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16篇

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16篇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各类制度、规定和职责  一、党支部分工及职责(一)党支部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  局(部)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16篇,供大家参考。

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16篇

篇一: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各类制度、规定和职责

  一、党支部分工及职责(一)党支部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

  局(部)党员大会的决议。2、参与本单位业务经营和企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决策。3、负责企业中层负责人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对党

  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5、领导工、青、妇组织,促使其发挥职能作用。6、抓好本单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治安、计划生

  育等工作。(二)党支部书记职责1、组织发动党员、职工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正确贯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组织检查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可编辑修改-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主持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的工作、生活及其它规章制度,抓好制度的落实和检查。

  5、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各组织关系。

  6、按时主持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7、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人的职责,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宣传委员职责: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路线和时事政策。3、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生活。4、搞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办好本单位宣传阵地。(四)纪检委员职责:1、负责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2、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教育党员正确行驶权

  -可编辑修改-

  利,同违法和败坏党风的行为做斗争。3、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

  纪的情况,调查处理违反党章和党纪的案件。4、负责处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开展针对性教育,

  帮助工作,鼓励他们积极工作。5、向支委会和上级纪检委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

  纪及纪检工作情况。6、按照上级要求,实理求是的及时申报领导干部的收

  入情况。(五)组织委员职责:1、掌握支部组织状况,做好支部在组织方面的管理工

  作。2、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

  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和培训。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

  分子。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

  费收缴情况。

  -可编辑修改-

  二、党支部大会制度1、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指示,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准备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3、大会决议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4、大会次数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5、会议记录

  -可编辑修改-

  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可编辑修改-

  三、党支部学习制度1、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2、支部学习要突出重点和主题,除学习政治理论外,还要学习工会业务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

  3、党员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方式,每月集中学习二次,具体时间为每月第一周周五和第三周周五下午。特殊情况可串不可占,确保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风气,每名党员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认真记学习笔记和学习体会,增强学习效果。

  5、每名党员要认真参加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可编辑修改-

  四、领导班子责任制为了全面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

  《党章》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制定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制;

  (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以及局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大力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动员和组织全局党员、职工积极投身工作。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主要职责是: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任命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行政推荐和拟聘任(解聘)的中层干部或管理人员进行考察,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管理人员具有教育、培养、考核、监督的责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四)参加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做好保证监督,支持行政依法行驶职能,理顺党、政、工三者关系,加快烟草行业改革,促进企业的发展。

  (五)支持、帮助工会依照有关章程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采取措施加强对工会的领导。

  (六)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帮助解决基层和职工工作、

  -可编辑修改-

  生活中的困难,为基层和职工办实事。(七)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密切联系职工,维护职

  工合法权益,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和文化技术素质,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搞好企业两个精神文明建设。

  

篇二: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二、党建工作责任制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四、组织生活制度五、中心组学习制度六,发展党员制度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八、民王评议党员制度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十、党员挂牌上岗制度十一、党务公开制度十二、党员千部述职述廉制度十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十四、诫勉谈话制度十五、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祀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小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

  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

  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

  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机关党组(党委)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组(党委)书记担任,党组(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党组(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党组(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

  3、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党组(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4、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应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密切结合机关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新形势给机关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机关建设带来的重大问题。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

  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党支部要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实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情况;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

  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3、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1)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问题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上一寸免冠相片.(2)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的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通过.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4)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①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②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说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③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④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内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能否如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表决情况。⑤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地支部上一级党组织保存.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年初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学习大会,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观看电教片等。

  2、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3、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4、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或一次)实用技术培训班,使每个党员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技能.5、建立党员活动室,定发党报刊,开展电化教育.6、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7、适当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8、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1、评议原则。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2、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还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

  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第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第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第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3、评议方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第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第二,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

  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第四,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第五,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1、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党组织要对各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要以老党员、退离干部、生活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为重点,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

  2、建立党内关怀基金。党组织要以行政支持为主、上级党组织支持和党员捐款等方式筹集党内关怀基金,专门用于补助困难党员家庭等党内关怀工作.党内关怀基金的收支情况要建立明晰台帐,并通过适当方式纳入党组织党务公开范畴。

  3、建立走访慰问党员制度。党组织要通过定期走访和适时走访等方式,切实开展党内“六必访”活动,即重大节日必访、住院生病必访、遭遇天灾人祸必访、病逝必访、生活困难必访、老党员老干部必访.在“七一”、元旦、春节之际,党组织要对入党较早的老党员、在本单位退休时间较长的老干部、大病党员、生病住院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普遍走访。同时,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生病住院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走访慰问,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建立党员谈心制度。党组织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名单,保证每位党员每年接受1次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谈话、谈心,及时了解党员的所思所想。同时,当党员有思想情绪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与其谈话、交流.

  5、建立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在“七一”前后,党组织要组织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宣誓,畅谈入党感悟,征询党员意见和建议。在每位党员入党之日,

  党组织要通过电话、短信、谈心、问候等方式,对党员表示祝贺,并提醒党员履行义务。

  6、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党组织要健全党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对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提高党员政治、业务素质。同时,要通过压担子、工作指导、表彰奖励等方式,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7、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党组织要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质询权等权利,充分激发党员对支部事务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监督。

  8、开展有益党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党组织每年要开展1次以上社科讲座和党建主题文化活动,引导党员树立健康向上的文化追求.在“七一”等重大节日之际,党组织要通过组织爬山、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关注党员身心健康。

  9、健全表彰奖励制度.支部每年要开展一次“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志愿服务模范党员”、“党员兑现承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1、凡是服务性行业和窗口单位的在职党员,均要按照党员的岗位职责挂牌上岗。

  2、要建立挂牌档案,统一印制挂牌,统一发放管理。在职党员职工因退休、退养、重病(连续请假达半年以上)或调动时,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交接挂牌,并登记备案.

  3、挂牌内容主要包括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岗位、照片、党徽图案、监督电话及所在单位。

  4、对挂牌上岗党员实行日查月评季考核,并设举报电话及举报箱,年底一并纳入干部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5、党员必须先挂牌、再上岗。对党员不按时挂牌,擅自取牌,全年累计达10次以上或群众满意度测评80%以下的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谈话,并作为处理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

  2、党务公开内容.(1)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各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

  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

  (2)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情况。

  (3)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4)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委(党组)履行职责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活动情况,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情况等。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6)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7)其他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3、党务公开方法。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党务公开形式.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触摸)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积极创新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党内事务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对于党内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群众点到的问题,一般都要公开,使党务公开与解决实际

  问题相对接;对党务公开后反馈的信息,实行民情恳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

  5、党务公开程序。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凡党员、群众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意见、建议的,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反馈。

  6、党务公开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7、党务公开后反馈信息的利用。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工作,通过设立专线电话、设置意见箱、确定来信

  来访接待日等,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转化吸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向党员、群众再次公开。探索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可酌情给予奖励。及时整理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分类归档,规范管理。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2、述职述廉的内容(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必须达到组织人事部门的比率要求,如果低于上级要求的比率的,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不称职票超过一定比例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肃处理。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需要报告的对象和范围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涉及个人和家庭中的一些重大事项,必须向党组织书面报告。二、报告内容1、本人在公务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因不能谢绝而接受的礼品及处理等情况。2、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营建、买卖、出租房屋的情况:(1)营建私房、购买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所付钱款数额、来源,出卖、出租私房所得钱款数额和纳税情况;(2)有关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和用途,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日期;(3)营建和参加集资建房的审批情况.3、本人因私出国(境)及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1)定居的国家或地区及居住地,批准定居的年限、起始日期和职业。(2)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4、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情况,包括婚丧喜庆事宜的日期、地点、参加人数、宴请的对象范围、是否动用公车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以及重大民事纠纷情况。

  (1)被查处的事由、日期,查处机关的名称;(2)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暂扣或封存财物等);(3)受到的处罚(包括被判处刑罚,免于刑罚,劳动教养,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违法违纪所得等);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出国(境)情况.(1)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自己单位或所管辖的单位安排工作就业的情况;(2)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劳务输出或出国(境)探亲、自费留学的情况;(3)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包括经营或承包、租赁的企业名称、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地址,经营或承包、租赁的起讫日期;受聘的“三资”企业或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

  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的名称、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境内地址和受聘的职务,起迄日期);

  (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地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情况;

  7、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个人出现重大失误的情况.8、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三、请示报告的方式1、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实行一事一报,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后统一送达市纪委(径送党风廉政建设室),同时抄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2、报告内容中第2、4条应在事前半个月内请示报告市纪委,市纪委视情况予以回复;其余事项应在事后一个月内上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告的,应向组织说明原因,并及时补报。四、监督与纪律1、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及执行本制度的情况,班子成员之间应相互进行认真评议,同时接受各界监督。2、党组织将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每年开展集中检查。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应报告而未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追究纪律责任。

