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情况6篇

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情况6篇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情况  市政府建立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具体由市农业国土资源财政监察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情况6篇,供大家参考。

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情况6篇

篇一: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情况

  市政府建立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具体由市农业国土资源财政监察审计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水务林业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配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共同推进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实施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日常工作

  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75号)、十一届2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农〔2012〕489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战略任务要求,以农村整治为平台,通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联动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效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打造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二、基本原则(一)统一规划,整体推进。依据上级土地整治规划和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市、县(区)土地整治规划,并做好与农业、水利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整体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严格实行计划管控,合理安排建设进度。(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整合资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县(区)、镇(办)政府责任,加强综合统筹,发挥各相关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不同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尊重群众意愿,按先易后难和“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分类实施,差别化整治,整村整镇推进,突出特色。(四)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具体安排是:2012年8月各县、区完成项目选址和立项;9月至10月完成项目测绘、设计和预算并审核;11月完成项目工程招投标;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完工;2013年3月至2013年4月完成项目验收。六、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市政府建立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具体由市农业、国土资源、财政、监察、审计、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水务、林业、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配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共同推进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实施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詹小东、曾庆全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金龙、戴继松、李政良同志兼任。县(区)应成立相应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组织工作。项目所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设立项目建设办公室,要配足业务工作人员和专业人员,由镇(乡)长(街道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工作,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土地权属核实、土地调整、宣传发动、监督管理、协调工作。七、部门职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由农业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国土资源、财政、水务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紧密配合,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各自优势,共同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建设任务。(一)农业部门职责。1、市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组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投资预算的专家评审;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审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项目重大变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建立项目测绘、规划设计、监理单位库,

  并实行考评管理;收集、汇总报送项目实施情况;统筹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负责对县级实施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日常稽查、绩效考评和年终考核。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原则上由县(区)农业部门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县(区)农业部门也可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作为建设单位实施项目。具体由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县(区)农业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选址、编制项目实施总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立项审批;负责招标采购选定项目规划设计作业单位;负责规划设计方案和投资预算初审、一般性技术变更审批、项目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和项目竣工初验;对申请支付资金资料和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负责对本级实施建设项目情况的日常稽查、绩效考评和年终考核、建立完善项目档案、统筹整合相关涉农项目。(二)国土资源部门职责。负责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测绘、项目报备工作,积极配合参与项目评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测绘;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报备和上图入库、项目实施情况报送;配合组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投资预算的专家评审、规划设计方案和项目重大变更审批;配合参与项目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对县(区)实行项目绩效考评和年终考核、建立完善项目档案、统筹整合相关项目资源等;配合建立测绘、规划设计和监理单位库。2、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测绘;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报备和上图入库、项目实施情况报送;会同农业、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协助组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投资预算初审、一般性技术变更审批、项目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项目竣工初验、对项目乡镇(街道办)实行项目绩效考评、建立完善项目档案管理、统筹整合相关项目资源等。(三)财政部门职责。负责统筹和筹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相关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组织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会同农业、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项目立项审批;审核、拨付项目资金;负责项目投资预算审批下达等工作。1、市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和筹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负责项目投资预算审批下达;负责相关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组织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及时审核、下达项目资金;协助做好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投资预算的专家评审及项目竣工验收等。2、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县(区)统筹和筹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负责项目投资预算初审;负责相关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县(区)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规定,审核和拨付工程款等项目资金;协助同级农业部门进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投资预算初审及项目竣工初验;协助农业、国土资源部门做好项目的立项审批。(四)其它部门职责。1、监察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实行行政监察。2、审计部门。按《审计法》规定的职能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审计监督。3、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项目审批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好土地整治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产业布局规划的衔接工作。4、水务部门。参与项目选址抽查和项目验收;做好土地整治与水利建设规划的衔接工作。5、林业部门。负责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道路林网绿化,做好土地整治与林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

  衔接工作。6、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现代农业示范区村道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做好土地整治与交通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7、环保部门。负责土地整治的环评工作。8、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做好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工作。

  

  

