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4篇)

篇一:保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1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单位要有一位领导负责保密工作,经常组织学习保密法规,增强保密意识。

  二、单位印制秘密文件、资料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标明密级、发行范围、印制数量。秘密以上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妥善保管。销毁时要逐件登记,经领导批准,并有2人以上监销。

  三、外出工作需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经领导批准,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安全。绝密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四、翻印、复印上级下发的秘密、机密文件,须经发文单位或本委领导批准。禁止将秘密文件、资料拿到社会上去复印。复印件按原件保管。绝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复印。

  五、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统一管理,确保密码安全。严禁自行复制(印)密码电报。摘录密码电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机要信件或平信邮寄密码电报。禁止将密码电报原文印成文件下发。禁止携带密码电报外出工作。回复密码电报坚持“密来密去”的原则,禁止密来明去,明来密去或密电来电话复。

  六、不得用明传电报传发秘密事项。

  七、不准在无保密设施的有线或无线电话谈论秘密事项。

  八、禁止在公共场所或与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

  九、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新闻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开报道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关数字。对正在办理的事务,不得告诉无关人员,不得公开报道。

  十、对境外记者的电话采访,一律拒绝。邀请境外记者进行采访,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接待外国和境外人员,应明确介绍口径、参观范围和路线等,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十一、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会议文件、资料,防止泄密和丢失文件、资料。绝密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所接触的本单位或者外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写成稿件向公开发行的报刊投稿或者编入公开发行的书籍中。

  十三、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危害。

  凡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2一、本部门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涉密内容较多,做好保密工作十分重要。

  二、保密范围:有关党和国家机密事项和本部门业务中尚未公开和不准公开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不准泄密。

  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需提交市编委会研究决定的涉及人员调动事项;(二)需提交市编委会研究决定的涉及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更名、挂牌等变动事项;(三)需提交市编委会研究决定的涉及编制核拨、单位领导职数及机构规格确定等事项;(四)需提交市编委会研究决定的其他事宜。

  三、机要文件均要由机要负责人拆封、登记、收发、保管、传阅,机要文电、资料要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按规定定期清理、归档、销毁。机要文件交接时,要认真清理登记并履行签字手续。一切载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和记事本都要作为秘密文件管理。

  四、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的机要文件,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传阅、借阅的机要文件一律在办公室内阅办,不得把机要文件带到家中

  或公共场所。外出开会携带机要文件,要严防泄密、丢失;带回的机要文件、材料,要及时交机要负责人收存。

  五、制发文件,要根据文件内容严格按照密级划分范围,注明秘密等级、发放范围、阅读级限。秘密以上文件的成文草稿和重要修改稿及打印清样,必须同正式文件一起登记存档,不需要存档的,应及时销毁。

  六、带有秘级文件,一般不许复印,特殊情况,须经常务主任同意,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复印、分发,并做好登记,持有复印件人员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七、机要负责人要严格遵守纪律,保证做到不泄密、不失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接受保密教育,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保密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遵守保密法,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按照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工作的原则,做好保密工作。

  二、保密范围

  (一)审计工作中涉及的被审计单位需要保密的事项及其文件材料。

  (二)查处有关领导干部的尚未核实的违反法纪的事项及其文件材料。

  (三)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等文件材料。

  (四)尚未对外公布的审计事项、审计情况、统计资料及其文件材料。

  (五)局机关尚未公布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任免、干部考查等情况。

  (六)计算机内存储的涉密文件、资料等。

  (七)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记录本等。

  三、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审计工作中,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公开的事项,为工作秘密,工作秘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散。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为商业秘密,要严格依照有关法规规定予以保护。

  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现场保密工作规定,妥善保管审计笔录、文件、资料、软盘等,把保密工作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四、保密规定

  (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录的不记录。

  (二)不准在私人通信和普通电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不准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

  (三)不准携带保密文件、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四)不准私自启封、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保密文件和材料。

  (五)不得向组织隐瞒失、泄密事故。

  五、因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失密、泄密事件触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4根据省委保密委员会和区保密委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保密

  1、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泄密事件。

  2、涉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未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涉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专人统一管理,限定知悉范围,严禁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相关人员保管。

  二、档案保密

  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相关人员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登记范围,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

  1、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3、会议的议题及列入会议讨论的材料和记录本,必须完整地立卷归档,不得丢失。

  4、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会议印发的机密性文件、资料等,应在会上宣布管理办法或在会议结束时收回。

  四、打印保密

  1、打印“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涉密计算机上打印,并由相关人员协助校对、装订。

  2、打印的秘密文件,应按规定的份数印制。打印完的废页,应妥善保管,定时烧毁。

  3、未打印完的密件文稿和蜡版,下班时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4、打印、校对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在打印文件中多印自留;不准将文件私自带出传阅或送给他人;不准将未正式公布的文件内容向外传播、扩散。

  五、机要通信保密

  1、机要通信工作必须坚持“保密、安全”原则,在保密、安全、准确的基础上力求迅速。

  2、接收和投送机要信件,必须做到件件有登记,收件人有签字手续,责任分明,有据可查。

  3、机要信件除直接投送外,必须交文书机要室投送,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投送。

  4、投送机要信件,必须由机要通信人员亲自投送,不准委托其他人员捎带,不准携带信件到公共场所参观、游览、购物。

  5、不准使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机、计算机等手段谈论和传输秘密事项。

  6、利用办公自动化设备传输和处理秘密文件、信息时,必须采取技术上的保密措施。

  7、司机听到领导同志谈论的机密事项,不准向他人传播。

  六、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要求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模范执行保密制度。

  2、秘密文件在收发运转过程中,要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不准丢失。

  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4、个人不得长时间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的秘密文件应及时向机要部门清退归档。

  5、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外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者参加外事活动。

  7、不准向境外和国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及电台、电话台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论文、稿件、图文声像制品。

  8、不准为个人摘抄秘密文件;不准将秘密文件私自带出或借出;不准向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知悉者泄露和传播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项。

  9、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发现丢失秘密文件,应采取措施追查寻找,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10、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全部文件进行清理登记移交,手续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七、领导干部保密要求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通讯设备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4、不得使用未经技术检查的进口保密通讯设备(包括配套设备)。

  5、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经常教育和严格要求部属认真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

  6、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7、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8、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9、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按照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10、不在接受记者采访以及同境外人员会谈、交往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11、及时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清退、归档;离开办公室时,应将阅办的秘密文件放入文件柜内。

  八、计算机上网保密管理规定

  1、己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电、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微机。如果秘密以上文件等有必要在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输出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必须单机处理,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删除,并对该机进行技术处理,否则不得与系统网络进行连接。

  2、禁止把涉密文件拷贝到磁盘、磁带、光盘等媒体中带回家或随身携带。存储过涉密文件的媒体按涉密文件进行管理。如果改做他用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3、严禁在接入国际互联网的微机中处理公文,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网微机不办公,办公微机不上网的规定。

  4、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定期对自己输入微机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查看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的要及时告知系统管理员,并做好纪录,如果是重要文、电、资料的,必须告知有关人员。

  5、联网微机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6、各处室、直属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利用网站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泄漏国家机密。

  九、法律责任

  1、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5为加强部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一)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有关法规制度。

  (三)审定部机关年度保密工作要点,召开保密工作会议,部署保密工作任务。

  (四)指导、协调、督促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保密工作。

  (五)对重大涉密事件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向市保密局报告。

  (六)在部长办公会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保密工作和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保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保密责任制度。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在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保密工作负责,各科室分工负责。

  (二)例会制度。保密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在保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保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要点,报保密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召开保密工作会议。

  (三)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工作。

  (四)确定部机关范围内的保密事项和密级。

  (五)协调、指导部机关重要涉密活动、会议、涉密事项的保密工作。

  (六)组织开展保密安全检查。

  (七)对重大涉密事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保密领导小组报告。

  (八)负责部机关保密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九)负责同保密局的日常沟通、联系。

  (十)完成保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保密范围

  (一)酝酿中的市及县(市、区)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换届人事安排方案。

  (二)酝酿中的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

  (三)未公布的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意见、方案以及审批中的干部任免、调动事项。

  (四)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汇总名单。

  (五)干部档案、干部考察材料。

  (六)公开选拔干部的试题及有关资料。

  (七)市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八)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才、公务员、领导班子配备情况和后备干部的统计报表、数据、资料。

  (九)市管后备干部情况。

  (十)反映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问题的信函、摘报、谈话记录、报告调查和审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

  (十一)部内各科室计算机存储的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资料及计算机安全保密措施。

  (十二)其它保密事项。

  五、定密工作

  (一)定密工作是指部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包括文件、资料、光碟、软盘、U盘、移动硬盘、计算机终端等),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确定密级坚持谁生产谁确定的原则,做到合法、准确、及时、经常、依法管理。

  (二)部机关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承办人员根据中组部、国家保密局印发的《组织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组发〔20xx〕14号)进行对照,准确“对号入座”,提出拟定密级的意见。从拟定之日起按照拟定密级保管。密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对拟定的密级进行审核。

  (三)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确定或有争议的事项,报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予以确定。

  (四)涉密载体密级已经确定的,应标明密级和保管期限。

  (五)国际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变更及解密:

  1.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无特殊规定的自行解码。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因情况变化,不需继续保密的可以解码。

  2.对解密后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可作为内部事项管理。

  3.对部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解码,由承办人员提出意见送办公室审定,报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审批。

  六、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确定

  (一)市委组织部机关保密工作要害部门和部位,根据涉密程度确定。

  (二)要害部门: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监督一室(举报中心)、干部监督二室、组织员办公室。