  诫勉谈话制度

  1、实行诫勉谈话要坚持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实事求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

  2、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

  3、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凡种事项:(1)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2)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3)领导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助并引以为戒的;(4)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4、诫勉谈话的目的及惩处。通过谈话,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对确有不规范行为或轻微违规违纪的,谈话对象必须写出书面检查报纪检组(纪委)审核备案,并提出整改措施;对违规违纪行为认识不到位、纠正不彻底,或重新犯类似错误的,要通过第二次诫勉谈话,进行组织处理。经过谈话发现案件线索的,进入案件检查程序。

  5、诫勉谈话的组织实施.由纪检组(纪委)根据党组织决定或举报线索,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经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审批后实施。

  6、诫勉谈话对象确定后,应提前通知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人和本人。谈话对象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7、诫勉谈话人要将谈话内容和要求明确告诉谈话对象,谈话对象对要求谈话的内容如实说明情况,并可以举出证据,但不得隐瞒歪曲真相,不得出具伪证。

  8、诫勉谈话人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不准将举报信件交给谈话对象阅看;谈话对象不准报复举报人。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违反本规定,要追究纪律责任

  9、诫勉谈话由党组织或纪检组(纪委)指定或委托两人或两人以上组织实施,并作好笔录,填写廉政诫勉谈话登记表,经领导审阅后,由纪检组(纪委)立卷归档.

  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

  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1、考核对象。党组织下属所有基层党组织。2、考核办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组织检查考核与自查自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3、考核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抓好落实。每半年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年终在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全面考核。

  4、考核内容。(l)党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确且能够发挥职能作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根据需要配齐党务干部。(2)党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建立并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开展“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各种记录齐全规范。(4)努力开展“立足岗位比贡献,放眼时代做先锋”等各种树立党员形象,展示机关党组织风采的主题实践活动.(5)继续巩固保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6)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评议程序和操作标准,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参与各项考评的重要依据。(7)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发展党员符合程序,材料齐全,保证质量。按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及时进行培训。(8)按要求完成党刊征订、发行和党员电教教材的发放、复制工作,并积极组织党员学习和收看。

  (9)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规定,党费由专人负责管理,党费收缴花名册以支部为单位单独建立,手续规范,账目清楚。按要求及时足额收取、上缴党费。

  (10)认真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运作规范.按要求认真做好年终党员统计报表工作。

  (11)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

  (1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至少联系一名党外同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

  (13)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党建活动,并谋划组织本级党组织开展各种积极健康的活动.

  (14)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15)认真搞好党纪条规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5、考核结果运用。党建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单位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党建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依据。

  党组织要注重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切实推动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发展.

  党组(党委)对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1、考核对象和原则.考核对象为单位所有党员干部;业绩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严格认真、激励为主的原则.

  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在岗位目标责任内表现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工作质量、效果和贡献等;同时还包括其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监督机构对岗位业绩的评价与反馈。

  3、考核办法。党员干部业绩考核与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考核办法按照自查自评、群众推优、研究定等、公示审核、总结表彰的方法步骤进行。被考核人先从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四个方面进行自查自评,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述职推优,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评议定等,并通过公示审核正式确定评价结果.

  4、考核结果运用.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应给予通报表彰,并把业绩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党员干部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

  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世纪,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讨论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方针办法;2、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3、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等群众组织方面的问题;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会议内容如下: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等。

  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会议内容如下:1、组织党员学习,包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经济建设、企业管理等业务知识;2、根据支部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落实各项任务;

  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针对群众中存在的思想问题,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课教育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教育又可具体分解为四个子目标,即: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素养以及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实践能力。在一般情况下,党委(工委)委员和各支部书记一年上两次党课。具体要求如下:1、落实党课制度,制订好党课计划。基层支部上党课一般应半年一次,支部要制订好党课年度安排计划;2、选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的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突出时事形势教育,经济发展教育,无私奉献的党性教育,党课教材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和生动性;

  3、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组织讨论、典型报告的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篇三: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目录

  1、党支部议事规则2、民主生活会制度3、“三会一课”制度4、党员教育培训制度5、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6、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7、党务、政务公开制度8、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9、重要情况通报制度10、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11、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2、廉政谈话制度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4、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制度15、党内关怀帮扶制度16、后备干部培养制度17、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2、讨论决定本单位依法行政、重大工作、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5、讨论、审批预备党员的发展和转正。6、讨论党员的表彰奖励,以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7、讨论通过党支部领导人代表党支部在重要会议上的报告和以党支部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以及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的重要请示报告。8、上级党委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讨论的问题,书记和支部人员认为需要提交党支部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二、议题的确定1、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讨论顺序,经书记审定后,安排时间,召开会议讨论决定。2、单位各有关股室需提请党支部讨论的问题,事先需征得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3、对于重大决策,应在党支部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材料应提前送给党支部成员,有关股室应作好准备,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4、凡未经充分准备并提出必要汇报材料的;涉及几个方面事先未协调的;未经组织部门进行考察的干部任免;非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动议,一般不列入党支部会议议题。三、会议的召开1、党支部会议每季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一名副书记召集和主持。2、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

  3、召开党支部会议,由办公室提前一、两天将会议议题通知各党员,以便安排工作,准备意见。如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出席,需向书记请假。

  4、党支部会议召开时,对议题涉及到党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的,该成员应主动回避。主持人也可以要求该成员回避。

  四、议事和决定1、党支部会议议题,先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党员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作必要的汇报,再由各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由主持会议的书记归纳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决定或决议意见。2、党支部会议讨论的决定或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处理决定,必须由到会党员的过半数通过,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其中对发展党员、提拔干部必须实行票决制。3、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相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4、讨论干部任免时,如原拟人选被否定,应由组织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不能由个别成员临时动议,仓促作出决定。5、党支部会议后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保守秘密,违者要追究责任,对缺席的党员,由办公室向他们报告本次党支部会议的内容。五、决定的执行与反馈1、党支部人员对作出的决定(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支部会复议。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抓紧落实,并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执行情况。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内民主生活每年召开两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四、民主生活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五、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

  七、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切实抓好整

  改,接受群众监督。会议结束后,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民主生活会要作好原始记录,重要问题要有专题报告。

  “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一课”主要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研究和决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贯彻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四、党小组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系基层群众、本单位困难职工情况,传达贯彻党支部的批示和决定。

  五、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等有关知识。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教育培训要有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内容集中,要求明确,措施有力。

  2、坚持每月组织党员开展1次集中学习培训,集中学习时间全年不少于12天。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上级重要指示和文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本系统本单位业务知识等。

  3、学习方法灵活多样,坚持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讲究学习效果。

  4、集中教育培训要有专门的记录,大力提倡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

  6、坚持督促检查,基层党支部每半年自查一次,确保参学率、学习时间和内容、学习效果等。

  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一、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服务承诺的内容,要对照《党章》和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具体要求,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服务群众、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

  三、党员服务承诺的事项要简明具体,易记便行,每项承诺一般都要落实到具体事务,努力使各项工作目标要求具体化为党员的实际行动。党员承诺必须高于一般要求,经过努力可以做到,防止把服务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党员服务承诺形式主要有: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和自律承诺。

  四、党组织和党员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群众的意见,合理确定承诺重点,逐步扩大承诺内容,提高承诺标准,使其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推动承诺制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五、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内容确定后,采取发放承诺书、制作公开承诺专栏、办黑板报、召开群众大会等形式,将党员的基本情况、承诺事项、落实时限、联系电话及监督方式等向群众公开。党组织要设置意见箱,接受监督和质询,时刻警醒党组织、党员兑现诺言。

  六、每个党员要针对自己的服务承诺内容制定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确保承诺落实到位。党支部年底要召开党员大会,采取个人自评、党员群众评议、满意度测评、党支部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党员执行服务承诺制度的情况进行评议。满意度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考评结果进行公布,并作为党员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

  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一、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是密切党群关系、组织带领群众完成好党组织交办工作的一项措施,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在本单位办公室建立便民服务室,及时为群众提供各种服务,要求有服务流程图、服务内容和各种服务手册及相关资料。

  三、结合“城乡互联、百村共建、千户帮扶”活动,每名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党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分别联系1-3名基层群众。

  四、主要任务是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情况,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他们的思想脉搏,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支部定期听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汇报,支委会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群系服务群众工作,对好的作法予以总结推广,对行动好的党员给予表彰。

  六、将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实绩,作为评定优秀党员的条件之一。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局党支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务、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面向人务员,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是:1、党支部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酝酿、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5、党支部建设情况。6、本单位经济发展情况.7、本单位重大建设项目情况.8、本部门本单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情况。9、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10、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11、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12、有必要公开的党务政务其它事项。

  四、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支部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重大决策作出后

  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五、党务、政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

  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六、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等不同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七、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聘请社会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党支部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决策,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制定重大决策主要包括:1、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2、本部门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3、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4、本部门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5、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调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辞退等问题。6、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较大资金的使用、物资(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8、其他重要问题。

