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培训讲义(8篇)

篇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培训讲义

  

  信访举报工作培训班讲课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根据会议的安排,借此机会,我就纪检监察信访方面的工作作一发言。有讲得不对的或不当之处请各位同事多多批评指正,下面我从以下三个方面与各位共同学习和探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纪检信访工作的地位、作用和基本任务

  什么是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就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等渠道,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也就是日常工作中所说的信访举报工作。请大家注意的是:我们受理的必须是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如不是监察对象就属业务范围外的,就只能是根据反应的问题,协调联系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解决,或告知举报人应找那些部门和单位解决。

  (一)信访举报工作的性质:1、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群众联系的一种有效形式。通过群众的举报、揭发,实现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2、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信息工作。群众的每一封来信、每一次来访、每一个举报电话,都是信息载体,是我们实现从群众中获取信息和掌握情况的重要途径。3、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重要工作。我们通过群众的监督,防止各种不良倾向的发生和蔓延。同时,通过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并采取立案处理、信访

  诫勉谈话等不同方式进行处理,预防和教育党员领导干部。

  (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及任务

  1、地位:它是纪检监察业务的第一道工作程序,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主要渠道,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础性工作。2、作用:是听取群众意见、呼声和获取各方面信息的重要渠道;是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党内检举、控告,依靠群众执纪办案,惩治腐败的重要渠道;是保障党员和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渠道;是维护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渠道。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为很多查处的大案要案提供大量线索。惩处了违法违纪者,排除了隐患,挽回了损失,消除了影响。我们所开展的工作都是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的,我们通过加强协调,疏通办理等方式,解决了大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但增强了群众对我们及党委政府的信任和感激,密切了群众关系。同时也为党委、政府排除了干扰,赢得荣誉,树立了威信。3、任务:一是提供信访信息。就是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经过筛选、加工、整理,提供给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和部署工作的参考依据。二是解决信访问题。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使各种违纪问题得到查处,不正之风得到纠正,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得到解决,信访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得到保障。三是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信息灵敏、手段灵活、联系群众密切的优势,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二,处理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原则、方法

  (一)基本原则:1、以党章和法律法规为准绳。这就要求我们要

  了解和掌握党章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别要熟悉掌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信访条例》等。2、以事实为依据。也就是说,对任何问题不应轻易肯定或否定,要防止先入为主,偏信偏听,要做到认真细致的调查了解,弄清真相,明辨是非。3、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信访问题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互相商量解决处理。4、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特别要为信访当事人高度保密,防止受打击报复,这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的铁的纪律。还要注意区分诬告、错告,发现应积极挽回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必要时,还可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影响。5、分级负责,归口办理。6、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的合理,有的不合理,有的虽然合理合法,但由于条件不具备,一时还不能解决,有的问题虽然处理得合理,但信访人仍不满意,提出过高的要求。对正当行使权利,合理提出申诉的,我们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对不正确行使权利,采取不正当做法的,要对其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其提高认识,改变态度;对无理纠缠,影响工作秩序的,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都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应请公安机关协助处理。07年,乐居乡有一个就被公安机关处理过。

  (二)基本方法

  1、反映促办。主要是针对重要情况和问题通过一定的信息载体向有关领导反映,汇报,通过领导批示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多向领导请示、汇报、交流、交谈。特别是在基层,接触到一些涉及人民群

  众利益的一些实际问题,有些可办可不办的问题,如果领导说办,一句话就办好。老百姓来找,几十次、上百次都不一定办得好。

  2、转交承办。如移送承办乡、镇有些是反映一般社长、村级一些干部的作风,办事上出现的轻微问题,可移交支书、主任做工作协调解决。

  3、过问督办。交由哪个单位或人员办理,落实的问题,要经常过问,督促办好。

  4、直接查办。主要是针对一些急得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索要结果的案件。

  5、信访监督。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来信来访反映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轻微违纪的问题。对被反映者采取信访谈话和责成说明问题,处理这类案件的既普通又好用。乡、镇、各单位都存在,比例反映副职,乡级任命的所、组长、工勤人员等。目的是达到严格教育,纠正错误,澄清问题,防微杜渐,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是新形势下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教育、挽救、保护干部的重要举措。

  6、信访协调。是指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和涉及多个部门的交叉问题,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群众疏通办理渠道,促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可采取约请相关部门领导、相互交流情况、意见等方式进行解决。

  对特殊信访案件的处理方法:1、告急信访举报。指反映某些重要、紧急或异常情况,如果不及时处理就会酿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信

  访举报。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检举控告某些党员干部即将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可能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济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这种情况在基层应该说是发生最多最容易的。如抓计划生育工作中处理一些辣手的问题,领导干部不冷静就会出现过激行为等。二是一些地方或单位对某些问题处理不当或一时难以解决,部分群众要游行、静坐、罢工、集体上访,甚至扬言行凶、报复、爆炸等。此类问题在单位、学校还有特别是改制的一些企业单位易发生。三是少数个人要求得不到满足,情绪反常,表示要自杀、自焚、自伤的等。遇到此类事情应急事急办,优先处理,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并迅速与有关单位和部门联系,请他们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做好情绪稳定工作,对他们反映的问题、要求尽快调查落实,妥善处理,即使不属于我们业务范围内的事,也应了解掌握,各级领导问起来起码要说出个大概。

  第三,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查办

  (一)信访案件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督促催办并要求回报结果以及直接调查处理的信访问题,包括你们接到的举报件,需要立案调查的。信访案件是只对转办的信访部门来说的,有两种情况:1、纪检监察机关确立查报结果的信访案件。2、未确定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问题。不要求查报结果,不等于不需要办理,收到后放在柜子里不管不问,请大家收到后认真查看。我们每转一个信访件都附有转办函,一般转办函上都写明“现将XXX来信X件,转请你们阅处,并请注意为举办人保密”。你们阅处,这里实际工作中就是进行信访监督,就是请针对举报人举报的问题,作认真的研究,看如何解决处理。如果大家平常就了解掌握的,又是署名举报的,一定要酌情答复举报人,做

  好思想工作,解释清楚。不了解掌握的要立即调查,了解掌握情况后,答复举报人。对匿名举报的,也要认真了解掌握,作为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存入在卷,防止举报人反复举报,到时才不至于一问三不知。确定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案件,大家接到后,一般转办函上都写得很清楚。我们的索要案件结果函上都写明:“你处或单位xxx来信反映的。。。。的。。。等问题。根据区纪委监察局领导批示,现将来信转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力量认真查处。并于X年X月X日前将查处结果书面上报。。。信访室”。一般如果是反映XX事或政策、执法等问题,没有涉及个人的问题,接到后就要立即组织人力开展调查,协调处理。并将调查协调处理的情况、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索要结果的单位。如果是涉及个人的信访案件,就必须调查、核实清楚,并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连同举报信、转办函、立案也就是申控立案审批表、信访案件结案审批表、初步核实违纪线索表一并填报索要机关。这几个表后面还要讲怎样填写。

  (二)查办的程序和方法。1、查办前的准备。首先是确定查办案件的人员,必须是二人以上才能查办,否则是违纪违法的,是无效的。人员确立后,要填写立案申控表,办事人员提出建议立案初查,报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2、调查处理。调查处理包括调查取证,写出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等。调查取证时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规定,依法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严格禁止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我们办案,说直接点就是收集证据的过程,有无问题都要用证据来证明,有问题就得收集有问题的证据,无问题就收集

  无问题的证据,还人以清白。那么,哪些属于证据呢?根据《案件检查条例》和《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纪检监察证据有下列九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受侵害人陈述、被调查人陈述和申辩、视听资料、现场笔录、鉴定结论(例如大山包乡原黄清华超生案,就是我们送省高法院的DNA辩鉴出结论)和勘验检查笔录(指公安、司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及其他证据材料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笔录。如活体检查、尸检报告等)。证据的分类:主要有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如具有原始作用的原物、书证的原本,亲眼看到违纪行为发生的证人的记言等等。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则叫传来证据,如摘抄、复制、拍照等,但要注明由什么地方、什么人提供的,并注明时间、地点,原件出处和存于什么地方,已备查。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凡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凡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要若干证据联系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是间接证据。常见的有:被调查人的陈述、受侵害人和证人就其直接目睹被调查人实施违纪行为的过程所作的陈述、部分书证及被调查人实施违纪行为时被拍摄下来的录像或照片以及极个别物证。但我们在认定错误事实时使用的言词证据认定时必须具备两个以上直接证据才能认定(除直接的物证、书证外或没有时)。间接证据更具多样性,常见的有:违纪行为在客体物上和现场留下的痕迹和物品、违纪使用的工具、违纪客体物、同违纪目的、动机有关的被调查人的言行,认定违纪发生时间、地点的人证、物证、违纪后果,掩盖违纪事实方面的证据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必须构成一条锁链,要紧密

  联系,环环相扣,不能相互或有半点矛,而具证明体系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证明任何结论都是不可能的,而且是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的间接证据才能立案。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省略)。我着重讲一下收集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简单的说就是证人的证词和被调查人的供述和辩解。着重讲一下办案人员所制作的笔录,笔录有调查笔录和询问笔录(是对证人的)谈话笔录三种,格式(都一样)是调查、询问、谈话笔录居中,顶格时间即年、月、日,转头顶格地点:XXX家、办公室、专门的审讯室,转头顶格调查(询问、谈话)、记录人,然后转头控XX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要问明并写清楚被调查人的姓名、别名、性别、籍贯、出生地、学历、出生年、月、日,政治面貌,是党员的还要问明入党的时间,工作单位,现任职务,级别,参加工作时间,家庭现在住处,然后问明工作简历,都是采用问答式,再问所要问的问题,根据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结果等提问,结尾要问明是否还有要补充说明的,如没有,就请本人看后确认并“写明以上记录经我本人看后符合我所讲的或陈述的,不识字或不能写的,记录人员要原文读与本人听后,问本人以上记录是否符合所讲或陈述,本人回答符合我所讲的,如有提出不符合处要当立修改后,请本人签字、盖捺手印,加字、修改过的地方,页码上都要盖手印。然后调查人、记录人前后都要签名(除一页外)。我们在调查取证中应注意的问题:第一,注意证人资格。证人必须是自然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必须是能够辨别是非并能正确表达表述的人。证人不能指定、更换和替代,包括各级党和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的领导人员都有作证的义务。第二,做好询问前的准备工作。最起码要先了解证人与案件

  及其调查人、受侵害人有无利害关系,证人的思想品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身体情况等。有针对性地制定调查提纲和确立适当的时间、地点。如04年我与孙副局长把一个证人请到去乐居三善唐背后的山湾避静处,直接在车上进行询问取证。很多证人主要是怕被调查人知道后打击报复,所以,选择适当的时间、地点是很有必要的,也是为了保密和证人的安全着想,同时打消其顾虑。第三,要注意策略。开始要注意稳定证人的情绪,稍后再讲明来意。首先让证人就所了解、知道的情况作连续性陈述,一般要尽量记证人的原话,然后再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不能指明问证,也不能引诱、暗示,为帮助证人回忆,必要时可出示物证、照片等我们所掌握的证据。提问题要明确易懂,切忌语言模糊似是而非。特别是被调查人的谈话,难度更大,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以及文化水平等不断进步和提高,加之他们在实施违纪行为前是作了充分的思考和精心布置、筹划过的,以防备调查,在他们的谋划中肯定考虑如何消除痕迹,对付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的调查,而且他们的心理素质是相当好的,身份也非同一般,一旦事发,串通订立攻守同盟,对抗、干扰调查。说实在话,干我们这行所以难就难在这些方面,我们得罪的也不是一般的人,因为这是由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决定的,所反映的问题都很集中,绝大多数都是涉及党员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其它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检举控告涉及的大多数都是党纪、政纪和各种不正之风的问题。而涉及的人员都是领导干部、机关干部。我们又是要程序合法,不能违反有关办案规定,这就要求我们只能用证据说话、用事实说话。我记得孙副局长及检察院的崔局长我们办理一个正科级领导的案子,一

  个姓黄的煤碳老板不说,我们就适可而止,互相配合做思想工作,唱红脸的唱红脸,唱黑脸的唱黑脸,最终促使其交待,那位领导在铁的事实面前不得不低头。第四,要符合程序和规定,要对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要实事求是,不能乱讲,乱做证,否则要负一定的责任。特别是与被调查人谈话,更要提出具体要求,宣布应遵守的纪律,首先让其自由陈述有无违纪行为的交待或辩解,再向其提出应了解的问题。任何人都不可能轻而易举的承认违纪,所以就得靠我们收集掌握的证据来证明其违纪。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05年我们办布嘎的一个计生案,本人已承认,但后又不承认,因为如果当时有摄像、录音等配合,这个案子应该是办成功的。调查的方法和谈话的技巧:我只提一下:如先发制人、后发制人、出奇制人、迂回突破、政策攻心、利用矛盾、将计就计、内紧外松、声东击西、以逸待劳、环环相扣、釜底抽薪、四面出击等等。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要办案人员协调配合,优势互利,形成合力,才能办得好案件。最后是要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一般要求写出调查过程、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根据所举报的问题,写明主要过程事实及性质,被检举控告人的责任、态度,处理意见可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酌情提出,如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济退赔等。情节严重的,需要追究党纪、政纪、法律责任的,可建议作违纪案件立案查处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然后填结案表,连同报告送领导审批后,立卷归档。然后再填违纪线索表,连同报告、申控表、结案表、信件及转办函一并报索要结果单位。