  (三)要害部位:部领导办公室、干部档案室、统计工作岗位(党组织、党员、干部、公务员)、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岗位、干部监督工作岗位、各科室综合工作岗位、各科室兼职保密员工作岗位。

  七、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保密领导小组与各科室兼职保密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

  (二)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所在科室应制定相应的重点防范措施,建立和落实相关制度,形成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综合防范体系。

  (三)对产生秘密较多的重要工作,或在一个时期内传递秘密比较频繁的重要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临时性保密措施。

  (四)加强对核心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对核心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各个环节制定严格规定,实行严格监督。

  (五)加强对计算机和涉密载体的管理。严格管理涉密计算机,严格执行计算机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U盘、移动硬盘和光盘等存储介质,无特殊情况不得将涉密载体带回家中或在其他公共场所使用。不得擅自复制、留存工作中有关涉密信息。

  八、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

  (一)各科室对发出、收进和内部传递的涉密文件、电报、刊物、资料等必须认真登记、编号,呈阅转办应迅速、准确,退回时应及时销号,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

  (二)涉密文件应确定专人保管。一般情况下,保管涉密文件人员与指定阅读人员之间只能是直接的交接,不允许他人间接转递,以免涉密文件丢失。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员如外出,应指定专人临时接替其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涉密文件传阅完毕,应及时交回办公室。涉密文件传阅周期一

  般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电报、快件、急件必须快传、快阅、快退。办公室每半年对涉密文件进行一次清理。

  (四)由于工作需要借用涉密文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按期归还。借阅一般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调阅部长办公会记录,需经部长批准。一般不向外单位借阅涉密文件原件。

  (五)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将涉密文件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机要人员外出递送绝密文件应配备专车,实行二人护送制。

  (六)领导同志必须在自己办公室阅读重要涉密文件,阅后亲自交保密人员。办公室负责部领导保密文件的清退工作。

  (七)涉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复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的需经制发机关允许,再经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复制文件应加盖单位戳记,并视同原文件管理。

  (八)涉密文件的成文草稿,应同正式文件一样登记和管理,除必须存档的以外,应当有监督地销毁,涉密文件装订后的剩页,也必须监督销毁。

  (九)销毁文件必须由办公室或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员登记,交保密局实施。销毁的全过程应有专人护送并进行现场严密监督,销毁干净,不留残屑。严禁将涉密文件当作废品出售或当作垃圾随意扔掉。

  (十)文书和保管涉密文件的同志调动工作时,必须对自己经办、管理的涉密文件进行清理,登记造册,经有关领导签字,与接替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十一)工作人员办公桌上,平时严禁乱放涉密文件;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必须将涉密文件收存好。节假日期间应封存文件,并对重点保密部门进行查封。

  (十二)应销毁文件可暂时存放在相对安全的指定地点,定期由办公室统一交市保密局销毁。

  九、涉密会议保密管理

  (一)召开涉密会议前应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对会场和与会人员住地进行必要的保密检查。

  (二)涉密会议应当选择在具有保密条件、保证会议秘密安全的场所

  召开。

  (三)严格掌握出席、列席涉密会议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明确会议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会议内容;绝密文件只能在会议室内使用,会后立即收回;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或录音。

  (五)禁止使用无线扩音设备。

  (六)需要新闻媒体报道的稿件,必须送会议主办方和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审核。

  (七)涉密会议应指派专人管理会议文件和材料,管理人员必须严守保密规定,对会议文件和材料进行全程保密管理。

  (八)与会人员对会议文件、材料、记录本要妥善保管。

  (九)会议结束时,要求收回的文件、材料应如数收回;需要与会者带回传达贯彻的文件、材料应严格按照携带密件外出的规定携带;文件带回单位后,应及时交保密员按密件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点文件,清查会议场所及住地,以防文件、资料、笔记本等散失。

  十、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家属、子女、亲友面前和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安全的地方存放涉密文件。

  (九)不通过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涉密文件、涉密笔记本电脑或移动存储设备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责任追究

  涉密人员未严格执行本制度,造成涉密文件和存有涉密内容的笔

  记本电脑及移动设备遗失的,或发生失密、泄密事件,以及违反保密工作纪律的,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十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委组织部全体干部。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6一、办文拟稿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办科室负责办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总结、汇报、先进事迹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拟稿纸,正确拟定文件标题、主送和抄送机关、密件、是否公开及主题词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引用有关文件、规定,必须要准确、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归档要求。

  (四)拟文由科室负责人审核(规范性文件在科室审核后,再由办公室和法规科共同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

  二、打印、核校、装订

  (一)打印材料版面、标题、标点符号等要合理、规范、准确。

  (二)校对由办文科室负责。

  (三)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须先打报告经局长批准后,一律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印刷,承办科室提供清样、负责校对。

  (四)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员负责装订,装订文件应力求做到端庄整洁,格式美观,无残次漏页、空页。

  三、分送、存档

  文件、资料打印装订完成后,由办公室盖印后按发文范围分送局领导,相关单位、科室,存档。

  1、机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2、妥善保管各种文件、资料。无特殊情况,文件不出室;离开办公室时,桌上不得存放文件;下班后,文件柜和办公桌要上锁;不得带文件旅游、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及闹市区。

  3、严禁私自向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内部资料、刊物、书籍等。各种文件、资料统一由办公室处理。

  4、加强涉密信息传输的保密管理,涉密计算机严禁上国际互联网,严禁在使用普通电话时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互联网上用电子邮件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5、有关科室对重要涉密会议和重大涉密活动要明确保密范围,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并做到在任何场合不谈论涉密事项。

  6、对重要会议内容和群众涉案事项的情况不得在任何场合泄漏,如发生丢失、泄密事件,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7、机关印章由专人管理,用印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篇二:保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一)

  第一条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局保密工作的议事机构,在我局组和上级保密部门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密工作。保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

  第二条

  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

  第三条

  组织实施《保密法》、《保密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法规。

  第四条

  负责制定我局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其解释工作。

  第五条

  拟定我局保密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执行。

  第六条

  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对我局保密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

  第七条

  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保密培训工作。

  第八条

  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确定、变更和解密工作。

  第九条

  定期组织开展本我局保密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排除失泄密隐患。

  第十条

  发生失泄密事件,按要求及时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认真查处。

  第十一条

  定期召开我局保密工作会议,总结保密工1/2作经验,表彰保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上级保密工作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

  完成上级保密工作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

  保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各自分管业务方面的保密工作及相关事宜。

  本制度由我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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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保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保密工作规定

  第一篇:保密工作规定

  保密工作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及总纲第二十八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指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职工,受聘公司的职工应与公司签署保密协议。第三条

  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领导保密工作,对区保密局负责。第四条

  公司全体人员要严守国家及公司秘密。对带有密级的国家或公司文件,公司的计划、规划、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的重要资料、文字记录、计算机软件等载体、经济合同文本、报表等,要加强管理,严格保密,防止丢失和扩散。

  第五条

  建立重要文件专传制度,由职能部门专人办理传送,不得横传。第六条

  不该知道的党和国家秘密及公司重大事项不问、不看;不与无关人员谈论保密事项;不在私人信件中涉及秘密内容;不与家属、子女、亲友谈论党和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

  第七条

  加强对文件、资料、重要经济合同文本的管理,秘密级以上文件要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

  第八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的借用制度。不准擅自复制、外传有密级的文件和公司重要资料,需要摘录内容时,要经机要人员报有关领导批准。

  第九条

  公司秘密资料及重大事项的密级,由办公室主任确定。第十条

  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保密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根据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实际需要,确定提供资料的范围。

  (二)对已确定需要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审查。

  (三)经审查属于国家或公司秘密的资料,其中能够作技术处理且经技术处理后能够符合对外经济合作项目实际需要的,应当作技术处理。

  (四)提供国家或公司秘密资料,需经有审批权限的机关、单位批准。

  (五)经批准提供国家或公司秘密资料,应当以一定的形式要求

  对方承担保密义务。第十一条

  确需对外提供公司秘密资料是,须由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

  对外提供明确不属于国家或公司秘密的资料,不需要经过保密审批,但

  提供内部资料应当按照有关业务主管权限,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

  各种文件、资料,要定期清理,按时归档、清退、销毁。销毁机密、绝密文件必须认真登记,由二人以上监销。

  第十四条

  不得随意传播各类保密会议的会议内容,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外借会议记录、录音。

  第十五条

  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做到专机专用。第十六条

  职工工作调离时,要认真清退本人经管的文件、资料,办好交接手续。第十七条

  在涉外活动中,各级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及公司的秘密。

  第十八条

  各级领导要重视保密工作,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明确责任。如发现失、泄密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十九条

  公司系统内全资、控股企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单位保密工作规定。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规定

  关于加强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公司各部门:

  为规范企业运作,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增强企业管理,针对目前公司存在的问题,特做如下规定:

  1、增强门卫管理意识,对进入生产区域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公司员工凭工作证入内,外来员工凭出入证入内;对进入生产一部区域人员实行重点管理,非本公司员工一律审批后入内,按审批内容在指定区域活动,审批手续由综合部负责办理。

  2、增强保密意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不得向公司其他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3、增强各类报表管理工作,减少目前纸张浪费现象,呈送各有电脑人员的报表一律取消纸张报送,各类需报表人员一律到综合部办理登记,由综合部按总经理审批意见负责派人开通电脑,查看相关报表。

  呈送总经理的各类报表仍按原办法报送。

  4、凡本公司人员都应做到“三不”,即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

  5、公司人员应遵守集团公司统一规定,与公司签署相关保密协议。未签署保密协议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司配料室、测试室、等重点部门。各部门人员有权拒绝入内及回复,已签署保密协议人员由综合部负责通知各重点部门。

