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9篇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9篇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xx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指导思想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9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9篇

篇一: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xx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指导思想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市县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

  郭楼镇阳坝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指导思想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市、县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网络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由各办公室负责人、教研组长组成。领导小组中由教导主任担任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建立学校推普三级网络,由分管领导、教师推普员、学生推普员(兼监督员)组成。

  第三章管理及职责四、为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学校“创建迎检”的整体工作,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推普周活动计划。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5.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6.布置校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7.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8.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9.做好学校网站语言文字的栏目。(二)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职责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2.切实采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组室、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办公室、个人进行推荐表扬。4.督促普通话尚未达标的老师积极自培,争取早日达标。5.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6.积极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7.做好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三)推普员职责1.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任务。2、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3、组织好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活动。4、监督执行校园文明语言的实实施。5、组织安排班级各项普通话比赛活动。6、协助老师检查学生作业,及时纠正学生作业中用字不规范现象。7、及时向上级反映班级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8、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第四章基本内容五、常规管理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3、校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等张贴有关于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学生养成加强说普通话的意识;在教学楼、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4、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5、校名牌、楼名牌、室名牌及校徽;学校的公文、文件文头和校刊校报的刊头报头学校的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几个方面的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六、教学管理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庭联系册、科研论文、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2、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4、把普通话口语课作为拓展型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固定任课教师,使用统一教材,着重提高学生口语表达能力。七、师资管理1、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条件,新教师上岗条件,教师继续教育内容。2、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八、学生管理1、各科教学都应加强对学生规范意识和能力进行培养:课堂中与教师和同学交流必须使用普通话,语言力求清晰明了。作业书写工整,不写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2、学生在校园内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是学生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3、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语文综合能力等纳入学生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九、德育教育1、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朗诵、书法及规范字知识竞赛、口语表达争章活动,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每年9月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2、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开展普及普通话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师生语言文字水平;开展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社会语言文字工作,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十、教师应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的课题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的工作途径和方法。

  第五章奖惩制度十一、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十二、学校拨出一定的活动经费,用于对本校师生开展各类常规活动竞赛的奖奖励。十三、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十四、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工作不力,不规范用语、用字的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十五、本规定由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篇二: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中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进一步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依据《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我校特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一、学校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全校的语言文字工作。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内容。

  二、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

  三、学校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必须将推广普通话、书写规范字作为检查内容之一,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四、结合继续教育,加强对教师普通话培训,教师必须符合规定普通话测试达标标准,学校审核普通话测试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未达标的教师员工分期参加市语委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

  五、教师之间的交流使用普通话,教师与学生之间交流使用普通话,校园内学生与学生之间交流都使用普通话。

  六、教师教学使用规范汉字,教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规范化。

  七、学生能正确识别、书写常用汉字,学生作业、考卷等用字要规范。学生的作业书写工整、规范、美观。

  八、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学校的墙报、板报、告示及学校一切文字档案材料都使用规范汉字。

  九、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教师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教研课评分等工作结合起来。

  十、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组织的各种普通话竞赛、讲座活动。

  推广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是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师生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以上规章制度,使校园用字规范化,交流普通话。

  

  

篇三: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LT

  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桑堌乡牛集小学

  2018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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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指导思想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

  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

  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

  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

  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

  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

  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

  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组织成员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组。

  校长牛世森任组长,杨钦平为副组长,组员是各年级语文教师

  第三章管理与职责

  三、为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

  职责:

  (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省实施办法,执行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学校“创建迎检”的整

  体工作,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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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凡不积极参加学校推普工作,不按学校推普要求以身作则去实践的,均取消其推普员资格,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教育教学中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1.听课检查落实教师教学用语及规范用字情况并记录。2.检查教师教案、试卷、学生作业用字规范情况。3.做好督导时随机调课听课的准备。五、常规工作中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1.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学习并组织相应的学生问卷答题。2.加强学生校内外坚持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的教育,鼓励学生监督家长及亲戚朋友说普通话用规范字。3.设立学校及班级推普员并发挥其作用。4.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舆论宣传。5.在学校增设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提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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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标准工作制度(多篇)

  篇一:创立“语言文字标准化示范学校〞工作制度创立“语言文字标准化示范学校〞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积极稳

  妥、循序渐进地推进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标准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学校开展效劳,特制定本制度:

  一、语言文字学习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坚持说好普通话,用好标准字,增强全体师生自觉使用普通话、标准字的意识,做到上下联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普通话考试培训。〔二〕把讲普通话、用标准字列入每周的学习例会。〔三〕鼓励全体师生自主参加各种学习推广普通话的活动。二、普通话使用制度〔一〕全体教职工在工作时自觉使用普通话。〔二〕全体师生积极推广普通话。〔三〕以下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1.课堂教学;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3.各类会议的发言;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5.接打电话,接待来访。〔四〕普通话持证上岗制度1.普通话水平达不到等级要求的教师将不得参加评优、评先;2.普通话水平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三、加强用字标准化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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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标准,推行标准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以下用字必须标准1.单位内部名称牌、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2.发布公文及内部书函往来;3.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领导讲话材料等。〔三〕语言文字检查制度1.全体教职工必须按要求说普通话、写标准字;2.各办公室公文用字标准,杜绝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标准用字;3.把说普通话、写标准字列入教职工根本行为标准;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教职工的职责;把语言文字作为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4.凡发现不按要求说普通话者,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令其限期改正,并负责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标准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标准化气氛,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6.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能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7.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情况和用字标准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全体师生标准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四、奖惩制度〔一〕全体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标准用语水平,语言文字标准的要求纳入到年度考核中。〔二〕学校每年拿出一定的活动经费,用于对开展各类常规语言文字活动类竞赛的奖励。〔三〕在语言文字标准化活动中工作不力,不标准用语、用字的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五、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篇二:校园语言文字标准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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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语言文字标准化管理制度语言文字是交流的工具。我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言,也是我国各民族通用的语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标准文字〞,使用普通话和标准用字,关系到我国语言文字的纯洁性,关系到国家尊严、民族团结,有利于各地区、各民族间的交流与共同繁荣,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国家的统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确立了学校在这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规定了相关工作要求。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明确要求:普通话要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标准用字的要求对学校而言,更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特制定本规定。一、教师在教学活动过程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具体包括课堂教学的讲课与提问、实验指导、辅导答疑、考试、考查、监考等场合。二、教师教学中不仅自己要用普通话,而且在学生答复以下问题、课堂讨论等教学活动中对学生使用普通话都要有明确要求。三、教师书写教案、编写教学方案及撰写其他教学文件时均应注意标准用字,特别是在教学中直接面对学生的文字使用,如板书、多媒体课件、试卷、作业阅批等方面必须严格要求,不得使用不标准汉字,防止以讹传讹,误导学生,误人子弟。四、学生在各学科各课程教学活动中都必须使用普通话,如课堂提问、答问、课堂讨论以及校园内师生之间或学生之间相互交流等。五、学生在上课学习中均要求使用标准汉字,各科作业、考试考查答卷等出现不标准汉字,教师可酌情扣分,尤其语文科更应从严把关。六、师生在校内的集体第二课堂活动中也要自觉使用普通话和标准汉字。如在校内集会、学术报告、各类比赛、竞赛均用普通话交流,各种张贴物〔如海报、通知等〕、各种宣传媒体〔如印刷物、校园播送、校园网站网页、校刊校报等〕更要成为标准用字的典范。七、全体教师都应按规定要求,自觉参加上级普通话有关水平测试培训,并通过统一水平测试,到达规定相关等级,持有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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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教学中教师使用普通话和标准用字的情况将作为教师业务考评、职称评聘、教育教学方面评优评先的参考,是青年教师根本功训练与考核的根本内容之一。

  九、学校行政领导深入课堂听课,要关注教师使用普通话和标准用字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与有关教师交流,促进标准和提高。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榆树市弓棚镇中心小学校语言文字领导小组篇三:小学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规章制度XX小学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指导思想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和市、县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标准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效劳。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组织与网络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由各办公室负责人、教研组长组成。领导小组中由教导主任担任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建立学校推普三级网络,由分管领导、教师推普员、学生推普员〔兼监督员〕组成。第三章管理及职责四、为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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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标准标准,负责学校“创立迎检〞的整体工作,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方案、推普周活动方案。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标准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标准化工作。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5、指导学校文字标准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标准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标准根本功训练。6、布置校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气氛,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7、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8、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9、做好学校网站语言文字的栏目。〔二〕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职责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标准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2、切实采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组室、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3、对推普工作和用字标准的办公室、个人进行推荐表扬。4、催促普通话尚未达标的老师积极自培,争取早日达标。5、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6、积极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7、做好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三〕推普员职责1、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任务。2、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3、组织好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活动。4、监督执行校园文明语言的实实施。5、组织安排班级各项普通话比赛活动。6、协助老师检查学生作业,及时纠正学生作业中用字不标准现象。7、及时向上级反映班级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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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那么。第四章根本内容五、常规管理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立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标准化气氛,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3、校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等张贴有关于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学生养成加强说普通话的意识;在教学楼、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标准字〞的提示牌;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标准汉字的气氛。4、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方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标准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5、校名牌、楼名牌、室名牌及校徽;学校的公文、文件文头和校刊校报的刊头报头学校的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几个方面的用字必须标准化、标准化。六、教学管理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庭联系册、科研论文、案例等中写标准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2、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标准作为考核指标之一。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教案、等用语用词的标准审核把关。4、把普通话口语课作为拓展型课程,纳入教学方案,固定任课教师,使用统一教材,着重提高学生口语表达能力。七、师资管理1、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条件,新教师上岗条件,教师继续教育内容。2、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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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将普通话和标准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根本功训练的根本内容。