  我的发言结束了,谢谢大家!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讲义

  授课人:县纪委常委

  冯义东

  纪检监察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依靠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提供案件线索的主要渠道,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内容丰富,工作广泛。下面,我主要从信访举报工作任务与要求、处理信访举报原则与方法、处理“三访一户”问题与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三个方面对信访举报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重点研究探讨信访举报工作主要做什么、怎样做、当前的工作重点和难点及其解决的办法。

  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主要任务与要求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主要的任务有五项:

  (一)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

  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是指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收看网上举报等,受理涉及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是党和政府依靠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工作,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保障人民群众监督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民主权利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对每一封信认真阅看,对每一位上访者热情接待;二是对每一份检举、控告和申诉都要区别情况,认真处理;三是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上访者要耐心说明情况,告知受理机关,对不属于本业务范围内的信件要及时转有关部门处理。

  (二)提供信访举报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查办案件提供线索

  对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和网上举报所反映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筛选、加工、整理,通过各种信息载体反映给领导和有关部门,为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和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提供信息和案件线索。提供信息的要求是:全面情况定期反映,倾向性问题综合反映,重要问题专题反映,苗头性问题及时反映,并且要做到真实可靠,及时迅速。

  (三)督办和自办信访案件,努力解决信访问题

  督办和查办信访案件是解决信访问题最有效的途径。督办是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部门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信访案件进行督促催办的行为。通常的方法有派人督办、发函督办、会议督办、汇报督办、调卷督办、协调和跟踪督办等。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选准问题,一般是问题比较重大和比较典型的案件;二是要限期查报结果;三是要有回复和调查报告。

  自办信访案件是指纪检监察信访部门根据规定的职责,对亟待查明、易查易结的信访问题直接进行调查。查办的主要范围是:一是案情单一,线索清楚,短期能查结的案件;二是

  11情况紧急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需要立即查明并予以制止的案件;三是突发性集体上访,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件;四是情节清楚,性质恶劣,能够尽快查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五是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及时挽回影响的案件。直接查办信访案件必须全面、客观搜集证据,并且严把信访案件的审理关,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批准立案调查的案件,要移送审理部门审理。可以由信访部门查结了结的案件,由于不需要审理部门审核,信访部门尤其要审核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四)做好信访监督,帮助、教育和挽救干部

  信访监督指的是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群众反映属于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一般廉洁自律的问题以及轻微违纪的问题,对被反映者采取信访诫勉谈话或发信访通知书等非查处形式进行的监督。近几年来,虽然受理的举报量一直居高不下,真正构成严重违法违纪需要立案查处的却是少数,绝大多数是构不成立案查处的一般性问题或是轻微违纪问题,但这些问题如不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仅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而且势必挫伤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而解决这些问题,又不能采取立案查处的办法,于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信访监督的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从信访监督的实践来看,信访监督在执纪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不仅强化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而且解决了大量的信访问题,教育和挽救了一批领导干部。

  联系当前信访举报工作的实际,实施信访监督的范围是:一是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二是廉洁自律、不正之风范围内的一般性问题;三是情节轻微尚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问题;四是一定期间、一定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整改的问题。实施信访监督的方法主要是:一是信访诫勉谈话,即找被反映人或有关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了解真实情况,由本人做好书面检讨或说明,实行诫勉教育。二是发信访通知书,即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向被反映人或组织发信访通知书,要求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检讨或说明。三是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即对群众反映领导班子一定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加以综合整理向有关组织提出建议,由有关组织或当事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与组织部门联系沟通,即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供给组织、人事部门,供其选拔、任用、考核干部时参考,也可与组织部门联合采取措施。实施信访监督的基本要求是:分级负责;确保案件线索不流失;教育为主;积极慎重;严格保密。

  (五)做好协调疏导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协调”主要是针对解决问题而言的,指的是协调各单位、各方面的关系解决信访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涉及多个方面、多个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该查处的要查处,上访人的正当权益受到

  12侵害的该解决的要协调解决。“疏导”主要针对写信上访群众而言的,在写信上访的群众中,由于各种原因,有的思想偏激,有的情绪低落,有的反映的问题本身就是已经激化或即将激化矛盾,特别是有些群众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查处和解决,造成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有的甚至出现越轨苗头,扰乱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对于这些情况,一定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既要解决问题,又要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采用多种手段使矛盾得到化解,使问题得到解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一)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原则

  1、以党章和法律法规为准绳。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主要是处理涉及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党纪和政纪分别由党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作出规定。因此,只有按照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纪政纪来处理来信来访,才能使涉及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得到正确有效的处理。

  2、以事实为依据。举报人是一个群体,举报的心理和动机各不相同,有的维护党和国家利益,有的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有的为了引起党和政府的重视,故意夸大事实;有的把道听途说,推理猜测的东西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极少数人还蓄意编造虚假材料诬告陷害他人。因此,只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才能客观地处理问题。

  3、处理重要信访举报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或行政首长负责制。凡是可以按照工作分工由个人处理的事项,按规定程序办理,凡是涉及到由一级党委、政府作出决定等重要信访问题,必须提交纪委常委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4、维护信访当事人的民主权利。一是对群众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和申诉均应当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歧视和刁难;二是对群众检举、控告和申诉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客观、公正的处理;三是要正确区分诬告、错告,严肃处理诬告和打击报复行为。

  5、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就是根据干部职务和干部管理权限,该哪一级处理的问题由哪一些负责处理。归口管理指的是按业务归属,分别由主管部门处理。如党籍、党龄问题由组织部门审查处理,涉及到刑事、民事、经济等案件的判决申诉,由法院接待处理。

  6、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对于写信上访人,既要按照政策规定,帮助其解决合理合法的问题,又要宣传党的政策,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二)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方法

  1、反映促办。主要是针对重要情况和问题通过一定的信息载体向有关领导反映,通过领导批示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需要向领导反映的问题,一般是反映本级管理的党员干部等违纪违法问题或倾向性问题,信息载体主要有《信访情况》、《要情摘报》等。

  2、转交承办和过问督办。主要是针对不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件通过一定的方式转交有关地方或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处理,对其中重要的可以发函转办,并要

  13求查报结果。在转办的过程中,上级纪检监察信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过问督办,以促使问题及时、客观、公正地处理和解决。

  3、移送承办。主要是指涉及本级管理的党员、干部等问题移送给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其他职能部门办理。有的可由信访部门对单个信访举报件提出意见,经主管领导批示后移送,有的根据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可由信访部门直接移送。

  4、直接查办。主要是针对一些急待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等,由信访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直接查办。

  5、信访协调。是指导纪检监察机关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和涉及各个部门的交叉问题,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群众疏通办理渠道,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以上介绍的是对一般信访举报问题的处理方法,下面谈谈对特殊信访举报的处理方法。

  第一,告急信访举报。指反映某些主要紧急或异常情况,如不及时处理就会酿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信访举报。在处理告急信访举报的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一些地方或单位对某些问题处理不当或一时难以解决,部分群众要游行、静坐、堵路等;二是少数个人要求得不到满足、情绪反常、表示要自杀、自伤等;三是少数人为了自身利益,搞派性争斗,达不到目的赖着不走等。对上述情况紧急的信访举报要急事急办,分别情况,认真处理。一是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二是要迅速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三是要对过激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四是务必对反映的问题尽快调查落实,妥善处理。

  第二,联名信。指3人以上署名联合反映共同问题的信件。落款为“全体员工”、“部分群众”等,视为匿名信,按匿名信对待。联名信反映一部分人的利益和愿望,如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可能酿成群体上访或突发事件,一定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对于联名信反映的合理要求,应尽量予以解决;对于不合理要求,要在适当场合向群众讲清楚,进行疏导教育;对确有证据盗用他人名义的,要严肃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还要追究其责任。

  第三,反动信件和政治敏感性信访。对这类信访,绝不能当一般的信访举报按常规处理,要作为特殊的政治问题来对待。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反动信件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诈骗性信访。通常指信访人伪造证件、文件,冒充身份等手段企图达到某种目的、满足个人要求的行为。这种行为扰乱工作秩序,影响社会治安,必须坚决果断处理。发现伪造证件、文件的,要及时收缴确定冒充身份的要给予揭露、制止直至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应通知公安部门处理。

  第五,对来访中生病、住院及患有恶性传染病人的接待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上访人员的路费自理。对于在上访过程中生病、住院的,可及时通知其单位或家属来人护理、处置,开支由上访人承担,对于无经济收入又无亲属接济的,接待机关可以垫付。对于患有恶性传染病的来访人应立即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前来处理,并做好消毒善后工作。

  三、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特点和处理“三访一户”问题的方法

  14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是指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工作和其他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环节。做好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对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群众监督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基层信访工作的特点

  1、综合性。基层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处理的的信访举报问题,内容广泛,党纪、政纪问题相互交叉,很多问题与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工作方法、工作作风有关,加上基层的一些民事纠纷、计划生育、土地占用、经济承包等问题,也会找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部门要求解决,使信访举报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少、任务重,特别是乡镇的纪委书记,还要配合抓中心工作,头绪很多,这也使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性。

  2、直接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反映问题的直接性,群众可以经常将他们感受和察觉到的问题直接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加上大多数基层单位活动范围小,可以直接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走访反映。二是处理问题的直接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的过程中,往往直接与群众接触,直接与各方当事人见面,直接听取意见,甚至直接进入事件的现场。

  3、集中性。基层的信访举报问题大多数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但由于群众切身利益的依托,农村信访举报问题绝大多数涉及村级财务和土地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问题;工人以企业为依托,因此绝大多数问题涉及企业改制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问题。

  4、协调性。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问题,除了违纪违法问题需要立案查处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涉及群众的诉求问题,事情细小,情节轻微,不必诉诸纪律,而是靠协调、规劝和教育来解决。

  5、复杂性。基层的党员干部大多数来自本土本乡,不少与当地群众有宗族关系、邻里关系、同学关系、同事关系等,这在客观上对基层纪检监察信访肖报工作部门正确处理信访举报问题有一定的影响,增加了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的复杂性。

  (二)认真处理“三访一户”问题

  所谓“三访一户”指的是5人以上的集体访、越过本级上访的越级访、多次上访的重复访和不断上访的老上访户。在处理信访举报工作中,既要保护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又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地开展信访活动,而“三访一户”信访活动是一种非正常的信访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人民内部矛盾激化的表现形式,同时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目前的工作重点和难点,处理好“三访一户”问题,对于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三访一户”问题的成因

  15形成“三访一户”问题的原因错综复杂,有因为改革利益调整引起少数人有意见的问题,有因为少数干部腐败坠落激起群众痛恨的问题,也有因为干部作风粗暴致使群众不满的问题,等等。这里我着重介绍形成“三访一户”问题的六种直接原因。

  第一、少数党员干部严重的腐败行为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从群众的举报来看,有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有的大肆挥霍、公款消费;有的大搞宗亲、买官卖官等等,对此群众深恶痛绝,当他们反映的问题得不到查处时,就越级上访,甚至借助群众力量,集体上访。

  第二、一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粗暴、方法简单导致矛盾激化。有的以罚代政,以罚施政;有的甚至欺压群众,体罚群众;有的在收税收费时赶猪、牵牛、拉粮、拆屋,这些行为严重伤害了农民的感情,激起群众义愤和越级、集体上访。

  第三、办事透明度不高,引起群众疑虑。这些现象在村一级比较多,主要是村务公开制度不健全。当群众提出质疑时,一些干部不采纳、不解释,甚至压制、打击,造成情绪对立,引起越级和集体上访。

  第四、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得不到查处和妥善处理。从“三访一户”反映的问题来看,有的问题并不复杂,容易查处和解决,由于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处理和解决,或没有妥善处理和解决,致使上访人员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

  第五、帮派、宗族之间争权夺利,煽动群众上访。有的人不惜封官许愿,花钱雇人,拉拢、组织和煽动部分群众集体上访。

  第六、不正常的心态和动机驱使上访。有的为了减少个人上访的风险,拉拢其他人上访,另一些人不管反映的问题与个人有无关系,都加入上访行列;有的认为只有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大吵大闹才能引起领导重视,解决问题;有的钻一些处理集体访、越级访问题责任制有关规定的空子,用非正常上访形式要挟领导,企图用重复多次上访将责任转嫁领导,迫使其下台;有的上访反映问题无根据,瞎编乱造,为的是扩大影响,把与已有意见的人声誉弄臭;有的人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代人上访。

  2、处理“三访一户”问题的方法

  “三访一户”问题比较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解决的难度比较大,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综合治理,运用教育、法律、纪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来解决。这里介绍的只是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处理“三访一户”问题的一般方法。

  第一、超前防范,把“三访一户”问题解决在初发和初信初访阶段。一是要建立信息网络,搞好预测排查,及时发现上访苗头。二是注重解决初信初访问题,立足于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对集体上访问题要抓住重点,弄清核心人物或幕后操作者,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认真查处和解决“三访一户”反映的问题。上访群众之所以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主要还是他们反映的问题没有查处和解决或没有很好查处和很好解决。因此,查

  16处和解决其反映的问题是处理“三访一户”问题的根本。对于“三访一户”反映的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花费最大的精力查处和解决,以免再次上访,引起更大的不稳定。

  第三、做好回访回告、教育疏导工作,巩固查处和解决问题的成果。根据信访举报工作规定,对于署实名举报的,都要将查处情况进行告知,对于“三访一户”反映的问题,查处和解决的情况更应回访和回告。这样,使反映问题的群众更加详细地知晓查处和解决情况,同时,信访部门也可以借此机会进行解释和教育群众,使问题处理得更加圆满和完善。回访和回复工作一定要精心组织,选择好时机,注意方法,以免少数上访人员钻空子,找岔子,引起新的重复访和越级访。

