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18篇

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18篇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XXX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工作法的情况汇报  2017年,XXX党支部注重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18篇,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18篇

篇一: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XXX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工作法的情况汇报

  2017年,XXX党支部注重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深化“统一活动日”,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员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使广大党员紧密团结在党支部周围,有效的增强了党支部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市委组织部制定的《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工作法”》,现将公司党支部具体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工作法(一)运用好支部党员大会“四步工作法”,发挥党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1、XXX党支部在组织建设工作中,注重加强对党员进行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风险意识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指示,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发展党员、表彰和处置党员等重大问题。一年来公司党支部共组织召开党员大会14次,确保党中央的政策法规、政令文件以及支部各项工作要求传达到位,使全体党员在思想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促进党员全面参与到支部改选、民主评议等重大组织生活中来,充分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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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XXX党支部在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前,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由支委会确定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并对议题提出初步意见;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力求把议题议深议透,并形成统一意见;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提请大会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必要时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审批结果,及时向党员公布,并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今年,公司党支部利用党员大会,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学习了镇江市市委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讨论研究1位预备党员转正和1位吸收为预备党员事宜,围绕国有企业转型发展,举行了“三同小组”课题汇演,将支部党建工作与企业的转型发展紧密结合。

  (二)运用好支部委员会会议“四步工作法”,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

  1、党支部坚持支委会每月例会制度,对公司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党建工作进行集中研究讨论,研究部署各项工作。一年来,XXX党支部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评先评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目标责任状及任务清单的制定、党员发展等事项召开支委会,部署全年重点工作,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党支部作为公司的领导核心,带领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2、在会议前,党支部书记与各位委员沟通后,首先确定会议内容和时间,支部委员根据具体情况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并沟通交流;会上,围绕内容一事一议,贯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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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集中制原则,支部委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以表决的形式作出决策;根据支委集中决策结果,由党支部书记进行具体分工,各委员着手抓落实,并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决策程序规范、决策结果真实有效。

  (三)运用好党小组会“三步工作法”,发挥党小组的组织作用。

  1、公司党支部共划分了三个党小组,结合公司工作的实际,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党小组活动。支委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编排进党小组,认真参加党小组活动。一年来,党支部开展小组活动12次,在党员教育、评议党员、征求意见、课题研究等方面发挥了党小组的组织前沿作用。

  2、结合支部要求以及工作实际,党小组组长确定会议议题和方案,提前通知本小组党员,围绕议题,党小组组长组织党员充分讨论,统一思想,并归纳讨论情况。2017年,支部各党小组组织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准备会议,征集党员和群众意见,全体党员在党小组会议上首先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组织党群“三同”小组开展课题研究,从维修维保、人力资源管理、存量资产、绿色建筑、会计核算业务、工程造价管控六个方面进行讨论,形成成果。

  (四)运用好上党课“四步工作法”,发挥党员的教育作用。

  1、公司党支部在党员学习教育工作中,坚持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都参与到讲党课活动中来。集团党委书记兼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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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庞讯同志以《防“三区”,促“四融”,全面加强国企党的建设》为题给支部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党课;9月25日,党支部书记魏蔚同志为全体党员、中层及以上干部讲解了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六大纪律”的几点认识,并强调每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此衡量自己、检视自己,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合格党员,树立起共产党员的先锋形象;支部委员纪鹏、周茂林分别结合党的十九大和国有企业改革转型,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2、不仅仅是支部委员、领导干部上党课,为了使党课形式活起来,普通党员也走上讲台,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找准问题、确定课题,为大家呈现了一堂堂精彩的党课,9月29日,XXX发展对象李天逸向XXX党支部和九华集团党支部汇报了“双维双优”研究课题,破解业务工作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以党建促共建,以共建促服务,以服务促发展;利用每月20日的“党员统一活动日”,普通党员领学《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学习了《2017年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传达了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学习培训通知》、领学了《镇江城建产业集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六条要求》等文件,使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成为党员自己学习、主动学习的活动,学习的效果更加突出。

  二、规范执行组织生活会“八步工作法”今年三月份,根据市委《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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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党委工作部署,XXX党支部坚持会前认真准备、会中坦诚批评、会后抓好整改,做到“五个不”,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标准高质量。

  (一)会前确定主题不偏离。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这一主题,突出问题导向,细化议题,针对公司房屋维修维保及存量房产清理问题,围绕“双维双优”“双清双优”开展深入讨论,增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针对性实效性,牢固树立“强党建、破难题、促发展”的党建工作思路。精心准备不草率。公司党支部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并报上级党委,于会前召开准备会议,通过党小组长领学文件要求,引导全体党员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真准备。支部书记与支委、党员之间,支委与支委之间,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并记录在《双强示范岗档案管理手册》中。在此基础上要求党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支部书记严格审阅把关,对材料不认真、不深刻的,要求重新撰写、反复修改。(二)会上自我批评不绕弯。会前,党支部给每位党员发放《对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表》,并汇总征求到的批评意见,根据责任人划分给每位党员。会上,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支部书记首先对党群“三同”小组活动缺少指导,导致支部的三个小组在课题路演活动中成绩不佳带头进行了自我批评。相互批评不兜圈。所有党员本着对党、对同志负责的态

  

篇二: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第一篇: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卫生厅、地区卫生局党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及《自治区卫生厅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和田地区卫生局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医院领导班子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第三条凡涉及卫生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一)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县委、政府及上级卫生部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二)有关卫生系统党的组织和思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三)年度计划、改革举措。(四)卫生队伍建设,包括领导班子建设,部门设置及人员的奖惩,人才引进等。(五)上报县委、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六)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除。(七)涉及职工住房、晋升等切身利益的事项。(八)重大人身伤亡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九)党支部认为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的推荐、调整和任免,主要内容包括:(一)科室领导干部的任用。(二)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三)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及中青年专家的推荐。(四)职工的年终考核。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

  第五条重要项目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未列入预算的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

  (二)未列入预算的办公场所和家属区的装修、改造、维修等修缮工程项目。

  (三)党支部认为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第六条预算外资金单项支出及对外捐款、赞助等大额资金的使用,经总支委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凡“三重一大”事项上会议题由支部委员提出,书记与副书记协商确定。办公室负责收集议题,并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党政主要领导事先交换意见,统一思想。重要干部任免决策之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第八条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研究干部任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相关业务人员可列席会议。

  第九条会议在讨论议题时,首先由主要领导报告情况。会议主持人充分发挥民主,认真听取每位委员的意见,对少数人的意见,也认真予以考虑。决定事项可采取口头、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研究推荐、提名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时,应当逐个表决。会议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对意见分歧较大、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时间允许,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召开会议决议。

  第十条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不能临时动议会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一条凡前次党支部会议做好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支部委员1人动议,会前须经书记和副书记协商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第十二条党支部会议集中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由专人做好记录,详细记录表决的结果。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应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和决定情况。对所决策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等,经党支部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发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党支部会议讨论与委员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有关委员应主动回避;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需要上级审批或备案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党支部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出决议后,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分管委员要及时安排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决策的实施并督促检查,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确保决策的落实。

  第十五条党支部会议集体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和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集体没有重新改变决策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如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集体决定,

  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复议,做出新的决定,并按新的决定执行。第十六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严重政治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

  承担责任,依法依纪进行追究。(-)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本办法,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或由于紧急情况,未经集体讨论决定,事后不及时通报的。(二)虽经集体研究,但其决策有悖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三)对于重大事项未做调查研究,盲目决策导致决策失误的。(四)未向领导及时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五)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

  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六)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七)其他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而造成失误的。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小学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陈场三小重大事项议事制度一、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学校重大事项的范围:1、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以及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的意见、措施和办法。2、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和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3、学校的长远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4、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素质教育重大事项以及教研科研重大事项。5、学校机构设置,调整。6、学校重大人事问题的决定(含中层领导干部的推荐和聘用)。

  7、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8、学校财务预、决算(含重大财务收支项目以及重大经济活动)。9、学校重要设备、器材的购置和变动。10、教职工的奖惩及绩效工作分配(含各种奖励方案、制定绩效工作分配方案及评优、评模、晋职、晋级考核办法等)。11、其他应由领导集体议事决定的事项。三、学校重大议事应遵循的原则:1、会议议题应在会前确定。会议议题所涉及的有关事实应在会前调查清楚。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决定事项,少数服从多数。个别人意见被否定可保留意见,可向上级报告,但不得拒绝执行。3、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4、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任何个人,特别是校长,不得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处理紧急问题时,至少应有三分之二的领导共同决定。5、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6、坚持联系和依靠群众原则。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标准。四、重大事项决议方式:(一)学校党委会议应议决的重大事项:1、研究决定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综合改革方案,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重大人事变动。财务预、决算。教职工奖惩方案及其他重大问题。2、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研究决定学校中层领导的选拔、培养、管理、考核、聘任的事项以及后备干部的推荐、培养。3、研究决定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师德教育及德育工作的重大事项。4、按照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的要求,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违纪问题的处理事项。

  第三篇: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为了加强和改进地方志编委会党组的集体领导,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中共四平市委关于《中共四平市委常委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试行)》及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关于切实做好党委(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制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规则。

  一、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2、认真学习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地方志编委会的贯彻实施。

  3、研究和组织学习上级的各种指示、决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打折扣地认真贯彻执行。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4、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党组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5、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施科学决策。

  二、决策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7个方面15项: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1、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委实际,认真作出贯彻落实的决定和安排意见。

  2、研究落实市委要求委党组讨论决定的问题。

  3、研究落实省地方志党组要求市地方志党组讨论决定的问题。

  (二)讨论研究全委工作的重要问题

  (三)关于干部任免奖惩及调动等事项。

  4、讨论决定委里科级以下干部的选拔任用。

  5、研究确定向上级推荐干部人选。

  6、研究拟定呈报职称评聘、各种表彰、奖励人员。

  7、研究拟定人员调动事宜。

  8、研究决定重大违纪案件的处理意见。

  (四)重大投资项目。

  9、研究决定10000元以上的非常规性财务支出。

  10、研究决定购臵5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五)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11、讨论研究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六)制定出台重大制度、规定。