  第三篇:2016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保

  密

  工

  作

  管

  理

  规

  定

  目

  录

  1.总则

  2.保密范围和秘密等级3.保密措施

  4.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5.责任与处罚6.附则

  11.1总则

  为保守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办法适用于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所属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的保密工作。

  1.3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公司成立保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作小组成员为各部门经理。保密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部。2.1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公司秘密是指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应包括下列内容:

  2.1.1公司资产重组、股权变动、资金运作、项目运作等重大事件和重要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1.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

  项目及经营决策;

  2.1.3公司重要会议记录、各类合同和协议文本、可行性报告;

  2.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经营指标、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1.52.1.6公司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公司领导的讲话材料和重要活动安排;

  2.1.72.2其他经公司或部门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和资料;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密级的确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责任部门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界定:

  2.2.1绝密级: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如对外并购、二级市场运作、股权变更、收益分配、承包兑现等;

  2.2.2机密级:公司人事安排、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

  2.2.3秘密级: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工收入、领导活动安排、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等;

  2.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和资料,责任部门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3.1保密措施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责任部门安排专人执行。

  3.2公司各部门要明确一人管理本部门的密级文件资料。公司各岗位人员调离时,必须把自己工作和责任范围内的密级文件资料交清,移交时要办理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交接手续。

  3.3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

  密措施:

  3.3.13.3.2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密级文件必须存放在具有安全装置的柜橱内;外出携带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3.3人员离开时,密级文件必须入柜上锁,不允许在办公桌上摆放。

  3.43.4.13.4.2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具体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指定,会议记录人员要符合保密要求;

  3.4.33.4.43.5严格管理会议文件;

  严格按照议题涉及的范围,分别下发会议纪要。公司上报材料必须经总经理审阅。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的资料涉及公司秘密的,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在涉外活动中,要严守外事纪律,严守国家和企业秘密,遇有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3.6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对传阅的秘密文件、资料,阅后及时退交综合部文书,不得横传,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传阅。

  3.7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文本要及时归档,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档案查阅制度,未解密的档案文件,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查阅。

  3.8公司对外宣传稿件、对外提供的资料和数据要逐级审查、审批。

  3.9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以普通信函和电话等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10跟随领导出车的司机、接触领导办公室的公务人员和秘书人员,凡与本人工作无关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做到不看、不听、不传。

  财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口协作银行的资料保密工作,严防公司经营秘密泄露。

  3.11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4.1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

  运行OA系统和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设立安全有效的防火墙,符合集团公司对计算机保密的统一要求。

  4.2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互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公司有关信息,必须经过总经理审查批准。

  4.3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论坛、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公司秘密信息。

  4.4用户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

  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公司秘密信息。

  4.5公司淘汰下来的计算机必须删除硬盘上的所有储存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失密泄密事件由计算机原使用人负责。5.1责任与处罚

  公司领导、各部门和全体职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各部门要加强职工的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意识。

  5.25.2.15.2.25.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进行经济处罚: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5.3.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5.3.25.3.3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规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并带来严重后果的。6.16.2附

  则

  本规定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某某有限公司保密协议书

  一

  甲方:国能威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涉密人员)二

  甲方责任:(一)为乙方提供有关保密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文件及情况通报,做好保密教育工作;

  (二)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密手段和环境;

  (三)检查监督乙方履行保密义务、执行公司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

  乙方责任

  (一)乙方为甲方

  涉密人员,岗位脱密期

  年。离开甲方时按规定与甲方签订《涉密人员脱密协议书》;

  (二)乙方保证在甲方的涉密岗位上接受保密教育,履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协议,保守本人所掌握及知悉的公司秘密;

  (三)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失泄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

  之日起生效。

  甲方:某某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网吧保密工作规定

  保密工作规定

  为保障网吧商业机密安全,维护全体员工及网吧的利益,我向网吧郑重承诺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向他人透露网吧有关薪酬制度和各项提成方案的信息;

  2、不向他人打听有关薪酬制度和各项提成方案方面的信息;

  3、不向他人泄露网吧的商业机密(如:财务数据、网吧战略、网吧内部尚未公开的案)。

  如果我未做到以上承诺的任何一项,我愿意接受以下处罚:

  1、每发现一次直接罚款200元;超过两次愿意自动离职。

  2、情节严重并给网吧造成不良后果的愿意自动离职,并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

  此规定有多彩网吧全体员工相互监督,一旦发现,上报店长。

  员工离职程序

  除培训期内的所有员工,须提前一个月递交离职报告书给店长

  1、员工提出离、辞职报告店长

  2、店长与该员工进行谈话,询问离职的真正原因,进行挽留

  3、店长挽留不行,由离职人员填写《离职报告书.》

  4、离职人员离职后,1天内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并且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5、离职手续办齐后老板将《离职人员考勤表》上传至店长,于当日结算工资

  第五篇:保密工作规定

  保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审判秘密,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纪律要求,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踢工作人员。全体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审判工作秘密的各项规定,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保密范围

  第三条

  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内部重要部署、计划、总结、报告。

  第四条

  院审判委员会、合议庭以及庭院讨论案件的情况和记录;在审判过程中就案件的处理向上级请示汇报或由上级指示的情况及记录;各类案件诉讼卷宗证据材料及音像材料;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检察或其他部门移送、借调的卷宗材料。

  第五条

  加密字“情况”、“简报”、“信息”、“专题报告”;上级部门下发和其他部门转发的各类加密的文件、图片、资料等。

  第六条

  本院保存的各类案件档案、行政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和财务档案;警具、武器、弹药的数量、存放地点个押运、提取、保管、使用情况;院内各种公务印章、介绍信。

  第七条

  本院在通讯、收发、打印、复印、摄影、录音、微机处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机密;财务、总务、赃物保管人员的保险柜和保管室的使用情况。

  第八条

  本院党组会议、院长会议办公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人事工作

  会议等重要会议记录和不宜公开的内容;涉及党风、廉政和违法违纪的举报、揭发材料内容和调查情况。

  第三章

  案件的保密

  第九条

  不得向亲友、熟人以及本案件利害关系人泄露案件情况,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案件情况。

  第十条

  不得替当事人打听案件或私自调阅卷宗材料。

  第十一条

  案件审判之前,任何人不得向当事人或其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与案件无关的人员泄密案件处理情况。

  第十二条

  审判委员会、合议会讨论案件时,应指定专人记录,记录材料由指定的人员妥善保管,并定期移送档案室归档。

  第十三条

  严禁合议庭成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合议庭成员打听案情。第十四条

  审判委员会、合议庭讨论案件的情况和发言内容,特别是对案件处理方面的分歧意见,一级法院就案件审理中的重大问题向党委或上级法院的请示、报告以及其他政法部门交换意见等情况,严禁泄密。

  第十五条

  案件的承办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案件材料,下班前对案件材料要认真清点、检查,妥善放置,一律不得携带卷回家或交无关人员代管、代转。

  第十六条

  需携卷出差的,必须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确保案件安全。严禁携带案卷游览、参观和出入与案件无关的场所。

  第十七条

  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必须首先查明其身份。然后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指定阅卷人在本院内适当场所阅卷。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只能查阅案件卷宗的正卷,副卷禁止查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摘抄相关材料,如需复印件,须征得承办人员的同意,复印后必须经承办人员核对。严禁将案件借给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带出院外。

  第四章

  文秘、诉讼档案、收发、文印的保密

  第十八条

  秘书、机要、信息、文印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知晓的审判秘密及未公开的有关案件、人事以及会议内容等情况,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对涉密文件、资料信息、图标等,要妥善保管,不外传、丢失;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并等同于原始文件保管和回收。对拟办的秘密文件、信息材料,必须严格控制,不得发给无关人员或让无关人员阅看。

  第十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执行档案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中的秘密内容和自行扩大档案使用范围。

  第二十条

  党委、人大、纪委和其他政法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借阅诉讼卷宗的,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档案室借阅,其他单位原则上不予借阅。

  第二十一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阅档案,必须通过原案件承办人,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允许阅卷人在指定地点查阅,但只能查阅案件正卷,副卷禁止查阅,如需复印、摘抄材料,复印、摘抄内容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

  第二十二条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案件,一般不得查阅。

  第二十三条

  内收发人员严格坚持各类文件的传阅制度,严格做好收文、发文登记和文件保管工作,每年对各类文件进行一次清理、清退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四条

  内收发人员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院领导阅批、未经院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或扩大传阅范围。

  第二十五条

  院领导阅办涉密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涉及审判秘密的事务,应在办公室进行,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社交活动。

  第二十六条

  打印室应加强安全保密措施,打印、复印的多余材料,应定期由专人负责销毁。

  第二十七条

  各部们年终清理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多余法律文书及审判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

  售。

  第二十八条

  涉密文件的移交。因调动、退休、辞退和内部交流岗位等,必须办理秘密材料移交登记手续,不得泄露秘密。内部交流岗位时办理手续由所在庭院负责人监督办理,报院保密领导小组备案,其他情况由院保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办理。

  第二十九条

  对外提供资料、稿件或接受采访,均不得涉密;对是否涉密把握不准的,应报院保密领导小组审查。

  第五章

  严格印章、介绍信管理

  第三十条

  各种文书须盖印章或党组印鉴的,须附经有权签发人员签发的原件,并逐一留底或登记;需盖办公室印鉴的,须经院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需盖各部门印鉴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审定。党组印鉴、院印、办公室印鉴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和监印;各部门印鉴由各部门负责保管和监印。

  第三十一条

  外出办案需要开具介绍信的,须经所在庭庭长同意后,填写存根并由经办人签名。一般介绍信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开具时须经院分管领导同意。