  第四、严肃查处“三访一户”中的违法违纪人员。在信访举报中,确实有少数人打着上访的旗号,煽动不明真相群众非正常上访,有的甚至扰乱工作秩序,破坏社会治安,必须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但要把握分寸,注意方法。一是处理的对象只是少数骨干分子,对上当受骗的群众予以教育,让其吸取教训;二是处理的时机应选择在集体访、越级访问题解决以后,这样有利于稳定群众;三是要各司其职,涉及党纪政纪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五、几种常用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公文

  信访举报工作公文是整个纪检监察公文的组成部分,是传递信访信息,处理信访举报,进行信访举报工作业务活动的公务文书.现在主要介绍一下与我们日常工作相关的信访举报工作公文的适用范围、写作要求和一般格式。下面根据我们基层工作的实际,略讲几种常见的公文。

  1、来信来访摘报。来信来访摘报是将重要信访举报件摘要报送有关领导,请领导批示办理意见的公文。主要用于摘录本级管理的党员干部比较严重的违纪问题和其他重要问题的信访举报件。编写要求:一要忠于原信。客观如实地反映信访举报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和要求,不可掺杂编者的主观意见和观点;二要抓住主要问题。重要问题要详细摘录,次要问题可简略摘录,有的则不必摘录。三要尽量使用原材料中的的语言。四要在文字上进行必要的加工。但不得违背原材料本意的原则是给予妥善处理。来信来访摘报包括报头、领导批示栏、标题、正文、报尾四项。信访举报办理公文。

  2、接待来访登记表。接待来访登记表是将来访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记录下来形成的文字材料。来访登记表通常包括三个部分内容:一是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来访人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二是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三是反映问题的内容摘要。

  3、举报电话记录。举报电话记录是将举报人通过电话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记录下来形成的公文。举报电话记录通常分为四部分内容,包括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的电话,可作为匿名电话记录下来。二是被举报人的情况,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等。三举报内容摘要,情节比较简单的应尽量记录全部内容,内容比

  1较多的可记录其反映的主要问题。内容重要和复杂的电话,一般应当将电话进行录音,然后加以整理。四是领导批示。

  4、信访举报交办件回复函。信访举报交办件回函是指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回报结果的一种公文。信访交办件回函有较为固定的格式,写法比较严格规范。一般包括五部分:函字函号、标题、受函人、正文、落款。函字函号是指公函的类别及序号,例如“东纪信字[2009]×号”,一般标在右上角。标题一般要写为:关于××问题的回复。受函人指接受函件的单位或个人,顶格写在正文之前。正文一般包括:交办件收悉的时间,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以及单位的意见。落款是指发函单位名称及发函时间,在单位名称上要加盖公章。要注意的是:一般要在回复函后附上调查报告。另外回复函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一般要在交办函中规定的时间内报告结果或进行调查处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则要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出信访案件延期请示函,经上级机关同意后,方可延期。

  1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党和政府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应该积极调整思路,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方面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人员,笔者认为,要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就必须树立“三种意识”、建立“四项机制”、培养“五种能力”。

  一、树立“三种意识”,开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局面

  (一)树立“大局”意识。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地把信访举报工作放到经济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来把握。所谓“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要求上,全面把握反腐倡廉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把推动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最大需要,认真履行职责,扎扎实实地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树立“为民”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信访举报工作的立足点。这就要求无论是接待和处理群众反映问题,还是反馈信访信息、初核、查办案件、开展信访监督等,都要牢记党的宗旨,强化公仆意识,做好服务,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要坚持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做到多站在群众角度看问题、想问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尽心尽力地解决和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树立“责任”意识。信访举报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之一,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要带头落实好领导包案和接待信访工作责任,主动贴近群众,直接面对举报人,1倾听群众的呼声,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问题。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机制体系。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由于工作失职,引发群众越级上访,造成较大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建立“四项机制”,构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格局

  (一)建立高效的领导工作机制。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总体部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信访形势,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信访举报部门统一协调、其他部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阅批重要群众来信,接访、下访、约访群众,分片巡访,领导包案处理信访大要案等具体工作制度,推动信访工作扎实开展。

  (二)建立快速的信访反映机制。规范信访程序,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公开信访举报机构的通讯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等,引导群众依纪依法、逐级信访。要热情接待来访,做到“三心”:热心、耐心、诚心,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个反映。要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依托网络构筑信访“高速路”,大力开展下访活动,积极推行网上举报,让群众难有处诉,冤有处申,愿有处偿。

  (三)建立有效的信访举报处理机制。要整合信访资源,建立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做到“四个确保”: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加强对信访件的督办,确保事事有结果;严把案件报结关,确保案件质量;严格把握信访监督范围,确保实施效果。

  (四)建立保护信访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长期以来,匿名举报一直是群众信访的主要方式。匿名举报既不利于调查核实,又会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而且可能引发越级或重复信访。对此,提倡和推行实名举报势在必行,推行实名有

  2奖举报,则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保障信访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其中重要的制度。对署实名举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举报人反馈受理情况以及初核、查处的结果,并听取举报人的意见,对如实举报有功的当事人,则给予一定奖励,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同时,对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三、培养“五种能力”,树立纪检监察信访干部新面貌

  (一)培养掌握信访信息的能力。要强化信息意识,充分发挥信访信息“晴雨表”和“预警站”的作用,把事后查处变为事前监督,更好地把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在信访信息的加工上,要秉承真实、准确“四字方针”,对收集的每一件信访信息,都要认真进行分析,做到“四个不放过”,即:苗头性隐患不放过、紧急事件不放过、热点难点不放过、重大案件线索不放过。掌握信息方法,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工作效率和信息质量,使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在反对腐败、端正党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培养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讲究方法,讲究策略。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精心筛选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其他监督执纪部门或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一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集体访背后的腐败问题、情节简单、亟待查明的问题,则由信访部门直接办理,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

  (三)培养组织协调能力。纪检监察信访部门要主动与上级信访机关、案件检查部门和党政信访部门以及机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增强信访大格局的整体合力。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横向联系,定期互通情况,共同研究、制定解决信访问题的方案

  21和措施。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有效解决党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在处理重大复杂的信访问题上,要加强跟踪督办,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和处理。

  (四)培养化解基层矛盾的能力。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人员来讲,在对问题辨明真伪和抓住主要矛盾之后,又要准确判断、随机应变,以变治变,要随机、随地、随时、随事,抓住矛盾,化解矛盾,把矛盾化解早、化解了、化解好。信访工作要重心下移,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要把思想教育工作贯穿于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引导、教育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纪依法信访。

  (五)培养应变处置能力。信访举报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其中,有的问题是突发性的,需要我们迅速进行处理,这就不仅要求信访工作人员要精通业务知识,而且要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灵活的应变能力,要发挥“三种精神”:遇到重大问题,具有敢于主动出击的精神;遇到复杂难题,具有靠前处理的精神;遇到群众利益受损失,具有动真碰硬的精神。对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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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培训讲义篇三: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培训讲义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紧密的联系。了解信访举报工作,有利于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处理好各工作环节之间的关系,有助于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整体活动的协调运转。

  一、有关信访工作的几个基本概念

  1、信访。

  ①信访,是来信、来访的简称。社会成员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书信或面谈的形式进行社会交往,就构成了信访活动。信访活动主要指社会普通成员向社会组织管理者反映个人或集体意愿的一种政治交往活动。信访活动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

  2、信访工作。

  ②“信访工作”一词,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的简称。其内涵是,人民群众通过写信或走访,向党和政府反映情况、表达个人或集体的愿望或要求;党和政府依照有关法律和政策,为正确实现群众的意愿,恰当处理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而进行的活动。信访工作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表现。

  3、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具体讲这个概念,是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按照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和程序,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解决信访问题的活动。它是党和政府人民信访工作的一个分支,又是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后信访工作的统称。由于它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一部分,它与一般信访工作相比,有其特定的内涵和思路。因此,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包容了原来纪检机关的控告申诉信访和行政监察机关的举报信访两种工作内容,故又称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工作。

  举报工作,原指行政监察机关的举报中心工作,它是具有特定含义的信访工作。其实质是指处理来信来访中检举、揭发、控告这一部分。我们所使用的“举报”一词,是行政监察机关根据1986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中关于设立举报中心的规定,在监察机关普遍建立举报工作机构以后才被普遍采用的专用术语。举报中心是为适应开展以反贪污受贿为重点的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而建立的。其主要任务是强化举报机制,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维护政府廉洁。由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工作中已经包含了举报工作在内,目前在一般情况下已不常单独使用“举报工作”一词。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构成要素有五:一是信访人,即信访活动的发起者。专指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问题、提出要求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或称举报人、控告人等。信访人是信访工作的主体。二是信访对象,即信访受理者。专指信访人为了实现其信访目的所依托的对象,包括社会组织的管理者及其委派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同志和受命处理群众信访的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都属于信访对象。它是完成信访工作的主导因素。三是信访内容,即信访人在来信或来访时所表达的意愿。信访内容是信访工作的核心,是信访人在社会意识和活动目的的反映。信访内容的范围包含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内容,主要集中在检举、控告和申诉的问题上。四是信访方式,即信访人为实现其目的所采用的形式与方法,以及信访受理者为处理信访问题而采取的措施、方法、程序等。传统的信访方式主要是写信和上访,也包括由这两种方式派生出来的其它形式,如电报、传真、电话、音像制品等。在写信、上访中,信访人也会采取各种手段和方法。信访受理者也在不断地扩展工作形式,如纪检监察机关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下访、座谈、调查、催办等等。五是信访结果,即整个信访活动的结局和终止状况。信访结果往往是衡量信访工作是否已经完成和信访工作水平高低的标志。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要求对信访问题不仅处理恰当,而且能使信访人对该问题终止信访。

  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性质、特点和作用

  1、性质。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实际,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性质,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它是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种有效形式。信访工作实际上是一种群众工作。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社会权利,在《宪法》和《党章》规定的范围内,人民群众可以采取任何他认为适当的方式来行使他们的民主和监督权利。而直接向纪检监察机关写信或上访,则是群众在行使其民主监督权利时最常用的方式。这种权利是《宪法》和《党章》所赋予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群众采用这种方式,可以收到简便、快捷、及时、保密的效果。因而,这种方式能够为群众所乐于采用,成为纪检监察机关从群众中获取案源的重要渠道和有效方法。

  第二,它是纪检监察部门重要的信息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掌握大量的信息作为决策依据,以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各类信息渠道中,信访举报信息是一个重要的信息源。这是因为,①信访信息是来自群众的第一手材料,决策的参考价值高;②信访信息的容量大、种类多,可供选择的余地大;③信访信息时效性强、传递反馈的速度快,符合高效率、快节奏运转的需要。这些特点,对于纪检监察机关了解社会动向、发现违法违纪线索、修正完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利用信息工作的优势为纪检监察机关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服务,这是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本质所在。

  第三,它是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

  群众监督转化为专门机关监督的切入点。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之一,依靠群众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反腐财斗争的基本要求和重要经验。通过信访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收集违法违纪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主要方式之一。群众通过来信、来访举报,只是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一种信息;要把这种信息转化为监督检查机关的具体行动,需要经过一定的工作程序才能实现,信访工作就是实现这种转化的必要环节。

  综上所述,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性质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它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信访渠道开展的群众工作、信息工作和监督执纪工作。

  2、特点。

  ①与一般信访工作的异同。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特点,是通过它的工作地位、工作任务、工作形式和工作内容来体现的。它是有普遍存在于各部门工作中的信访工作共同的特点,即客观性、广泛性、民主性、长期性;但是,由于纪检监察机关有其特殊的工作职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又具有不同于一般信访工作的特点:

  第一,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部门是纪检监察机关重要的职能部门。它是纪检监察机关行使行政监督权力的专门工作部门之一。有受理案件、转办交办、直接查处案件、督促检查处理结果等职能。在纪检监察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中,受理、初查、立案、取证、审理、处置等各环节,构成了完整的工作程序,信访举报工

  作正是其中的第一道程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来处理来信来访中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党纪政纪问题。这种职能性特点,形成了与一般信访工作秘书性特点的差别。

  第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内容有明显的专业确定性。由于纪检监察机关任务和职责范围的限定,纪检监察信访受理的来信、来访绝大多数涉及党员、党组织、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由政府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其内容绝大多数是检举、控告上述组织和人员违反党纪、政纪和各种不正之风,或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问题。这种受理内容的集中性特点,为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地行使监督执纪权力,提供了条件,并且形成了独特的工作方法。

  第三,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依靠群众获取案件线索和社会信息的主渠道。信访工作的直接工作对象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信访工作部门是纪检监察机关中接触基层群众最多、最广泛、频率最高的部门。在纪检监察机关诸多的信息渠道中,信访信息的数量最多,因而能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耳目和窗口。实践证明,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可为开展监督执纪提供大量的案件线索和廉政建设动向,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这种群众性的特点,使纪检监察机关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的原则落到了实处,成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与一般信访工作相比,它对本机关工作的影响力要更较突出。

  第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处理程序有较强的法制性。这是纪检监察工作本身的法制性要求决定的。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对人、对事的处置,这是非常严肃的问题,必须非常谨慎,因而对工作程序的要求都有严格的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和规章、条例。《党章》、《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以及与信访工作相关的案件检查工作、案件审理工作、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处理工作等各项程序性规定,都是做好信访工作所必须遵循的。这种法制性特点,可以保证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克服随意性,避免因工作失误而造成不良的后果。