  (七)按有关规定应由党组集体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

  12、研究确定招商引资项目和政策。

  13、研究制定或调整党组成员工作分工。

  14、党组集体廉政建设制度、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15、其它应由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程序

  1、提出预案。预案通常由相关职能科(室)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拟定初步方案后交分管的党组成员提出,特别重大或比较复杂的、敏感的事项,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决策预案,待党组书记审核同意,提请委党组会讨论决定。

  2、科学论证。凡涉及地方志全委财务支出、干部选用、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时,党组成员要带头搞好调研,充分听取和采纳专家、学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用事实说话。

  3、沟通酝酿。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3至5天发给党组成员,以便预先熟悉情况准备意见。除干部任免事项外,尽量避免临时动议。

  4、召集会议。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主持。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遇有特殊问题急需决议而党组成员不过半数时,可拟议初步意见,办公室征求未到会党组成员的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同意后,也可作出决议。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

  5、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会议先由分管成员或有关职能科(室)介绍预案及提出理由、论证结果等情况,然后安排充足时间让党组成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决策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和理由。表决应采用投票表决方式,也可采取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如少数党组成员因故未参加会议,应将

  讨论决定及时通报,并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对需要决议的问题产生分歧时,一般应缓定,进一步调查论证、商讨和沟通,必要时向上级请示后,再作决定。决策后,经实践证明不妥的,适时开会讨论修订。

  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的,党组成员可以临时处臵,事后应及时向党组会报告。

  党组会议作出的决策,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组会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进行。

  6、形成会议纪要。每次会议均作详细记录。对有关重要事项,根据需要由办公室或承办科(室)印发会议纪要。以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电,由党组书记签发;书记不在,由临时主持会议的党组成员审核签发。

  四、决策重大事项的监督约束制度

  1、责任制度。

  党组成员都负有了解、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贯彻落实党组会议决议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责任与义务。党组成员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中,必须自觉执行议事规则,认真思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参与决策,对违反规则进行决策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对决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的意见和建议。

  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个人无权决定由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无权改变党组的集体决定。党组一经作出决议,党组成员必须带头认真贯彻执行,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即使对党组会决议有不同意见或在执行中发现新的情况或问题,除在会上提出讨论重新作出决定外,不得有任何与决议相违背的言行。保留的不同意见可向上级组织报告。

  2、自查制度。党组半年要对重大议事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主要采取“四查两看”:查重大事项是否列入决策范围、查是否履行了决策程序、查决议执行中党组成员贯彻落实情况、查所作出的决策是否科学;看会议记录是否翔实,看文件是否按规定签发。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通报自查结果,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3、群众监督制度。

  对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进行预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决策后要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和拓宽民意信息反馈渠道,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责成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整改,情况不属实的要向群众作出解释和说明。

  4、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决策程序的;

  (2)未通过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领导个人擅自决策的;(3)决策时不尊重班子多数委员意见的;

  (4)不如实向党组会介绍情况的;(5)未按上级党组织要求重新议事的;(6)集体决策出现偏差和失误的;(7)违反保密纪律的。

  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党组会上进行检查,接受批评;情节较重并造成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免谈话;情节严重给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按规定上报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第四篇: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议事

  程序

  为了提高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事务公开的要求,制定本支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及程序。

  一、议事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所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由领导班子成员和职代会成员参加的集体讨论决定,存在不同意见时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

  2、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为重原则。某一事项决策时如出现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相冲突时,应以国家利益为重;当出现职工利益与单位利益冲突时以财政所利益为重;当个人利益与大

  多数群众利益相冲突时,以大多数群众利益为重。

  3、调查研究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前,有关责任部门要经过调研,搜集相关资料,在议事办公会议上详细陈述。

  4、密切联系群众原则。事关所发展的重大规划、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规定等事项在提交职代会之前,先将方位意见稿发给相关科室,广泛征求意见,在取得大多数职工认可后再行职代会表决。

  5、个人服从组织原则。对已通过议事办公会议审议的决策,如个人有不同意见的可作保留,也可通过正当渠道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但不得有行动上或言论上的过激行为。应当服从集体决定,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决策规定的任务。

  6、事务公开原则。重大决策在执行前通过所事务公开渠道向全体职工及社会公开,决策的执行结果也要公开。

  二、议事程序

  1、会前确定议题,做好会务准备。

  2、议事办公会的参加人员包括所领导班子成员、年老同志、职代会成员等。

  3、会上由负责人通报议题内容,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与会人员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列席人员也可以发表意见;因故未到会的成员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或其他形式表达。

  4、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协商后讨论决定。表决一般可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投票和不记名投票方式。

  5、议事办公会议可根据所讨论的事项的性质、涉及范围、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是否将表决结果提交职代会审议。如果是一般事项可在支部会上通

  报后直接进入决策公示环节。

  6、做好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内容,明确落实相关责任及实施办法。

  7、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做好向上级领导的汇报工作,并适时向职工通报。

  8、建立详尽的文档,一事一档。文件草拟、资料收集、过程记载、结果记录等文档管理工作主要由所办公室负责。

  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

  ——健全基本组织。依托所党建工作平台,建立健全财政所基层党组织,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党支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建强基本队伍。建立健全选拨任用、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后备人才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合优良、结构合理、管理有序、作用明显的党的基本队伍。

  ——开展基本活动。着眼于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继续开展季度创先争优树标兵活动,深入推进“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党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组织或民主生活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活动;制定党

  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开展一次围绕单位发展、行业作风、单位形象、服务水平的讨论活动,做好党员示范岗、党员优质服务承诺活动;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开展送技术、送温暖活动,制定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纪念活动等。

  ——完善基本制度。完善所党建工作制度、活动制度、选举制度、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制度、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体系,建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健全智能更新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规范单位“三公开”政策,定期公开党务、政务、财务等重大事项,对发展党员、评选表彰、组织处理及党内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公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落实基本保障。按照改善条件、优化环境的要求,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党建工作组织保障、阵地保障、经费保障、政策保障等保障机制,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党建活动有效开展。所支部要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全年管理经费预算,确保工作落实。

  五好党支部

  一、领导班子好

  支部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熟悉支部工作的基本内容,掌握支部工作的基本方法,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做到同布臵、同落实、同检查。

  二、队伍素质好

  1、要大力加强党员队伍的建设,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熟练的党员队伍。

  2、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三、党建制度好

  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健全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议制度、党员大会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思想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报告工作制度、谈话提醒制度、党员轮训制度、党课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形成依靠制度加强党支部建设的良好运行机制。

  四、思想作风好

  全体党员应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实行政务公开、承诺服务,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继承和发扬艰苦朴素、厉行节约的优良作风,保持清正廉洁。

  五、工作业绩好

  党支部要坚持党建工作推动和确保卫生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带领全体党员和干部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工作,献计献策,为卫生事业多作贡献。

  优秀共产党员“五个先锋”

  一是自觉学习的先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升党性、提高素质。

  二是执行政策的先锋。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坚决把党组织要求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推进财政工作、服务大局上起示范带头作用。

  三是服务群众的先锋。作为行政管理人员,要公平公正办事、踏踏实实做人,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正当权益;。

  四是爱岗敬业的先锋。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争创佳绩。

  五是遵纪守法的先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维护稳定,争当文明守法好公民。

  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

  第一,政治过硬,做坚定理想的表率。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党员要坚定解除人民疾苦、确保人民安康的信念,要竭尽全力除人民之病痛,助群众之安康,维护行业之形象,我们要在实践中,自觉经受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坚持远大目标和完成现实任务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件工作,努力争创一流的业绩,做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表率。

  第二,牢记宗旨,做无私奉献的表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财政行业共产党员的宗旨。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带头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临危不惧,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全心全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表率。

  第三,开拓创新,做促进发展的表率。共产

  党员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开拓,积极进取,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探索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新途径、新方法、新措施,带领广大群众不断战胜困难,做促进财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表率。

  第四,勤奋学习,做攀登高峰的表率。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共产党员要带头刻苦学习,不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做先进文化的倡导者、传播者、实践者的表率。

  第五,爱岗敬业,做争创一流的表率。财政工作是一项特殊的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共产党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优质服务,扎实工作,做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表率。

  发扬党员先锋模范的榜样

  作用

  一、做政治坚定、道德高尚的榜样;

  二、做爱岗敬业、创新发展的榜样;

  三、做知识广博、业务精通的榜样;

  四、做深入基层、体察民情的榜样;

  五、做敢于直言、善于纳谏的榜样;

  六、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榜样;

  七、做秉公办事、维护稳定的榜样;

  八、做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榜样;

  九、做文明礼貌、品行端正的榜样;

  十、做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的榜样。

  党建工作制度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心,把党的建设和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2、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3、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按照本级党建工作区域,给每个班子成员划分出“责任区”,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4、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小组党建工作。

  5、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

  个议题,采取观摩现场,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6、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责任区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业务发展这个中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7、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党建工作。

  8、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9、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合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

  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

  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九、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党支部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的财政工作方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坚

  持“两手抓”,积极推进财政事业的发展。二、支部成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及时解决和处理有关问

  题。三、认真贯彻执行《支部工作条例》,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改善群团组织的领导。四、定期召开支部会议。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支部的团结协作功能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六、抓好党的建设,做好发展新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注重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七、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知识,自觉地应用理论指导实践。党支部议事制度一、每月定期召开一至二次支部会,全体支部成员必须到会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参加。二、支部会讨论某项议题时,要做到事前有准备,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积极发言,不得持保留观望

  态度,要做到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务整体,不武断专行,一人说了算。三、定期召开研讨会,集体研究工作的难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民主集中制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四、每次会议都要认真进行,要有高度责任感。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并将原始记录整理存档备查。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党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是:1、负责召开支部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会、全体党员