  第三十二条

  因特殊情况须带盖有印章的空白信笺时,须经分管院长批准;未使用的,应及时交回。

  第三十三条

  加强秘密文件管理。收发、传阅涉密文件都要严格登记手续,按规定范围传阅,原则上各传阅人在当天交回办公室,由院保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销毁或者移交上级保密部门。

  第三十四条

  打印、复印和装订时作废的纸张,需销毁的,应当及时粉碎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各类有院名的专用书面文稿纸和信笺信封需妥善保管,不得给无关人员使用。

  第六章

  网络安全、计算机的保密

  第三十五条

  计算机要固定使用,设置开机秘密口令和屏幕口令。第三十六条

  严禁泄密网上有关秘密信息;严禁将网上内部资料向公共信息网扩散;严禁越权查询、打印网上信息。

  第三十七条

  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院保密管理部门确定和配发,登记编号后供专人使用,按相应密级文件的管理办法管理。

  第三十八条

  涉密计算机实行单机操作,不得接入局域网和互联网。涉密计算机的操作机房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涉密计算机的维修,由法院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院保密管理和技术部门拆除硬盘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十九条

  涉密信息资料应放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再使用时,应及时送交院保密管理部门处理。禁止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互联网的电脑上使用。

  第四十条

  配备的计算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四十一条

  计算机储存的秘密资料,严格按权限使用,严禁无关人员调阅。第四十二条

  内部计算机(包括笔记本电脑)不得私自带离法院,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由所在庭室负责人同意,外出使用时不得与公共信息和互联网相连。

  第七章

  泄密事件的查处

  第四十三条

  发生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事件,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部门领导和院领导报告。

  第四十四条

  对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情节较轻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由院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篇四:保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1篇)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的决定程序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关键是要保证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内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规章制度的?多数内容与职?的权利密切相关,让??职?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绝??单位独断专?,防???单位利?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1篇)  在?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是?编整理的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1篇),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1  ?、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存放机密资料、?件;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联?微机、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公共场所.  ?、院领导同志阅?制度

  1、严守党和国家机密,?觉执?保密纪律,积极?持和做好保密?作.

  2、坚持在办公室阅办?件,使?完后随即退回院机要秘书.做到不乱放、不横传.

  3、不携带?件、资料游览、探亲访友、出?公共场所.

  4、严格履??件管理制度,借阅必须办理借阅?续.会议带回的?件,及时交机要秘书登记,不拖延、不积压.

  5、?件传阅夹内的?件,严禁私?取?,因?作需要使?,须经机要秘书办理?续.  三、中层?部保密制度

  1、模范地遵守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

  2、保管好秘密?件,离开办公室时要把?件锁?办公桌内,阅完后及时退交秘书?员.

  3、不准携带秘密?件回家阅办,不准携带秘密?件外出,确因会议要求,必须携带时,要指定专?管理或本?亲?管理,严防丢失.禁?携带秘密?件到公共场所.

  4、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资料、?件要及时交党办、院办机要秘书登记保存,需要时再履?借阅?续.

  5、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涉外保密纪律.

  6、不准在家属、??和?关?员?前谈论党和国家机密,以及学院内需保密的事项.

  7、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学院内需保密的事项.

  8、发?失、泄密事件,要积极报告,造成重?损失应严肃处理.  四、部门?作?员保密守则

  1、要坚持党性,坚持原则,以?作则,模范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

  2、对?件、资料要及时阅办、清退,不积压、不横传、不丢失.

  3、密级?件必须在办公室阅办,不准带回家,不准给家属、??及亲友阅读,要教育家属??不要打听或旁听他们不应该知道的秘密.

  4、重要会议内容、?事变动、秘密数字,不准泄密,不在家?和公共场所谈论机密,不在普通电话和私?通信中涉及秘密.

  5、不准携带秘密?件游览、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公共场所.外出开会或?作,确需携带的秘密?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6、凡参加各种会议带回来的秘密?件、资料等,?完后?律交有关部门统?保管.  五、机要?员保密制度

  1、机要?作?员要由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质优良,作风正派,组织观念好的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担任.

  2、必须牢固树?保密观念,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做到不丢失?件,不泄密.

  3、严格密级?件、重要资料的管理,做到安全、保密,?件的收发、传递、催办、?卷、归档?作,要及时准确.

  4、密级?件、重要资料不得擅?抄录、翻印、复制、携带外出.对密级?件、?事变动、重要会议内容和保密数字,不得泄露.

  5、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前谈论秘密,不在普通电话和私?通讯中涉及秘密.听到别?谈论秘密时,要加以劝阻制?.

  6、?件收发室、机要?件室、档案室、打字室等重要部门要严加防范,随时锁门,不准闲?私?出?.

  7、需要销毁的?件、资料等应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送市委、市府办公厅统?销毁(学院需要销毁的?件、资料登记造册后,送交学院党办、院办统?销毁).

  8、?作调动时,要认真履??作交接?续,对丢失的?件、失密、泄密事故,要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  六、?件管理制度

  1、?件必须实?专?管理,?件管理?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要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要严格交接?续,交接不清不得离任.

  2、?件收发、阅办等各个环节要做到制度严、?续清.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3、上级?件?律严格按规定登记、编号,使之件件安全,份份有据可查.

  4、?件传阅,夹内要设有?件清单,以备查对.传阅时由办公室机要秘书直接送阅,严禁领导?之间、处室之间横传.

  5、?件借阅要有?续,使?完后,按时退还.

  6、?件要定期清理、核对,确保?件安全.

  7、?件管理措施,将?件存放在铁?橱内,门窗要有安全设备.严禁将?件存放在不安全的地?,以防?件丢失.做好?件的防蛀、防腐、防潮等?作,以防?件损坏.

  8、上级?件、资料,不得擅?销毁.需要销毁的?件、资料要填写登记表,上送市委、市府统?销毁.  七、复印保密规定

  1、严禁复印中央、省、市委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密级"以上?件;严禁复印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重要讲话稿及上级规定不准翻印的其他资料.

  2、复印机必须专?管理使?,操作?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有关保密规定,未经批准或不符合签批?续的,不得擅?复印.

  3、严禁将各种内部?件、资料,到营业性的复印场所复印.

  4、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要追究其单位责任?和复印机操作?员的责任.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2  为加强部机关保密?作,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保密领导?组职责

  (?)部机关保密领导?组主任由分管办公室?作的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担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保密?作?针、政策、指?、决定和有关法规制度。

  (三)审定部机关年度保密?作要点,召开保密?作会议,部署保密?作任务。

  (四)指导、协调、督促保密领导?组办公室做好保密?作。

  (五)对重?涉密事件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向市保密局报告。

  (六)在部长办公会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保密?作和本制度的贯彻执?。  ?、保密领导?组?作制度

  (?)保密责任制度。部机关保密领导?组在主任指导下开展?作,并对保密?作负责,各科室分?负责。

  (?)例会制度。保密领导?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保密领导?组办公室职责

  (?)在保密领导?组领导下,负责保密领导?组的?常?作。

  (?)制定年度保密?作要点,报保密领导?组审定,组织召开保密?作会议。

  (三)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涉密?员培训?作。

  (四)确定部机关范围内的保密事项和密级。

  (五)协调、指导部机关重要涉密活动、会议、涉密事项的保密?作。

  (六)组织开展保密安全检查。

  (七)对重?涉密事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在第?时间向保密领导?组报告。

  (?)负责部机关保密技术应?和信息系统管理?作。

  (九)负责同保密局的?常沟通、联系。

  (?)完成保密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作事项。  四、保密范围

  (?)酝酿中的市及县(市、区)党代表?会、?民代表?会、政协会议换届?事安排?案。

  (?)酝酿中的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建设、?部队伍建设??的?针、政策、规划、?案。

  (三)未公布的县级以上地?党政领导班?成员的调整意见、?案以及审批中的?部任免、调动事项。

  (四)市管?部和部管?部汇总名单。

  (五)?部档案、?部考察材料。

  (六)公开选拔?部的试题及有关资料。

  (七)市管领导班?民主?活会情况。

  (?)党组织、党员、?部、?才、公务员、领导班?配备情况和后备?部的统计报表、数据、资料。

  (九)市管后备?部情况。

  (?)反映市管?部和部管?部问题的信函、摘报、谈话记录、报告调查和审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

  (??)部内各科室计算机存储的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资料及计算机安全保密措施。

  (??)其它保密事项。  五、定密?作

  (?)定密?作是指部机关产?的国家秘密事项(包括?件、资料、光碟、软盘、U盘、移动硬盘、计算机终端等),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确定密级坚持谁?产谁确定的原则,做到合法、准确、及时、经常、依法管理。

  (?)部机关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承办?员根据中组部、国家保密局印发的《组织?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组发〔2001〕14号)进?对照,准确“对号?座”,提出拟定密级的意见。从拟定之?起按照拟定密级保管。密级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对拟定的密级进?审核。

  (三)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确定或有争议的事项,报部机关保密领导?组予以确定。

  (四)涉密载体密级已经确定的,应标明密级和保管期限。

  (五)国际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变更及解密:

  1.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特殊规定的??解码。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因情况变化,不需继续保密的可以解码。

  2.对解密后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可作为内部事项管理。

  3.对部机关产?的国家秘密事项,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解码,由承办?员提出意见送办公室审定,报部机关保密领导?组审批。  六、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确定

