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编辑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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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编辑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学校)

2023年编辑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学校)

2023年编辑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编辑部门编辑工作主体责任,完善编辑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提高校(院)期刊质量、编校质量,根据校(院)《2022年校(院)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考核对象

  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

  第二条  考核原则

  编辑部门的编辑工作考核,以落实编辑职能绩效目标工作主体责任,提高校(院)期刊质量、编校质量为原则。

  第三条  考核方式

  突出结果导向和业绩导向,对编辑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终核算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考核指标

  编辑任务基本工作分值为40分。各编辑部应在一个年度的出版周期内坚持正确*治方向、完成编辑基本工作任务和期刊出版任务。

  (一)通用加分

  1.获得省部级期刊或编辑荣誉,对期刊加5分/次,对编辑加3分/人次。

  2.在重庆市期刊综合质量考核中获评一级期刊,加2分。

  3.在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重庆市期刊协会社会效益评价中,优秀加2分、良好加1分。

  4.获得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评选的期刊或编辑荣誉,加2分/项。

  5.获得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评奖,一等奖加3分/项、二等奖加2分/项、三等奖加1分/项。

  6.获准立项并按要求结项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相关课题(部门人员为主持人),重点项目加3分/项、一般项目加2分/项、自选项目加1分/项。

  7.刊发省部级领导或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文章加0.5分/篇,累计不超过4分。

  8.围绕党*央重大决策部署策划专题或专栏,加0.5分/个,累计不超过4分。

  9.承担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交办的重要工作,加1分/项。

  10.部门负责人参加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关于期刊发展工作重要会议,加0.2分/人次。

  11.参加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业务培训,加0.2分/人次。

  12.在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举办的学术研讨会做主题发言或嘉宾发言加0.5分/人次。

  13.刊发本校师生学术论文,加0.2分/篇,累计不超过2分。

  (二)探索编辑部工作加分

  1.入选CSSCI来源期刊,加2分。

  2.刊发文章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论点摘编,加0.2分/篇次,累计不超过3分。

  3.期刊学术影响力复合影响因子4.5(含本数,下同)以上加4分、4.0以上加3分、3.0以上加2分、2.5以上加1分。

  4.获得重庆市出版专项资金资助,加1分。

  (三)重庆行政编辑部工作加分

  1.刊发市管领导正职文章,加0.5分/篇,累计不超过3分。

  2.*央级会议采访4分/次、省部级会议采访2分/次、区县级会议采访1分/次。

  3.专访省部级领导4分/次,区县正职2分/次,区县副职1分/次。

  4.刊发文章被*央媒体转载3分/篇次、市级媒体转载2分/篇次。

  (四)通用减分

  1.在重庆市期刊综合质量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扣6分、被评为三级期刊的扣2分。

  2.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扣6分。

  第五条  考核程序

  科研处根据年度编辑任务目标工作情况,计算出编辑职能绩效工作考核得分,并将考核结果经过计算后报教务处,纳入教学编辑片一同排名。

  第六条  附则

  本细则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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