  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针对性对党员进行形势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照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员学习制度

  一、每次组织党员学习时,所有党员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人员应做到事先请假,但以后要及时补课。

  二、学习要认真,人人要有学习笔记,学习要有专人记录,并将原始记录整理存档备查。

  三、每个党员每月至少写一篇学习体会。

  四、要定期检查学习笔记,了解、掌握党员的学习情况,对学习认真的要给予促进,以转变其学习态度。

  五、除集体学习之外,每个党员要坚持自觉,学习政策理论及业务知识。

  六、每周五下午为固定的党员学习日。全体党员都应按照时参加,不得借故缺席,不得中途退场,不得早退,保证学习效果。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违反上述条款者将视其情况予以经济处罚。

  党员管理制度

  一、要求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支部活动,积极发言,做好记录。

  二、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赋的各项任务。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主动按时交纳党费。

  四、党员每月要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反映群众正当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党支部要认真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考察。

  七、加强对外出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党员外出期间应按期交纳党费。党员示范岗制度一、要求每位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到“一个党员,一面旗臶”成为工作上的标兵。二、开展形式多样的为党旗添光彩活动,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从形式和内容上落实到位。三、开展党员“一帮一”活动,做到有帮教计划、有帮教内容、有帮教措施、有帮教措施、有帮教目标,达到工作上促进,生活上帮助的目的。四、每年进行重温入党誓词,使每个党员更加牢记党的宗旨、强化党员意识。五、定期组织党员活动,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员活动日,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学习、讨论、做好事等活动。六、建立党员示范岗活动室,进行组织学习,谈心等党员学习交流园地。七、开辟党员服务区。推出党员为您服务项目,发放党员服务承诺卡。发展新党员制度一、党支部坚持把组织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发展工作一次。二、全面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常数,经常吸收他们参加党课等形式的活动,增加他们对党的基本知识并分配一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三、严格按照“坚持条件、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将成熟的积极分子及时列入发展对象,按党章的规定,做好接受新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程序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2、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训教育考察;4、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5、确定两正式党员做该同志介绍人;

  6、填写入党志愿书;

  7、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8、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9、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10、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

  11、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三会一课制度

  1、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党组织工作计划,听取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党组织的重大问题。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决定党组织的日常工作,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3、党支部会每两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系户情况,传达贯彻党组织的批示和决定。

  4、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知识。

  组织生活会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总支)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镇党委审批。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2、民主生活会召开的地点、时间和议题要提前三到五天通知全体党员和上级党组织。

  3、生活会要根据中心议题,避免把生活会开成工作汇报会。

  4、针对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5、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整理会议记录,在五到七天内将会议情况上报上级党组织。

  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1、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支部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策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检查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3、民主生活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

  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4、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邀请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5、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总支的组织生活会。

  民主集中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间,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

  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个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

  2、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3、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本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

  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一次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重大事项议事表决制度

  1、重大事项决策、本单位规划、计划及目标任务等,本单位内部重大改革方案措施、涉及本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涉及本单位敏感事项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奖惩的制度和修改等。

  2、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凡单位购买办公设备和各类基建工作的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由所支部集体讨论。凡5万元以上的现金支付必须经支部讨论、全体党员大会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

  制度

  一、支部成员认真抓好分管的工作,若遇到重大问题时,必须向支部书记汇报。

  二、相关人员若要调整工作岗位,必须经支部研究决定,得到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对新调入人员的工作安排问题,必须经支部会研究决定,根据各方面的情况择优安排工作。

  四、在每月召开的议事会上要相互交换工作意见,使一些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尽量把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中心组学习是坚持干部在职学习制度的有效形式之一,是不断提高干部思想理论素质,帮助干部及时、准确把握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是加强干部能力建设的主要载体和抓手。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学习组织

  1、理论中心组所党支部支部成员组成,其他有关人员根据需要经理论中心组组长同意后,可列席中心组学习。

  2、理论中心组组长由支部书记琚德锋同志担任,李传龙同志任副组长,由党支部委员闫勇同志任理论中心组秘书。

  3、理论中心组接受上级党组织及其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制定学习计划

  中心组的集中学习安排由中心组组长确定学习时间和内容。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等。提倡读原著,在全面、准确领会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下功夫。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党规、中央、市委和市财政局党组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和指示精神。

  3、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习教育理论、法规、政策。特别是有关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要及时学习。

  4、根据工作需要,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学习有关财政、经济、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三、完善学习形式

  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讨论与导读相结合,文件学习与辅导报告、观看影像资料相结合,组内学习与党员会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采取研讨、录像、专家报告、实地考察调研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提供相关的学习资料。

  四、落实学习要求

  1、计划和内容落实:中心组学习要有计划和主题,主题和材料事先下发,每次学习都要事先确定重点发言人,重点发言人要提前认真准备,力戒空泛议论,保证学习质量。学习讨论要有记录,学习情况列入干部的年终考核中。

  2、时间和要求落实: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在规定的学习时间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学习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认真准备、积极发言、做好学习笔记。

  五、严格学习制度

  1、考勤制度。建立考勤签到制,中心组成员在集中学习时原则上不能请假,每个中心组成员要

  做中心发言,全年平均参学率不低于90%。要做好学习记录。

  2、考核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专题学习,每年撰写1篇以上理论学习文章或调研报告,作为检验学习成果的依据。干部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干部述职时要汇报一年学习的主要体会和收获。

  3、检查制度。中心组组长每年负责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考勤、学习笔记、学习成果和其他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要及时推广总结典型经验,不定期组织一些理论学习研讨和交流活动,积极推荐优秀的理论文章参加各级各类评选。

  4、立档制度。中心组学习情况的原始材料,包括学习制度、学习计划、签到簿、学习记录、学习材料、成员学习笔记和学习成果等都要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备查。

  琚湾财政所党务公开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和党员的民主权利。特制定学校党总支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思想

  1、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2、集思广益,广开言路。

  3、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二、党务公开的内容凡需要支部会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向群众公开。主要包括全局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的具体事项以及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保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支部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大决策做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一是会议公开,即通过会议形式向群众宣布公开内容;二是公告公示,即通过文字告示形式向群众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二)党务公开要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全面、具体。(三)党务公开要具有针对性。仅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总支有关会议和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中公开。

  (四)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五)公开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和或是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琚湾财政所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

  (一)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维护干部职工权益。(二)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关口前移,防微杜渐。

  (三)全面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注重针对性。凡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都要实行公开。

  (二)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三)讲究时效性。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四)强调操作性。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和任务分解(一)决策公开。主要包括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等。(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经费收支情况。主要列明各项费用的预算数、已使用数和当时结余数,每月定期公开。(此项工作由财务室负责)

  (三)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重大财产处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经过会议研究决定应该公开的其他事项。(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政务公开的形式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做到规范有序,注重实效,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二)政务公开一般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通报、设立政务公开栏、公示等形式进行,也可采取其他灵活多样的形式。

  五、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主任琚德锋同志任组长,支部副书记、副主任李传龙同志任副组长,其他支部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篇: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

  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集团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集团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结合雄峰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重大事项决策的机制和人员组成

  (一)重大事项决策机制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参与集体决策,对重大问题,通过综合部公会行使决策权。特殊情况可适当扩大参与决策人员范围。(二)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人员组成出席综合部公会的正式成员为领导班子成员,包括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和分公司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经理确定,可以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在担保没有解除之前,**担保公司可以派有关人员列席综合部公会或将重大决策有关事项书面告知**担保公司。二、重大事项决策内容凡涉及集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集团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的制定和调整;2、集团总体生产经营计划、季度情况通报,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3、集团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集团各项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4、集团薪酬分配、工资待遇、医疗、劳动保障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5、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6、基础设施、设备引进等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7、集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奖惩;集团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8、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的有关事项;9、集团需向上级单位请示的重要工作;10、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三、重大事项决策机构议事规则(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二)会议出席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的半数,会议表决有效。(三)集体决策议决事项,分为通报和表决两个方面,通报情况一般由集团总经理负责。表决一般采用口头方式进行,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结果记录在案。(四)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部门和负责人。

  (五)与会人员在会上应充分发表意见,如有不同意见,不得在背后议论。在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向外传播和泄漏,否则将严厉追究其责任。

  (六)重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纪录、纪要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参会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记录人员要做好详细记录,特别是要详细记录不同意见。

  四、重大事项决策的实施

  (一)分工组织实施

  会议决定的事项,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二)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决策后评价和纠错机制

  综合部公会决定的事项,由分管责任人负责催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总经理进行汇报,集团办公室、财务、审计等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三)通过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对决策结果的综合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中的失误并及时调整、完善决策方案。

  五、责任追究

  (一)凡属下列情况给集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5、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纪依法追究。

  

  

篇三: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明确要求各支部书记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乡党委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包抓一个村支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全程监督适时指导为三会一课制度有效落实奠定了基础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会一课”制度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根据美组通〔2016〕123号文件要求,我乡党委对全乡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一)“三会一课”制度建设情况我乡党委深刻认识到“三会一课”制度建设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形成了“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共识。明确要求各支部书记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乡党委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包抓一个村支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全程监督,适时指导,为“三会一课”制度有效落实奠定了基础。(二)“三会一课”工作落实情况1.坚持落实党员大会制度按照要求,我乡各党支部始终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等,加强对党员进行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风险意识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目前为止各支

  部结合今年换届选举工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召开党员大会3次,传达落实到位,使全体党员在思想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促进党员全面参与到换届选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来。2.坚持落实支部委员会制度我乡各党支部坚持支委会每月例会制度,对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的决议、乡上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等进行集中探讨,研究部署各项工作。一年来,全乡各党支部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事项召开支委会达30余次,为我乡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3.坚持落实党小组会制度我乡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每月一次的党小组会。各支部围绕党支部近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小组实际,结合实际加以考虑、并将会期、议题等提前通知本组的党员。会上,围绕中心议题,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结束前,小组长归纳小结,形成结论,经多数党员同意后做出决定。4.坚持落实党课学习制度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其余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都参与到讲党课活动中来。今年以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创新方式讲党课活动,充实新