  第五,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工作职能具有综合性和服务性特点。按照机构性质划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部门属于综合性的机构,它归口办理所有给纪检监察机关的来信、来访工作业务,综合、反映、分流疏导、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问题,检查督促各单位对群众信访举报的处理情况,在纪检监察机关形成一个单独的工作体系,工作职能涉及多种业务。按业务分工和工作程序划分,它又属于服务性的业务职能部门。信访工作的受理职能是监督执纪工作的前期工作,是为立案查处工作服务的准备阶段或初始阶段。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区别线索真伪,排除假象干扰,选择大案要案线索,都是为深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创造条件,使下一道工序的工作能够顺利地进行,因此,信访工作者必须胸怀大局,甘当无名英雄,做好前期服务工作。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枢纽作用,也就体现在这些方面。

  ②企业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特点

  第一,信访的集中性和内容的广泛性。企业纪检监察信访的集中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从信访的条件看,企业职工居住环境和活动区域相对集中,信访活动随时可以进行,反映迅速。

  从信访的主体看,主要是企业内部的党员、干部和职工,被反映的主要对象是企业领导者和各级党员干部。

  从信访的内容看,通常反映企业存在的问题,与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相联,与职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广泛性,是由于历史延续状况和社会的种种原因,社会上有的信访问题在企业中都可能出现,甚至更加复杂。这就决定了企业纪检监察信访在内容上的广泛性。

  第二,业务的职能性和任务的多样性。业务的职能性是指:搞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有关法规条例的贯彻实施和政令畅通,促进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这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中心工作。纪检监察信访根据这一中心工作,其职能主要是受理涉及企业党纪政纪等方面问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干部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对超出自己职能范围的信访,如职工劳动工资、劳保福利,对法院判决不服的申诉以及其它业务、技术方面的问题不能越权直接处理。

  任务的多样性是指:信访工作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常性、基础性的业务工作。它除了进行正常的接待上访、阅信、登记和转办、综合分析研究、反映情况之外,还承

  担督促办案、对下进行业务指导等工作。企业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业务和知识在信访工作中都能接触和应用到。这种多项性、综合性的特点,决定了信访工作人员应具备多方面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第三,人员的群体性和反映的敏感性。群体性。企业职工在共同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除车间、班组等正式群体组织以外,还因兴趣、爱好、感情、以及其他社会关系等自发形成非正式群体。当企业中的某些问题与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发生矛盾和碰撞而发起信访时,因时间、地点、人员和提出问题的集中性,极容易形成集体上访。

  敏感性。由于企业范围集中,人员密集,集体化程度高,决定了信息传递快,对问题反映敏感,且波及面也相对大,有时会出现连锁反应。

  第四,涉及的利益性和处理的复杂性。利益性。从近些年来的情况看,企业纪检监察信访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利益分配关系密切。这一现象说明,企业职工之所以发起信访,就是为了表示某种愿意,实现某种要求,达到某种目的。特别是随着企业由产品生产型转到商品经营型,以及企业内部经营机构制转换,在劳动用工、工资奖金分配等方面发现的新变化,企业纪检监察信访内容的直接利益性表现得尤为突出。

  复杂性是指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规章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经常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党风廉

  政方面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增加了解决信访问题的阻力,造成重复信访越级信访,使问题呈现复杂化。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客观实际情况,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企业内部形成了大大小小的“父子同厂”、“兄弟班组”、“夫妻商店”、“姊妹班组”等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往往很容易出现动一连十的情况,给企业监察信访工作增加了难度。

  3、作用。

  ①联系沟通作用。企业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企业党组织和企业领导联系广大职工群众的纽带与桥梁。通过这个纽带和桥梁,及时与广大职工群众沟通情况,了解职工群众的呼声、意见和要求,答复职工群众的询问,解决职工群众的问题。职工群众通过这个纽带与桥梁,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企业生产管理和深化改革的举措等,从而保持党政领导与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

  ②信息反馈作用。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获取信息的窗口。信访部门通过处理来信来访,掌握一定时期内带有倾向性的情况、动态和问题。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策略、举措等在实践中是否得到有效的贯彻,还存在什么问题;职工群众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企业管理、生产经营、切身利益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建议和要求等。通过及时反馈这些信息,为企业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③监督保障作用。信访监督是群众监督的一种形式,是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的结合。职工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自己的要求、愿望,保障自己监督权力的行使。通过信访监督,也促进和保障企业党政领导廉洁勤政和党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落实。

  ④协调疏导作用。信访部门通过受理大量的来信来访,协调处理方方面面的问题,疏导、化解各种矛盾,对于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企业的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⑤违纪案源的主渠道作用。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案件,多数是职工群众通过信访举报来检举、揭发的。从反腐斗争的实践看,信访工作是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来源的主要渠道,这是企业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作用。

  三、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1、任务。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职能具有综合性、“多功能”的特点。但就其基本任务看,实际上是两大项,即反映情况和解决问题。

  反映情况是指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经过加工整理,经常地、及时地反映给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有关部门,以供参考或采用。这是信访工作的优势所在,也是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首要任务。反映情况的内容,除了日常工作中收到的各类举报线索外,还应注意发现信访信息中普遍反映的倾向性问题;虽属个别现象却带有蔓延势头的苗头性问题;存在于某一个地区或部门但却有典型性的问题;以及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害关

  11系的群众性问题等等。对信访信息的分析、综合、反映、利用,不断提高其反映情况的质量,是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所应努力达到的目标。

  解决问题是指运用有关条例赋予信访工作机构的职权和各种工作手段,采取各种方法,把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问题进行处理,使其产生社会效果。解决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执纪职能的实际表现,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具体行动。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最终都是通过解决问题来体现的。它也是信访工作的根本归宿。解决问题,具体表现为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使其件件有着落。为了实现这个要求,信访部门必须采取多种方法,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以取信于民。

  具体到我们企业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任务主要有以下四项:

  ①严肃处理涉及经济问题的信访案件,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企业是城市组织机体的基础,是制造产品、创造价值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城市发展的主导力量。国此,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是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共同任务,理所当然地也是企业纪检监察信访部门的重要任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育,企业纪委在受理控告申诉、查处信访案件中接触的大量问题越来越多地涉及经济领域。企业党员干部,尤其掌握一部分人、财、物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中,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挥霍浪费等经济违纪违法案件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企业纪委通过

  12信访渠道,发现和查处损害企业和职工利益的“蛀虫”,会在根本上振奋职工队伍的士气,起到直接促进生产经营的作用。

  ②调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调动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是社会主义企业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具体体现,也是搞好企业、发展经济的关键所在。一个科学的、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必须与民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受管理体制影响,一些企业的民主空气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目前,在绝大多数企业,能够反映职工意见愿望的主要方式是每年一度的职工代表大会。而能够经常发挥作用的则是信访渠道。

  ③为企业领导分忧。由于企业具有“小社会”的性质和功能,这就在客观上决定了企业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导致了社会上所有的信访活动在企业中都有可能产生,而且在某种程序上所涉及的内容和具有的复杂、敏感程度超过社会其他方面。企业职工通过信访提出问题,要求企业领导帮助解决。可是,领导的精神力是有限的,如事无巨细都靠他们去直接拍板解决,势必影响其抓生产经营的精力。因此,企业纪检监察信访部门的任务之一就是要为领导分忧,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担负起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的任务,使企业领导尽可能超脱于具体繁杂事务的缠绕,以主要精力抓好企业的管理和经营。

  ④为职工群众解难。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对职工群众提出

  13的各种实际问题,要以满腔热情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据政策,根据条件,分别情况,实事求是地给予解决和处理,确实把党组织的关怀体现到信访工作的全过程,以信访部门和信访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赢得职工群众的信任。

  2、职责。

  ①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②督促催办转请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和其它重要的信访问题。

  ③核查部分举报线索,办理一些时间紧急、情节简单的案件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

  ④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及反映信访渠道提供的重要信息。

  ⑤制定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

  ⑥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⑦归档、统计等。

  ⑧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和方法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和方法是指,在接收各种类型的信访举报和其它信访问题以后,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用不同方法逐件进行处理的具体操作上的要求。由于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管理的对象不同,工作特点各异,处理群众

  14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的具体方法和程序也允许不相一致,就是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形式的处理程序也不完全一样,例如,处理来信的基本程序是:准备过程、办理过程(阅信、登记、办理、复信、统计)、反馈过程、审结过程;来访的基本程序是:登记、接谈、处理;处理电话举报的基本程序是:接听、记录、处理等。现在只就其最基本的程序、方法作些介绍。

  1、区别、筛选受理范围。

  区别、筛选受理范围是纪检监察部门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后,着手办理时进行初选分流的工作过程。由于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机关的业务分工、职权范围不了解,和其它一些心理因素,在他们向上级党政领导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写信、上访时,常常有盲目投诉现象。因而,在纪检监察机关,经常收到一些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围以外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对于这类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工作机构或专职责任人员要逐件进行筛选,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凡是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按照纪检监察机关规定的处理程序处理。凡是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则不予受理,可以采取分类、移送其它有处理权的地方或部门处理,或者答复信访人,请其直接向有处理权的有关部门反映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范围是法定的,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工作部门必须依照这些规定的分工,来决定对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的受理与否,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件》

  15和《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的规定,党的纪检机关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对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国家行政监察机关受理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有些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虽然并不直接涉及到纪检监察机关管辖对象的检举、控告、申诉,而是反映社会情况,提出批评、建议或咨询,但只要是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问题,也属于应受理的范围。

  对于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围以外的问题,在分流转送以后,一般不再作进一步处理。但是对其中的重要问题或紧急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或者协助信访人与有处理权的机关联系后处理。

  2、应受理范围内信访举报的处理。

  对于纪检监察部门关应受理范围内的问题,按照其内容的重要程度与管辖范围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①呈报。对于重要内容的来信、来访或电话举报,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本机关领导报告,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批办的意见

  16办理。例如,对领导干部的举报、重要案情、涉及国家和公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案件、恶性事件、重大事故、集团性上访活动以及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社会情况反映和工作建议等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和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要求,确定呈报的范围,保证重点案件的及时处理。

  ②转办、交办和回复。转办,是指把群众来信来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请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或有关部门处理。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来信,根据中办发(1991)19号文件关于分工归口处理信访问题的规定,转请有关部门处理。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一般信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由下级机关或派出机构处理的,转请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或派出机构处理。乡镇和县(市区)直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一般不存在转办的问题(业务范围以外的除外)。对批评、建议信,也可酌情转请有关部门参阅处理。转办的办法有两种:一是“统转”,即集中一定数量或一段时间的信件一次转办。另一种是“单转”,即一件一转。不论是“单转”还是“统转”,均应附有转办机关的转办单。交办,是指上级机关附公函把重要群众来信转请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或派出机构处理,并要求汇报处理结果;或者虽然不要求汇报处理结果,但需要承办机关和负责人引起高度重视、过问处理的处理方式。发函交办应履行审批手续:首先由承办人对来信作摘要,提出交办意见,送信访室主管领导批阅。然后,承办人根据领导批示的意见,草拟函稿,经信访室主管领导签发后发出。回复是指对群

  1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处理结束后,将处理的结果告知来信人。回复的主要内容有:①对检举控告内容属实的,应酌情予以鼓励和奖励。②对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的,要向其说明情况。③对明显错告的,应向他们说明事实真相,希望其全面、客观、公正地看问题。④对党纪政纪申诉,应将复议、复查的结果通知申诉人,尤其对维持原处理结论的申诉人,要讲明政策依据,以便其终止信访活动,服从复议复查的结论。

  ③直接查处。纪检监察举报中心的职能之一,就是直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因为有些需要紧急处理的线索,必须组织力量迅速核查清楚,才能争取时间突破案情,或者将违法违纪行为制止在初发阶段或形成违纪事实之前,以减少或避免国家和公共财产受到损失,或及时教育干部,中止或纠正其轻微违法违纪行为。有些违纪现象在经举报中心直接查处后还可以成为进一步立案查处的重要线索。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部门在决定直接查处案件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要经纪检监察机关的主管领导批准;二要注意把握直接查处的内容和数量的度;三要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规定的调查处理案件的程序办事;四要做好与本机关有关的职能部门协调联系工作;五要注意工作方法,区别检验线索真伪和立案前初查阶段的不同做法。对经过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批准由信访工作部门直接查处的案件,信访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可以依照规定权限,行使案件调查部门行使的各项工作手段。

  1④留存。留存是对一时难以处理或不需要进行处理的信访问题,暂时或长期搁置起来的处理办法。这类信访举报大体有下面几种:举报线索不具体,一时难以辨明真伪,但又有存在可能的;信访举报中只反映某种具体行为,却没有具体被举报对象,又暂时无法找举报人了解的;一信多投或一信多份,又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范围的;同样内容的复印件在正在办理期间内连续投寄的;带有议论性的信件又是无参考价值的;内容荒诞离奇、胡言乱语,没有实质性问题需要处理的,等等。

  对于前三种内容的信件,一般可以暂时留存备查,待以后进一步发现问题线索时继续处理,也可以作为了解分析社情的参考。不属于纪检监察职责范围的重复来信也要区别情况,在一定时间内恰当处置。对于后几种情况,按照信访工作文书档案管理的规定,定期销毁。对于留存的信访举报材料,应该建立登记或检查制度,以保证每件信访举报材料得到认真处置,不致被扣压或延误。