  三、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重大决策议题应在相关党支部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与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书记确定。凡列入会议的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规范的会议材料。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本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员群众和与本单位工作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各界群众代表。征求意见的方式一般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书、上门走访、设置意见箱,开通征求意见电活、会议表决等方式进行。凡涉及到人事和党内机密的重要问题,按组织程序进行,一般只在班子成员或本单位党员干部中征求意见。

  五、对于征求到的意见,要进行认真梳理和归纳,党支部要召开会议进行认真研讨,正确的要加以采纳,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和群众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规定程序加以实施。

  六、党支部应将执行本制度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应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县委报告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党委成员和党员群众有权提出批评。凡对提出批评、反映问题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一、为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通报的主体和对象。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单位党支部会。通报的对象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党员干部,全体党员。

  三、通报形式和内容。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决定和重要情况,应当结合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安排,通过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报告等,向单位党员通报。通报的主要内容有:

  1、单位党支部会议情况通报。召开单位党支部会议研究重要事项,会后应及时将会议召开的情况及形成的决议、决定以会议、文件等形式向党员传达、通报。2、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5、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通报制度的落实。党支部要强化责任,明确要求,认真抓好本制度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上级纪委、组织部门将对落实本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制度规定的,将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述职述廉的对象: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三、述职的内容: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情况;2、党支部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3、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4、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5、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四、述廉的内容: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2、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3、家庭成员婚丧喜庆等重大事宜报告及办理情况;4、单位党员、职工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洁方面的情况。五、述职述廉的方式:1、述职述廉工作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2、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可与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结合进行。3、述职述廉应以会议的方式进行,先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作述职述廉报告,再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六、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时,全体党员、参加。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后,要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测评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廉洁自律情况,二是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分为优、良、一般和差四个等次;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八、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的民主测评和评议结果,要作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报告对象: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三、报告内容: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5、本人、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业,或承包、租赁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等方面的情况;7、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的情况。8、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四、报告程序:1、报告内容所列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党支部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2、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单位党支部将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3、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本制度所列报告对象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工作,严格按照报告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报告。凡个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或弄虚作假、报告失实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和通报批评等处理。同时,把执行情况列为干部考核、评优和晋级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廉政谈话制度

  一、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章要求,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通过廉政谈话,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为切实规范廉政谈话工作,充分发挥其教育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包括: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各股室负责人。廉政谈话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负责本单位纪检工作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单位党组织分别组织实施,逐级负责。

  三、廉政谈话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三种类型。1、任职廉政谈话。指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与新任职的下一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谈话。谈话方式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2、诫勉谈话。指纪检监察部门对有群众反映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的谈话。谈话应以个别方式进行。与本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谈话,由上级纪检部门进行;与单位党政副职领导干部的谈话,由由县负责本单位纪检工作的纪工委、监察分局进行。3、警示谈话。指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单位或部门中,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下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谈话。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

  四、廉政谈话要提前做出计划安排,并严格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原则上应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建议,经单位党支部书记审查同意后实施。重要的谈话,应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意见,经单位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

  五、参加廉政谈话的其他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可依据谈话方式及主谈人身份确定。谈话前,纪检监察部门应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及有关要求,书面通知谈话对象。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六、廉政谈话人要保证两人以上,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进行谈话前,谈话工作承办部门及人员,应根据谈话类型的选择及谈话对象的不同,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纪条规,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要求,有针对性地对违纪苗头性问题进行告诫等方面要求,提出谈话意见并送主谈人审定。

  七、进行廉政谈话时,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主谈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

  八、廉政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必要时应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送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单位党支部。

  九、加强对廉政谈话效果的监督检查,对廉政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落实;涉及重要问题或人员的谈话,实施廉政谈话的部门要加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创新廉政谈话工作。

  十、切实加强领导,将廉政谈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之中,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有关情况,抓好具体落实。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是增强党员党性观念,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纯洁性队伍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二、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树立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在广泛征求党内党外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学习教育、开展自评、党内评议、群众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的程序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必要时上一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定格一般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评议结束后,党支部应将评议情况传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包括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看表现,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为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员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决不允许打击报复。

  七、民主评议党员与评先评优活动、党员集中培训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结合进行。对经评议认为合格的党员,表现确实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要认

  真做好组织处理工作。

  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本制度。

  二、每月确定一天时间为党组织与党员、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日,有重大事项可随时谈心谈话。谈话主要内容为:党支部书记向党员、职工征求意见、倾听民意、了解情况,对重要决策、重要事项、敏感问题征求广大职工党员的意见建议;对党员和职工关注的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通报情况;及时传达上级重大工作安排部署;对重点岗位、重点问题、重点事项进行重点座谈。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加深党组织与党员、干部职工之间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促进共同提高,和谐发展。鼓励党员和干部职工敞开心扉,交流思想,解决问题。

  三、建立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配套规章制度,如对困难党员、职工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党员和干部职工有困难找党组织制度,对困难党员和干部职工帮扶制度,思想关爱制度等。

  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建立记录档案。对于谈心谈话中了解掌握的符合政策规定且条件具备、能够解决的,党组织当场给予明确答复和解决期限;对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虽符合规定但不能马上解决的,向党员和干部职工说明情况,并提出答复期限。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进行汇总整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建议提报上级党组织。建立专门档案,并搞好跟踪问效,对党员和干部职工提出的要求和问题,明确职责,督促解决。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一、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党员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提高党员主体意识,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提高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为激励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单位党组织每年“七、一”期间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三、单位党组织要经常关心和帮助困难党员,每年对困难党员进行调查摸底,建立生活困难党员台帐。每年“七一”、春节和重大节日,单位党组织要对老党员、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疾苦,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建立党员、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困难党员机制,建立党内帮扶资金,在思想上、生活上帮助和扶持困难党员。党员遇有特殊困难和患有严重疾病住院的,单位党支部要及时上门看望,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对长期卧床不起的党员,单位党组织要每季度定期走访一次。

  四、单位党组织要经常了解党员的基本情况,与党员谈心、交心。对年轻党员要多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解决他们在工作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对流动党员要经常与他们取得联系,送上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注重发挥他们的优势,征求他们对家乡建设的意见建议。对履行义务不好、思想开始滑坡的党员,党组织要经常上门走访,多关心爱护他们,并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坚定理想信念,促使其履行党员义务。

  五、单位党组织要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内活动,在活动中更好地把党员凝聚起来,让党员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要在政治上关爱党员,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按照扩大党内民主的要求,扩大党员在重大事务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发动党员更加热心自觉地支持和参与党内事务,促进单位党组织的团结和谐。

  后备干部培养制度

  为贯彻执行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为全局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备力量和组织保障。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后备干部的选拔,要严格坚持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择优确定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精,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干部职工。

  二、在培养选拔过程中,必须根据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经群众推荐、党员民主生活会讨论、民主评议,党支部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后备干部名单。

  三、要坚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首选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够带领干部职工为全局的发展开拓进取的年轻人做培养对象。

  四、后备干部确定之后,要加强培养。根据后备干部的情况制定计划,定向培养,使其具备胜任拟任职务所必须的政治素质。

  五、定期考核。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六、每年要根据后备干部的表现和群众的评议,进行相应的调整,实行优胜劣汰。七、后备干部选报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实行条件标准,程序公开。

  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1、考核对象和原则。考核对象为本单位所有党员干部;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严格认真、激励为主的原则。

  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在岗位目标责任内表现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工作质量、效果和贡献等;同时还包括其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监督机构对岗位绩效的评价与反馈。

  3、考核办法。党员干部绩效考核与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考核办法按照自查自评、群众推优、研究定等、公示审核、总结表彰的方法步骤进行。被考核人先从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四个方面进行自查自评,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述职推优,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评议定等,并通过公示审核正式确定评价结果。

  4、考核结果运用。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党员干部应给予通报表彰,并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党员干部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

  

  

篇四: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增加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

  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依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争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培育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育状况;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育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争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依据积极分子的表现状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争论;5、召开支部大会争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1-

  (二)党费收缴制度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根据规定比例交纳党费;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根据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准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值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

  -2-

  员是否有坚决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争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专心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状况,确定成果,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当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当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根据“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分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当进行;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3、经支委会争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4、召开党员大会,争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根据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3-

  (五)党内监督制度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状况要准时报告上级党组织;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六)“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争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争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争论打算党员的嘉奖和处分,争论打算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2、支部委员会依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争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支配、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

  -4-

  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争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争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支配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1、党支部每年要专心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状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专心对支部全年工作状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状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2、党支部要按时参与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准时传达,专心贯彻落实;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准时请示汇报;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篇2:督查工作制度为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X省工商局机关政务督查工作制度》和《Y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原则》,制定本制度。

  

篇五: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及社区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