  的内容,以丰富讲课的内容,拓宽讲课的路子,提高讲课的质量,使每位党员做到每上一次党课,弄清一两个基本观点,提高一次认识,接受一次教育。(三)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载体情况我乡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做到确保人员、内容和效果三到位。人员到位:党日活动列入纪律考勤考核制度,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但参加人员不得少于应到数的2/3;内容到位:上级规定的“三会一课”内容必须落实到实处,同时要给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好党日活动;效果到位:每次“三会一课”要努力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预期目的,做到高质量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分为两类:一是缺乏档案意识,在“三会”召开过程中,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发言稿等没有记录,或记录要素不齐全,记录太简略,造成材料缺失,不能全面反映会议情况;二是学习形式比较单一,不够吸引广大党员,没有调动党员参加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乡党委希望“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较好的党支部要继续保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支部要立即整改,要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检查工作为切入点,加强指导和检查力度。乡党委还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并把重点放在本次

  检查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得到落实,达到预期效果。

  

  

篇四: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决策、干部调任奖惩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能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贯彻执行,提高三重一大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力度,实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党政领导是

  相关要求传达学习,分析、总结前阶段三重一大工作情况,并对下阶段如何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要求进行部署。二是

  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在经费使用上建立了科室提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或者领导集体研究审批的逐级审批、分层把关的经费使用制度。

  

  则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综合科负责。

  (四)移民办主任是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的总负责人,副主任对各自分管科室的三重一大事项负责。

  (五)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资料要接受上级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工作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工作,办党组都采取了征求意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决策、并送主管部门备案的程序。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凡涉及我办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包括所涉及的以下相关工作:1、机关人员抽调社区、市上相关部门工作事宜;2、解决移民上访中重要事项处理的决定;3、划拨给乡镇项目扶持资金、思想汇报专题部门基础设施费的决定。

  的三重一大贯彻落实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执行三重一大情况(一)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

  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全年共召开党委会15次,研究干部任免1次,重要事项15次,没有出现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中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目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如地质灾害建房、计生整治等项目推进工作等事项上均经过乡党委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乡敬老院老人宿舍招投标在县招投标中心进行的。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20__年我乡拟提拔干部,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了认真调查。事前,对所有新任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和综合评价并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新上任的干部,克勤克俭,兢兢业业,迅速适应了自己的岗位,为我乡的工作作出了新的贡献。

  

  (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决执行重特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等项目工作制度,针对抗震救灾的工作实际完善《__乡机关管理制度》,强化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新制定并执行了《督查通报制度》便于监督。坚持四公开,即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工作人员照片、监督电话。

  20__年至今我乡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机关采购由乡财政所统一审核,大宗采购必须由乡党委会议通过决定,非建设性项目投资2000元以上的资金支出都要经集体讨论。

  二、存在的问题1、各项制度有待完善;2、报告制度还需加强;3、档案的整理还需加强。三、下一步工作安排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乡的贯彻落实。2、完善各项制度,保证三重一大事项的制度化、规范化。3、强化监督机制。

  

  

  

篇五: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学校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凡是较有成就的科学工作者,毫无例外地都是利用时间的能手,也都是决心在大量时间中投入大量劳动的人。下面为您推荐学校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一、取得成效自查主要通过对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会一课”制度建设情况、落实情况及相关材料展开。检查发现,支部都能做到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按时上好党课,科学合理安排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年初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经支部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开始执行。根据计划认真准备,学习的内容与时俱进,党.员(含预备党.员)自觉参加党.员大会和党课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会一课”台账资料齐全,包括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发言稿等并按时上传至党.员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考核。(一)落实好支部大会一直以来,我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突出中心,做到心中有数。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力求把议题议深议透,并形成统一的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中多数者的意见,提请大会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同时,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对经过充分讨论仍然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形成会议决议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会议要求落实好决议内容。(二)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围绕党支部近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小组实际,结合实际加以考虑、并将会期、议题等提前通知本组的党.员。会上,围绕中心议题,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结束前,小组长归纳小结,形成结论,经多数党.员

  同意后做出决定。(三)坚持党课制度,落实党课教育支部在课前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熟悉课题内容、掌握基本观点的基础上,联

  系实际,归纳提炼,写出详细的讲课提纲或讲义,做到胸有成竹,言之有物。课上,讲课人员努力回答党.员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最关心的问题,解开他们的思想扣子,做到有的放矢、讲其所需、解其所惑,切实做到每上一次党课,弄清一两个基本观点,使大家提高一次认识、接受一次教育。同时,根据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党.员思想新的变化,充实新的内容,丰富讲课的内容,提高讲课的质量。

  (四)落实好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于自身存在的问题,不避重就轻,实事求是,认识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科学,整改措施到位。对于其他同志存在的问题,能够客观公正的给与批评,只对事、不对人,不讲个人情面,不搞好人主义,真心实意的帮助同志改正,促进同志进步。被批评者虚心接受他人批评,不变脸,能够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整体氛围和谐融洽。二、不足之处(一)开展形式不够灵活。组织生活的组织策划和内容安排上与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和自身工作实际存在一些差距,仍然局限于学习文件,不能更好的结合教师教学实际开展深入学习。(二)文本资料虽然完整但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有的会议原始记录要素不全、记录太过简略,不能很好的反应会议过程和会议作出的决定。三、整改措施(一)注重质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坚持组织生活制度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切实提高质量,避免流于形

  式。除了传统的会议模式之外,还应积极探寻更加丰富多彩的、多渠道的形式来开展“三会一课”,比如座谈会、谈心会、定期培训,不断地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新冠疫情期间如不能实地面对面的组织生活,可以利用网络进行相关生活的开展,不因疫情打破原有的工作计划。

  (二)定期自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为确保“三会一课”及相关制度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化,保证党.员的经常性教育能够持之有效地进行,领导小组将继续对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及相关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组织生活过程中的创新和存在问题,创新点继续保持深化,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支部组织生活取得实效。

  

  

篇六: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二关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1收费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2减轻幼儿家长负担工作三关于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1执行收支两条线及财务监督工作2推行园务公开3推行领导干部任职离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六一幼儿园党支部中层干部竞聘制度中层干部在幼儿园教师队伍中是一支中坚力量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部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责任人抓好这支队伍的建设是搞好幼儿园管理的关键为做好中层干部的竞聘工作特制订下列办法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是(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党内情况的制度。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可以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1、通报主体及对象。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本级党支部委员会,当年情况的对象是全体党员。2、通报内容(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支部委员会议决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治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干部的调整任免、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诫,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3)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3、通报的形式及程序。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公示等形式进行。党内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支部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1、强化党内情况反映意识。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行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组织认真负责反映情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明确党内情况反映的内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等。3、提高党内情况反映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领导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不得截流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4、畅通党内情况反映渠道。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5、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6、坚持和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上级党组织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事先要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在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先讨论,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党支部重大问题议事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小学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发挥园长负责制下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幼儿园重大问题的决策应遵循如下议事规则。1、幼儿园重大问题主要范围(1)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2)园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4)幼儿园奖惩工作。(5)中层干部人事安排。(6)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7)幼儿园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8)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9)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10)教职工收益分配和住房问题。(11)其它重大问题2、幼儿园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园务会议是幼儿园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园务会议成员为幼儿园园长、保教主任、行政主任、后勤主任和工会主席等。园务会议由园长主持,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园长负责决策。3、幼儿园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党政酝酿,统一思想,提出初步设想→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园务会讨论通过(如园务会认识不统一,意见严重分歧,待进一步沟通、磋商)→园长决策,向全体教工公布。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1、《党章》第二章明确规定“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或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凡属重大问题都交给党和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凡涉及到本部门的重大问题或涉及到领导自身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干部本人要在24小时内,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请示报告。

  3、在工作和生活中,对意想不到的突发情况和问题,例如严重自然灾害、紧急事件、重大事故等,由于各种原因,组织还没有作出决定或者来不及作出决定,但又必须采取果断措施,提出解决方法,此时党组织负责人应该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拿出主张和解决方法,但事后一定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

  4、党组织针对出现的问题,要在调研基础上,由党委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给予有力的指导和帮助。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二、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成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三、支部大会、支委会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四、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因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五、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六、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七、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八、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并注意保密。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2008年8月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二)民主生活会主要对党内开展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三)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应提前向党员发出通知,让党员作好思想准备。(四)民主生活中,要引导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总结一段时间以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情况,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整顿思想和作风。(五)在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增强党的战斗力的目的。(六)民主生活会后,对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的问题,要引导党员指定整改措施支部抓好检查和督促,切实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对于党员支部提出的意见、建议,支委会要认真研究,指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并发动党员进行监督。(七)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基本要求1、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自觉地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特殊党员。2、考核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每学期一次。支部应建立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考勤制度,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批准后才离开。支部应该每半年在党内公布一次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出勤情况。

  3、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计划的管理,做到每次民主生活会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4、要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民主生活会中,党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表意见,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5、支部及时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制度

  (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1、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像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的规定。2、落实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旅游的规定。3、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4、落实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的规定。(1)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参加健身活动,一律不准接受其行使职权有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伤、私营企业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的规定。(2)落实中央关于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离)休后从业行为的规定。(3)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请的规定。

  (二)关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1、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重大案件的协商工作。2、落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清理“小金库”工作。

  (二)关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1、收费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2、减轻幼儿家长负担工作

  (三)关于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

  1、执行收支两条线及财务监督工作2、推行园务公开3、推行领导干部任职、离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中层干部竞聘制度