  3、审核上报处理结果材料。

  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举报事项中,有一部分是要求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处理结果的。在承办的下级机关将处理结果上报以后,交办、转办机关应该对报来的处理结果按照规定程序的要求,予以审查和核定,并提出是否可以了结的意见。对上报的处理结果进行审核,是保证信访举报事项处理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机关实行监督检

  1查和业务指导的重要方面,又是掌握工作动态和反馈信息不可缺少的内容。通过审核处理结果,可以了解承办机关对群众信访举报的查处经过、信访举报的属实程度、承办部门的处理意见是否恰当和是否已经落实等情况,以便作出该项信访举报事项是否可予了结的判断。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予以协调,或者经过一定程序重作处理,进行补救。

  信访工作部门对已上报的处理结果进行审核,不同于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工作,在范围、要求和必经程序不尽相同。信访审核,它是对已经结案只报告处理结果的回报材料进行审核的过程。不是在处理结案前对案件调查情况和结论处理意见的审理工作。因而不是批准程序,不存在批复的问题。承办机关在将处理结果的材料上报后,在一定期限内如果未接到交办机关的不同意见,即可认为已经了结。

  鉴于信访工作部门审核处理结果的工作属于反馈备案性质,对上报处理结果材料的要求也与案件审理工作的要求不同。交办机关在一般情况下不审看具体证据,只要求包括以下材料:

  ①调查报告主材料,审查结论材料;

  ②处分决定或和处理意见决定;

  ③承办部门的上级意见;

  ④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含信访人或被处分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或检查材料)。

  4、处理来信、来访、举报中的几项具体要求。

  2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是一种政策性、政治性很强的工作,也有许多技术操作上的具体要求,根据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应该特别引起注意的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事项,必须及时、准确、谨慎、细致,并做好保密工作。

  ②注意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认定和转办反动信访,应有严格的批准程序。

  ③对国外华侨、外国人及境外同胞、台胞来信、来访和举报应按照已有的规定办法作特殊处理。

  ④保持群众信访、举报材料的原状与完整。

  ⑤接待群众来访、举报应分别、单独进行。

  ⑥对信访人复信、答复问题、介绍情况都应有严密的工作制度。

  另外,在这里值得提出的是,在处理来访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接谈的技巧和方法。接谈是接待来访工作的关键一步,必须认真仔细。第一,工作人员接谈前要认真审阅“来访登记表”和有关材料,初步了解来访人的一般情况和来访的目的。接谈时对不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来访,按归口办理的原则,动员其到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反映,并注意做好思想工作。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来访要详细听其陈述。第二,听取来访人陈述时要认真做好接谈记录,详细了解并弄清楚如下情况:⑴检举、控告案件:被检举人的姓名、职务、单位或家庭住址;违纪事实及证据;问

  21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过程;是否向其他单位举报过,举报的次数和处理情况,举报人对受理单位处理的意见及这次来访的目的和要求。⑵申诉案件:申诉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所受处分认定的主要错误事实和性质;处分的种类和决定批准处分的机关;曾向哪些机关提出过申诉,申诉的理由、次数、时间和受理机关的处理意见及本次申诉的要求。第三,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接待时要注意掌握来访人的心态和思想变化,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政策和进行思想教育,使来访人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端正态度,保证来访问题的顺利解决。

  五、实践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从近几年的工作实际看,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抓好几个工作环节。

  1.区别并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两种职能。纪检监察机关实现合署办公,形成一套机构两种职能的新格局后,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部门的日常工作中仍然要体现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两个行政序列、两种职能的存在,注意发挥两种职能的作用。由于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部门对外仍存在两个不同行政序列的机构名称(纪委信访室和行政监察举报中心),在受理范围、工作程序、法规依据、工作方法诸方面也都要体现这一特征,按照党、政机关不同的法规、规章和不同的工作程序要求、工作方法办事,即两种职能既同时存在于一体之中,又互有区别,不能混淆。也就是说这两种职能有其一致性,互补性,也有其相对独

  22立性。互补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监督的对象、内容、客体、方法等方面互相补充。

  首先,在思想认识上要明确,合署办公后仍然存在着两个行政序列和两种职能的事实。合署办公并不意味着其中的某一项职能被撤销,也不意味着两种职能可以相互替代,纪检信访和行政监察信访仍存在着职能差别和体制差别。

  第二,在接收和处理日常信访举报时,应该根据其不同的内容和问题性质、涉及的单位或人和事等各种因素,分别采用不同的名义、遵循不同的法规、依照不同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来处理,以体现分别对党委和行政负责的原则。

  第三,信访工作机构的内部工作程序和办事制度,应本着精简、效率、实用的原则予以理顺,尽量做到统一规范,以避免交叉重复。

  第四,为了更有效地运用两种职能的规定手段,信访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和掌握纪检、监察工作两种不同的业务知识,以适应工作要求。

  2.抓好信访信息工作。纪检监察信访信息,是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运转的重要条件,对纪检监察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积极作用。信息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的本质属性,必须抓紧、抓好。信访举报部门为领导决策、为查处大要案、党风廉政建设等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当前案件线索的主渠道仍来自信访举报部门。

  23抓好信息工作,收集信息是基础,加工整理是关键,处理信息是落实。信访工作部门要把最大限度地收集信息作为工作的重点,为此就要广泛开辟信息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方法从群众来信来访举报中,从加强与各部门的工作联系中,或从报刊舆论、街头巷议、走访调查活动中收集各种社会信息,并对收集取得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整理,向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和其他工作部门提供,使其发挥服务于纪检监察机关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的作用。也就是说,信访工作部门应该依照信息工作这一本质特点来确定自己的工作内涵。

  抓好信息工作,必须明确重点,即紧紧围绕纪检监察机关的中心工作来开展,要求做到敏锐、快速、准确、实用。对于信息的处理,要求做到全面性问题定期反映;倾向性问题综合反映;苗头性问题及时反映,重要问题专题反映。反映信息的形式可以多样化。为此,具有较强的信息工作观念非常重要,信息工作做好了,信访工作的职能就能得到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耳目、参谋作用也会显现出来,信访工作的发展道路也将越走越宽。

  做好信访信息工作,关键环节是要搞好信访举报信息的综合分析。信访信息的分析方法通常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常规性分析,一类是决策性分析。常规性分析的主要方式有:⑴定性分析。即对一定数量的信访举报件进行性质分析,目的是掌握一定时期内信访举报反映了哪些性质的问题,出现什么样的新情况,借以观察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24解决措施。⑵定量分析。即确定各类不同性质的问题在信访举报总量中所占的比例。它既有不同性质信访举报的定量分析,也有对同类性质问题中不同情况下的定量分析。进行定量分析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各类信访问题的变化情况。⑶定向分析。就是对某地区、某部门或某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门的定性、定量分析。⑷对比分析。这是研究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关联的信访问题的对比关系,以掌握其差异变化的方法。运用对比分析便于抓住主要矛盾,顺利突破疑点,解决问题。⑸典型分析。即是对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剖析的方法,其目的是通过对典型材料的分析,了解面上的情况及问题,从典型问题人手,推动全局工作的开展或某类问题的彻底解决。决策性分析的主要方式有:⑴特点分析。即对一定时期内信访举报中出现的突出的、特殊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特点分析的主要内容是涉及各级干部问题的变化,各类性质问题的变化,重复、越级、交叉信访和集体上访的变化等。⑵主流分析。即是对一定时期内信访举报中起主导作用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这是决定一定时期信访举报工作重点的途径之一。⑶原因分析。即是对一定时期出现的信访举报特点和形成信访举报主流的依据进行分析,这是对各个时期的党风廉政状况和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重要决策部署的一种反馈,对部署信访举报工作有重要的参考价值。⑷趋势分析。即是对一定时期信访举报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作出合理的判断。这对研究防范措施、做好超前防范工作具有重要意义。⑸对策分析。即根

  25据综合分析的结果,提出相应的对策方案。以上十种分析方法,既有相对的独立性,相互间又有着密切的关系。实际工作中,往往几种方法同时并用。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更多地是侧重于决策性分析,掌握信访举报的动态。一般可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一是来信来访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二是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三是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四是一定时期内信访情况的变化及其原因。进行信访举报动态分析,应该遵循以下几种思维方法:

  ①通过个别看一半,把握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信访工作部门受理的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内容非常繁杂。孤立起来看,都是具体的、个别的,是针对某人、某事进行的检举或反映。综合起来分析,就会发现它们之间不仅是相互联系的,有一定规律性的,而且和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党风廉政状况密切相关。综合分析的任务,就是要从许多零散的材料中,发现相互联系的问题。通过个别信访之间的联系寻找共性,发现普遍性的问题和矛盾,进行综合反映。例如,某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来信来访中,陆续收到来自不同地区反映农民负担过重问题的来信,把它们联系起来分析,发现这些来信有许多相似之处。他们便依据这些线索,对农民负担过重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调查表明,农民负担过重不是个别地区的个别现象,而是一个普遍存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26②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具有倾向性的问题。信访工作部门日常受理的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绝大多数是单方面的现象或表面层次的问题,但经过一定数量的积累,在掌握了丰富材料的基础上,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辨别,就会发现隐蔽在这些现象背后的本质,发现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所谓倾向性,就是客观事物显露的趋势已经在一定范围内有了影响,形成了一种倾向。倾向性问题与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有区别,倾向性问题的范围小一些,往住某类问题在此地为倾向性问题,在彼地则可能为非倾向性问题。热点问题则波及面比较大,涉及范围比较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部门要注意从日常的信访信息中发现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综合分析,直至着手帮助解决倾向性问题。

  ③通过偶然看必然,把握具有苗头性的问题。在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中,要注意从事物的偶然现象中揭示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所谓苗头性,就是客观事物已经显露的潜在趋势。苗头性问题有时虽然数量不多,但它反映了一种动向,有利于预测形势,采取对策。信访工作人员应不断扩大知识面,提高对新情况和新动向的洞察能力,自觉运用辩证思维的方法从稍纵即逝的偶然信访中,捕捉苗头性问题。

  (一)信访构成分析

  1.信访总数及升降趋势。信访总数与去年同期相比的增减数及

  2升降比例;与上季度相比的增减数及升降比例。

  2.总数分类及所占比例。信访总数中同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数及所占比例;受理范围外(即其他类)的数量及所占比例。

  3.在受理范围的数量中,检举、控告及申诉的数量及各自所占的比例。

  4.检举、控告信访中,涉及各级于部的数量及其在检举、控告数中所占的比例。

  5.检举、控告信访中,各类主要问题的数量及其在检举、控告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各项比例可由高到底依次排列。

  6.申诉信访中各个不同时期处分的数量及其在申诉信访总数中所占的比例。

  7.申诉信访中各类处分的数量及其在申诉信访总数中所占的比例。

  8.申诉信访中各级干部申诉的数量及其在申诉信访总数中所占的比例。

  (二)信访特点及其原因分析

  1.信访总量明显升降及产生的原因;

  2.反映某类问题的信访明星升降及产生的原因;

  3.反映某一层干部问题的信访明显升降及产生的原因;

  4.信访构成上的其他明显变化及产生的原因。

  (三)检举、控告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分析

  如XX年第X季度反映五个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

  21.

  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及举例;

  2.

  经济上违法乱纪及举例;

  3.

  某些行业的不正之风及举例;

  4.

  一些基层于部徇私枉法、欺压群众及举例;

  5.

  打击报复举报人及举例。

  (四)申诉信访中主要问题的分析

  1.申诉中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违纪问题的分类及所占比例;

  2.申诉中受行政处分的监察对象违纪问题的分类及所占的比例;

  3.申诉中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的党员、监察对象违纪问题的分类及所占的比例;

  4.从申诉材料看,申诉有理、申诉无理的表现及举例。

  (五)值得重视的情况、问题和建议

  如XX年第X季度,两种情况值得重视:(1)一些地方暴露出来的不安定因素比较突出;(2)一些地方公款请客送礼之风又有抬头。

  如XX年第X季度,一些群众来信建议:(1)加强政治思想工作;(2)坚决惩治腐败。

  (六)根据信访情况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措施和建议。

  此外,在进行季度信访情况分析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①完成规定的各项统计;②积累主要情况和问题;③选择典型案

  2例;④提炼出信访中的共性与特性问题。

  3、以受理和督办作为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受理是对接受的案件线索进行分析、研究、判断和初步核查的过程,是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日常业务的主业,是一切活动的基础。信访信息工作的效能,也是寓于受理环节之中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职能虽有综合性的特点,但是在力量安排下,指导思想上必须把握好受理这项主业,应组织力量保证完成。

  督办是对转交本级或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部门办理的信访举报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做到件件有结果。对群众的信访举报是否负责到底,关系到纪检监察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声誉,也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参与热情。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必须在纪检监察机关养成一种认真对待批办件的风气,对所有要求查报处理结果的信访举报件,要盯住不放,追踪到底,件件落实,不能不了了这。对于大量不要求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处理结果的,上级机关也要对处理的进度和质量,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协调,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办事效率。督办的方式有多种,可以用书面的形式,也可用电话询问、派人当面督办或其它适当的形式进行。信访工作部门要根据有关制度的规定,经常排查本级职能机构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进展情况,以便组织力量,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督办。

  4.切实抓好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

  3指县级及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工作和其它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作为我们企业来讲,二级单位以下的纪检监察部门都属于基层部门。

