加业务学习和保育教育研究活动;(六)定期总结评估保教工作实效,接受园长的指导和检查。

  (四)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协助做好疾病防控和计划免疫工作;(五)向幼儿园教职工和家长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和指导;(六)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篇三:幼儿园办园章程文件

  

  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幼儿园的各项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幼儿园的名称为×××幼儿园,隶属于××区教育局,是一所民办幼儿园。

  第四条

  本幼儿园的办学宗旨是“以儿童为本、科学育人、全面发展”,致力于培养健康、快乐、有个性、有思想、有创造力的幼儿。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本幼儿园设有园长、副园长、教育主任、行政主任、财务主任等职务。

  第六条

  园长是本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全园的管理工作,对外代表本幼儿园行使各项职权。

  第七条

  副园长协助园长管理幼儿园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

  教育主任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制定教育计划和教学计划,指导和督促教师开展教学工作。

  第九条

  行政主任负责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招生、学籍管理、卫生保健、安全管理等。

  第十条

  财务主任负责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

  幼儿园的教育教学

  第十一条

  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遵循“以儿童为本、以游戏为主、以活动为载体、以探究为导向”的原则。

  第十二条

  幼儿园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教育教学计划和教育教学标准,对幼儿进行全面的素质教育。

  第十三条

  幼儿园要注重幼儿的个性化发展,为幼儿提供多种体

  验和活动,鼓励幼儿自主、探索和创造,提高幼儿的学习兴趣和能力。

  第十四条

  幼儿园要保障幼儿的健康和安全,建立健全的卫生保健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园环境卫生、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的教师聘用、考核和培训机制,注重教师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

  幼儿园要与家长密切合作,建立健全的家园沟通渠道,定期开展家长会、家园互动活动,积极倡导家庭教育,形成幼儿园、家庭、社会多方协同育人的良好格局。

  第四章

  幼儿园的管理

  第十七条

  幼儿园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和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幼儿园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安全。

  第十八条

  幼儿园要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和评

  价机制,加强教师的培训和业务能力的提升,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职业素养。

  第十九条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加强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幼儿园的财务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条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幼儿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幼儿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规范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信息沟通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幼儿的安全,确保幼儿园的各项设施设备安全可靠,提高教职工和幼儿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幼儿园。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园务委员会通过后生效,如需修改,应由园务委员会提出并报幼儿园所有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四:幼儿园办园章程文件

  

  2023年幼儿园章程办园章程(范本)

  (一)聘任或解聘董事、园长;(二)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四)制定增加或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五)决定幼儿园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六)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七)决定幼儿园内部机构设置;(八)制定和修改幼儿园章程;(九)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十)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办学收益的比例;(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五)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六)幼儿园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四)捐赠;(五)其他合法收入。

  (三)出资人向出资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半数以上出资人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出资人应当购买拟转让出资人的股份,如果在规定的30天期限内不购买该出资人拟转让的股份,视为同意转让。(四)经出资人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幼儿园员工及后勤服务总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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