篇二: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情况

  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农业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等1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二)科学制定方案。编制完成《全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2017—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2017—2020年度建设高标准农田32.65万亩的目标任务,其中新建9.46万亩、补建23.19万亩。分年度落实了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统筹了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并按要求上报省委农工部。(三)加快项目建设。一是完成好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016年度,全市须建设高标准农田6.63万亩(其中新建4.05万亩、补建2.58万亩),计划总投资17271万元(其中新建14175万元、补建3096万元)。通过整合国土、水利、农综等部门项目资金14000.61万元,建成高标准农田6.41万亩(其中新建3.55万亩、补建2.86万亩)。其中整合国土部门土地整治项目4个,资金10556.17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1个,资金1000万元;水利部门项目1个,资金2444.44万元。二是加快推进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7年,全市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7.25万亩,其中新建3.38万亩、补建3.87万亩;根据省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山区新建3500元/亩、补建1200元/亩),需总投资1.65亿元,其中新建投资1.18亿元、补建投资0.47亿元。统筹整合国土、农综、农业等部门项目资金1.32亿元,市场主体投入资金0.1亿元,全市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8个,建设规模7.34万亩(其中新建4万亩、补建3.34万亩)。截至目前,已竣工验收项目1个(板桥、新塘等乡镇土壤酸化治理项目),建设规模1万亩;已竣工未验收项目1个,建设规模0.47万亩;已开工项目6个,建设规模5.87万亩(其中工程量完成50%以上项目5个,建设规模4.87万亩)。

  (四)加强项目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组织、管理、实施及后期管护等工作。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并及时拨付资金。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使每一分钱都用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上,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多层次、全方位、多形式的监管机制,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着力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成示范工程、阳光工程、

  廉洁工程、民心工程。(五)加强资金整合。2017年,全市共整合财政、国土、

  水利、农业等部门资金1.32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支持新型市场主体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恩施州裕登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自筹资金4000余万元,在白杨坪镇鲁竹坝村打造“裕登生态农业园”。公司投资近1000万元进行土地治理,新建高标准梯田120亩;投资500余万元,引进玫瑰香、玫瑰露等优质葡萄新品种,建成高标准葡萄园示范基地300多亩;修建完成了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3公里园区道路及5000米的游步道;打造了以茶花、茶梅和月季等多种花卉为主的园林景观。农业部门通过申报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为该公司争取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建设标准不统一。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是依托国土部门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和财政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土地治理项目,套用的设计规程和定额不一致,建设标准不统一,难以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二)上图入库工作难度大。主要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信息不明确、不统一、不完善,部门之间存在协调、配合不到位的情况,导致部分项目没有统一录入到国土资源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上图入库。

  (三)建设资金缺口大。市财政支付能力有限,再加上精准扶贫的压力,市财政无力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缺口资金。山区地形复杂,耕地分散,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机械化水平较低,农业生产成本高、比较效益低。加之市内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规模普遍偏小,实力有限,大部分无力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多方面原因,导致缺口资金筹措渠道窄,资金缺口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四)项目设计深度不够。高标准农田建设专业性强,在规划设计时套用相关的规程和定额,导致部分项目存在设计缺陷,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单体过程的变更。

  (五)项目验收不及时。项目实施完工后,需要经过竣工测量、工程复核、决算编制与审计、资料整理后才能向相关部门申报验收,这期间涉及各个中介服务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料整理单位配合工作。由于环节多、需要各个单位之间协调配合,致使项目工程现场建设任务完成后还要较长时间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推迟了项目申报验收的时间。

  三、下步工作建议(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恩施市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差,田间道路、灌溉排涝设施、施肥管理水平等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耕地以三、四、五等的中低产田居多,耕地质量不高,土壤酸化严重。建设旱涝保收、稳

  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对推进我市精准扶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充分利用好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有利政策,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紧紧围绕总体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持续发力,深入推进,确保如期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资金整合。按照集中连片的要求,切实将国土、农业、财政、水利等部门的项目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实行“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管理、使用模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国土、发改、财政、水利等部门及时跟省、州进行对接,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专项项目资金支持。用好省级转贷资金,迅速将省里下达的转贷资金3603万元进行分解落实项目,用于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弥补建设资金不足。

  (三)统一建设标准。根据山区特点,重点围绕田间道路、排灌设施、储肥设施、配电设施、科技监测设备、土壤改良、田块整治、林网配套等8个方面,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先易后难、分类实施。

  (四)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用足用活各种激励政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重点是在贷款贴息、县域经济调度资金安排、涉农项目安排、以奖代补等方面予以倾斜。

  (五)强化项目联动。坚持因地制宜,注重高标准农田

  建设与精准扶贫、特色产业发展、农旅一体化、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乡村振兴等紧密结合,确保项目建成后有产业支撑,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意义、整合途径、建设模式、先进典型的宣传与培训,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和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关政策,激发社会各界关注和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市委农办年月日

  

  

篇三: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情况

  严守耕地资源红线———论泰安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推进与实施

  作者:张敏,刘潇丽,王宁来源:《山西农经》2017年第11期

  摘要:为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从根本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全面提高泰安市耕地质量和管理水平,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十二五期间,根据泰安市基本农田分布实际,结合农用地分等定级情况,以建设促保护,大力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严守耕地资源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关键词: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