  中层干部在幼儿园教师队伍中是一支中坚力量,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部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责任人,抓好这支队伍的建设是搞好幼儿园管理的关键,为做好中层干部的竞聘工作,特制订下列办法。(一)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设定部门岗位,制订工作职责。(二)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任务、要求等,制订相应的岗位条件,由竞聘者自荐、他人推荐或组织推荐参加竞聘。(三)成立中层干部考核小组,依据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听取竞聘者的演讲、考察等方式进行,通过考核择优录用。(四)中层干部竞聘由园长组织。录用人员由园核心组审定。(五)对竞聘上任的中层干部,幼儿园按岗位目标确立工作职责,并赋予一定的权力,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聘任期满后落聘或聘期内解聘或自动离职,不再保留原岗位津贴待遇。中层干部任期3年,可连续参加公开竞聘。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成果的长效机制制度

  1、建立党员学习教育制度2、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制度3、建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制度4、建立扩大党内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制度5、建立工作定期评议制度

  6、建立日常行为档案制度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3、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4、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是: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等课程。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学习日制度

  1、明确领导职责。学习日活动由党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宣传委员认真组织学习,办公室负责学习考勤。2、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每季度学习时间安排表,明确学习任务、内容,提出学习要求。3、规定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星期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日,每个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下午的政治学习时间抽出1小时学习档案业务知识。如有中心学习任务,可随时增加学习时间。4、执行考勤登记。建立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考勤登记制度,及时对参加学习的人员、时间、内容、地点、因故缺席的人员及理由等实行学习登记建档。5、交流学习体会。党员干部职工要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和研讨论文,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心得交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6、通报学习情况。办公室要整理学习情况,发布政治学习简报,适时通报反馈学习收获,进一步巩固、提高学习成果。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每两周召开一次。●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它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收党内外群众监督,不许有特殊不参加生活的党员。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要文献和上级有关党建工作的文章。2、检查支部党员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3、检查支部党员在思想工作、教学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4、检查支部党员坚持党性原则,廉洁自律情况。5、检查支部党员对上次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6、组织支部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7、三会一课”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部分,是支部建立重要内容,所有党员积极分子都要认真对待,服从组织领导,克服困难完成任务。三、党员组织生活会,要本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原则,达到纠正缺点,消除思想和工作分歧,增强团结,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激励表彰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使党员能够真正地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努力营造弘扬先进、鞭策后进、革除落

  伍的良好氛围,特指定本制度。一、权利激励通过落实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权利来树立广大党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二、荣誉激励通过党员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表彰发挥先锋作用突出的党员来号召广大党员学习先进,力争先进。三、物质激励对工作突出、成绩优异、贡献特别的党员除了着重从精神上予以奖励外,还给予一定的实物奖励。四、政治激励对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进行大力表彰和奖励的同时,把优秀党员作为优先选拔干部的一个重要条件。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党支部学习制度

  1、制订明确的学习计划,党小组长定期检查每位党员的学习笔记,并认真做好评定意见。2、、3、4、5、6、每次集中学习,党员主动签到,支部书记认真作好考勤记录。幼儿园为每位党员统一发放学习手册。每次集中学习、讨论、交流或党员自学,都认真作好学习笔记。每位党员教师自选主题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党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必须事先请假,征得支部书记同意,但事后

  应及时补课。

  7、

  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党员学习活动与支部核心组政治

  学习相结合;党员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相结合。8、党支部安排学习活动,三所幼儿园要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一切其他的活

  动让位于此,保证每个党员都能参加组织生活。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1、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加强党性教育,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在岗位中积极进取争先创优。2、在第一条基础上,党员根据个人的工作,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前一段时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必须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不虚报。3、根据要求党员可向党支部书记口头汇报思想情况,要敢于讲真话,有必要做好纪录。4、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汇报,不当特殊党员,支部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5、年期根据汇报情况和实际调查,群众反映,评出优秀党员和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发展党员申请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2、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要参加有党支部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学习内容:《党章》《关于党内外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行为规范》、、。3、申请入党的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4、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填写《入党志愿书》内容实事求是,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5、党委审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听取党外意见,并向党委如实汇报。6、党委审批后,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7、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党小组确定召开预备党员大会,参加人员、列席人员、时间、地点,发出通知。8、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会。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制度

  1、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预备期为一年。2、党支部要通过听取党员的汇报,个别谈心严格组织生活,定期讲评,分配一定的工作等方式,对于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3、预备党员日常考察由党小组长和培养联系人,认真填写登记表,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每半年讨论分析一次。4、预备期到期向上级党委申报,上级党委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并及时与本人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于不符合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少与半年,不超过半年),不符和党员标准的应及时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5、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给支部,所在党小组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提出能否转正的建议,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6、对本人提出的申请由支委会审查,提出意见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7、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集体表决做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党员教育制度

  1、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中心任务以及党员目标和教育对象的思想实际确定。2、教育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思想理论教育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社会主义特色理论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二是教育教学专业理论教育、科学技术教育。3、党员教育的方法:主要有轮训、上党课、讨论、个别谈话、文化活动、自学。4、实施党员教育必须坚持原则,突出党性,注重实效,以正面教育,以自我修养为主,做到双管齐下。5、党员教育要先调查分析,摸清情况然后制定计划,明确任务。6、党支部的党员教育工作要有针对性,实效性,每年要总结一次对经验教训成绩问题都找出来,总结完成后作为党支部工作的一部分向党员大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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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和支部大会讨论,组合自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4、经常与支委和同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组织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宣传委员的职责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结合实际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

  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学习国家的政策、法规,学习时事政治以及完成上级交给的学习任务。2、组织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进行宣传,开展党的政策的宣传,大力表彰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3、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科学技术,引导广大党员群众认真学习钻研业务,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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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委员的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好生活会,并按党章的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3、正确掌握党的工作方法,负责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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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2、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3、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4、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6、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作风。我们要牢记党的事业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事业。只有密切联系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关心群众疾苦,遇事同群众商量,发挥群众的智慧,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才能使党的路线和政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从而团结群众战胜困难,完成党建给我们的各项任务。特定制度如下:1、每位共产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周围群众完成好本职工作。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关心群众疾苦,随时做好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3、发挥桥梁作用,对各级领导部门的要求、规定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不发牢骚,对群众的意见要求做正面的解释或及时反馈到主管领导。4、每位党员联系1—2名群众或入党积极。经常交流思想,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至少谈话两次,并做有记录掌握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及时向支部汇报情况。5、充分发挥党小组作用,党小组要定期研究本组工作范围内群众的思想动态,遇有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发生实际困难,尽力帮助解决或及时向领导报告。6、党员同志要善于发现群众的优点和长处,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与不足。立足本岗、维护大局、保持稳定、促进工作。

  7、积极配合支部做好青年教师的工作,在思想、生活、业务等诸方面给予关心指导。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发展党员制度

  1、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2、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3、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4、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党支部民主管理制度

  1、重大事项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在事关幼儿园发展、稳定和教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在做决策之前,支部要通过座谈会、访谈等形式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作出科学、正确的决策。2、重大事项通报制度事关幼儿园发展、稳定和教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后的落实过程中和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和教工代表会议进行通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3、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每年年底党支部向党员报告上一年支部的工作情况和新一年的工作计划及设想,听取大家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表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2、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长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交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本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3、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党支部交纳党费。4、党员因外出务工、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5、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6、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党费,应建账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材料。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7、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支部改选工作制度

  一、做好改选的准备工作。1、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关于改选的有关事项。2、起草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总支部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3、酝酿候选人。支部委员会根据党章的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4、支部委员会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安排、选举办法等,及时报署党委审批。署党委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二、召开党员大会选举。1、支部书记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听取意见。2、进行正式选举。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进行选举。3、主持人宣布应选举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推选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大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投票结束后,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三、选举后要及时召开新的总支、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党总支、支部书记,并进行工作分工。四、将选出的总支、支部书记和委员会的分工情况,报请署党委审批。五、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的支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党课制度

  1、党课是用讲课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是党内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2、党课内容主要是以党章为基本教材,系统地向党员讲授党的基本知识,使党员增强党的观念。3、党课须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教育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教育,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保持共产主义的纯洁性,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4、党课教育要紧密结合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

  想实际,以统一党内认识,推动当前工作。5、党支部要认真制订年度党课教育计划,确定每堂课的时间、内容、形式及主讲人。6、党支部根据年度党课教育计划做到一个季度安排一次党课,出席对象有全体共产党员、发展对象,亦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或党外青年参加听讲。7、党课的主讲人必须按照确定的主题认真备课,认真讲课,并布置适量的思考题。8、全体共产党员必须认真听好党课,做好笔记,接受教育,达到应有的教育效果,没有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也不得迟到或早退。

  

  

篇七: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伊宁市城乡规划局党支部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局党支部议事制度,完善党支部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局党支部负责全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局党支部工作。

  第三条党支部会议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2、实事求是的原则;3、讲政治、议大事、顾大局的原则;4、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5、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会议人员

  第四条党支部会议由支委成员参加.必要时,经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决定,可通知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第五条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集。必要时,党支部会议可由党支部书记委托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成员召集。

  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可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列席人员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确定.

  第七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指定专人担任具体承办会议的通知、记录以及党支部会议纪要的起草、分送和党支部决议的督办。

  第三章会议内容第八条党支部会议实行集体领导,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下列问题: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2、研究部署局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研究讨论班子成员工作的分工。3、安排部署上级部门的重要工作,研究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4、审定依照权限在全市范围内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的内部工作制度,审定需上报的重要文件、材料。

  5、讨论决定机关干部职工的考核、奖惩,推荐上报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集体和个人.

  6、讨论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和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立案查处。

  7、其他需要在党支部会议上研究决定和通报的事项。第九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通过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进行党内监督,实现党支部团结.会议具体内容,按照市委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第十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按照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有计划全面系统地组织理论学习。党支部成员在参加中心组学习的同时,还应自觉地进行自学,完成年度理论学习任务.

  第四章会议程序

  第十一条党支部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确定,会议前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二条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应一事一议,对涉及全局的重要问题,事前应深入基层和干部职工中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初步方案.会议讨论的有关文件材料,应早作准备.有关职能科室应在会前将初步方案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汇报.