  区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巴音赛街道党建工作责任制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

  一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四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总支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

  1

  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总支会报告。八党总支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

  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党总支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2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

  3

  列席会议。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

  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

  4

  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5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

  6

  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

  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

  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

  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

  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

  7

  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8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

  9

  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县直机关发展党员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xxxx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0

  

  

篇六: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目录

  1、党支部议事规则2、民主生活会制度3、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2、讨论决定本单位依法行政、重大工作、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4、讨论、审批预备党员的发展和转正。5、讨论党员的表彰奖励,以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6、讨论通过党支部领导人代表党支部在重要会议上的报告和以党支部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以及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的重要请示报告。7、上级党委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讨论的问题,书记和支部人员认为需要提交党支部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二、议题的确定1、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讨论顺序,经书记审定后,安排时间,召开会议讨论决定。2、单位各有关股室需提请党支部讨论的问题,事先需征得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3、对于重大决策,应在党支部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

  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材料应提前送给党支部成员,有关股室应作好准备,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4、凡未经充分准备并提出必要汇报材料的;涉及几个方面事先未协调的;未经组织部门进行考察的干部任免;非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动议,一般不列入党支部会议议题。三、会议的召开1、党支部会议每季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一名副书记召集和主持。2、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3、召开党支部会议,由办公室提前一、两天将会议议题通知各党员,以便安排工作,准备意见。如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出席,需向书记请假。4、党支部会议召开时,对议题涉及到党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的,该成员应主动回避。主持人也可以要求该成员回避。四、议事和决定1、党支部会议议题,先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党员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作必要的汇报,再由各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由主持会议的书记归纳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决定或决议意见。2、党支部会议讨论的决定或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由党支部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处理决定,必须由到会党员的过半数通过,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其中对发展党员、提拔干部必须实行票决制。3、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相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4、讨论干部任免时,如原拟人选被否定,应由组织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不能由个别成员临时动议,仓促作出决定。5、党支部会议后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保守秘密,违者要追究责任,对缺席的党员,由办公室向他们报告本次党支部会议的内容。五、决定的执行与反馈1、党支部人员对作出的决定(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支部会复议。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抓紧落实,并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执行情况。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二、党内民主生活每年召开两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三、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四、民主生活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五、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七、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切实抓好整改,接受群众监督。会议结束后,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民主生活会要作好原始记录,重要问题要有专题报告。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教育培训要有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内容集中,要求明确,措施有力。2、坚持每月组织党员开展1次集中学习培训,集中学习时间全年不少于12天。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上级重要指示和文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本系统本单位业务知识等。3、学习方法灵活多样,坚持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讲究学习效果。4、集中教育培训要有专门的记录,大力提倡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5、坚持督促检查,基层党支部每半年自查一次,确保参学率、学习时间和内容、学习效果等

  

  

篇七: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为加强我局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我局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经支委会研究特制定以下各项制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为加强我局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我局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经支委会研究,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2、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梳理,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3、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都要组织支部活动,树立典型,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4、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5、党支部每年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一般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支部委员必须过好双重组织生活。3、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4、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有专本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并将会议的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2、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无权修改或推翻支部大会所作出的决议。3、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支部委员既要对分管的工作各负其责,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相互之间密切配合。

  4、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规定的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四、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纯洁性队伍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一)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在年度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考评进行。(二)民主评议的内容。1、是否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远大理想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2、是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3、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4、是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干部职工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考评时间:党员目标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考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十二月底或次年的一月初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程序1、自我评议;2、党员互评;3、党外群众测评;4、组织审定。(五)总结整改工作。考评结束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回顾总结评议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签订新一年的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五、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支部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1、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上半年在6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12月底前召开。会议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党员,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2、党支部书记、委员除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3、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4、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相互监督与勉励,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5、会议基本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支部决议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6、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六、党组织生活制度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2、每月召开一次至两次支部委员会议。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4、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5、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6、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7、党员参加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七、党员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为便于党支部对全体党员同志思想状况的了解掌握,畅通党支部与党员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促进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汇报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二是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口头汇报;三是外出时间超过一个月或遇有特殊问题时,要向党组织作出书面汇报。二、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一是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近期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三是近期职工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四是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批评和建议。三、党员要襟怀坦白,如实向组织汇报和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和帮助,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处理党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四、因病不能做思想汇报的党员,支部负责人应登门探望,并认真谈心八、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为使我局党员联系群众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法、数量,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健全和完善局领导联系点制度,明确办公室、综合科、法制科为局党组书记周来荣同志的联系点,农调队、综调队、专业科室为副局长何长鑫同志的联系点。局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联系点的各项任务,确保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3、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4、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1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好党员责任区、义务劳动等活动。5、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向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6、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九、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打分方法进行。五、考评步骤:考评步骤:1、自我总结评议;自我总结评议;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十、党员发展工作制度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并承认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持改革开放。持改革开放。3、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完成各项任务,在单位能起带头作用。完成各项任务,在单位能起带头作用。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作风正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派、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支委会讨论审定后,再报区直工委批准。局党支委会讨论审定后,再报区直工委批准。(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1、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要有计划、有组织、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2、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有意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炼。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和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培养情况。(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将考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五)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支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2、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③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3、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预备党员的接收(一)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党动机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助。(三)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议程和内容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3、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6、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报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区直机关工委审批。区直机关工委审批。

  7、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预备党员的教育、(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教育、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按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二)预备党员的转正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们能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否转为正式党员并报区直机关工委。具备党员条件的,否转为正式党员并报区直机关工委。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给予按时转正,并报机关工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予按时转正,并报机关工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2、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4、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档案。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四、组织落实(一)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支部书记要在一周内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二)各支部要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各支部要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作。(三)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向职工群众公布入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员的基本情况(四)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五)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党组织要将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并将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十一、十一、公示制度一、公示对象为已经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党员。出转正申请的党员。二、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以及现实表现等。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基本情况。现实表现等。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基本情况。本情况三、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取通报的方式,设立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取通报的方式,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四、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公示期间,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党支部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五、公示情况必须向党支部大会报告。未经公示,不得公示情况必须向党支部大会报告。未经公示,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

  十二、十二、讨论票决制度一、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充分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80%,二、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80%,方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进行表决。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决采用一人一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三、表决意见分“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表决意见分“同意”不同意”弃权”三种。“同意”票超同意”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方能通过。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方能通过。四、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时,必须逐个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时,讨论和表决。讨论和表决。五、支部大会决议必须注明: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支部大会决议必须注明:的党员人数、的党员人数、未到会党员的原因、大会表决结果。到会党员的原因、大会表决结果。十三、十三、责任追究制度一、发展党员责任追究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由于主发展党员责任追究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观原因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其党组织(或责任人)观原因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其党组织(或责任人)的责任。的责任。1、发展对象隐瞒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发展对象隐瞒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的;的政治历史问题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的;为达到入党目的,采取贿赂、威胁等不正当手段的;入党目的,采取贿赂、威胁等不正当手段的;对党组织有其它欺骗行为的。它欺骗行为的。

  2、入党介绍人未能认真履行对发展对象教育培养职责的;未能如实填写相关入党登记表的;未能如实向党组织汇未能如实填写相关入党登记表的;报发展对象情况、造成发展失误的。报发展对象情况、造成发展失误的。3、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确定未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确定未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没有进行表决的;备党员转正没有进行表决的;赞成人数没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擅自作出决议的。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擅自作出决议的。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不满一年的;没有进行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不满一年的;不满一年的格的政治审查,或政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格的政治审查,或政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未按规定进行集中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擅自发展的。中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擅自发展的。5、支部大会就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形成决议支部大会就吸收预备党员、后,未按时报上级党委审批的;或上级党委未按时审批吸收未按时报上级党委审批的;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6、党支部故意隐瞒事实,致使党委误批的;在上级党组党支部故意隐瞒事实,致使党委误批的;织查处时不予配合,故意设置障碍,组织反调查,织查处时不予配合,故意设置障碍,组织反调查,指使知情人出示伪证,指使、支持个别人无理取闹、制造事端的。人出示伪证,指使、支持个别人无理取闹、制造事端的。7、党委授意、指使基层党组织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拉入党委授意、党内的;或故意纵容、包庇有关责任人,把不符合党员条件党内的;或故意纵容、包庇有关责任人,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入党的;在上级党组织查处问题时,对办案人、的人发展入党的;在上级党组织查处问题时,对办案人、检举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举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档案材料没有按规定归档,或造成遗失的;蓄意更改、8、档案材料没有按规定归档,或造成遗失的;蓄意更改、涂抹或销毁档案材料的。涂抹或销毁档案材料的。