  在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群众来信

  、来访和举报中,80%以上是反映县处级以下党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问题的。在大量的群众集体上访中,绝大多数也都是由于基层单位工作中的问题和基层领导干部的不良行为诱发或促成的。在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占信访总量近30%的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外的信访问题,也都与党员干部和行政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工作水平有关。对这些大量群众信访问题的解决,对违法违纪党员和行政机关干部的查处,都需要依靠各级基层组织去落实。故加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使大量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和发生问题的单位,对减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压力,减少不必要的越级信访,稳定社会秩序,有重要的作用和重要意义。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工作部门单独能完成的任务,而是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整体效能才能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说,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状况,就是这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效能的体现。

  对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要求,要根据不同基层单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提出不同的侧重点。对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工作,要着重抓好直接查办和组织查办信访问题的工作,对于本级机关受理范围和不服下级基层单位处理的问题,应尽量多地组织

  31力量直接处理,做到只办不转或基本上不转。做好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贯彻执行情况的反馈工作。通过信访渠道及时掌握各种不安定因素的动态,及时采取措施,防患未然,就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对三级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包括建立信访网络和监督网络,建立制度,督促检查、协调基层单位的查办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等。

  对于三级单位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主要是要求抓好基层建设工作,如选配专兼职的信访工作人员,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使该项工作有人管理,有序处理;三级纪委也要在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查处一些一般性的违纪案件;特别是注意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的思想反映,及时向上级机关反馈,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基层的稳定。

  为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上级机关应及时提出一些具体切实的工作要求,并经常进行检查指导,也可以通过目标管理的形式,对各项工作得出量化目标,规定一段时间应该达到的标准,以促其工作开展。

  (二)掌握几个工作原则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的规定,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行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处理问题;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处理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决定处理重要信访问题;维护写信上访人的民主权利;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解决实际问题同

  32思想教育相结合;依靠群众、方便群众;接受社会监督。

  上述基本工作原则,有些是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中都应该切实遵循的,有些则是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中特有的需要注意的问题。其中,需要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掌握的,有以下几个问题:

  1、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是我们党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是做好信访工作,正确处理信访问题的基础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实事求是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原则,也是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信访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偏听偏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全面了解情况,反对主观臆断;在问题查实之前,不轻易给予否定或肯定的答复。坚持深入调查研究,以事实为依据,根据政策分清是非,妥善处理。

  坚持实事求是处理问题的原则,全面了解情况,客观处理问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是一种原始信息,情况非常复杂。这是因为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渠道反映的问题受信访人立场、观点、思想认识水平、利害关系和知情程序以及个人性格、品德因素的影响很大,故不可避免地会有一定认识局限性和主观随意性,反映情况中的偏激、片面、感情用事、认识偏差以至无理纠缠现象也时有所见。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所接触到的信息,多数没有经过核实,因而切忌偏听偏信一面之词,先入为主。而应该冷静分析,慎重对待。要认真分析思考,甚至要作些必要的核查后再作具体处置,33切莫轻易表态,匆忙作出决定。特别是对有关部门之间意见不一致的问题,一定要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做好协调工作。对不同意见或反映,注意弄清双方的分歧点,在事实清楚的前提下分辨是非。对于群众反映内容比较重要或骇人听闻的情况,在向机关领导报告之前或报告的同时,可作些初步核实工作,以保证信访信息的准确性。涉及对人的处理问题更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经得起历史检验。

  2、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即根据信访内容,认真按照管理权限、业务职责范围,确定承办单位,并及时予以转交。分级负责并不排除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重要信访件的直接查处

  。涉及多个部门的,则应相互协商解决。

  归口办理、分级负责,是全国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归口办理是根据信访人所反映问题的性质和信访人所在单位的归属,分别是由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处理的办法,这是解决部门之间横向关系的原则;分级负责是根据各级党政机关各自的管理权限,层层负责,分级处理本系统、本机关权限范围内的问题,以调整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分工关系。当发生内容重复交叉、分工界限不清的情况时,协调的原则是先按问题性质的业务归属划分,同时考虑隶属关系的因素。这个原则,使群众信访问题都能够及时得到有关部门处理,不致于互相推诿扯皮,无人负责,或发生重复办理、多头插手,口径不一致,令下级承办单位无所适从现象。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群众信访举报

  34问题时,也要依照这一原则处理与其它各党政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系统内部以至与本机关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关系。为了贯彻好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一些具体的规定和办法,并向群众进行宣传解释,使群众了解这一原则,并自动地依照这一原则进行信访活动。

  3、解决实际问题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来信来访,既要按照有关规定,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问题,满足其合理要求。又要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分别情况做好思想工作。

  既要分清是非、解决实际问题,又要进行说服教育,解决思想问题,这是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所遵循的另一重要原则。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是我国信访工作同其它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信访活动的重要区别。这个原则体现了我们国家对人民群众彻底负责的精神和相信群众大多数觉悟程度的基本立场,是人民信访的特征。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有能够立即解决的,也有当时不能解决或不能满足的,这就要在处理过程中谨慎地予以区分,认真恰当地处理。来信来访群众的意愿同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意见不相一致而发生冲突的情况,在信访工作中时常遇到。在申诉案件、揭发打击报复案件或对事实的性质认定有分岐的举报案件中,这种情况尤为常见。有的甚至还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处理不当就会激化矛盾,甚至酿成恶性事件。纪检监察机关、尤其是信访工作部门必须要以最大的耐心来做好思想工作,不能仅仅满足于事实清楚、35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分恰当、手续完备的审案要求,而忽视信访人的心理要求。而信访接待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信访人的倾诉,分析了解其心理状态,是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最重要的条件。对信访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既是信访工作部门的职责,又是所有承办案件部门的共同责任,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有关职能部门(如案件检查、审理部门)同信访工作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

  4、重视初信初访的原则。处理好初信初访,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是做好信访工作的起码要求。信访问题在那里发生,所在地区或部门的纪检监察机关如能及时处理,化解矛盾,或主动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对工作进展的顺利与否,关系很大。会直接影响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能够增强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感,稳定群众的情绪,使群众易于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结果。重视对初信初访的处理,是一个单位对群众的态度和工作作风的反映。从工作角度看,群众心目中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通常是在初信初访时留下的。如果不认真处理初信初访,往往会使信访人产生不信任感,导致以后无休止地重复信访或越级信访,迫使群众付出更大的代价,既劳民伤财,又增加处理问题的难度,还可能派生一些新的问题,不断扩大事态,甚至出现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不正常结局。这是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之大忌,必须引以为戒。有些信访举报反映出来的问题,由于各种原因一时

  36难以处理或在一定期限内不能结案的,凡是署真实姓名的来信或举报,都应该实行回告制度,主动向信访人说明情况,以减少或避免重复信访。

  5、保护民主权力的原则。企业中的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干部或党政组织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检举、控告;以及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不服,按党章和有关法规进行申诉,都是正当的民主权力,应该受到保护。

  6、慎重对待政策性问题的原则。处理来信来访的政策性很强。许多来信来访都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党和政府的政策。信访人的要求是否合理,信访问题的解决是否正确,都要用政策来衡量,认真按照党章、行政监察条例、信访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三)妥善处理几种常见现象

  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政策性很强的问题,涉及对党的政策和法律规定的正确理解和执行,需要在处理过程中认真分析区别,妥善处理。

  1.认真处理好集体来访。集体来访也称多人来访。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信访条例》规定,“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这就是说,对集体上访的行为,既是国家行政法规允许的信访方式,又对这种行为有限性要求。集体上访这种群众集团性的活动,往往是党政机关或基层组织和干部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矛盾趋于激化、趋向对抗行为

  3的表现。集体上访对官僚主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有一种冲击力,能迫使一些领导机关重视这些群众的呼声,抓紧解决矛盾。但是,集体上访人数多、影响大、问题都较复杂,群众情绪又比较激奋,稍有坏人从中挑唆或者处置方式不当,就极易引发骚乱,对社会秩序的稳定起破坏作用。因此,它对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存在一定威胁,是潜在的不安定因素。

  纪检监察机关本身的工作虽然很少引发集体上访,但是其它部门的工作造成的集体上访或者已经由有关党政领导机关处理过的集体上访多数都会涌到纪检监察部门来,要求给予秉公裁断,或要求惩处有关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从而使近几年来出现了集体到纪检监察机关上访的批数、人数猛烈增加的状况,成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一个工作热点。

  形成群众集体上访的成因很多,涉及当前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但多与经济工作状况、干部违法违纪、有关部门官僚主义和群众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或生活困难有关。因此,必须具体分析,慎重对待,不能简单应对。对于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的总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疏导教育群众,认真查清事实,妥善处理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基层,劝阻在基层。总的要求是领导挂帅、各方协调、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既解决问题,又安定人心。

  根据一般的经验,处理集体上访应注意抓好六个环节:一是

  3做好超前预测工作,防患于未然,通过经常分析社情,及早发现集体访的苗头,消除其成因,将其化解在萌芽阶段。二是一旦形成集体上访,要尽快疏导缓解,防止其扩展,可采取分头做好思想工作的办法,将多数参与者分解稳定住。三是认真研究对所反映问题的解决办法,应该实现而且能够实现的要求,应立即兑现落实,不能当时处理的要说明情况,以争取多数群众。四是妥善做好来访接待工作,诚恳、耐心地听取意见,表明原则立场,做好疏导动员工作。五是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做好必要的应变准备,以防发生不测。六是适时展开斗争,对于要求不合理、无理纠缠取闹或背后挑动群众闹事的少数人,要旗帜鲜明地予以揭露,或批评教育晓以利害,或适时采取果断措施,孤立少数、争取多数,制止事态发展。无原则迁就,讨价还价,步步退让,不敢开展工作反而会不利于平息事态。最根本的办法,还是要消除产生集体上访的原因。总之,要相信多数群众,因势利导,促使矛盾向好的方面转化。

  2.正确对待匿名信件。匿名信多,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普通遇到的问题,也是当前客观存的一种社会现象。匿名信对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违纪案件,确有许多不便,也给少数别有用心的人诬陷他人造成可乘之隙,可能干扰一些机关的正常工作,甚至伤害一些好干部。社会上各界对匿名信的态度,一般是否定于多于肯定,非议较多。但是,应该看到,匿名信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发现违法违纪线索也能起重要作用。一般规律是被举报对象的地位

  3越高、问题越严重、权力越大,匿名举报所占的比重也越多。在过去和正在查办的大案要案中,多数都是匿名举报提供的线索。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匿名信作为反腐败斗争中重要信息来源的状况,不容置疑。

  产生匿名信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制不健全,人事制度上“从一而终”的约束,以及一些地方不断出现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事件和一些机关对群众来信来访举报不认真处理,层层下转的作法,造成举报人不得不为自己的今后处境担扰。在当前我们还没有足够的法制手段从根本上避免一些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情况下,匿名举报的方式今后也将难以避免。不可否认,有些匿名举报确实有捕风捉影、夸大事实、无限上纲上线或者有意诬陷的情况,但这不是群众信访举报的主流。因此,对匿名信仍应持比较慎重的态度,既不一概肯定,也不全盘否定,更不能笼统宣布不予处理。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对待匿名信的基本原则是:一要理解信访举报人的心理;二要尊重信访人所选择的举报方式;三要认真对待、具体分析、妥善处理,以充分利用其积极作用,抑制其负面效应。在当前,纪检监察机关还是要积极创造一些条件,鼓励群众大胆举报腐败行为,对其举报方式不作过多限制,但要大力提倡署名举报,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和保护举报人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出现署名举报增多,匿名举报比例下降的情况,这是可喜的现象。

  4对匿名信的处理应却别对待,对这个问题中纪委于1987年3月2日提出了对于匿名信处理的意见,我个人的实践认为:对于重事实有根据的匿名信要给予重视。对于揭发重大问题,反映重要线索的匿名信,要组织力量,认真进行查处。对于诽谤诬告他人的匿名信应注意既要在调查后为受诬陷的同志做出正确的结论,又要追究追查诬陷者的责任。

  3.区别诬告和误告(错告)的界限。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的来信来访和举报中,经过初核或调查,常有与事实情况不相符合的情况。究其原因,不外乎诬告和误告(错告)两种。这两种情况在表现形式上有共同之处,但却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

  所谓诬告,即诬告陷害,是指以陷害他人为目的,故意捏造错误事实或歪曲事实,向有关机关检举、控告,意图使他人受到不应有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追究的行为。这种行为的主要特征在于,主观动机具有直接故意,有明确的陷害他人的意图和目的,所陷害的对象也是特定的;客观表现为故意捏造事实或歪曲事实真象的行为。并且已经实施了向有关机关告发的手段,有的还因此而造成了一定的后果,使他人无辜受到人身和精神上的损害。

  所谓误告(错告),是指举报人由于对事实的了解不全面、不准确,或者思想认识上的偏差、误解,出于对党和政府负责的愿望,依照自己的见解而向有关机关反映、检举的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对被举报人并没有利害关系或恩怨,甚至互不相识。

  41所反映问题中,有的是道听途说的传闻,有的是张冠李戴,有的是根据不准确的事实分析推理,有的属于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以讹传讹,或者仅为了引起上级机关重视而夸大其辞,着意渲染,或主观猜测、无限上纲,但这些问题都是在没有陷害别人的动机和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发生的。

  纪检监察机关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既体现在对举报人(检举人、控告人)权利的保护上,又要体现对被举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上,不能使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遭受不应有的伤害。在受理群众检举、控告和举报时,要向举报人说明利害,提出要求,坚持慎重态度,并分析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之间的利害关系,根据各方面的现象,作出正确的判断。对于可能属于诬陷的案件,应通过一定的程序追查清楚,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误告(错告)行为,一般都不予追究举报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已经造成不良影响的,可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影响,或教育错告者,但要注意防止有些领导借反对诬告为名,行打击报复举报人之实。