  (?)市委组织部机关保密?作要害部门和部位,根据涉密程度确定。

  (?)要害部门:办公室(机关党总?)、?部?科、?部?科、?部监督?室(举报中?)、?部监督?室、组织员办公室。

  (三)要害部位:部领导办公室、?部档案室、统计?作岗位(党组织、党员、?部、公务员)、?部考察任免?作岗位、?部监督?作岗位、各科室综合?作岗位、各科室兼职保密员?作岗位。  七、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保密领导?组与各科室兼职保密员签订《保密?作责任书》。

  (?)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所在科室应制定相应的重点防范措施,建?和落实相关制度,形成?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综合防范体系。

  (三)对产?秘密较多的重要?作,或在?个时期内传递秘密?较频繁的重要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临时性保密措施。

  (四)加强对核?涉密?员的教育管理。对核?涉密?员上岗、在岗、离岗各个环节制定严格规定,实?严格监督。

  (五)加强对计算机和涉密载体的管理。严格管理涉密计算机,严格执?计算机使?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U盘、移动硬盘和光盘等存储介质,?特殊情况不得将涉密载体带回家中或在其他公共场所使?。不得擅?复制、留存?作中有关涉密信息。  ?、涉密?件的保密管理

  (?)各科室对发出、收进和内部传递的涉密?件、电报、刊物、资料等必须认真登记、编号,呈阅转办应迅速、准确,退回时应及时销号,做到?续严密,责任分明。

  (?)涉密?件应确定专?保管。?般情况下,保管涉密?件?员与指定阅读?员之间只能是直接的交接,不允许他?间接转递,以免涉密?件丢失。保管涉密?件的?员如外出,应指定专?临时接替其?作,并做好交接?作。

  (三)涉密?件传阅完毕,应及时交回办公室。涉密?件传阅周期?般最长不超过?个?。电报、快件、急件必须快传、快阅、快退。办公室每半年对涉密?件进??次清理。

  (四)由于?作需要借?涉密?件,应办理借阅?续,并妥善保管,按期归还。借阅?般涉密?件,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调

  阅部长办公会记录,需经部长批准。?般不向外单位借阅涉密?件原件。

  (五)机关?作?员不得将涉密?件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机要?员外出递送绝密?件应配备专车,实???护送制。

  (六)领导同志必须在??办公室阅读重要涉密?件,阅后亲?交保密?员。办公室负责部领导保密?件的清退?作。

  (七)涉密?件原则上不得复制,因?作需要必须复制的需经制发机关允许,再经部机关保密领导?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复制?件应加盖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涉密?件的成?草稿,应同正式?件?样登记和管理,除必须存档的以外,应当有监督地销毁,涉密?件装订后的剩页,也必须监督销毁。

  (九)销毁?件必须由办公室或保管涉密?件的?员登记,交保密局实施。销毁的全过程应有专?护送并进?现场严密监督,销毁?净,不留残屑。严禁将涉密?件当作废品出售或当作垃圾随意扔掉。

  (?)?书和保管涉密?件的同志调动?作时,必须对??经办、管理的涉密?件进?清理,登记造册,经有关领导签字,与接替?员办理移交?续。

  (??)?作?员办公桌上,平时严禁乱放涉密?件;?作?员离开办公室,必须将涉密?件收存好。节假?期间应封存?件,并对重点保密部门进?查封。

  (??)应销毁?件可暂时存放在相对安全的指定地点,定期由办公室统?交市保密局销毁。  九、涉密会议保密管理

  (?)召开涉密会议前应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对会场和与会?员住地进?必要的保密检查。

  (?)涉密会议应当选择在具有保密条件、保证会议秘密安全的场所召开。

  (三)严格掌握出席、列席涉密会议?员。严禁?关?员进?会场。

  (四)明确会议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会议内容;绝密?件只能在会议室内使?,会后?即收回;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员不得记录或录?。

  (五)禁?使??线扩?设备。

  (六)需要新闻媒体报道的稿件,必须送会议主办?和部机关保密领导?组审核。

  (七)涉密会议应指派专?管理会议?件和材料,管理?员必须严守保密规定,对会议?件和材料进?全程保密管理。

  (?)与会?员对会议?件、材料、记录本要妥善保管。

  (九)会议结束时,要求收回的?件、材料应如数收回;需要与会者带回传达贯彻的?件、材料应严格按照携带密件外出的规定携带;?件带回单位后,应及时交保密员按密件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点?件,清查会议场所及住地,以防?件、资料、笔记本等散失。  ?、保密守则

  (?)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家属、??、亲友?前和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不在不安全的地?存放涉密?件。

  (九)不通过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不携带涉密?件、涉密笔记本电脑或移动存储设备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公共场所。

    ??、责任追究  涉密?员未严格执?本制度,造成涉密?件和存有涉密内容的笔记本电脑及移动设备遗失的,或发?失密、泄密事件,以及违反保密?作纪律的,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适?范围  本制度适?于市委组织部全体?部。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3  根据省委保密委员会和区保密委有关保密?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件保密

  1、涉密?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明确的责任制,防??件丢失和发?泄密事件。

  2、涉密?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未经批准,不许随意扩?范围。

  3、涉密?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专?统?管理,限定知悉范围,严禁把?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代转。

  4、在起草?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件。

  6、借阅秘密?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因?作需要,不得借阅秘密?件。

  7、个?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相关?员保管。  ?、档案保密

  1、办公室的?书档案,统?由办公室相关?员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审批和登记?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登记范围,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关的内容。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误后,?可盖章。

  4、查阅秘密?件、资料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不许将案卷带出拿?。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部?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  三、会议保密

  1、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员进?传达办理外,其他?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3、会议的议题及列?会议讨论的材料和记录本,必须完整地?卷归档,不得丢失。

  4、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会议印发的机密性?件、资料等,应在会上宣布管理办法或在会议结束时收回。  四、打印保密

  1、打印“秘密”、“机密”、“绝密”?件,应指定专?,在规定的涉密计算机上打印,并由相关?员协助校对、装订。

  2、打印的秘密?件,应按规定的份数印制。打印完的废页,应妥善保管,定时烧毁。

  3、未打印完的密件?稿和蜡版,下班时应妥善保管,防?丢失。

  4、打印、校对?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在打印?件中多印?留;不准将?件私?带出传阅或送给他?;不准将未正式公布的?件内容向外传播、扩散。

    五、机要通信保密

  1、机要通信?作必须坚持“保密、安全”原则,在保密、安全、准确的基础上?求迅速。

  2、接收和投送机要信件,必须做到件件有登记,收件?有签字?续,责任分明,有据可查。

  3、机要信件除直接投送外,必须交?书机要室投送,禁?通过普通邮政投送。

  4、投送机要信件,必须由机要通信?员亲?投送,不准委托其他?员捎带,不准携带信件到公共场所参观、游览、购物。

  5、不准使??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机、计算机等?段谈论和传输秘密事项。

  6、利?办公?动化设备传输和处理秘密?件、信息时,必须采取技术上的保密措施。

  7、司机听到领导同志谈论的机密事项,不准向他?传播。  六、机关?作?员保密要求

  1、机关?作?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模范执?保密制度。

  2、秘密?件在收发运转过程中,要履?登记签字?续,不准丢失。

  3、不准在私?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4、个?不得长时间保存秘密?件。阅办完的秘密?件应及时向机要部门清退归档。

  5、不准将秘密?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携带秘密?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外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者参加外事活动。

  7、不准向境外和国内公开发?的报纸杂志及电台、电话台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论?、稿件、图?声像制品。

  8、不准为个?摘抄秘密?件;不准将秘密?件私?带出或借出;不准向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知悉者泄露和传播??知道的秘密事项。

  9、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发现丢失秘密?件,应采取措施追查寻找,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10、调动?作时,必须将??保管的全部?件进?清理登记移交,?续交接清楚后?可离开。  七、领导?部保密要求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件、资料。

  3、不使??保密保障的通讯设备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4、不得使?未经技术检查的进?保密通讯设备(包括配套设备)。

  5、不在家属、亲友、熟?和其他?关?员?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经常教育和严格要求部属认真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

  6、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7、不在私?通信及公开发表的?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8、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由本?或指定专?严格保管。

  9、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件、资料;确因?作需要携带的,应按照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国家秘密?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续,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10、不在接受记者采访以及同境外?员会谈、交往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11、及时将阅办完毕的秘密?件、资料清退、归档;离开办公室时,应将阅办的秘密?件放??件柜内。  ?、计算机上?保密管理规定

  1、?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电、资料、数字、图表禁?输?微机。如果秘密以上?件等有必要在计算机系

  统中存储、处理、传递、输出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必须单机处理,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删除,并对该机进?技术处理,否则不得与系统?络进?连接。

  2、禁?把涉密?件拷贝到磁盘、磁带、光盘等媒体中带回家或随?携带。存储过涉密?件的媒体按涉密?件进?管理。如果改做他?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由专业?员进?保密技术处理。

  3、严禁在接?国际互联?的微机中处理公?,所有?员要严格执?上?微机不办公,办公微机不上?的规定。

  4、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定期对??输?微机的?件、数据进?整理,审查。查看数据的最后修改?期是否与本?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件,数据被?故修改、移动、删除的要及时告知系统管理员,并做好纪录,如果是重要?、电、资料的,必须告知有关?员。

  5、联?微机使??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国际互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增强安全意识,?觉执?有关法律、法规。

  6、各处室、直属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利??站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论,不得散布谣?,不得泄漏国家机密。  九、法律责任

  1、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百??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为境外机构、组织、?员窃取、刺探、收买、?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4  为切实加强我局保密管理?作,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修订我局保密?作制度:  (?)涉密?件资料管理

  1.上级下发的涉密?件、资料,?律由保密办公室专?领取登记,按规定程序办理;开会带回的涉密?件、资料,应先交由办公室登记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