  9、发展党员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发展党员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二、针对上述不同情况,上级党组织、组织部门应分清针对上述不同情况,上级党组织、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发展对象责任,取消发展党员资格,情节严重的,1、追究发展对象责任,取消发展党员资格,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五年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2、追究入党介绍人责任,取消其入党介绍人资格;情节追究入党介绍人责任,取消其入党介绍人资格;严重的,给予党内通报批评;故意隐瞒事实,严重的,给予党内通报批评;故意隐瞒事实,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应的纪律处分3、追究党支部责任,对支部书记等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追究党支部责任,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党纪处分。

  十四、十四、党员监督制度为使本局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使本局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一、党员监督的内容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行集体领导,实遵守党的纪律。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勤政为民、立党为公。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党员是否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组织生活情况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二、党员监督的方法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2、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的监督。的监督。三、党员监督具体措施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对党员的监督力度。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任何以监督名义,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党支部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十五、十五、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诫勉谈话对象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封建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2、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与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3、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虽有帮助他人的能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职工共同进步的党员;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职工共同进步的党员;4、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5、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月的党员;月的党员;7、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8、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响的党员。响的党员。二、诫勉谈话要求1、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2、支部要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3、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三、诫勉谈话内容1、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有关事项。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限和要求。限和要求。3、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四、诫勉谈话工作管理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支部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支部保管,理意见。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支部保管,作为考察考核干部、党员的依据十六、十六、党费收缴制度为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共产党员每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共产党员每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每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缴纳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缴、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缴纳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缴、预交或补交。交或补交。

  2、共产党员必须按规定的基数、比例交纳党费。自愿共产党员必须按规定的基数、比例交纳党费。多交者不限,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多交者不限,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3、党支部要建立党费收缴记录簿,实行专人管理。党党支部要建立党费收缴记录簿,实行专人管理。支部每年度向党工委缴纳一次党费。支部每年度向党工委缴纳一次党费。4、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示党费收缴情况,接受每位党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示党费收缴情况,员的监督及党员之间互相监督。员的监督及党员之间互相监督。5、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规定比例交纳党费6、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按自行脱党处理。按自行脱党处理。十七、十七、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制定本制度。党员队伍素质,制定本制度。一、学习教育内容(一)思想政治基础教育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重要思想教育;2、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3、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4、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和基本国情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和基本国情教育;本国情教育

  5、民主与法制教育;民主与法制教育;6、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纪律教育。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纪律教育。(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1、时事、政策和业务教育;时事、政策和业务教育;2、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教育;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教育;3、勤政廉政及职业道德、纪律行为规范教育;勤政廉政及职业道德、纪律行为规范教育;4、爱岗敬业教育;爱岗敬业教育;5、配合实际工作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配合实际工作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以上教育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以上教育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不同层次的人员,并按照上级要求确定。人员,并按照上级要求确定。二、学习教育形式1、采取报告、讲座、演讲、研讨的口头学习形式;采取报告、讲座、演讲、研讨的口头学习形式;2、采取文件、知识竞赛、征文等文字学习形式;采取文件、知识竞赛、征文等文字学习形式;3、采取外出参观革命教育基地、观摩学习外单位先进经采取外出参观革命教育基地、验等直观学习形式;验等直观学习形式;4、采取借助广播、电视、录音、录相、计算机网络等多采取借助广播、电视、录音、录相、媒体学习形式;媒体学习形式;5、采取个人读书、集体组织讨论、党员交流会、举办学采取个人读书、集体组织讨论、党员交流会、习班等专题学习形式。习班等专题学习形式。三、时间安排

  1、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并结合形势和任务,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并结合形势和任务,统一制定全年学习教育计划,统一制定全年学习教育计划,并根据需要制定分阶段的学习计划。计划。2、保证学习时间,支部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和业务学习,保证党员定期受到教育。和业务学习,保证党员定期受到教育。

  

  

篇八: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直接抓党的建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市局党务工作机构为局政工科,所属各单位建立相应的党务工作机构,确保党务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届期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本单位所在行业领域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每年年底向局党组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六、班子按期换届,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务公开制度

  一、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党务一律向群众公开。

  二、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义务及缴纳税费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三、党组织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四、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党组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就党组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工作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党组要经常听取支部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支部既要向党组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党组和支部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组通过支部让党员对党组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党组内部事务有必要的了解和参与。

  二、党组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工作作风、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或党小组反馈情况,了解信息,加强民主监督。

  三、党组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情况可向支部或全体党员通报结果或征求意见。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组成员个人述职征求意见、自查的问题、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局内全体党员通报。

  四、党组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结合党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和“下评上”活动,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并由党组书记明确专人负责,作好记录。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规定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1、质监事业发展规划;2、质监系统各项规章制度;3、局机关党政工团工作计划;4、质监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5、有关人事调动、调整,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6、干部职工的津贴、晋级晋职、评优选先;7、局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8、政务公开工作;

  9、质监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10、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二、征求意见的形式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职工干事业的思想,让干部职工参与质监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1、沟通信息渠道,采取设立局长信箱、建立局长接待日、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干部职工对质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局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几上几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2、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走访为质监事业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的老领导,使他们的建议和经验得到借鉴和发扬。3、坚持每年召开两次干部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局长工作报告,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4、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政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

  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

  及时查处。

  民主监督制度

  为规范和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议论行

  为,使党员和党组织少犯或不犯错误,更好发挥党员、党组织的作用,制定民主监督制度

  一、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党内外群众评议班子、评议党员领导干部一次。

  二、制定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由专人负责。

  三、制定信访制度。认真处理好人民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四、定期与群众对话制度。五、对于群众在评议、举报、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党组织要定期研究、认真归纳整理,对号入座,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要把党组织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六、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要表扬和鼓励,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按照党章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2、党员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4、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讨论决议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遇到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3、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党员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听取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等。4、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问题,都应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好记录。5、党支部会必须有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方能举行。会后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未参加会议的成员通报。三、党小组会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等。

  4、党小组会的重点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听取党员思想、作风和廉洁勤政、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向组织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党小组会要有专人做好记录。四、党课1—2个月上一次党课,党支部成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内容根据上级党委部署或自行确定。要结合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任务,结合党员思想实际进行。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党课效果。同时,建立使用好“四簿一册”,即支部会议记录簿、党员大会记录簿、党小组会议记录簿、党课记录簿和党员登记册,确定专人进行记录和保管,记录内容要分门别类、具体翔实,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议题和所作决议等,做到党员的各种活动情况、作出的决议都有据可查。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促使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评议时间一般安排在年中或年终,可与总结工作一并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全体共产党员,评议时以支部为单位召集全体党员的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三、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1)动员教育;(2)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4)向上级报告评议结果及党支部意见;(5)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选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

  五、评议结果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正确区分政策界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认真调查核实,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作出结论。提出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六、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将基层党组织工作置于全体党员的监督之下,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特制定党委(总支、书记)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一、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一般是每年年底结合工作总结同时进行。同时,也可以在某项全局性重要工作结束时进行专题报告。

  二、报告工作原则上以部门基层党组织为单位进行,一些业务相对独立的部门辖属单位,设立党支部的应单独进行。

  三、报告人通常是书记本人,涉及专项工作也可由副书记或分管委员报告。

  四、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委(总支、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思想建设、廉政建设以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意见等等。

  五、报告工作之前,要召开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报告内容。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有针对性。报告结束后,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和研究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利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

  六、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以便了解党的工作,加深对党的认识。

  党员公示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特制定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实行公示制度,就是把准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的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以保证新发展党员和将要转正预备党员的质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对拟发展对象,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发展对象并政审完成之后、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纳该同志为预备党员之前进行公示;对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前进行公示。

  三、发展对象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工作表现、政治表现、支部对其培养考察情况等。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预备党员时间、预备期内政治和工作表现等。

  四、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左右。公示期间,要设立公示信箱或监督电话,指派专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公示期限内,党内外人士如有不同意见,均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向党组织反

  映。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党支部(总支)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对公示对象没有意见或有意见反映但经核实无问题的,可按规定程序表决通过。

  五、党组织必须对举报群众和举报问题严格保密,使举报群众不因举报而遭受打击报复,以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公示的积极性。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领导班子、党支部成员、党小组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班子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8月份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召开的,必须报经局党组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提前10天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10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要向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但一次会议请假者不能超过2人。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领导成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思,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五、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成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六、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党费收缴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按照《中共中内组织部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凡有工资收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至800元(含600)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每月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执行新的党费交纳标准的通知》规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为:机关公务员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和职务补贴;机关工人包括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奖金和职务补贴;事业单位包括职务工资、津贴和职务补贴;离退休党员以国家规定的季退休费为基数。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领取新标准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对党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三、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

  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四、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小组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抓学习,提高素质重点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学习,用革命理论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同时,加强时事政治和经济、科技、金融、法律等专业知识的学习,以适应形势和工作的需要。学习要坚持制度,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保证效果。领导集体要坚持规定的学习制度,为全局的学习作出表率。各科、所要认真坚持以下制度:(一)严格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确定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依法行政、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并建立学习笔记本,记录集中学习讨论的情况。(二)坚持个人自学制度。根据统一计划,结合个人实际,制订自学计划,并建立自学笔记。个人的学习计划由本科、所负责人审定并督促落实。科、所长的学习计划由分管局长审定。