  第十三条党支部开会议事,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应认真讨论,畅所欲言,发表明确意见.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力求协商一致。对于分歧较大的议题,或者有重大问题需要核实的,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暂缓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第十四条党支部会议决定问题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一般采用口头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如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表决以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

  第十五条执行决议1、党支部会议表决结果,由党支部书记当场宣布,并指定专人向缺席者传达。2、党支部会议要有会议纪录。如需形成会议纪耍,由党支部秘书起草,报党支部书记签发后,印发与会人员。3、党支部会议的决定由分管的党支部成员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要检查督导,党支部成员应及时向党支部会议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汇报决定执行情况。党支部决议未能及时落实的,分管的党支部成员须向党支部会议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说明原因.

  第四章纪律和要求

  第十六条党支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才能召开。个别成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会前要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征得同意。未到会党支部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等形式表达。但不计入表决的票数。

  第十七条坚决维护党支部集体领导权威。党支部会议一经形成决定,党支部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坚决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会后不得发表违背党支部决定的言论。因情况发生变化需变更党支部决定的,必须经党支部会议讨论同意。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议的,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成员可临机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第十八条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党支部成员要在分管工作中,认真落实执行党支部决定,及时向党支部书记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分工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团结统一,形成党支部坚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九条在党支部会议上,党支部书记与党支部成员的关系是平等的同志式关系。党支部书记在集体领导下负主要责任,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应负责地提出意见和见解,同时又要善于听取和集中与会人员发表的各种意见,自觉接受集体的监督。党支部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提好建议,当好助手,并自觉地接受党支部书记的督促和检查。

  第二十条严守会议的机密。党支部会议的决定,由会议指定人员,按照会议规定的范围和方法传达宣布,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得泄露散布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定期检查分析本规则执行情况。对模范执行、实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不坚持组织原则、违反本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要追究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的不良影响的,报请上级党支部织给予党纪处分.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上级党支部织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篇八: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伊宁市城乡规划局党支部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局党支部议事制度,完善党支部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局党支部负责全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局党支部工作。第三条党支部会议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2、实事求是的原则;3、讲政治、议大事、顾大局的原则;4、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5、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会议人员第四条党支部会议由支委成员参加。必要时,经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决定,可通知有关同志列席会议。第五条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集。必要时,党支部会议可由党支部书记委托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成员召集。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可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列席人员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确定。第七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指定专人担任具体承办会议的通知、记录以及党支部会议纪要的起草、分送和党支部决议的督办。

  第三章会议内容第八条党支部会议实行集体领导,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下列问题: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2、研究部署局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研究讨论班子成员工作的分工。

  3、安排部署上级部门的重要工作,研究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审定依照权限在全市范围内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的内部工作制度,审定需上报的重要文件、材料。

  5、讨论决定机关干部职工的考核、奖惩,推荐上报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集体和个人。

  6、讨论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和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立案查处。7、其他需要在党支部会议上研究决定和通报的事项。第九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通过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进行党内监督,实现党支部团结。会议具体内容,按照市委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第十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按照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有计划全面系统地组织理论学习。党支部成员在参加中心组学习的同时,还应自觉地进行自学,完成年度理论学习任务。

  第四章会议程序第十一条党支部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确定,会议前通知与会人员。第十二条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应一事一议,对涉及全局的重要问题,事前应深入基层和干部职工中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初步方案。会议讨论的有关文件材料,应早作准备。有关职能科室应在会前将初步方案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汇报。第十三条党支部开会议事,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应认真讨论,畅所欲言,发表明确意见。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力求协商一致。对于分歧较大的议题,或者有重大问题需要核实的,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暂缓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第十四条党支部会议决定问题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一般采用口头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如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表决以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并按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第十五条执行决议1、党支部会议表决结果,由党支部书记当场宣布,并指定专人

  向缺席者传达。2、党支部会议要有会议纪录。如需形成会议纪耍,由党支部秘

  书起草,报党支部书记签发后,印发与会人员。3、党支部会议的决定由分管的党支部成员组织实施,党支部书

  记要检查督导,党支部成员应及时向党支部会议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汇报决定执行情况。党支部决议未能及时落实的,分管的党支部成员须向党支部会议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说明原因。

  第四章纪律和要求第十六条党支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才能召开。个别成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会前要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征得同意。未到会党支部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等形式表达。但不计入表决的票数。第十七条坚决维护党支部集体领导权威。党支部会议一经形成决定,党支部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坚决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会后不得发表违背党支部决定的言论。因情况发生变化需变更党支部决定的,必须经党支部会议讨论同意。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议的,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成员可临机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第十八条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党支部成员要在分管工作中,认真落实执行党支部决定,及时向党支部书记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分工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团结统一,形成党支部坚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十九条在党支部会议上,党支部书记与党支部成员的关系是平等的同志式关系。党支部书记在集体领导下负主要责任,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应负责地提出意见和见解,同时又要善于听取和集中与会人员发表的各种意见,自觉接受集体的监督。党支部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提好建议,当好助手,并自觉地接受党支部书记的督

  促和检查。第二十条严守会议的机密。党支部会议的决定,由会议指定人

  员,按照会议规定的范围和方法传达宣布,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得泄露散布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定期检查分析本规则执行情况。对模范执行、实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不坚持组织原则、违反本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要追究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的不良影响的,报请上级党支部织给予党纪处分。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上级党支部织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篇九: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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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规章制度〔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卫生厅、地区卫生局党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及《自治区卫生厅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和田地区卫生局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领导班子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决

  定,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第三条凡涉及卫生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县委、政府及上级卫生部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有关卫生系统党的组织和思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

  (三)年度计划、改革举措。

  (四)卫生队伍建设,包括领导班子建设,部门设置及人员的奖惩,人才引进等。

  (五)上报县委、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

  (六)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除。

  (七)涉及职工住房、晋升等切身利益的事项。

  (八)重大人身伤亡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九)党支部认为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的推荐、调整和任免,主要内容包括:

  (一)科室领导干部的任用。

  (二)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三)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及中青年专家的推荐。

  (四)职工的年终考核。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

  第五条重要项目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未列入预算的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

  (二)未列入预算的办公场所和家属区的装修、改造、维修等修缮工程项目。

  (三)党支部认为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第六条预算外资金单项支出及对外捐款、赞助等大额资金的使用,经总支委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凡“三重一大”事项上会议题由支部委员提出,书记与副书记协商确定。办公室负责收集议题,并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党政主要领导事先交换意见,统一思想。重要干部任免决策之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第八条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

  委员参加、研究干部任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相关业务人员可列席会议。

  第九条会议在讨论议题时,首先由主要领导报告情况。会议主持人充分发挥民主,认真听取每位委员的意见,对少数人的意见,也认真予以考虑。决定事项可采取口头、举手

  的方式进行表决。研究推荐、提名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时,应当逐个表决。会议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对意见分歧较大、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时间允许,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召开会议决议。

  第十条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不能临时动议会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一条凡前次党支部会议做好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支部委员1人动议,会前须经书记和副书记协商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第十二条党支部会议集中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由专人做好记录,详细记录表决的结果。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应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和决定情况。对所决策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等,经党支部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发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党支部会议讨论与委员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

  题时,有关委员应主动回避;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需要上级审批或备案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党支部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出决议后,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分管委员要及时安排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决策的实施并督促检查,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确保决策的落实。

  第十五条党支部会议集体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和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集体没有重新改变决策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如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集体决定,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复议,做出新的决定,并按新的决定执行。

  第十六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严重政治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承担责任,依法依纪进行追究。

  (-)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本办法,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或由于紧急情况,未经集体讨论决定,事后不及时通报的。

  (二)虽经集体研究,但其决策有悖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

  (三)对于重大事项未做调查研究,盲目决策导致决策失误的。

  (四)未向领导及时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

  (五)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

  (七)其他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十: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2021年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

  2021年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一、议事决策范围1、商量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2、商量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3、讨论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4、讨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支配意见。5、讨论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6、讨论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状况随时召开。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讨论的事项做必要预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别缘由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3、党支部书记依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状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托付

  

  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准时汇报。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讨论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

  参与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5、党组会商量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商量决定干部问题,

  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与方能举行,商

  量干部问题时必需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与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商量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举、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状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准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预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根据。2021年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

  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状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

  

  绕讨论的事项做必要预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别缘由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组织书记依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会议,非紧急状况不搞临时会议。党组织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会议由受托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准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讨论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与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织班子商量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商量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

  6、党组织班子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参与方能举行,商量干部问题时必需全体班子成员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与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组织班子会议商量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9、对应由党组织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因状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时,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准时向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报告。10、提交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预备,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根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为提高全区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021年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基本内容是党支部委员会必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

  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商量决定重大问题。凡属党支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必需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商量决定,党支部委员会任何成员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

  根据议事规则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商量决定的事项,必需列入会议议程。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商量决定的事项是商量讨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商量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措施;商量检查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商量讨论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商量讨论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商量讨论提交支部委员大会决定的事宜;商量讨论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者党支部书记托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必需由个人做出决定时,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可随机处置,事后应准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托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需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商量干部问题时,应有2/3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与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后,会议召集人应当直接或者托付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委员会成

  

  员向其通报会议决定事项。会议依据讨论事项和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应当提前通知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与会人员应当根据会议通知要求,仔细做好预备。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别状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依据工作需要确定,或者由支部书记托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商量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仔细考虑。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依据商量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实行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举、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商量表决。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商量,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需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假如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讨论统一认识后再做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状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缺乏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支部委员会报告。

  

篇十一: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建工作,提高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对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局党委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

  第二条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第三条请示报告的方法是:(一)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组长口头汇报。(二)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三)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四)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第四条落实党员请示报告制度,一是提高党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党支部、党小组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三是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二)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四)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第六条党小组组长应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请示汇报一次。第七条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与党小组请示汇报的内容大体相同。第八条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还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第九条党支部应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局党委请示汇报一次,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会指定的成员代表汇报。