  文章编号:1004-7026(2017)11-0083-01中国图书分类号:F323.211;F224文献标志码:A

  1泰安市土地整治情况分析

  泰安市是较早开展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的地市之一,早在2001年,泰安市的肥城市就被全国列为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之一;2009年,泰安市新泰市天宝等三镇被列为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同年8月,岱岳区马庄等镇被泰安市确定为市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2010年,泰安市岱岳区又被列为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目前,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已驶入快车道,超过3333hm2的集中连片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达到4大片。

  截至2011年底,泰安市现有耕地365007.20h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6.99%;基本农田面积为316013.27hm2,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6.57%。

  2012年省下达泰安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3.33万hm2,共有51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片,累计投资7.24亿元,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3.77万hm2。2013年省下达泰安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45万hm2,安排42个项目,规模2.58万hm2,总投资2.47亿元,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45万hm2,平均投资669元/667m2。2014年省下达泰安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45万hm2,安排项目39个,规模2.97万hm2,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82万hm2,投资3.04亿元(含稍加改造项目),平均每667m2投资718元。2015年省下达泰安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45万hm2,安排项目23个,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21万hm2,投资2.15亿元,平均每667m2投资649元。十二五期间,泰安市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1.3万hm2,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建设任务。

  2泰安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的资金筹措与保障措施

  2.1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泰安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由泰安市人民政府负责,由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成立以泰安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国土、计划、财政、水利、农业、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共同组织协调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研究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的措施方法。办公室设在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具体工作由国土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组,由泰安市相关技术专家组成,并聘请省内部分专家,负责技术指导、建设方案论证、调查研究、规范制订、检查验收等工作。

  2.2综合项目布局,统筹资金安排

  2.2.1稳定投入渠道,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严格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做到了收缴到位,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率,保证土地整治项目投入。

  2.2.2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逐步引导和规范公司、企业等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理形成的建设用地,严格按规定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投资业主可参与公平竞拍,其投资额可转作竞拍保证金。不断推进土地整治的产业化和社会化。

  2.3制订实施方案,保障政策落地

  根据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市政府制订一整套相关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权力、职责和义务,确定相应的奖惩措施,敦促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参与到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工作中来。

  2.4加强监督考核,明确奖惩责任到人

  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区域范围广、涉及部门多,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后期管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做好质量监测和绩效评价,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年度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奖优罚劣。

  2.5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方案顺利实施,持续完善工作制度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共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系统地安排各项工作,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和专家咨询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篇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情况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情况汇报总结

  一、项目背景今年,上级调整下达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x万亩、资金xxxx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按照xx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xxxx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经过乡镇申报、详细考察、充分论证,由设计单位编制了《xx县xx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方案已通过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该项目可行。在此基础上制定了《xx县xx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二、项目建设范围xxxx年xx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范围位于xx镇、大街镇两个镇,分别是:xx镇十里铺村、康堤口村、刘堤口村。大街镇薛村、王董村、张郭、西曹、闫沙岸、潘村,共计x个行政村。三、任务分解、区域布局与开发重点(一)任务分解根据xx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xxxx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我县需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x万亩。(二)区域布局本项目共分为x个片区,分别为xx镇片区、大街镇片区。片区一:规模为xxxx亩,涉及xx镇十里铺村、康堤口村、刘堤口村,共计x个村。地理坐标东经xxx°x′x″~xxx°xx′xx″、北纬xx°xx′xx″~xx°xx′x″;片区二:规模为xxxx亩,涉及大街镇薛村、王董村、张郭、西曹、闫沙岸、潘村,共计x个村,地理坐标东经xxx°xx′xx″~xxx°xx′xx″、北纬xx°xx′xx″~xx°xx′xx″。(三)开发重点

  该项目以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发重点。项目实施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构成该项目建设规模x万亩,总投资xxxx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其中: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投资xxx.xx万元,占总投资的xx.xx%;田间机耕道路投资xxx.xx万元,占总投资的xx.xx%;农田输配电投资xx.xx万元,占总投资的x.xx%;项目管理费xx.x万元,占总投资的x%;前期工作费xx.xx万元,占总投资的x.x%;工程监理费xx.xx万元,占总投资的x.xx%。五、开发任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规模x万亩,我县实际建设规模为x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一)灌溉和排水措施改造农用井xxx座,其中:更新潜水泵x台,更新井首xxx套,新建井台xxx个;管灌xxxxx亩,其中:PVC管道(φxxxmm)xx.xxkm,升降式出水口(φxxxmm)xxxx个;PVC管道(φxxxmm)x.xxkm,升降式出水口(φxxxmm)xxx个;出水口保护装置xxxx个;地上输水软管(φxxxmm)xx.xxkm。(二)田间道路新修混凝土道路xx.xxx公里,路面宽度x米。(三)农田输配电新增变压器x台,其中,(Sxx-M-xxxKVA)x台、(Sxx-M-xxxKVA)x台;架设高压线x.xxxkm;地埋低压线xx.xxkm。六、项目总体安排情况该项目分为五个阶段进行,xxxx年xx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具体安排如下:(一)勘测规划设计阶段(xxxx年xx月-xx月),对项目区进行全面勘测规划设计;(二)项目申报批复阶段(xxxx年xx月-xx月),初步设计编制、评审,项目