  (三)坚持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科、所集中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学习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室通报。

  (四)坚持报告会制度。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每半年举办一次专题报告会或讲座,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或专家讲课。

  (五)坚持学习交流制度。在自学的基础上,全室每半年组织一次学习交流会或座谈会,交流心得体会,座谈读书收获。

  (六)建立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个领导成员联系一个基层单位及一名党员,每半年至少深入基层一次,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七)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调研制度。班子成员每年要抽出不少于一周的时间到基层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至少写一篇有分析、有见解、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调查报告。同时,要善于总结、及时发现、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向局党组汇报,为指导面上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八)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分别与本单位不少于10名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及群众进行谈心,单位人数少于10人的,要全部谈。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之间、党支部书记和每个党员之间,要普遍谈心。

  二、抓思想教育,增强团结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同时,不失时机地抓好形势政策教育,使干部

  职工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当前,要突出抓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育。

  (一)加强思想品德教育。通过教育,进一步增强团结意识和大局观念,消除各种不健康思想。1、要搞五湖四海,不搞以人划线。不允许给上边划线,也不允许给下边划线;不允许给自己划线,不允许给别人划线。2、要严于律己,宽以等人,善于听取不同意见,不允许搞亲亲疏疏,不允许搞老乡、同学、老同事之类的小圈子。要对全局负责,特别在人的问题上,对分管的和不分管的科、所要一视同仁。3、要自觉克服自由主义。反对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反对挑拨离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努力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4、要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局领导班子及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要定期召开,发现问题及时召开。在民主生活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澄清思想,消除隔阂,增进团结。

  (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从维护全局的良好形象出发,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把各项工作做到更好。1、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局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科、所要主动配合支持,出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防止推诿、扯皮。2、教育干部职工淡泊名利,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防止把经济生活中的商品交换原则带到政治生活和公务活动当中。3、各科、所要根据工作特点,建立、实施职业道德规范,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

  三、抓正反两方面典型,弘扬正气

  (一)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大力开展评先树优活动,组织好每年一度的考核、民主评议党员、工青妇群众组织的争先创优活动,并要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更好地发挥激励作用。对于获得全省或全国性各类荣誉称号的,要在全局范围内宣传其事迹。各科、所要及时组织学习市内外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创造一个学先进、赶先进,奋发向上的良好范围。

  (二)重视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做好人民来信的处理,加强对执法执纪情况的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查处,并进行通报。同时要利用有效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全局每半年组织一次廉政建设报告会或收看一场有关廉政建设的录像,并组织各科、所开展讨论,查摆问题,制定措施,堵塞漏洞。要注意发挥好党支部成员和各党小组组长的作用。

  (三)恢复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各级领导同志对分管科、所或本科、所出现的不良倾向,要勇于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对听信传播、制造小道消息和拨弄是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失、汇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参与封建迷信或宗教性质活动的,要及时进行教育批评,经教育不改的,分别情况,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在整个思想政治工作中,要防止以迎合代替引导、以人情代替原则,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原则性和战斗性。

  四、抓责任制,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破除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割裂开来的错误观点,做到管人管事相统一,防止“两张皮”现象。各科、所长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所的思想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同志根据分工对分管方面和分管科、所的思想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总结评比时,发生闹不团结和有违法犯罪等严重问题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

  要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各科、所每月分析一次思想情况;各科、所每季汇报一次思想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局半年汇总一次思想情况,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机关党组织要抓好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充分发挥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活跃机关业余文体生活。开展活动要善于抓时机,不与中心工作冲突;既要注意发挥骨干队伍的作用,又要注意有广泛的群众性。比较大的活动一般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小型活动可适当多组织一些。

  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勤政廉洁,公道正派,严于律己。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模范的行动感召人、带动人。

  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四大纪律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2、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3、严格遵守党的经济纪律;4、严格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各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五不许1、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2、不许“跑官要官”;

  3、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

  用领导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

  法利益;

  4、不许参与赌博;

  5、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国家质检总局“八严禁”

  1、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和执法活动中饮酒;

  2、严禁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挂靠单位之间用公款

  互相宴请;

  3、严禁参加由工作对象支付费用的宴请;

  4、严禁开会、办班发放礼品;

  5、严禁收受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的礼品;

  6、严禁个人借用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的小汽车;

  7、严禁到下属单位和由工作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

  种费用;

  8、严禁接受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安排的私人旅游、高消

  费娱乐。

  八禁止

  1、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和执法活动中饮酒;2、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3、严禁借行政审批、发证、检查、监督检验等机会谋取私利;4、严禁在执法办案中擅自变更处罚决定和违规处理罚没物品;5、严禁参加由工作对象支付费用的宴请,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收受工作对象的礼金和礼品;6、严禁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和乱出质量证明;7、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与企业签订各类“服务”协议,收取各类不合理费用,放弃原则充当假冒伪劣产品的保护伞;8、严禁参与赌博和色情活动。

  八荣八耻1、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2、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3、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4、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5、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6、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7、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8、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五个坚决1、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2、坚决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3、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和部署;4、坚决维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权威;5、坚决确保政令的畅通。

  五个决不允许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3、决不允许对党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4、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5、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

  

  

篇九: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四、发展党员制度(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

  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二)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三)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

  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

  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党支部要按照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

  评议。(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

  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

  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篇十: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党建规章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1、党支部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民

  主生活会。2、党的组织生活要加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

  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共同提高。

  3、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记录。党员要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二、党课制度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每年三至四次。三、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大会制度

  根据需要,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它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3、听取审查支部会的工作计划。4、选举支委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作出决议。5、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情。四、民主评议制度

  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其基本方法是:1、进行新时期做合格党员的教育。2、组织好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认真做好个人总结。3、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支部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督促其改正。5、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表彰优秀党员,教育处置不合格党员。五、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党支部在党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教育引导他们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2、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团结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和上级的要求进行,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加凝聚力。

  3、组织开展谈心活动,听取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的汇报。

  六、共产党员的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产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七、共产党员的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

  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篇十一: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建平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发展党员制度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有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

  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二、党费收缴制度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得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2、缴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缴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缴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缴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缴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缴纳党费。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缴纳党费,党员向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缴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党费。5、按时缴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当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

  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四、托三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要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员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

  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五、党内监督制度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六、“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

  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他重要事项。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七、请示汇报制度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

  时请示汇报。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篇十二: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目录

  1、党支部议事规则2、民主生活会制度3、“三会一课”制度4、党员教育培训制度5、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6、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7、党务、政务公开制度8、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9、重要情况通报制度10、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11、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2、廉政谈话制度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4、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制度15、党内关怀帮扶制度16、后备干部培养制度17、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2、讨论决定本单位依法行政、重大工作、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5、讨论、审批预备党员的发展和转正。6、讨论党员的表彰奖励,以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7、讨论通过党支部领导人代表党支部在重要会议上的报告和以党支部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以及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的重要请示报告。8、上级党委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讨论的问题,书记和支部人员认为需要提交党支部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二、议题的确定1、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讨论顺序,经书记审定后,安排时间,召开会议讨论决定。2、单位各有关股室需提请党支部讨论的问题,事先需征得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3、对于重大决策,应在党支部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材料应提前送给党支部成员,有关股室应作好准备,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4、凡未经充分准备并提出必要汇报材料的;涉及几个方面事先未协调的;未经组织部门进行考察的干部任免;非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动议,一般不列入党支部会议议题。三、会议的召开1、党支部会议每季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一名副书记召集和主持。2、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3、召开党支部会议,由办公室提前一、两天将会议议题通知各党员,以便安排工作,准备意见。如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出席,需向书记请假。

  4、党支部会议召开时,对议题涉及到党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的,该成员应主动回避。主持人也可以要求该成员回避。

  四、议事和决定1、党支部会议议题,先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党员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作必要的汇报,再由各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由主持会议的书记归纳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决定或决议意见。2、党支部会议讨论的决定或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处理决定,必须由到会党员的过半数通过,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其中对发展党员、提拔干部必须实行票决制。3、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相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4、讨论干部任免时,如原拟人选被否定,应由组织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不能由个别成员临时动议,仓促作出决定。5、党支部会议后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保守秘密,违者要追究责任,对缺席的党员,由办公室向他们报告本次党支部会议的内容。五、决定的执行与反馈1、党支部人员对作出的决定(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支部会复议。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抓紧落实,并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执行情况。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内民主生活每年召开两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四、民主生活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五、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七、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切实抓好整改,接受群众监督。会议结束后,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民主生活会要作好原始记录,重要问题要有专题报告。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一课”主要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篇十三: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及社区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区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巴音赛街道党建工作责任制。第二条党支部党建工作由支部负责,坚持从严治