  

  

篇十二: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关于“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落实情况整改报告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要求,中心党委对中心“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尤其着重查看了各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发展存档资料、党费收缴记录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情况(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中心制定学习讨论配档表,并根据上级的最新要求适时调整学习讨论内容。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开展主题党日,每次参会党员均达到规定人数,内容议题符合上级学习要求,并按规定组织讲党课。每次活动均做到及时签到、记录、上传影像资料。(二)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中心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查找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逐一对照查摆问题不足,深入具体地进行党性分析,认真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中心按规定向卫计局党工委上报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时间,由上级分管领导参会。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要对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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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项作出报告,对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如实作出报告,对巡视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逐一作出检查或说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并展开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上,领导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与其中,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名党员对照《通知》要求查摆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组织生活会召开后,中心各党支部及时通报班子整改情况,督促党员定期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及时进行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三)按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中心于每年的年底前都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组织单位全体党员和群众对党员展开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统票结束后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并留存影像资料。

  (四)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芝罘区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中心认真履行发展党员程序,着重做好公推直选、量化淘汰、票决发展、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的监督指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坚持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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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谁负责,每个环节都要数据留痕,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倒查哪个环节,对责任事实清楚的,一律追究责任。

  (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中心所有党员均能逐月按时自愿足额缴纳党费,且所收党费均全部及时上缴上级党工委。在党费收缴方面,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支部收缴党费有花名册和收据。在党费使用方面,针对前期下拨的党费,中心始终严格执行下拨党费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党费。同时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的归档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党员缴纳党费的数额标准、党费收缴的原始收据、记录等重要内容,归档整理,以便长期备查。

  二、存在的问题:(一)虽然我中心按照要求开展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但是活动形式相对单一;支部工作手册存在部分会议记录内容少的情况。(二)发展党员的工作主动性有待提高,在发展对象的选择、教育培训内容的更新和管理方式的创新等方面,有一定的坐等思想,与青年干部的面对面的接触沟通较少,导致部分信息掌握的并不准确全面。(三)虽然我中心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做到了认真严谨,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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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对党费的收缴虽然认识比较明确,也没有拖欠党费的行为,但有时因为忙于业务工作,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

  三、整改措施:(一)充分认识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意义“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在“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中自觉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是整改落实,改进作风的有力抓手,中心党委要在这次整改工作中高度认识中心党支部在中央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基层党建扎实开展的大背景下,连最起码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都没有落实到位,不认真、不规范等问题的严重性,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中心各党支部的规矩意识和执行意识,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接受组织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发挥模范先锋作用。(二)加强完善“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的具体要求1.明确职责任务。把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纳入中心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内容、主要职责和实现要求,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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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做到落地生根。2.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中心党委班子分工负责制和党员

  中心领导联系支部制度,靠实每位党员中心领导对所联系支部的“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落实情况的领导和监督责任。

  3.严格制度执行。中心党委指导各党支部认真制定“三会一课”等活动计划,明确每次活动的负责人、时间、地点、内容,严格落实考勤制度,从严组织实施,切实增强各项制度的严肃性。

  4.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对中心党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一是组织中心党务工作人员和各支部书记向“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好的单位进行学习取经,进一步明确自身存在的差距,借鉴好的做法,以推动中心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举办中心党支部书记、支委培训班,对做好党务工作有关的“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党员培养发展、组织生活会等方面的党建业务知识、程序规范、方法步骤进行系统培训,强化思想认识,明确整改任务,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落实整改措施。

  5、创新活动形式。一是各党支部结合所辖科室工作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寻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切入点,把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的主题与传承革命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展便民服务、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三会一课”、“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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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党日”活动生动活泼、富有成效。二是通过认真落实支部书记述党建、党员民主评议、组织党员学习交流研讨、创建党员先锋示范岗以学促做、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等工作,确保”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的落实。

  6、加强督查指导。一是中心党委成立督查指导工作组,采取每月集中督查、平时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中心各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终党支部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突出“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的政治性、正能量,严禁党组织活动低俗化、娱乐化。三是重点督查“党支部工作手册”的次数、频率、质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党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是否规范、详实,以有力推进“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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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党支部成员召集。(一)会议议题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2.向上级请示、报告重要事项;3.研究项目建设、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建设、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4.通报、总结、部署重要工作;5.讨论办公室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6.其他需要党支部议定的重要事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议题提交会议讨论:属领导分工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议题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未经协调或充分协商的;未形成可供决策参考的初步意见的;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二)参会人员出席党支部会议的人员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成员。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支委委员负责党支部会议的会务和记录、整理、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三)会议时间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需要时由党支部书记决定临时召集。(四)会议程序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经办公室汇总后报党支部书记确定。凡是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经分管领导与有关方面酝酿和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或建议。除临时召集会议外,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一日将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和相关材料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提前分送参会人员。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一般应由议题主要承办科室、直属单位或分管领导就议题内容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党支部成员就议题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或委托参加会议的同志提出。会议主持人集中党支部成员的意见形成会议决定。3.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或由党支部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督查目标办按督办工作程序,立项登记、协调催办。党支部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及时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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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办理情况报告(涉及多科室的,由主要承办科室报告),由办公室综合情况后报告党支部。

  4.党支部会议由综合科室负责整理、起草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后,送各成员阅,并向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印发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通知。会议决定的事项需上报下发的公文,由议题承办部门起草文稿,按公文处理程序签发。

  (五)会议纪律1.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2.会议期间不得会客,应关闭或静音手机等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议室;3.保管好会议文件、材料,防止丢失和失密;4.对需要传达的会议议决事项,由出席会议的同志按分工和会议要求进行传达。(六)议事规则1.党支部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缺席。2.为了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请示、报告,必须在会前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和必要的协调,须有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按规定的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改变议题或讨论与议题无关的问题。与会同志应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3.对重大问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会议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在决定干部推荐、任免时,应对推荐、任免对象逐个表决,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若在重大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召开党支部会议另议。根据十八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1.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2.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制度。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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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就是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自作主张;委员会成员要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不允许各行其是。规定党支部委员个人分工负责,就是要明确党支部委员会每个成员所承担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党支部书记要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注意听取不同意见,防止个人说了算。

  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也可随时召开,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员和非党领导干部列席,听取意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图书馆党支部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图书馆和学报编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会议制度。第二条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议事必须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议事范围第三条支委员会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其议事范围主要有:(一)讨论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二)讨论决定各部发展规划、工作规划、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重要问题。(三)讨论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等重要问题。(四)讨论决定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以及涉及群众的重要问题。(五)讨论通过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六)讨论决定党支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七)审查批准支部党员发展工作事宜。(八)研究决定各部内部机构的设置、教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评定的审核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的推荐工作。(九)研究部门队伍建设措施,讨论引进人才计划。

  

篇十四: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写写帮文库

  第一篇: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支委会议议事制度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

  合的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局党委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支委会议议事范围1、党中央和省、市委及局党委重要会议、重要决策和重要指示的贯彻;2、根据局党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讨论决定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工作规划及工作安排;3、讨论决定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4、讨论通过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下发的重要文件和以党支部名义所作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文章;5、对中心中层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向局党委提出建议;6、其他必须经支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二、支委会议议事程序支委会议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也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书记委托中心主任召集并主持。支委会议一般有以下程序:

  1、确定会议议题。由支委领导提出主要内容和原则要求,指定有关部门调查研究,提出可行意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议题,通过党务岗安排支委会议研究讨论;也可由党小组或有关部门提出预案,交党务岗汇总提出建议,报会议主持人确定议题。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具体议题,由分管人事的领导提出方案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经主要领导交换看法后,提请支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支委会议的议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在会上怀里动议;会议进程中临时提议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一般放在下次会议讨论。

  2、准备会议材料。会议要讨论的问题,按职责分工,由各党小组或有关部门准备,必要时可指定领导同志组织人员准备。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问题,由主管部门与协办部门协商,准备会议材料。

  3、发出会议通知。每次会议由党务岗负责发出通知。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集外,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到与会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有关干部人事调配方案等重要内容的材料,根据其秘密程度,在会前或开会时送达与会人员。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会议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4、召开会议讨论。会议进程中,会议主持人应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组织表决,形成决议,防止议而不决或决议不明确,以便使决定正确执行。会议需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决定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一般可采用口头方式,必要时也可根据不同内容,分别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

  5、做好会议记录。支委会议应由党务秘书专门负责会议记录,并按规定保存记录本。会议讨论问题时应尽可能记录原话,对表决情况和会议决议要完整准确地记录。会议记录不能随意涂改,会后如需编发会议纪要的,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三、支委会议议事原则1、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议事范围的问题,必须由支部委员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凡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做出的决定,除复议作出调整和改变外,任何个人无权更改;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支委会议的,书记或支部委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接受支部检查。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书记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支部委员应支持书记工作,维护民主集中制。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表明自己态度。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表决的结果形成会议决议。3、党内平等的原则。支委会议讨论的问题,书记和各支部委员都具有相等一票,都要本着对工作负责的精神,平等地讨论决定问题。个别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后应由会议主持人或委托到会的支部委员及时向他们通报形成决议的情况。会议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支部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记入票数。4、慎重表决的原则。会议决定重大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

  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决定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分歧意见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5、避亲、保密的原则。会议讨论的问题,如涉及支部委员和与会人员本人及规定范围的亲属,有关人员应当回避。与会人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机密,不得泄露。

  四、支委会议决定的执行1、会议作出决定后,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切实履行职责,并将实施的情况适时向支委会议汇报。2、支部委员对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的,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报告,但个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如果执行中发现新的问题,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向党委领导提出,但在未经复议作出新的调整和改变前,必须按原决议执行,不得有任何与原决议相违背的行为。支部委员在检查工作或参加公务活动时,可以发表意见,但个人意见必须符合党委决定的精神,凡代表支部委员会发表重要讲话和文章的,就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3、党支部必须检查会议房室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解决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党支部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综合部就组织监督检查和催办,并及时向支委会报告情况。五、本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篇:党支部支委会会议制度党支部支委会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支部支委会会