  4.保护检举、控告、申诉人的权利,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现象。保护检举人、控告人和申诉人的权利,是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应当特别引起注意的问题。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违法违纪者同人民群众间的斗争已呈激化状态。打击迫害举报群众的现象时有发生,且其方法手段也更加恶劣,呈愈演愈烈之势。

  所谓打击报复,是指被检举、控告的单位或个人以报复检举、42控告人为目的,针对检举、控告人及其亲属所实施的,侵犯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主体是被检举、控告的单位或个人;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具有打击报复和检举人、控告人目的的直接故意;其行为表现是侵犯检举人、控告人的民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破坏党政机关的正常活动。完成该行为可以由本人直接实施,也可以指使或唆使他人实施。打击报复行为,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对立,直接对抗、破坏反腐败斗争,必须严肃处理。

  由于斗争的复杂性,当前一些打击报复行为往往采取一些隐蔽的手段,寻找一些貌似公正合法的借口,如强调正当的权力,利用合法的手续,捏造冠冕堂皇的理由,追究检举人、控告人的轻微过矢等等,以掩盖其真实的意图,又由于打击报复动机不易显露,并同思想工作作风问题互相交织,对这类案件的性质认定极易混淆。又因无具体量纪标准,即便查清了事实,在定性处理上也会有许多困难和阻力。为了使这类案件尽早了结,对于类似打击报复现象,但是一时难以认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首先妥善解决遭受打击报复或不公正遭遇的群众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先缓解矛盾,解除检举人、控告人的痛苦,后作结论,以有利于问题的及时处理。对于查证属实,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打击报复案件,则应坚持原则,果断定性,公开处理,惩一儆百。消除打击报复这一社会现象,是综合治理的过程,要从思想教育、严格制度和严厉打击诸方面作长期的努力。

  43(四)强化几个意识,促进企业信访工作

  1.强化稳定意识,自觉解决信访问题。要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看成是全体纪检干部的共同责任,把多办快办信访案件、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作为履行共同责任的有效途径,积极主动地查办信访案件。

  2.强化“大信访”意识。信访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任务重、压力大,仅靠几个人是办不好的,必须齐抓共管,才能取得实效。各室采取“三个结合”的方法,即做到办信访与办案相结合,从信访线索深挖案件线索,提高案件成案率;与清查相结合,常常带着信访问题开展各类专项清查,以信访线引路促清查;与中心工作相结合,把办理信访问题寓于抓中心工作的过程中,以办理信访促中心工作的开展。

  3.强化业务意识,突出抓好“双基”。全委办信访实际上是针对当前基层信访人员欠缺,信访基础工作薄弱,信访办案力量与信访量大增不适应的矛盾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在全委办信访的过程中,县纪委始终把握住抓好“双基”建设这个根本不放松,积极协助乡镇加强信访制度建设,规范基层信访工作;同时注意加强业务指导,将办理信访案件的程序、取证要求、处理方法及有关政策法规依据、案件质量要求传授给基层同志,不断提高他们的办案能力。目

  录

  第一章

  总

  论..........................................错误!未定义书签。

  441.1项目概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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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项目区简介及建设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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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可研报告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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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可研报告研究结论、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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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项目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错误!未定义书签。

  2.1建设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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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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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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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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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项目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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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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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场址选择及建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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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场址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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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建设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

  工程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

  5.1方案设计指导思想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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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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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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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给排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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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5.5暖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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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电气及弱电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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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消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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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能源和资源节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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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能源节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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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建筑节能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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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给排水资源节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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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电气节能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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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

  环境影响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

  7.1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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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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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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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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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组织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8.1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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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项目组织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

  工程管理及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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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项目建设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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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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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9.3项目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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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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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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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劳动安全与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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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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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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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估算依据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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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投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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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资金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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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招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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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工程招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三章

  社会影响分析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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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项目社会评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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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建设地区基本的社会环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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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社会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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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项目在建设、运营中的社会风险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13.5社会评价结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四章

  结论及建议................................错误!未定义书签。

  14.1结论....................................................错误!未定义书签。

  14.2项目建议..........................................错误!未定义书签。

  4第十五章

  附表、附图、附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1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15.2附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15.3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48

篇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培训讲义篇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培训讲义

  

  信访培训材料

  纪检监察信访业务培训资料

  (提纲)

  一、信访的产生及原因

  ㈠信访的基本知识

  信访是来信、来访的简称。《信访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㈡信访工作的现状

  A、信访总量持续上升

  2003年是全国信访总量持续上升的第11个年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信访洪峰”。2003年,全国各级党政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72.3万人(件)次,其中共接待群众集体上访31.5万批次、712万人次,仅北京就分流在京非正常上访人员24000多人次。2005年之后,全国信访总量开始下降。

  B、越级上访增加。

  C: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

  D、处理难度加大

  ㈢大量信访的原因

  一是源于多年来中国社会系统性和结构性矛盾的积累。在GDP快速增长(每年10%)的背后,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积累和扩散。国情专家胡鞍钢等人早在1999年就发出严重

  警告,称中国将再次进入社会不稳定时期,其突出表现为: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经济结构调整;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下岗洪水"和"失业洪水";世界上最显著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世界上基尼系数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世界最大范围的生态环境破坏。二是腐败问题。来自中共中央党校等权威单位的调查表明,党内中高级干部一致认为,目前是中国腐败十分严重的时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局长狄济洪

  对《瞭望东方》表示,一些群众越级集体上访迟迟得不到解决的背后,往往存在着腐败问题。来自官方的数据还表明,近几年来中国城镇居民正出现"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现象。三是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农村的“圈地运动”,造成农民大量上访;城市的“拆迁运动”造成城市居民的大量上访问;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存在的不依法行政、粗暴执法和执法过程中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难以容忍,也不再容忍,开始觉醒;对一些地方党委政府的衙门作风和不作为或推委扯皮现象也不满意;人民群众对党中央和国务院是高度信任的,希望上级党委政府能解决他们遇到的在基层难以解决或不给解决的问题,通过上访来解决掉。四是上访人员的问题。“哭的孩子有奶吃”,我们一些领导干部在处理群众上访事件中,有花钱买平安的思想,对部份上访者采取给钱走人政策,助长了部份上访人员的攀比心理。

  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

  (一)纪检监察信访的产生

  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机构成立对比表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机关与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后两个机是由《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作出规定的。

  (二)纪检信访工作受理的范围

  “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

  关信访工作的统称。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和工作职责、程序,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和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三)行政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受理的范围

  “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三、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

  ㈠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处理问题

  党章、其它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是党员、党组织政治、组织行为的规范,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党组织监督检查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行政行为的规范,也是国家行政监察机关对上述对象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㈡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处理问题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因而,它也是我们正确处理纪检监察信访问题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按政策办事,对信访问题作出切合实际的处理。

  ㈢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决定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是对重要信访问题的处理要由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中一般事项由承办人员按规定处理。

  ㈣维护信访人的民主权利

  纪检监察信访活动中,信访人是依据自己拥有的民主权利开展信访活动的。他们的这些权利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作为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纪检监察机关,负有保障他们的这些权利得到正常实施和不受侵犯的责任。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的权利有:一是对党员、党组织或国家行政机关及

  其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乱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二是党员或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所受党、政纪处分或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三是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四是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五是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六是要切实做好保护举报人的工作。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和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㈤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分级负责是指对于检举、控告、申诉的问题,应当根据干部职务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处理,层层负责,该由哪一级管的干部的问题,就由哪一级处理。

  归口办理就是按照信访人所属系统和所反映问题的业务归属,分别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㈥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信访工作既是一项群众工作,要为群众办实事,同时也是一项思想政治工作,要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对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结合起来。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基层信访举报离群众最近、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最快捷的优势,设法为群众排忧虑,尽力替群众伸冤屈。另一方面,也要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对上访有理的要给予鼓励支持;对无理的要帮助其提高认识,改变态度;对长期纠缠的,要主动与有关单位通气,统一认识和处理意见,共同进行工作。

  三、处理信访的操作程序及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后,对受理的党内外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的工作过程、次序和相应的工作方法,作了较为详细的规范。其主要流程为:

  阅信、接访或接听举报电话→登记→呈报阅批→信访(案)件的办理→办结审结→回复回访→反映情况→统计分析→立卷归档。

  (一)阅信。为保证群众反映的重要情况得到及时的处理,当日来信,一般应做到当日拆封、阅看。拆封时应注意

  保持信封、信笺和邮票的完整,以便查核投信时间、地址、写信人单位和姓名;随信寄来的证件、现金、票证和其他贵重物品,要逐一清点登记,及时请示领导处理。

  信件拆封后,要把信封、信纸一并装订。装订时一般应信笺在前,信封在后,在信纸的左上角订钉。来信中附有转办单或另套有信封的,也应装订在一起,以便承办人了解信件的转递过程。

  准备工作做好后,要认真细致地阅看信件,并在信访登记簿上详细登记反映人和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来信反映主要问题,反映人的意见和要求等。如果是上级交办、领导批示件,其内容、时间、要求及承办情况都要列入登记。

  (二)接访。接访是面对面地与群众联系,倾听他们意见和要求的一种形式,必须做到热情、认真、负责、细致。接访时,应初步了解来访者的一般情况和上访目的。带有材料的可先阅看材料。谈话时要耐心听,认真记,要让来访群众把话说完,把问题讲清楚。为了弄清问题,谈话时可做适当引导,并对来访者的陈述作必要的记录。听完上访人陈述后,重要情节必要时要与上访人校正,然后告诉其处理问题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三)接听举报电话。接听举报电话是受理电话举报的基础工作。要耐心听取对方的陈述,认真记录,仔细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

  几种特殊电话的处理方法:①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电话。可告知对方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做好解释工作;对问题

  重大、时间紧迫的事项,有的可帮助对方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落实对问题的处理;有的可立即向领导报告,请示处理意见。②询问电话。询问纪检监察机关接待地点的电话,可告知对方;询问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电话号码、家庭住址或住宅电话号码的,一般不予告诉;询问来信来访或举报电话的处理情况的电话,一般不予告诉,并做好解释工作。③咨询电话。对程序性、政策性问题,可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给以必要的解释或答复,或告知对方向有关部门询问;对于内部情况或对外需要保密的事项,不在电话上答复。④申诉电话。根据有关规定,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需要递交有关的书面材料,因此,举报电话一般不受理党纪、政纪申诉,可告诉对方按照申诉程序,向有关的纪检监察机关写信或上访提出申诉。

  (四)呈报阅批。即对本级纪检监察组织直接管辖对象的来信、来访或举报电话(包括上级交办件),及信访人员认为比较重要(如反映典型、热点或带有倾向性等问题)的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在登记完毕后,填写“信访要件呈阅单”,将原始信访件附在“信访要件呈阅单”后边,送本级纪委或党委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阅批,提出处理意见的处理方式。

  (五)编码录入。中纪委信访处理系统,已正式运行,要按要求编码,并正确录入和按要求处理。

  (六)办结审结。凡属本级管辖对象的信访,一般在三个月内办理结案(进入立案调查的案件,三个月内不能结案

  的除外)。其中,凡属上级交办要结果的,要在三个月内办结,并按信访工作条规所规定的要求向上报结。每一件信访(案)件办结后,都要填写“信访(案)件审结表”,交分管领导审阅并签批是否同意结案的意见,以保证信访(案)件办结的质量。

  (七)回复回访。就是指纪检监察组织对群众的来信来访、举报电话,按照程序处理后,酌情给写信上访人以回复,说明有关情况,答复有关问题,告知处理结果。对部分重点信访户,还要派人上门进行回访,除告知组织上处理的结果外,还要进一步做好工作,稳定这些人的情绪。对一些匿名信访,也可以根据需要,在适当的范围内把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反馈,让群众了解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减少越级信访的发生。

  (八)反映情况。反映信访情况是信访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主要有两项内容:①要不失时机地利用各种形式(如信访摘报、信访简报、信访信息等),及时向本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向同级党委或政府,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反映来信来访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

  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重要作用。②对领导交办的信访问题,在调查处理结束后,要将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批示交办的领导进行反馈。

  信访信息

  A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的特点:

  具有广泛性、负反馈性、集中性、灵敏性、直接性的。

  B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信息的作用。一是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信息工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提供大量有价值的重要信息。二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信息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三是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工作促进了各项改革的深化。

  C、信访信息的处理过程(搜集、加工、传递、反馈、存贮)

  一是畅通和拓宽渠道,全方位收集信息;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精心筛选信息

  三是综合分析,严密加工。

  D、信访信息的写作要求:结构合理、语言流畅、文字精练、标题新颖

  (九)统计分析。纪检监察信访的统计工作,是以数据为语言,以量为单位,揭示一定时期内纪检监察信访活动状况及其一般规律的工作。我市各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统计,目前对县(市)区实行的是月报制,对乡镇及有关直属单位实行的是季报制。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某一特殊需要,还要专门对一定时期内某一方面的情况进行统计。各乡镇和县(市)直纪检监察组织在填报信访统计表时,特别要注意的是,上报的信访总数不包括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下来的信访数;如果将大信访交由乡镇纪委或县(市)直纪检组、监察室统一处理的,所有的来信来访件均列入登记,但上报给上级纪委的统计表中的信访数,应扣除不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信访数,即只上报属于纪检监察范围的信访数;对一信