  2.严格按照涉密?件确定的阅读范围,专?送阅读对象阅办,并办理阅办?续,不得横传或由他?代为传递,不得擅?扩?涉密?件的阅读范围。

  3.涉密?件、资料应由保密?员负责统?管理,存放于安全保密的场所,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

  4.借阅涉密?件、资料,须经分管保密?作的领导同意,在保密?员处办理借阅?续,?后及时退还,清销借阅登记。

  5.涉密?件、资料?般不得复印、复制,确因?作需要的,须经分管保密?作的领导批准同意后,才能复印、复制。对复印、复制的份数要进?登记,涉密?件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6.涉密?件、资料的销毁,必须造册逐?登记,经领导签字后,由办公室交市保密办统?销毁,任何个?不得擅?销毁。各处室或机关?作?员不得长期保存和私?销毁秘密?件、资料。  (?)涉密计算机使?管理

  1.涉密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相连,只允许单机形式进??作,并由专?负责,实?“???机”管理。

  2.涉密计算机均应设置密码,密码的设置,均应遵循不易破译的原则,如:不采?与??姓名、出?年?、电话号码等有关的?字或数字作密码,不得把密码告诉他?,也不要把密码写在纸上,并应经常更换密码。

  3.涉密信息的查询、修改、删除等处理只能在涉密计算机上进?,不得与?涉密计算机进?涉密信息的传输。禁?在?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存储、传输涉密信息。

  4.含有涉密信息的各类存储介质,如u盘、光盘等,列?保密管理范畴,由专?保管,并做好记录。实?备份?成、存储、借?、销毁全过程的管理。

  5.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并到保密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维修。

  6.涉密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7.未按规定管理和使?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上?信息和上报信息管理

  1.严格遵守《保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保密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络保密管理及?络信息安全保护?作。

  2.加强上?信息和上报信息保密?作和?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作?员的?络安全及信息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作?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电?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

  3.按照“分管领导负总责、处室负责?具体抓”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上?信息保密?作的领导。上?信息?作责任实?三级负责制:即分管信息?作的领导对本部门信息发布、资源提供负总责;相关处室负责?对初审?作负责;信息拟定?员对提供的信息负直接责任。

  4.定期对?络及信息保密安全进?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杜绝涉密和有害信息的传播。?旦发现?上失泄密事件或违反保密规定的?为,要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报告保密部门。

  5.实?严格的上?信息审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信息提供?员?审,相关业务处室初审和分管领导审签,特别重要信息由?把?审签”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互联?上?信息和上报信息的保密管理,严防涉密信息上?,确保上?信息安全。未经审批的信息?律不得上?发布。  (四)机关?作?员保密守则

  1.?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严守党和国家秘密。

  2.秘密?件、资料应在办公场所内使?,使?完后应及时将秘密?件、资料交办公室保管,不得横向传阅使?或留存。

  3.不得擅?携带秘密?件、资料外出。确因?作需要的,应当经分管保密?作的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

  4.在私?通信和公开发表的?章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5.不在?保密笔记本上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记有秘密事项的保密笔记本必须严格保管,不得丢失,?完后交保密办统?保管、销毁。

  6.传递涉密信息,应通过机要渠道;禁?使?普通电话、明码传真、?提电话等传递秘密事项。

  7.不得在公共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和内部资料。不得擅?销毁秘密?件、资料,确需销毁时,要按要求办理。

  8.发现有泄密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5  保密?作管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作?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作?员务必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作?员务必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存放秘密?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公共场所。

  3,建?健全收发?制度,各科室要有专?负责履??件登记、管理和清退?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务必?即报告,及时追查,?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关的并?保存价值的?件和?些刊物,务必进?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员未经批准,不得擅?扩?利?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机房务必进?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负责计算机的应?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把?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职责。

  ②与本职?作?关?员不得随意进?要害部位,因?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票证落实专?负责,职责?要认真做好保管、使?、防?、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职责追究制度,并建?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职责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电。结合业务?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务必完全与局域?脱离连接,并禁?上因特?以防泄密。并采取?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扰设施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3、职责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职责?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式对职责?及单位进?处罚,直?追究泄密刑事职责。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6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泄密事件发?,特制定本测绘?作管理制度。  ?、测绘?作?员须严格遵守《中华?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作。  ?、建?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职责制,部门负责?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职责,保密管理?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职责。  三、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复制、保存等状况实?登记管理制度。凡使?涉密测绘成果进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可带给。涉密测绘成果使?后应及时归档,要求记录清晰。任何个?不得擅?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四、传递地形图、涉密数据等秘密载体,须透过机要进?传递,禁?透过普通邮政或?邮政渠道传递。  五、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  六、处理、外输、储存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务必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外部?络相联,不使??线?卡等?线?络装置。  七、涉密测绘成果只能?于被许可的使??的和范围。因使??的或应?项?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务必报主要领导审批,并备案。  ?、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主管领导和档案部门负责派?销毁。对销毁的花时间、地点、?式及销毁过程总存在的问题进?记录,与销毁清册、领导批??并存档。  九、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的原因及职责,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本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新要求和新状况作必要补充和修订。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7  第?章:总则  第?条:为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防??形资产流失,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科委1995年1?6?发布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单位《技术保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条:技术秘密是?种重要的?形资产,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是每位职?的义务和职责,任何?不得利?职权和?作

  之便或采取不法?段泄漏、发表、使?、许可、出售、转让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第三条:各单位个性是技术业务和科研、?事、组织等部门要把技术保密?作列??作规划,计划及经济职责制,使技术保密?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单位设?技术保密?作?组,由主管技术的领导任组长,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任副组长。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为技术保密?作归?管理部门,负责保密管理的?常?作。各部门务必指定?名技术管理?员兼管本单位的技术保密?作。  第五条:技术保密?作?组和技术保密?作者职责  ?、技术保密?作?组职责1、制订技术保密?作规划、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协议,同时负责划定本单位内项?的密级等?作,并组织实施。

  2、研究解决技术保密?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3、对各部门技术保密?作开展状况进?督促检查和总结评?,并负责对泄密、失密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对重?特?泄密事件上报及协同调查?作。

  4、组织职?学习技术保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定,提???职?的保密意识。  ?、技术保密?作者职责

  1、组织本单位职?学习技术保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定,提???职?的保密意识。

  2、贯彻执?本单位技术保密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对本单位技术保密?作开展状况进?总结并及时报告泄密事件。

  4、建?本单位保密管理及保密协议管理档案;负责保密协议执?状况的跟踪调查。  第三章:保密范围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技术秘密,是指被列?国家秘密的技术项?和列为企业秘密的项?、由本单位组织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式掌握的、未公开的、不应为本企业外所知悉的,能给本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艺、配?、样品、数据、制作?法、技术?案、计算机程序等。技术秘密能够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资料,构成?项产品、?艺、材料及其改善的技术?案,也能够是某?产品、?艺、材料及其改善的技术?案,也能够是某?产品、?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第四章: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第七条:各单位对载有技术秘密的?件材料、图纸、磁(光)盘、图像、声像等资料及样品,务必注明保密和密级字样,并根据密级采取保密措施,归档保存,严格查阅、借阅制度。  第?条:本单位科技?员、?政管理?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员或业务相关?员,务必与法?签订包括有保护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第九条:在职职?和新调?职?应签?不同意签订包内含保护本单位技术秘密资料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本单位将予聘?的不予调?。  第?条:对列?确认为上级和本单位重?科技计划项?的计划任务书或者有关合同课题组成员名单的科技?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上级重?科技计划项?或科研任务所涉及的秘密,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确有特殊状况需调离、辞职的,需与单位再签保密协议,并专档跟踪履?状况。未经同意强?离职?员,列专档跟踪调查,?旦有违规,透过法律程序保护本单位合法权益。  第??条: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政管理?员,科技?员和其他相关?员,在离开本单位三年内,不得在?产同类产品或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它单位内任职,或者???产、经营与本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条:有关?政管理?员,科技?员或者有关?员因各种原因离开本本单位时,其主管部门和?事部门应以书?形式向该?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第?三条:?事、组织部门在调?新职?时,应当主动了解该职?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以免侵犯他?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科技?员或其他有关?员在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后,利?掌握或接触的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但在实施或者使?时利?了本本单位所