  议,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一、议事范围1、传达公司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要指示、决议、决定,

  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措施。2、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纪

  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3、讨论审议以支部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4、对必须由党支部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定。二、议事规则1、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2、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3、支委会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确定,或由其他支委提出,由支

  

篇十五: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建工作提高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对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建工作,提高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对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局党委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

  第二条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第三条请示报告的方法是:(一)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组长口头汇报。(二)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三)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四)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第四条落实党员请示报告制度,一是提高党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党支部、党小组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三是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二)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四)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第六条党小组组长应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请示汇报一次。第七条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与党小组请示汇报的内容大体相同。第八条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还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第九条党支部应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局党委请示汇报一次,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会指定的成员代表汇报。

  

  

篇十六: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第五条拟提交支委会议研究的文件材料或方案一般应在会前二天报送并在会前应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分别送给支委成员支委会成员对所研究的问题充分思考便于做好发表意见的准备保证党支部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党支部成员召集。(一)会议议题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2.向上级请示、报告重要事项;3.研究项目建设、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建设、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4.通报、总结、部署重要工作;5.讨论办公室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6.其他需要党支部议定的重要事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议题提交会议讨论:属领导分工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议题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未经协调或充分协商的;未形成可供决策参考的初步意见的;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二)参会人员出席党支部会议的人员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成员。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支委委员负责党支部会议的会务和记录、整理、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三)会议时间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需要时由党支部书记决定临时召集。(四)会议程序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经办公室汇总后报党支部书记确定。凡是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经分管领导与有关方面酝酿和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或建议。除临时召集会议外,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一日将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和相关材料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提前分送参会人员。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一般应由议题主要承办科室、直属单位或分管领导就议题内容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党支部成员就议题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或委托参加会议的同志提出。会议主持人集中党支部成员的意见形成会议决定。3.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或由党支部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督查目标办按督办工作程序,立项登记、协调催办。党支部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及时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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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办理情况报告(涉及多科室的,由主要承办科室报告),由办公室综合情况后报告党支部。

  4.党支部会议由综合科室负责整理、起草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后,送各成员阅,并向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印发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通知。会议决定的事项需上报下发的公文,由议题承办部门起草文稿,按公文处理程序签发。

  (五)会议纪律1.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2.会议期间不得会客,应关闭或静音手机等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议室;3.保管好会议文件、材料,防止丢失和失密;4.对需要传达的会议议决事项,由出席会议的同志按分工和会议要求进行传达。(六)议事规则1.党支部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缺席。2.为了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请示、报告,必须在会前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和必要的协调,须有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按规定的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改变议题或讨论与议题无关的问题。与会同志应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3.对重大问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会议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在决定干部推荐、任免时,应对推荐、任免对象逐个表决,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若在重大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召开党支部会议另议。根据十八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1.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2.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制度。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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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就是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自作主张;委员会成员要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不允许各行其是。规定党支部委员个人分工负责,就是要明确党支部委员会每个成员所承担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党支部书记要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注意听取不同意见,防止个人说了算。

  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也可随时召开,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员和非党领导干部列席,听取意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图书馆党支部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图书馆和学报编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会议制度。第二条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议事必须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议事范围第三条支委员会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其议事范围主要有:(一)讨论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二)讨论决定各部发展规划、工作规划、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重要问题。(三)讨论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等重要问题。(四)讨论决定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以及涉及群众的重要问题。(五)讨论通过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六)讨论决定党支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七)审查批准支部党员发展工作事宜。(八)研究决定各部内部机构的设置、教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评定的审核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的推荐工作。(九)研究部门队伍建设措施,讨论引进人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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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审议决定部门表彰和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十一)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二)研究处理部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安全、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维护各部门的安定稳定。(十三)研究决定工会、共青团、统战等重要工作。(十四)研究决定部门与外部的交流、合作项目。(十五)研究重要请示和报告,落实上级交办的重要任务。(十六)研究上级党委规定和其他需要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三、议事程序第四条支委会的议题应由党支部或有关部门提出确定。第五条拟提交支委会议研究的文件、材料或方案,一般应在会前二天报送,并在会前应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分别送给支委成员,支委会成员对所研究的问题充分思考,便于做好发表意见的准备,保证党支部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第六条凡提请支委会讨论的议题,应事先作好必要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明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的性质、原因、现状,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做到情况要清楚,事实要准确,汇报要完整。第七条支委会研究决定问题时,支委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支委会需要表决通过的问题,到会委员都应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必要时采取投票决定。第八条支委会会务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的信息发布、情况通报由党支部秘书负责并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四、议事规则第十条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支委会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会议列席人员由支委确定,从严控制,列席人员只参加有关议题的讨论。议题需要表决时列席人员无表权决。第十一条支委员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应当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如对重大问题发生异议,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经过一定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讨论表决。凡做出决定的事项,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支委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未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如遇新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支委会复议,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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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殊情况下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支委会认可。

  第十二条支委会议题如涉及支委成员本人,该成员应主动回避。第十三条支委成员及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要按规定严格保密,泄密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会议需要传达的事项要按规定进行,不准随意扩散和外传,会上分发的有关材料,会后应及时收回。第十四条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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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七: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6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卫生厅地区卫生局党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及自治区卫生厅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和田地区卫生局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规章制度〔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卫生厅、地区卫生局党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及《自治区卫生厅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和田地区卫生局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领导班子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决

  定,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第三条凡涉及卫生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县委、政府及上级卫生部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有关卫生系统党的组织和思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

  (三)年度计划、改革举措。

  (四)卫生队伍建设,包括领导班子建设,部门设置及人员的奖惩,人才引进等。

  (五)上报县委、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

  (六)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除。

  (七)涉及职工住房、晋升等切身利益的事项。

  (八)重大人身伤亡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九)党支部认为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的推荐、调整和任免,主要内容包括:

  (一)科室领导干部的任用。

  (二)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三)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及中青年专家的推荐。

  (四)职工的年终考核。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

  第五条重要项目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未列入预算的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

  (二)未列入预算的办公场所和家属区的装修、改造、维修等修缮工程项目。

  (三)党支部认为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第六条预算外资金单项支出及对外捐款、赞助等大额资金的使用,经总支委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凡“三重一大”事项上会议题由支部委员提出,书记与副书记协商确定。办公室负责收集议题,并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党政主要领导事先交换意见,统一思想。重要干部任免决策之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第八条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

  委员参加、研究干部任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相关业务人员可列席会议。

  第九条会议在讨论议题时,首先由主要领导报告情况。会议主持人充分发挥民主,认真听取每位委员的意见,对少数人的意见,也认真予以考虑。决定事项可采取口头、举手

  的方式进行表决。研究推荐、提名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时,应当逐个表决。会议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对意见分歧较大、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时间允许,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召开会议决议。

  第十条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不能临时动议会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一条凡前次党支部会议做好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支部委员1人动议,会前须经书记和副书记协商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第十二条党支部会议集中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由专人做好记录,详细记录表决的结果。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应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和决定情况。对所决策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等,经党支部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发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党支部会议讨论与委员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

  题时,有关委员应主动回避;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需要上级审批或备案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党支部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出决议后,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分管委员要及时安排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决策的实施并督促检查,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确保决策的落实。

  第十五条党支部会议集体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和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集体没有重新改变决策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如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集体决定,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复议,做出新的决定,并按新的决定执行。

  第十六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严重政治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承担责任,依法依纪进行追究。

  (-)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本办法,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或由于紧急情况,未经集体讨论决定,事后不及时通报的。

  (二)虽经集体研究,但其决策有悖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

  (三)对于重大事项未做调查研究,盲目决策导致决策失误的。

  (四)未向领导及时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

  (五)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

  (七)其他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十八: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报告工作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支委会接受支部党员大会检查和监督的重要形式。①程序图解

  ②落实规范(1)开展时机: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一次或者按工作阶段报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一次。报告一般在重大任务完成后、工作阶段结束后、半年和年终总结时。正副书记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2)主要内容:报告工作,通常由书记或者副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履行职责、自身建设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主要包括:①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指示,加强党支部政治思想领导的情况;②支委会、党小组和党员执行、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③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④基层主要任务完成、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⑤领导共青团等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⑥今后工作打算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建议等。(3)程序方法:一是准备工作报告。①报告工作前,正副书记要交心通气,商定有关事宜,并事先通知各委员,提前做好思想准备;②召开支委会,分析工作形势,研究工作报告的起草意见,各支委按分工梳理回顾前阶段工作,提

  出今后工作建议;③会后由支部书记或指定其他支委,负责起草工作报告;④报告初稿写好后,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修改,进行充实完善,形成工作报告;⑤支委会结束后,向全体党员发出“安民告示”,为下步组织党员审议好报告作准备。二是作工作报告。在进行充分准备后,即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①由组织委员清点统计人数;②支部书记主持宣布开会;③支部书记宣布支部党员大会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④由书记或副书记代表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⑤全体党员讨论、审议工作报告,就支委会的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广泛发扬民主,作出评价,提出批评和建议;⑥支部书记将每个党员意见的精华进行归纳总结;⑦大会举手表决,形成决议;⑧宣布闭会。三是做好会后工作。①支部书记及时将报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并将报告工作情况及党员大会审议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②党支部按照决议要求抓好相关事项分工落实,并进行检查监督。(掌上文秘微信公众号)

  (4)落实要求:①落实报告工作制度,要防止只讲评不报告的倾向,防止只讲工作任务不谈自身建设的倾向,防止有报告无审议的倾向,防止用行政工作报告代替党的工作报告的倾向;②团政治处或机务大队党委要视情审阅工作报告提纲,凡提纲过于简略或问题找得不准,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要令其返工;③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要做好会议记录,相关登统计上要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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