  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第二章责任内容第三条党工委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工委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支部履行职责,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党工委的决议。第四条党支部书记对工作全面负总责,切实担负

  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并根据党支部工作的特点和有关部门的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支部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第五条党工委在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中,要抓好

  支部决议、重大活动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坚持经常深入

  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支部做好工作。第七条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支部

  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第八条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

  制定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检查总结;每年召开至少2次党支部大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分析党员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安排党课教育。第九条支部必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

  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党工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均应按要求记录在下发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第十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

  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党工委的决议。第三章责任考核第十一条党工委负责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第十二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

  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第十三条党支部成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第十四条党工委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部门,

  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

  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

  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

  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

  举办党员培训班。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

  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

  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

  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

  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

  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篇十四: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

  党建工作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和党的基本理论,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2、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由支部书记、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学习上级党委的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3、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围绕上级党委确定的主题,精心组织学习,汇报党员个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坚持党性原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广泛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措施,促进机关党建工作开展。4、党课。每季度组织1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轮流选题授课或聘请党校理论教员、外单位先模人物举办讲座或报告会。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二)“双诺双评双争”制度“双诺”,即党支部、党员公开承诺;“双评”,即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双争”,即党支部争创“红旗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

  党支部”,党员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具体程序:提出承诺内容党支部承诺内容包括党建工作承诺、经济

  社会发展承诺、办实事承诺;党员承诺内容包括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

  确定承诺事项党支部提出的承诺事项,经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讨论修订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批准;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召开支委会进行讨论和审核把关。承诺事项正式确定后,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

  积极履行承诺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分别制定具体履诺计划,提出落实时间表,积极兑现承诺。

  定期述诺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开承诺履行情况汇报会,由党支部和每名党员就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述职,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质询、监督。

  年终评议表彰年终召开评议会,党支部和每名党员对承诺的事项兑现情况进行公开述职,接受上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民主评议打分。评议工作结束后,根据评议结果,评选表彰“红旗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

  (三)党费收缴制度1、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2、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取。党员应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属党支部交纳党费,每月交纳一次。如特殊情况不能本人缴纳或按期交纳的,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

  3、党费缴纳数额严格按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缴纳比例确定。《规定》要求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缴纳党费。

  5、党支部要确保按时、足额收取党费,及时公示,并按季度向县直机关党工委缴纳。

  6、党支部建立党费收缴明细台账,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建立档案。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

  (四)党员联系群众制度自觉强化群众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每名党员联系本单位或联系村1-2名群众或入党积极分子。经常与群众交流思想,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及时向党支部做好汇报。关心群众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善于发现群众的优点和长处,虚心学习并听取群众意见。维护大局,保持稳定,密切党群关系。(五)廉政建设制度自觉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公私分明,不假公济私,不侵占集体财物。不用公款送礼,不巧立名目大吃大喝,不接受别人公款吃请,不用公款办私事。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行贿受贿、贪赃枉法。不向基层单位吃拿卡要、违规办私事。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篇十五: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二〇一三年四月

  目录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一)党支部工作制度1、党支部工作职责…………………………………12、党支部议事规则…………………………………23、党建工作责任制度………………………………44、三会一课制度……………………………………55、组织生活会制度………………………………66、民主生活会制度…………………………………87、民主科学决策制度………………………………108、请示汇报制度……………………………………11(二)党支部成员职责1、党支部书记职责…………………………………122、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133、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144、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145、党小组长工作职责……………………………15(三)党员管理、党员发展制度1、党员目标管理制度……………………………152、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163、党员活动日制度………………………………184、党员联系群众制度……………………………19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9

  6、党费收缴制度…………………………………207、发展党员工作制度……………………………218、入党公示制度…………………………………22

  (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党务公开制度…………………………………232、党内监督制度…………………………………26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28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295、党员监督制度…………………………………306、党员谈话诫勉制度……………………………34

  党支部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讨论部署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2、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内外干部、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4、研究决定本单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做好党员发展工作。7、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察、使用、管理及干部推荐工作。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党务公开、事务公开和行风建设。

  9、加强对工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大力支持工会等群团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开展各项工作。

  10、大力推进党务数字化建设,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11、切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建设先进党支部。

  12、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支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支部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2、讨论决定建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

  席会议的人员。二、会议的主要形式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

  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

  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支部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四、会议要求1、党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支部委员主持。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2、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3、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

  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办公室三天内办毕,不得贻误。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建工作列为党支部的职责,书记以身作则并负全面责任,支部委员齐抓共管,负有相应的重要责任。

  2、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党的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作风建设。3、党建工作要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加强党

  建工作研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4、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每季度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每月有工作安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及人员,书记定期检查,年中、年底进行全面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5、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6、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7、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三会一课”制度

  1、党小组会每月一次,围绕党的中心工作

  和支部近期任务组织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研究本单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本单位重大事件和重要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党的宗旨、党性、党风、党纪、形势任务等党课教育等。

  4、党课每半年一次,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要求安排党课内容。

  5、建立三会一课的考勤、记录制度,作为考核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基本依据。

  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2、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3、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

  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是: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5、为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组织有意义的外出实地观摩或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帮贫扶困的同时,增强教育党员的实效,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7、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

  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8、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9、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民主生活会在六月底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十二月底召开。

  2、民主生活会必须全体支委参加,由书记主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支部根据会议内容

  确定。3、民主生活会要围绕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

  设和“学习、团结、廉洁、求实”的要求,主要是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及中心组成员个人的思想、作风、工作、生活、团结、廉洁等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交心通气,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把带有普遍性或比较突出的问题作为讨论的重点。

  4、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必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前,及时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上级党组织,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5、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支部内部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必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支部成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坦诚相见;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主动检查自己,诚恳接受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实事求是,不准随意夸大,不许压制或打击报

  复,不许向外泄露。6、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支部要及时

  解决,并要制定改进措施;支部解决不了的,要向上级党委报告。

  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锻炼,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优势,使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的领导班子。

  2、讨论或决定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必须召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会议坚持集体讨论、科学决策,会上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一经决定后,必须统一行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维护班子团结。

  3、定期召开班子会,主要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通报有关重大事项,听取工作汇报,部署有关工作,讨论需要班子会决定的事项。

  4、讨论决定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必要时,可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举

  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如对重大问题发生意见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做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意见分歧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2、党支部每月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3、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党员向党组织汇报的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情况。

  (2)自己近期的思想、工作情况和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文化知识的情况。

  (3)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4)对党组织或任何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4、党员汇报的主要形式:

  (1)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集体汇报。(2)党员向支部书记或支委口头汇报。(3)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向党组织书面汇报。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主管支部的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及决定。

  3、完成党建的各项任务,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4、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做好支部的日常工作。

  5、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7、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8、抓好党支部的廉政建设,做廉政、勤政的模范。

  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提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规划,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会。

  2、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支部书记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实施计划,检查组织生活落实情况。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具体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搜集和整理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小组和党员的建议。负责评议党员、评议党支部的具体工作。

  4、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方针。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5、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核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6、负责经常性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

  任务,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2、组织党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

  3、组织指导党员和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会同工会等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4、了解教育思想动态,做好教育思想工作。

  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1、主持召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2、组织党员贯彻上级党委和党支部的决议,并检查党员执行决议的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鉴定,接收新党员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

  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

  勤、工作目标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1、自我总结评议;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并将考核情况报委党组。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是对党员进行思想政

  治教育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业务培训,提高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基本形式,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2、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以党支部(党总支)为单位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的权利、义务、标准和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光荣历史教育,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知识等。

  3、党员学习教育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要有记录,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党员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时间一般每月安排一次,培训时间每半年一次。

  4、党组织对专(兼)职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一次。

  5、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通过学习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整改等形式,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党员意识。

  6、党组织要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备电教设

  备和党报党刊,使党员学习教育有场所和学习内容。

  7、上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8、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要纳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党组织对党员学习情况每年检查1-2次,检查情况作为党员目标管理考订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一、每月定时组织党员活动日活动。以集中为主,可结合实际采取其它形式,具体时间由支部根据实际安排。

  二、支部认真安排党员活动日,做到有计划有准备。

  三、党员活动日的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委实际,确定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3、学习时事政治,开展形势教育。4、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等。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确定联系对象。

  2、党员应该积极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后进人员的转化工作,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党员应和联系对象保持经常性接触,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将联系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党支部对党员的汇报要有记载。

  4、党支部要把联系群众的工作作为考评党员、评选优秀党员的内容之一,成绩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彰。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一项正常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评议内容:坚持从严治党原则,对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评议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

  3、评议程序: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

  4、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党员标准,注重思想教育,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原则,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党员先进性标准进行教育评议、定格。

  党费收缴制度

  一、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交纳党费。二、交纳党费数额有多有少,具体依据工资标准。三、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四、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