  计划上报、批复;(三)工程招投标阶段(xxxx年xx月—xxxx年x月),对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

  投标,签订实施工合同;(四)工程实施阶段(xxxx年x月—xxxx年xx月),高标准实施各项工程,全

  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五)竣工验收阶段(xxxx年xx月—xxxx年xx月),对项目区所有工程进行

  验收,完善档案资料,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建立工程管护责任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七、预期效益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内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将得到明显改善,灌溉水利用率显著提高,年节约水量xx.xx万立方米;项目区主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粮食总产量增加xxx万公斤,直接受益农户xxxx户,受益群众xxxx人,年新增纯收入xx万元。八、优先支持“两区”情况根据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文件要求,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xxxx年xx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x个,总投资xxxx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与两区重合面积x.xxx万亩。

  

  

篇五: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情况

  关于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作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南通市农发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这一总体目标,精心组织,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至2015年底,我市国土、发改、水务、农业、农发等部门共建成高标准农田50.84万亩,高标准农田占比达47.73%,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得到了显著提高,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经济结构起到了应有的基础性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与成效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

  从1994年起,我市农发部门开始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当时称为中低产田改造,每亩投入量为350~800元,建设标准很低,至2010年,累计建设21.1万亩,年均1.24万亩,这个数据已被上级列入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统计。2011

  年至2015年,我市农发、农业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别为2、2.15、2.5、1.8、5.6万亩,共计14.05万亩,建设标准为1300~1500元/亩。余下的15.69万亩分别由发改、国土、水务部门实施。

  2015年度,我委共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7个计5.6万亩,是前四年平均数2.1万亩的2.7倍,项目资金总投入8400万元,为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国家农发项目6个计3.1万亩,农业部项目1个计2.5万亩。共新建电灌站26座,地埋干管32.59㎞,100KVA变压器20座,配套输变电线路10.55km;新建田间机耕路51.2km,机耕桥27座,路下涵482座;新建仓库1700平方米,晒场2070平方米;新建河道护岸6.66Km;栽种女贞、广玉兰、香樟等优质树木32660株。

  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同时,考虑到我市农田基础设施落后、贯通机耕路的农田占比不足40%、严重制约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的现实和仅依靠上级项目资金改造农田周期过长的情况,2015年市政府同意我委会同水务局在北新、寅阳、东海三镇开展机耕路建设试点,重点解决农机入田通道不畅问题。市镇两级财政共投入4000多万元,建设机耕路277.47公里,新增可机械化作业面积6.96万亩。

  2016年度,我委已着手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5个计4.5万亩,项目资金总投入6750万元。其中国家农发项目项目3个计2.5万亩,启东市农发项目2个计2万亩。目前已通过选项入库、立项审查、编制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上报年度计划等相关程序,完成项目招标,部分工程已开工建设。

  为顺利通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对我市农发项目建设情况的综合检查,2016年,我委在按计划实施当年项目的同时,对2011年以来涉及9个区镇的未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突击扫尾,排除一切障碍,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扫尾工程的竣工验收、项目审计和资金拨付工作。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举措

  1.高度重视,努力争取上级农发项目。由于历史原因,我市的地形地貌呈现水网交错分割、农宅布局分散、地块高低不平的特点,农田单幅田块平均面积不足30亩,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为改变这一局面,我委积极争取上级农发项目,2015、2016年共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个,新建高标准农田8.1万亩,争取上级项目资金12150万元。另承担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2万亩,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平均工作量是往年的3倍以上。