  拥有的,涉及其本?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时,应当征得本本单位的同意,并按相关规定?付必须的使?费。未征得本单位同意,或者?证据证明有关技术资料为??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员和??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第?五条:承担保密义务的科技?员依法享有因从事技术开发活动?获取相应报酬和奖励的权利。?正当理由,在长时间内单位未?付奖励和报酬时,科技?员或者有关?员有权要求变更或者终?《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经双?当事?签章,即发?法律效?,任何??违反协议,另??能够依法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六条:本单位对外宣传机构的有关?员在发布(表)新闻、通讯和报告?学作品,以及其他?员对外发表?章时,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资料,其稿件务必经技术保密主管部门审查,在确认不会造成泄密后,签字认可?可发表。  第?七条:本单位及各部门档案馆存档案资料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应按照《档案资料保密规定》执?。  第??条:外单位?员、外商等来本单位培训、学习、参观、考察、洽谈?意等活动涉及技术秘密的,须报主管部门呈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接待参加访问的部门要有专?负责保密?作,并按指定的路线和范围进?参观考察。  第?九条:本单位有关?员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包括讲学、发表论?、参加会议、参观访问、带给咨询、通讯联系、洽谈?意等时,应严格保守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不透露和不向他?带给涉及载有技术秘密的资料和物品等。  第??条:在国内外各类展览会参展的项?,凡涉及技术秘密的,须经保密主管理部门呈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参展,办理参展?作的?员应严格保守技术秘密。  第???条:在进?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或与外商合资合作过程中,从事?作的?员也要严格执?本《规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式向他?带给、透露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第???条:离休、退休、辞职或调离的职?,在离开单位前务必将在原单位从事科技?作的全部技术资料、实验材料、实验设备和产品等交回原单位,不得擅?复制、发表、泄露、使?或转让涉及本本单位的技术秘密的技术资料和物品等。  第??三条:对外合资合作项?和本单位技措技改项?,凡涉及技术秘密的,对合作?和外来单位应签订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四条:本单位对在技术保密?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员和部门给予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和单位给予个性嘉奖。  第??五条:对未按本《规定》进?技术保密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秘密泄漏的,除对直接职责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政处理外,还将追究所属单位主要负责?的职责,并对直接职责者和所属单位给予必须的经济处罚。  第??六条:对?视本《规定》,以谋取个?或?集团利益为?的,蓄意使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泄漏,造成重?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将依《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九条和第?百??条追究法律职责。  第??七条:各级技术保密管理?员因玩忽职守使本单位技术秘密泄漏造成经济损失,削弱竞争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明知故犯者加重处罚。  第???条:对违反本《规定》,使单位的技术秘密泄露,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削弱竞争潜?的,根据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由本单位技术保密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本单位批准后执?。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本《规定》?发布之?起执?。  第三?条:本《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件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件为准。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8  档案库房保密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员和利?者均应树?保密观念,贯彻执?《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查、借阅,并严格履??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资料不得??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员?律不准在家庭、??及?关?员?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资料,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

  私?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五、利?者对所借档案?件、技术图纸等务必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公共场所。  六、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七、发?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9  ?、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带给利?档案的中?,除领导批准外,?本室?作?员不得?内。  ?、保管档案务必有专?库房,并设专?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三、档案进出库房,要建?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常的调阅、归还。  四、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防潮、防尘、防?、防?、防?温、防强光的措施。  五、对新接收?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可?库。  六、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七、库房内应持续清洁,不得堆放与档案?关的物品。  ?、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总清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九、每?天下班前,应关掉库房门窗,切断?、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定期打扫库房卫?,持续库房与档案的清洁。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10  为了切实做好保密?作,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具体状况,制定本制度。

  1、销毁属于秘密和内部事项的?件资料以及机关公?资料时,要由保密?作?部负责监销,不得卖给废品收购站或个?。

  2、不在?关?员?前阅读秘密?件资料,不得将其随便携带外出。离开办公室时,需将?件资料随时锁?抽屉或保险柜内。

  3、?部调动?作或离退休时,务必对??借阅和管理的?件资料进?清理,及时办理清退?续。

  4、向外带给各种信息报道,要经有关领导审查,允许后?可带给。

  5、秘密?件资料应定期清理。发?机关要求退回的要按时如数退回。借出的?件要及时回收。清理清退中如发现丢失,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密部门报告,并协助保密部门追查。

  6、内部保密件产?,要由起草?员在起草?件上确定所属密级;由专职?员打印核对后,呈送领导审阅签批,密级随即?效。

  7、复印秘密?件资料,务必经发?单位或主管领导批准,并将复印件按原件密级要求管理。并严格遵守乡制定的打印复印传真及计算机使?管理的保密要求。

  8、秘密?件和资料的收发传递借阅移交归档销毁等各个环节,都应登记签字,做到整个运转过程中都有?字记载,?续齐备,职责清楚。

  9、未经批准不得参与社会调查,不向社会调查者带给与?作紧密相关的保密统计数据。

  10、秘密?件资料不准擅?摘录和引?,不准??扩?传播和阅读范围,不向范围以外?员传播和泄漏。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11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作?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室?作?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单位?作?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存放秘密?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公共场所。

  3,建?健全收发?制度,各部室要有专?负责履??件登记、管理和清退?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即报告,及时追查,?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关的并?保存价值的?件和?些刊物,必须进?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员未经批准,不得擅?扩?利?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涉密计算机确定专?负责?常的应?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涉密?件的移动存储介质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121、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把?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责任。

  ②与本职?作?关?员不得随意进?要害部位,因?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票证落实专?负责,责任?要认真做好保管、使?、防?、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电。结合业务?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脱离连接,并禁?上因特?以防泄密。并采取?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扰设施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3、责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责任?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式对责任?及单位进?处罚,直?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131、建设综合档案是本单位的规划、?程招投标、?程质量监督站、房产管理所、环卫处、?政办等各科室管理?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它包括规划选址、放线、建筑施?许可证发放、“两书两证”发放、财务凭证和党务、政务和群团?作等??的档案。

  2、建设综合档案实?统?管理原则。各科室新增档案材料,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件材料送交档案室,进?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续。

  3、档案库房必须具备卫?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进?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5、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作。

  6、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必须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即向相关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7、档案保密范围:

  ①历史档案资料和编研材料中,涉及到领?归属、边界勘定、民族关系的档案资料;

  ②批量运输档案的时间、路线的保卫?案;

  ③档案库的收藏档案内容、数量以及保卫?案、措施;

  ④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种?艺、技术决窍、秘?及涉及中外产权的内容;

  8、档案管理不得擅?扩散的范围:

  ①未经公布的档案?作统计数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部调配、内部评议问题。

  ③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个?隐私的部分。

  9、对秘密档案资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续。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不得檀?扩?利?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141、呈送领导?指?的?件,应进?登记,领导?批?后,应退还办?部门,领导?之间不得横向传批?件,不应把批?直接交承办单位。

  2、传阅?件?律采取直传?式,经管?件的?员应逐件登记送阅??,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3、传阅?件?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4、传阅夹内的?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作需要,必须经收发?员同意,并办理借阅?续。不得擅?扩??件的传阅范围。

  5、?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6、传阅?件必须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7、凡发给领导?部私?圈阅的各类?件,在年终必须按规定清退。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151、召开秘密程度较?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员进?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

  3、凡传达秘密?件,—定要按?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扩?传达范围。

  4、严禁?关?员进?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机进?会场录?。

  6,严禁复印会议秘密?件、资料,确因?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件,必须统?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员的?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保密检查,查看有?遗失的?件、资料、笔记本等。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16  ?、加强办案保密?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

  1、严格办案保密纪律,认真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保密规定,进?步建?和落实办案保密?作纪律及其职责制。加强对涉案材料、办案?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U盘、软盘、移动硬盘等)、密码传真机、?机的管理。

  2、对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实?统?登记,集中管理。

  3、切实加强对领导同志批?件的管理,个?不得保存领导同志的批?件。

  4、严格遵守“四不准”。不准打听、了解不属于?我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情景和案件情景;不准传播案情或者向案件当事?和其他涉案?员及其亲友传递消息;不准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私?向被举报?透露举报?的情景和举报材料的资料;不准未经批准,擅?在新闻媒体上披露正在查处的案件情景。  ?、加强秘密?件印制、传递、借阅、归档管理

  1、所有秘密?件、有关汇报材料的打印,都必须按照领导批准的发送范围计算印刷份数,不得擅?多印多留。打印过程中构成的清样、废纸,应及时销毁。复印、翻印、摘录秘密?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将复印、翻印件同正本?件?样保管。

  2、对各个渠道收到的密件,由专?负责进?登记、签收、传阅、借阅、销毁,?关?员不得拆封。由领导亲启的信访件只能由领导本?拆阅。

  3、秘密?件传阅由专?传递,并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得扩?。?件传阅夹内的?件不得拆散、取出。传递?员要随时掌握其流向,传阅完毕后及时清点收存。

  4、严格秘密?件借阅登记,规定借阅时间,控制“密级”?件阅知范围,异常是对标有“密级”?件的外借,须经分管机关的副书记批准。

  5、下发、批转秘密?件和涉案材料(领导批?件、批转信访件等),要严格登记制度,集中管理。  三、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

  1、根据“上?不涉密、涉密不上?”的要求,各室?于?字处理的计算机必须做到专机专?,?律不准直接或间接与其他机关?、国际互联?连接。?本委局机关?作?员严禁使?本单位计算机。严禁在上互联?的计算机存储、制作、传递、使?涉密?件、信息、数据以及内部资料。

  2、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专?保管,不得横传或将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使??更换时必须做好交接?续。

  3、不得在计算机硬盘中存贮机密级以上?件,秘密级?件必须采取加密措施。

  4、在处理涉密?件、信息时,不得有?关?员在场。

  5、处理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涉密?件必须在?中标明密级,密级与正?不得分离。

  6、存贮有涉密?件、信息的移动存贮设备(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标明密级,并按同级密件属性进?保管和传输,同?移动存贮设备中存有不?样密级?件的,按其存贮最?密级?件标密级;存贮过涉密?件的移动存贮设备,即使已删除?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级进?保管和传输,严禁将其带出机关或办案点。

  7、信息?的公?传输(邮件)仅限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传输信息、?件、通知、报表、材料和数据等。

  8、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的维护、更换、维修由办公室负责,事先必须进?消磁处理,严禁私?拿出单位维修。请外单位技术?员到机关维修或维护涉密计算机或?络,必须登记并有专?监督。

  9、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计算机、软盘等)的报废,需书?报请委局保密领导?组批准,由办公室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或丢弃。涉密存贮设备的销毁由办公室实施,在委局保密领导?组监督下实?不可恢复性销毁。  四、加强密码设备的管理

  1、?印室属委局机关保密重地,应控制进??印室?员。室内?作?员要谨慎处理各类?件、材料,注意保存原件和安全保密?作。计算机、复印机、激光打印机、轻印刷设备维修?员进??印室要进?严格监督。