  交不限。五、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

  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六、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

  按月交纳的,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八、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一次。支部党费收交情况必须上墙公布。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党支部(党总支)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

  2、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决定,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的集中培训。

  3、发展对象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后,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4、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然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由所在党支部将新发展党员对象在其工作单位或生活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天。申请人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5、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审批,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进行审查。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6、预备党员经过一年的培养期满后,由本人主动提出转正申请。转正的程序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票决通过;总支委员会审查;报党委审批。

  7、党支部(党总支)每年年初要向党委报告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年底要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对违反规定程序的,要追究责任。

  入党公示制度

  一、公示对象为已经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党员。

  二、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以及现实表现等。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基本情况。

  三、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取通报和张榜公布的方式,有条件的可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除在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地区进行外,必要时也可扩大到其居住地和原工作单位进行。

  四、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党支部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

  五、公示情况必须向党员大会报告。未经公示,不得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

  党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二、公开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三、公开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

  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五、监督与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要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党内监督制度

  1、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的情况;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应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向党员公布。(2)党组织要按规定召开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

  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整改;将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民主生活会反映出的问题,如实报告上级党组织。

  (3)党组织经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并提出意见。

  (4)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本单位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5)按规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听取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6)对党员违纪案件认真调查核实,协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7)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

  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纪检委员)为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的有关规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党建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4、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管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按有关人员的职务、违纪违法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不同的处分和处理。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领导和分工负责原则,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3、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在各项工作和社会活动中,领导干部应做到:

  (1)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遵守公共财物管理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3)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4)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5)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挥霍公款。(6)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奋工作。

  党员监督制度

  为使广大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监督的内容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

  况。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党员监督的方法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组织监督即党组织对党员监督、集体监督。党组织对党员监督就是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止和纠正党内的错误倾向和不良作风。集体监督就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防止错误决策,制止以权谋私。2、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的监督。群众监督一方面要求领导机关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形成社会主义的民主风气,让人民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另一方面要求广大群众善于运用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等权利,自觉地、积极地对每个党员、党的领导干部发挥监督作用。舆论监督就是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对党内的不正之风,进行揭露和批评。民主党派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

  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党员监督具体措施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6、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聘请党员、群众监督员,参与对党组织、党员在工作、学习、组织生活等方面的监督。党支部应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有关情况。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控告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党支部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对象

  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2、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与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3、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虽有帮助他人的能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教职工共同进步的党员;4、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5、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月的党员;7、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8、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二、诫勉谈话要求1、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2、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

  3、诫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三、诫勉谈话内容1、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3、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四、诫勉谈话工作管理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支部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支部保管,作为考察考核干部、党员的依据。

  

  

篇十六: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

  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

  人的职责,其他支委成员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1、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

  的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

  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地完成单位的各

  项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副书记:在书记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书记完

  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学校公会、团支部、大队部工作。了解掌握党

  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抓好教职工经常性的思想工作,负责处

  理、解决好思想工作中的矛盾。

  3、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组织党员学习

  党的理论知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指导开展文体活动.办好学校党

  建工作的宣传橱窗,做好通讯报道.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精神文明

  建设。

  4、组织委员:主要负责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人员状况。提

  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检查和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做好入

  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工作。接转党员

  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

  组织的统计工作.二、健全工作机构.学校党支部为党务工作机构,支部委员会由三位支委组成。下设三个党小组.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六、党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

  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研究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6、活动要求:(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2)学校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形式多样,解决问题,注重实效。(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

  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学校党支部和校长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步安排。每年专题进行学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均不少于两次.校长、书记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4、依法支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调查、处理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责任考核1、局党委和乡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般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自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结果作

  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3、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4、局纪委和乡纪委负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三、责任追究1、学校党员、干部有违反责任制内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对学校廉政典型和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处分。3、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明确界定,不随意夸大无限上纲,不遮瞒掩饰不了了之。

  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领导能力。二、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等各方面知识。三、学习时间:

  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自学时间不少于80学时。四、学习方法: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座谈、调研等,注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五、学习要求:1、学校党支部要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定期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要求。2、每次集中学习要主题明确,精心准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3、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均需按时集中学习,并建立考勤制度.4、学习讨论应名符其实,认真记录,积极发言,不得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有特殊需要时,可择时召开.开会时间、地点和要求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的决定、决议;能否自觉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实践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能否认真落实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等事项进行检查、总结,查找不足,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校工作实际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2、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学校党支部书记于会前通过谈话等形式,转告相关人员,对有一定代表性或事关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在会上通报。3、班子成员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4、召开日期和主要议题要提前5天报告上级党组织。四、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1、民主生活会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2、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既不回避矛盾,也不搞无原则纠纷;既勇于开展批评,又和风细雨,润物无声.要从团结发展的愿望出发,真正达到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3、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要在学校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4、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一、评议的对象

  书记、校长、副校长二、评议的主要内容对照校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1、“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主要看干部的政治立尝党性修养和奉献精神,看干部立党为公、遵纪守法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政会议决议的情况。2、“能"是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看干部学习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领导水平的情况;看干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勤”是指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责任心。主要看干部是否勤奋敬业,踏实工作,深入课堂,联系师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4、“绩"是指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看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益等情况。5、“廉”是指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主要看干部防腐拒贿的情况;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情况;遵守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三、评议的方法和程序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必须在教工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为:1、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校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以正确的态度接受民主评议.

  2、组织调查走访。召开师生、家长等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家长对校级干部的评价和意见。3、校级干部个人总结。书面总结个人履行职责包括个人目标责任达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打算和措施.4、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述职测评大会。在学校校级干部逐一述职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四、评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末进行。五、评议结果的处理1、作为校级干部任用和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2、按照有关规定向校级干部本人反馈;3、对评议不称职对象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

  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4、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5、学校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7、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

  8、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1、会议型:支委会、党员大会;行政会;教代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全校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学生会。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版面、校园广播等。3、文件型:书面文件。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1、学校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接受教工委、教委的检查和指导。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

  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党日活动是学校党支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

  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学习制度。一、活动时间: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党支部确定,并相对固定.每月安排一次党员学习活动,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二、活动内容: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校党组织的重要工作;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三、活动要求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党日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

  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性分析(一)党性分析的内容和要求党性分析是党员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思想根源,进行自我总结。党性分析主要是查找存在问题,从个人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找准薄弱点,不能报流水账,更不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二)党性分析的程序1、由学校党支部根据党员队伍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进行全面动员;2、党员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自我总结;3、学校党支部认真把好自我总结材料的审查关.二、民主评议(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3、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每个党员发挥作用情况。4、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3、坚持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4、坚持积极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的原则。(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1、是否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既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又脚踏实地地为实践党的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带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2、是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改革大局,站在改革前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出贡献。3、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廉洁奉公,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在本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四)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1、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党员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2、自我评价阶段。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对自己一年的思想、学习、工作,特别是改革、廉洁、组织纪律方面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明确方向。3、民主评议阶段。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并采取召开

  群众座谈会、民意测验、设意见箱等适当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评议中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在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由党支部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分析、汇总各方面反映,形成对党员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组织意见.5、表彰处理阶段。经民主评议,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合格党员给予肯定和鼓励;按照有关政策,对不合格党员区分情况,严肃处置.6、总结整改阶段。党员要在评议以后,针对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上交本人所在党支部。三、民主生活会

  (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要求民主生活会是党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学年末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召开的,必须党支部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1、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提前10天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10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要向支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2、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思,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3、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4、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成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5、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具体工作可与党员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的年终考核同步进行。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自传、个人小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

  记表》等材料。三、学校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四、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组织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二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七、学校党组织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八、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支委会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等。公示期间学校党组织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公示期满后,把公示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支委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入口关。九、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预备党员因各种问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对有直接责任的学校党支部及其负责人和培

  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追究培养教育、考察谈话、核实问题、讨论审批等环节的领导或工作责任。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视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师德建设工作制度

  1、师德建设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随着时代及实际工作变化,将不断丰富和深化。2、师德工作重在建设,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师德问题的思路.从有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角度来理解和制定师德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建设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3、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师德建设工作计划,并督办计划的完成.教务处、教导处、工会等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要将师德建设工作列入常规工作。4、学校每年树立师德标兵,予以大力表彰和宣传,以期起到示范、感召、辐射作用.5、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培养师德意识,确立师德观念,按师德规范严格自警自律。6、将师德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理解体贴教师,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来增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7、完善师德监督机制,学校考评与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相互监督相结合.坚持师德汇报制,凡发现师德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师德建设领

  导小组予以查处,知情不报者,一经查出,必须追究责任。8、建立师德奖惩制度,凡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职工,除认真检讨、批评教育外,按情节轻重扣发学年奖,评优、职评、晋级一票否决,并停职待聘或解聘,或年度考核结论定位“不合格",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报有关部门查办。

  

  

推荐访问: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