  2.定向规划,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供基础条件。为改变我市只能种植旱熟作物、土地产出率偏低的现状,我委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时,十分重视建设内容的规划设计。一是坚持基础配套与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深入实地调查摸底,充分听取村组干群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项目镇水文地质条件、田块走向、水流方向及产业布局等基础资料,对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进行配套设计,在普遍建设路、桥、涵、电、树等常规设施的同时,突出专项建设内容。以高标准设施农业为导向,重点建设管道灌溉、喷滴灌等设施;以水旱轮作为导向,重点建设泵房、渠道、田埂等设施;以粮食生产为导向,重点建设烘干房、农机库、粮食仓库等设施。从而不断提高农田的适应性,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创造条件。二是坚持生产规划与村庄规划相结合。充分了解项目区内现有村庄规划布局及下步设想,倾听群众呼声,在道路及桥涵的定位上,尽可能地将农业生产需要与农民生活出行需要相结合,让农民充分体验项目建设给他们日常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三是坚持项目效益与生态环境相结合。在不打破现有村组行政区划、保证田间灌溉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对村组内现有不规则田块、沟渠进行整合、填平、疏浚,将项目区建成“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实现资源、效益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达到农业精准开发目标。

  3.精心组织,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水平。我市明确项目所在区镇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体,市农发部门为规划、指导、督查单位,市财政局为资金监管单位。着重把好四关。一是把好招标关。严格按照政府项目招投标程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土建工程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委托专业代理公司负责,全部进入启东招投标中心,由招投标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全面实行资格后审制,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市政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二是把好质量关。要求监理单位严格实施现场监理,严控原材料、工序流程、施工工艺、基础性工程和隐蔽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每月召开监理公司负责人和项目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的工程质量建设监管工作例会,监理公司及时提交监理月报,通报监理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要求。建立农业开发项目农民监督员制度。每个村聘请1-2名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较强的村组干部、老党员、群众代表作为农业开发项目监督员,代表项目区群众对农业开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我委定期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开发部门的所有人员都深入项目区,包片包乡,抓工程进度,抓施工质量。组织督查、观摩活动,进行考核评比,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对施工单位处罚的依据。三是把好验收关。工程竣工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组织复检,区镇初验,县级组织监察、财政、农委、设计进行复验,最后报请上级验收。验收时,验收人员必须

  

篇六: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情况

  三雨季即将来临可能给施工进度带来一定的影二采取措施一继续紧盯各施工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加派施工班组加快施工进度同时加强技术指导指导各施工单位调整施工方案在雨季来临之前将桥清淤等时间周期较长的工程优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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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和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情况汇报材料

  按照市委、市政府“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的要求,我局将“十三五”期间建设任务剩余27.5万亩全部启动。因我县脱贫攻坚“摘帽”,按照脱贫攻坚涉农资金整合要求,全部纳入扶贫项目范围。

  项目涉及阮桥镇、双庙镇、倪邱镇、洪山镇、桑营镇、清浅镇、坟台镇、三塔镇、税镇镇、旧县镇、双浮镇、三堂镇等12个乡镇,涉及贫困村10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18257人。经公开招标,项目总中标报价近2.26亿元,工程内容包括新打机井2333眼;新建800mm涵管桥466座,1000mm涵管桥525座;新建3米跨农桥140座,4米跨农桥89座,5米跨农桥24座,6米跨农桥40座,8米跨农桥1座;新建3.5米宽田间道89087米,4米宽田间道156742米,5米宽田间道910米;沟渠清淤16949米;护砌256米。

  项目工程于2018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截止6月20日晚,共完成机井721眼;800mm涵管桥119座;1000mm涵管桥154座;3米跨农桥47座;4米跨农桥29座;5米跨农桥6座;6米跨农桥15座;8米跨农桥1座;3.5米宽田间道路灰土基础31151米、砼路面2442米;4米宽田间道灰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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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87190米,砼路面18465米;5米宽田间道灰土基础910米。清淤完成1100米,整体施工进度约28%。

  一、当前该项目主要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因5月中旬阴雨天气和午收影响,工程整体进度偏慢。(二)、由于全国进入防汛期,河内禁止采砂,导致沙子、石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且供不应求,对工程进度特别是混凝土工程进度存在较大的影响。(三)、雨季即将来临,可能给施工进度带来一定的影响。二、采取措施(一)、继续紧盯各施工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加派施工班组,加快施工进度,同时加强技术指导,指导各施工单位调整施工方案,在雨季来临之前将桥、清淤等时间周期较长的工程优先完成。确保8月底保质保量的完成所有建设内容。(二)、继续加强局领导班子督查力度,同时要求我局派驻各工地的工作人员必须吃住在工地,督促施工单位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三)、按照6月15日报县政办项目阶段任务分解表(6月中旬完成总体工程量25%,6月底完成总工程量的35%,7月中旬完成总工程量60%,8月20日完成总体工程量100%。)制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考核办法,对未能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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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完成任务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同时针对工程质量问题,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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