  2、密码机发?故障或出现异常,要?即停?使?,并向分管领导和省纪委办公厅总控室报告,由省纪委负责解决;与密码机相接的计算机出现故障需维修时,必须要将密码机取下,移出另存并删除带有国家机关和机关?作秘密的?件后,单独请?维修。

  3、??作时间或机房内??时,报警器要处在良好的?作状态。密码设备操作?员每?天下班、节假?要做好密码设备的安全检查?作,保证各种设施的完好、到位。  五、加强印章使?管理  委局所有印章必须明确专?管理,严格履?审批?续,按要求登记备案。纪委、监察局印章、纪委机关党?部委员会印章由办公室保管,使?由分管机关副书记审批。纠风办印章由纠风室保管。县纪委、监察局(含纠风办)印章使?涉及重?事项的报书记签批。各室印章使?管理由各室驻室负责。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1  ?、总则  第?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机构以及全体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作,实?既确保秘密?便利?作的?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善保密技术,措施等??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向,经营规划,经营项?及经营决策;

  3、公司重?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5、公司员??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及资料;

  6、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般性决定,决策,通告,?政管理资料等内部?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个性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事档案,合同,协议,员??资性收?,尚未进?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透过?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员.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条:属于公司秘密的?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执?;采?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者负责保密.第??条:对于密级的?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个性授权?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第?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依照保密规定使?会议设备,管理会议?件;

  3、根据?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员予以指定;

  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五条:不准在私?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透过其他?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六条:公司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来源理.  四、职责与处罚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条:出现下列情形之?的,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所以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追究其刑事职责:

  1、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2、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经济损失的;

  3、利?职权强制他?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为之?;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1(?)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件,由专?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传阅。传阅密件应当使?专??件夹,要有登记签收?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机要室内进?,查询?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可查阅。绝密级?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作需摘抄的,要履?审批?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资料,不得抄录?期和编号。

  (三)机关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领导?部开会、学习带回的?件,?律由本科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按时间要求归档。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密件及印制过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须按批准份数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样、半成品、印板、废品等应当按规定及时销毁,需要保留的软盘、光盘等应当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应当及时送到交办单位。

  (五)绝密级?件不得复印,确因?作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管理。绝密级?件不得经过传真机传输。

  (六)对绝密的机关秘密?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由指定?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所掌握的国家、单位秘密,不准在私?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关秘密。对外供给涉及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的秘密,批准?员应向本单位保密领导?组通报有关情景。严禁在?保密装置的有线、?线电话及私?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本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或其它公共信息?络相连接,必须加强管理,并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保密管理规定》的学习。

  (九)机关各科室购买软盘、计算机及维修计算机须由党政办公室严格把关,存有保密数据和?件的软盘?律不得带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

  (?)保密领导?组半年检查?次全机关保密?作,年终进?保密?作总结,对查找出的不?,限期改正,对问题严重的科室或个?进?严肃处理。

  (??)严格控制各项国家秘密和知悉范围,因?作需要扩?知悉范围的,须经领导批准。

  (??)本制度由保密领导?组负责解释。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19  按照某某?件精神,我办严格按?件要求对我办的计算机保密?作进?了?查,特汇报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为保密?作供给组织保障  作为基层党政机关,我办长期把机关保密?作作为?项重要?作常抓不懈。本着“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职责、落实制度”的指导思想,成?了由街道纪检书记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等为成员的安全保卫保密?作领导?组,党政办公室负责承办?常保密?作。  ?、办事处计算机保密管理情景  我办共有计算机9台,其中涉密机算机1台,?涉密机算机8台。我办所有电脑都配备了杀毒软件,能定期杀毒与升级。对于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明确了?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专?从事计算机保密管理?作。对于?涉密计算机的管理,都设置了开机密码,并能作到定期更换,同时明确?涉密单机不得处理涉密信息。对于计算机磁介质(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的管理,采取专?保管、涉密?件单独存放,严禁携带存有涉密资料的磁介质到上?的计算机上加?、贮存、传递处理?件。到?前为?,我办未发??齐计算机泄密事故。  三、提?保密?平,进取落实保密?作

  1、以宣传教育为主导,强化保密意识  为加强计算机及其?络的保密管理,防?计算机及其?络泄密事件发?,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在计算机?络管理?员以及操作计算机的领导?部、涉密?员中强化计算机保密安全意识,我办结合?作实际,对?部职?进?了业务培训,学习并熟悉公?异常是“三密”(绝密、机密、秘密)?件处理保管规定及内务等?作要求,组织学习了《基层单位内勤岗位职责》,进?步规范了职责。

  2、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计算机保密管理的保障。  为了构筑科学严密的制度防范体系,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计算机及其?络的保密管理,我办主要采取了以下?项措施:?是认真贯彻执?上级保密部门?件的有关项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依法做好计算机保密管理的本事;?是制定《创新街道办事处涉密计算机及?络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涉密信息流转的规范性,弥补管理上存在的空挡;四是针对信息发布中存在的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制定涉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要求对上?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

  3、以督促检查为?段,堵塞管理漏洞  为了确保计算机及其?络保密管理?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计算机保密?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我办?分重视对计算机及其?络保密?作的督促检查,采取?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式,对计算机及其?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景、涉密?络的建设和使?情景以及涉密计算机、涉密?络采取的管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景进?检查。今年以来,我办对全办计算机及其?络的情景进?了进?了?次全?检查,经过检查,查找计算机保密?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并整改到位。经过?查,我办的计算机保密?作能做到制度到位、管理到位、检查到位,但也存在必须的问题,主要是计算机防范技术有待学习提?。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20  机关、单位应当实?保密?作职责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机关单位实?保密?作职责制,主要是实?党政领导?部保密?作职责制。

  1、各级党政领导?部必须?觉理解保密监督,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守则:  ⑴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⑵不在?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密级?件、资料。

    ⑶不擅?或指使他?复制、摘抄、销毁或私?留存带有密级的?件、资料。确因?作需要复印的,经请?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可复印,复印件按同等密级?件管理。  ⑷不在?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⑸不携带密级?件、资料进?公共场所或进?社交活动,特殊情景下由本?或指定专?严格保管。  ⑹不准??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送党和国家秘密。  ⑺不准与亲友和?关?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⑻不在私?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⑼不在涉外活动或理解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作需要涉及或供给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⑽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件、资料或物品;确因?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2、各级党政领导?部对保密?作负有领导职责。在研究、部署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作时,要同时对保密?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做到业务?作管到哪?,保密?作也要管到哪?。

  3、领导?部保密?作职责制的资料。包括:  ⑴?觉理解保密监督,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带头贯彻执?上级关于保密?作的?针、政策、指?、决定,及时了解保密?作情景,进?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⑵主要领导全?担负保密?作的领导职责,分管保密?作的领导担负具体组织领导保密?作的职责。  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执?上级保密?作?针、政策、指?、决定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保密?作,及时处理保密?作中的重?问题和失泄密事件。  ⑷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的保密?作?件和指?,有计划地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作。  ⑸贯彻执?保密法规,制定实施保密?作计划。组织依法定密?作,健全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加强保密管理,进?督促检查。  ⑹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重要活动、会议或项?,组织制定保密?作?案,采取保密措施。  ⑺认真总结本单位的保密?作,组织查处失泄密事件,表彰保密?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  ⑻进取为保密部门和保密?部做好?作创造必要条件。

  4、部门(科室)领导保密?作职责制资料。  ⑴认真学习和贯彻执?国家关于保密?作的?件和规章制度,做好本部门(科室)的保密?作。  ⑵不定期地组织本部门(科室)?员学习有关保密?作的?件,经常对主要岗位?员异常是涉密岗位?员进?保密教育。  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科室)业务?作中的保密范围,把保密?作纳?业务管理?作,经常进?督促和检查。  ⑷?觉遵守保密纪律,监督、检查本部门(科室)保密?作落实情景,及时堵塞漏洞,防?各类失泄密事件的发?。?旦发?失泄密事件,必须逐级上报。

  5、各级领导?部落实保密?作职责制的情景,纳?领导?部考核资料。对认真履?保密?作职责,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领导?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不认真履?保密?作职责,造成严重失泄密的领导?部,要依法追究其职责。  保密?作管理规章制度211、总则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案、?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法、配?、?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

  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册、技术?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1.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级员?,例如:管理?员、技术?员、财务?员、销售?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个性的职责。

  1.4、公司保密?作,实?既确保秘密?便利?作的?针。

  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向、经营规划、经营项?及经营决策。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事档案,?资性、劳务性收?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政管理资料等内部?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个性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

  3)公司?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资性收?、尚未进?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4、属于公司秘密的?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状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解密。

  3、公司保密措施

  3.1、属于公司秘密的?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执?;采?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3.2、对于密级?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产、运输、使?、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并采?相应的保密措施。

  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件;

  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不准在私?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透过其他?式传递公司秘密。

  3.7、公司?作?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即作来源理。

  3.8、出现下列状况之?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带给公司秘密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经济损失的;

  3)利?职权强制他?违反保密规定的。

  3.9、公司与全体员?签订《员?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员?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以书?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3.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应履?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经公司书?同意,不得利?该技术秘密进??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技术秘密进?新的研究和开发:

  3.11、对?级员?实?“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员、技术?员、财务?员、销售?员、秘书等?级员?的以下?为:

  1)??设?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3)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竞争的其他?为。

  3.12、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资料:

  1)明?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以及合同对?的任何员?、代理?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在未经许可的状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或?于合同?的以外的?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不可将内含保密信息的资料、?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不可在对外理解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资料;

  6)不相关的员?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后仍然持续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职责。

  4、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综合管理部。  本制度?发布之?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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