  多投的信访,3个月内重复收到,只算1件,3个月之后或查结后又重复反映相同问题的,算1件重复信访,并作重复件统计上报。

  整个过程要注意“保密”

  四、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办理

  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办理,包括信访案件查办及管理。信访案件的查办是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基本任务,信访案件的管理是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㈠查办信访案件的程序和方法

  1、确定查办案件。按照分管范围,选择直接查办的案件(包括自己受理的和上级交办的两部分),办理批准手续。

  2、查办前的准备。包括:确定查办人员、分析案情、制定调查方案等。查办信访案件,应由2人以上进行。承办人对需要核查的线索,要提出初步核查的意见,报请本级纪检监察组织领导批准。调查人员要遵守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党、政纪案件的有关规定。

  3、调查处理。包括:调查取证、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等。

  撰写调查报告时要体现以下内容:①调查依据,如人民来信、上级转交办单、领导批示意见等;②被检举控告人的自然情况;③主要错误事实;④被检举控告人的责任、态度;

  ⑤处理建议等。

  4、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予以落实。

  5、查办的问题得到处理解决后,向交办机关报结或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如构成违纪,有的可直接立案,进入处理程序。有的可移送案件检查室,进行深入的调查。还有的也可以带件到反映地现场督办。

  ㈡对回报结果的信访案件的要求

  回报结果是指承办单位或呈报单位,将已经查处完毕的信访案件的结果,上报给交办机关的工作。

  回报结果的必备材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纪委信访室规定: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回报交办的信访案件结果时,一般情况下,只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果已经转立案调查的信访案件,不仅要求上报立案呈批表和立案决定书,还应在处理完毕后,上报处理情况,并附处理决定书;特殊情况,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根据需要要求下级纪检监察组织上报有关的案件材料。

  五、几种特殊信访件的办理

  ㈠要信要访。是相对于一般信访而言的信访件。办理需注意这样几个方面:

  1、尽快报送。将信访原件连同摘报一并呈送领导阅批,必要时转送给同级党委主要领导阅批;

  2、抓紧拟办。根据领导阅批意见,尽快交办,直接查办或转送给上级纪委及有关部门办理。

  3、要报结果。这类信访件,如交给下级或有关部门办理的,必须要求办理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㈡紧急信访。是指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信访件。处理时应注意这样几个方面:

  1、要打破常规,及时口头向领导汇报,并采取电话、电传等方式通知有关单位处理或直接派人进行处理;

  2、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制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延续;

  3、对重大问题,要边处理边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直至信访件办理终结。

  ㈢重复信访。指同一信访者两次或两次以上向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反映同一问题的信访件。办理重复信访应注意这样几个方面:

  1、认真分析。重信重访问题比较复杂,要认真分析每次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内容是否重复,有没有新的内容。要分析重复信访的原因是什么,以便适当处理;

  2、做好工作。信访部门应针对重复信访原因,做好工作,区别情况,妥善处理,以免形成信访老户。

  3、协调处理。有些重复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或提出的要求,涉及到方方面面,应由纪检监察信访部门牵头协商“会诊”,共同处理;

  4、督促催办。

  ㈣匿名信。在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大量人民来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匿名信。

  在处理中应注意:

  1、对不明情况的匿名信,不登简报、不转载;

  2、对反映道听途说的流言蜚语,或空扣帽子,没有事实的,不予臵理,存查起来;

  3、对反映一般问题,摘报有关党政组织可按一般信酌情处理;

  4、对揭发有重要内容的匿名信,先要初步核实情况,再定是否查处,揭发不实的则澄清;

  5、一般不要追查写信人;

  6、要把匿名信与诬告信严格区别开来,把诬告与误告严格区别开来。

  ㈤申诉信访。指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其所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不服而向纪检监察机关申明理由,要求复议、复查,改变原来处分或处理的来信来访。一般来说,申诉人不服原处理,有两种情况,一是问题的事实有出入,要求重新调查;二是定性处理过严,要求减轻处分。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分不服的,受理纪检监察机关应负责地处理或重新处理,不得扣压。对组织处分不服的,要及时转送给组织处分的批准单位办理;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纪检监察机关应认真处理。

  六、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的管理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档案,是纪检监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并加强管理,重视其开发和利用。

  ㈠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的范围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可分为两大类:即纪检监察信访文书

  类档案和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类档案。

  纪检监察信访文书类档案一般指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除案件档案以外能反映日常工作、主要活动的文件、资料。

  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类档案是指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履行职责,处理各种信访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的案件材料。

  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档案立卷归档的要求

  立卷,是将处理完毕并具有保存价值的零散文件、资料,按其形成的规律及内在联系,分别组成案卷。

  归档,就是将已立的案卷移交档案部门集中保存。

  1、立卷归档的要求

  ①、文件齐全。既要认真筛选,剔除无保存查考作用的文件、资料,又要严防散失,造成档案残缺不全。

  ②、科学组卷。保持文件、资料的自身规律和内在联系。

  ③、按规定要求加工整理。包括排列合理、编目完备、装订牢固、裱糊齐整等。案卷的厚度一般在1公分左右,最多不能超过1.5公分。案卷装订一般是左齐、下齐。

  ④、随时立卷、及时归档,按规定要求移送。案件类档案还应做到案结卷成。

  ⑤、必须用毛笔或钢笔书写。不得在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上加批注和任意涂改。

  2、立卷的方法

  文书类档案一般采用按年分类组卷,即根据文书材料的不同特点及内在联系,逐年分门别类组卷。

  信访案件案卷分为长期卷和短期卷两种。

  凡是上级发函要求报告结果或属于本级受理范围,经调查反映的问题的查实程度在基本属实以上,给予一定的处理或处分的信访案件,列入长期保管。此类信访案件案卷必须一案一卷或一案多卷,但不得一卷多案。长期保管的期限为60年。

  长期保管的信访案件,卷内目录应该详细填写,每一个文件填写一个顺序号,并注明文件作者;起止页号可只填写起始页号,但最后一个文件必须填清起止页号;文件纸张正反面都有字的,要作为两页来编页码。

  除此之外的信访案件可列入短期保管。短期保管的信访案件可一案一卷、一案多卷或多案一卷(综合卷)。短期保管的期限为15年。

  短期保管的信访案件,如果是多案一卷时,卷内目录的顺序号,可以一个信访案件只填一个顺序号,但其“文件标题”栏一般填写三

  项,分别为办案依据、调查材料和处理情况。如果一个信访案件很简单,没有调查材料时,可填写两项,分别为办案依据和处理情况。

  短期保管的信访案件,如果是一案一卷或一案多卷时,卷内目录的填写要求与长期卷目录填写的要求一致。

  3、信访案件立卷材料的排列顺序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档案局1998年7月1日颁布的《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和省纪委办公厅、省纪委信访室的要求,结合本市工作实际,信访案件档案卷内排列顺序为:

  ①、办案依据:包括⑴信访交办、转办函;⑵信访呈阅单及领导批示;⑶人民来信及信封(如果是同一内容的多封来信,包括一信多投的信访件,可保存一封反映的问题较为全面的来信,其余来信,如有领导批示或有转办单位登记号的,可保存领导批示页或转办登记页,余下的信件年后可销毁处理)。

  ②、调查材料:A谈话笔录;B旁证材料;C调查报告;D错误事实见面材料及对被调查人不同意见的说明;E个人检查等。

  如果一件信访案件反映多个问题时,应按问题来分别排序。

  ③、处理情况:A处理决定;B上报材料及上级审批意见;C信访案件结案表。

  七、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将群众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1、基层信访工作的特点:综合性、直接性、集中性、协调性

  2、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多办少转

  就地解决问题

  综合协调

  3、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的措施。

  A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

  B加强预测、预防

  C加强信访协调

  D建立并完善信访工作网络

  E加强业务指导

  4、积极稳妥地处理好集体访问题。

  A处理集体访的基本要求:坚持领导负责制和各部门齐抓共管

  坚持群众稳定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坚持说服疏导,保持和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B处理集体访的主要做法:认真分析成因,制定应急预案

  超前防范把集体访解决在初发阶段

  认真查处集体访反映的问题

  认真做好回访工作

  严肃查处集体访活动中的违法违纪人员

篇六: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培训讲义篇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培训讲义篇八: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培训讲义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培训讲义

  首先,学习信访举报工作的业务知识,得了解一下什么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接收群众来信、网络举报、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等渠道,受理对党员、党组织、行政机关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申诉、意见建议,按照规定的职能和程序处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它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紧密的联系。了解信访举报工作,有利于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处理好各工作环节之间的关系,有助于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整体活动的协调运转。

  其次,应掌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政策法规依据。主要依据有《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

  第三,应了解一下作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要求。它要求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高度的政治觉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熟悉纪检监察业务,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我们进入今天学习的重点,也就是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基本内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三部分组成:基础理论、业务操作、信访管理。我们今天学习的重点是业务操作。

  下面逐项学习一下。

  一、基础理论

  基础理论内容包括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任务、特点以及基本原则等。

  (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基本任务和特点

  1.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性质:一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群众联系的一种有效形式,是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体现;二是一项重要的信息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从群众中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三是监督执纪的重要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依靠群众执纪办案、惩治腐败、加强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方式之一。

  2.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地位:是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程序,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3.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作用:一是保持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经常联系,沟通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信息往来;二是信访工作具有为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供各种信息,反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三是依靠群众对检查(监察)对象进行监督,保障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四是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维护社会稳定。概括起来就是4句话16个字:联系沟通、信息反馈、监督保障、协调疏导作用。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也可以概括为“五个渠道”:即信访举报工作是直接从群众中获取各种信息的渠道,是实行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渠道,是纪检监察机关依靠群众执纪办案的渠道,是保障党内外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是疏导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渠道。

  4.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基本任务:一是提供信息,为领导决策和部署工作作参考依据;二是解决信访问题,使各种违纪问题得到查处,不正之风问题得到纠正,群众利益问题得到解决,信访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得到保障;三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5.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主要职责:一是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二是加工、传递信访信息,提供案件线索;三是督促催办信访问题;四是直接核查信访问题;五是保障信访举报当事人权利;六是维护信访举报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七是进行业务指导,促进工作平衡发展。

  6.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特点:一是业务职能性。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政府监督执纪的专门机关,信访部门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重要职能部门;二是反映问题的集中性;三是处理程序的法制性。

  (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原则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处理信访问题、开展信访工作时必须遵循的准则,它是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重要保证。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原则:

  1.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为准绳。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是党员、党组织政治、组织行为的规范,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党组织监督检查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行政行为的规范,也是国家行政监察机关对上述对象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主要是处理涉及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政策性很强,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处理信访问题,同时要积极地宣传、贯彻,并加以引导。

  2.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处理问题。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因而,它也是我们正确处理纪检监察信访问题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按政策办事,对信访问题作出切合实际的处理。

  3.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是对重要信访问题的处理要由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中一般事项由承办人员按规定处理。

  4.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民主权利。纪检监察信访活动中,信访人是依据自己拥有的民主权利开展信访活动的。他们的这些权利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作为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纪检监察机关,负有保障他们的这些权利得到正常实施和不受侵犯的责任。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保证信访举报渠道畅通;二是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严格保密制度;四是争取区分诬告、错告,积极挽回诬告、错告的影响和损失;五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行为;六是奖励控告、检举有功人员。

  5.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信访工作既是一项群众工作,要为群众办实事,同时也是一项思想教育工作,要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对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基层信访举报离群众最近、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最快捷的优势,设法为群众排忧虑,尽力替群众伸冤屈。另一方面,也要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对上访有理的要给予鼓励支持;对无理的要帮助其提高认识,改变态度;对长期纠缠的,要主动与有关单位通气,统一认识和处理意见,共同进行工作。

  二、业务操作内容

  业务操作内容包括处理信访举报的操作程序、信访案件的办理和信访信息、信访监督、信访公文写作等。

  1.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受理范围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之规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受理范围是: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失职渎职,损害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诉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在信访举报中,有些内容如党组织、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纪违法、失职渎职,损害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对此应予受理,并积极履行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妥善处理。另外,还有一些内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批评、建议,或者反映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一些问题。

  2.操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的工作过程、程序和相应的工作方法,有着具体的规定。其主要流程为:阅信、接访或接听举报电话登记呈报阅批办理(转办或自办)登记办结审结回复回访反映情况统计分析立卷归档。

  具体见附件:

  三、强化几个意识,促进企业信访工作

  1.强化稳定意识,自觉解决信访问题。要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看成是全体纪检干部的共同责任,把多办快办信访案件、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作为履行共同责任的有效途径,积极主动地查办信访案件。

  2.强化“大信访”意识。信访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任务重、压力大,仅靠几个人是办不好的,必须齐抓共管,才能取得实效。各单位采取“三个结合”的方法,即做到办信访与办案相结合,从信访线索深挖案件线索,提高案件成案率,与清查相结合,常常带着信访问题开展各类专项清查,以信访线引路促清查,与中心工作相结合,把办理信访问题寓于抓中心工作的过程中,以办理信访促中心工作的开展。

  3.强化业务意识,突出抓好“双基”。针对当前基层纪检人员欠缺,信访基础工作薄弱,要求各单位及时上报问题线索举报情况,是各单位在处置的过程中,驻疆纪检组积极协助各单位加强信访制度建设,规范基层信访工作,同时注意加强业务指导,将办理信访案件的程序、取证要求、处理方法及有关政策法规依据、案件质量要求传授给基层同志,不断提高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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