  八、学生管理1、各科教学都应加强对学生标准意识和能力进行培养:课堂中与教师和同学交流必须使用普通话,语言力求清晰明了。作业书写工整,不写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2、学生在校园内讲普通话,写标准字是学生行为标准的根本要求。3、将语言文字标准意识、语文综合能力等纳入学生评优评先的根本条件。九、德育教育1、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朗诵、书法及标准字知识竞赛、口语表达争章活动,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每年9月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2、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开展普及普通话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师生语言文字水平;开展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社会语言文字工作,促进语言文字标准化。十、教师应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标准的课题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的工作途径和方法。第五章奖惩制度十一、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标准用语水平,语言文字标准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根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十二、学校拨出一定的活动经费,用于对本校师生开展各类常规活动竞赛的奖奖励。十三、在语言文字标准化活动中,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十四、在语言文字标准化活动中工作不力,不标准用语、用字的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十五、本规定由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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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7.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教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海报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二、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导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导处、大队部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三)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年级组长、各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处室、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对校园用

  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结果与先进年级组、文明班级的评选挂钩,与教师评聘、升级、评优和业绩考核挂钩。

  (七)学校每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学校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一)以语文课为主、其他各学科为辅,在课堂上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教学,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浸入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等教育,并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基本功训练。(三)校园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墙牌、标语或提示语。(四)学校、年级和班级均设置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五)通过组织活动、班会、升旗仪式、校园网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知识、意义及有关政策法规。四、教师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制度

  (一)除外语教学中的外语部分外,所有教师工作、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普通话;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规定的规范汉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不规范的用语用字的现象要及时指出并帮助改正。

  (四)班主任或语文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规范化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或主题班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六)积极参加语言文字的相关活动。五、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制度(一)热爱和宣传祖国语言文字。(二)坚持在校园内说标准普通话。(三)提倡在家庭和社会上说普通话。(四)作业书写规范,不写不规范的汉字。(五)墙报、板报、橱窗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六)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七)积极参加社区推普宣传活动,尽自己所能纠正社会上的不规范用字。

  

  

篇六: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的素质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北海小学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教学副校长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一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3.定期加强和开展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语言文字方面的培训和督查。4.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二、语言制度1.普通话规范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2.规范字使用制度(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3)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三、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未达标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争取尽快达标。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国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3.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文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对做得好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4.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特别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普宣传周活动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5.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

  6.全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规定在教学(上课、辅导)、接电话、开会、集体活动、与学校交谈时必须做到100%使用普通话。

  7.教师教学用字(备课教案、上课板书)必须做到100%使用规范字。

  8.学校不定期举行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对成绩优秀者给予一定奖励。

  四、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1.语文课、写字课、口语交际课上落实语言文字教学。2.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3.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4.校园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标语或提示语。5.学校有“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栏”。6.学校和班级均设有语言文字监督员。7.每个班级的文化建设中设有普通话及规范字的阵地。

  

  8.通过校园网站、晨会、班队会、升旗仪式等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知识。

  五、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1.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2.学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选语言文字先进个人挂钩。3.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参与的语言文字常识的普及结果全校公布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4.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5.语文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90%以上的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6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学校将写字与口语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6.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

  六、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一)校园用语要求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导处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二)校园用字要求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4.公文、校刊、讲义、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符合要求。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七、语言文字推普员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全体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2.对班组、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3.保证“每周一讲”、“每日一读”等全校性的常规工作正常进行;要保证黑板报上的正常出版。4.在课余、在校内督促普通话的推广。5.在校园内外、班级内外要积极寻找不规范汉字、错别字并督促有关班级和个人及时改正。6.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班级、个人上报学校进行表扬。7.结对子帮助普通话尚未达标的学生积极练习争取早日达标。8.在学生中建立网络形成推普员汇报制度。9.积极协助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篇七: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7.教导处、总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2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海报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情况进行培训。国务院国发〔1992〕63号文件要求:“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是合格教师的一项必备条件,应当成为评估教学质量、评选优秀教师评聘教师职务的一个内容。”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确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向认定机构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我校实行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一、新进教师普通话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不予录用。具体要求: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的教师均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教学辅助人员达三级甲等及以上。二、教师在校园内必须讲普通话,在课堂上不讲普通话者不准上岗。三、实行普通话水平考核与教师聘用挂钩,教师中凡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并取得证书的,不得申报职称。四、一线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推普活动,并将此作为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本制度即日起生效。

  对教师普通话水平的具体要求

  一、普通话是以汉语文授课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掌握并使用一定水平的普通话是合格教师一项必备的条件和职业素质。对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未获得相应等级证书的教师,视为业务不合格,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更不得评为优秀教师.二、根据国家三部委的要求,对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要进行普通话等级测试,教师必须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水平.根据我省教师测试工作试点的实际情况,实现要求拟分两步走。现阶段的测试对象为: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和中、高等师范院校(含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学院)教师。1946年1月1日以后至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的测试工作开始时间由各市(地)教委、语委决定,但最迟不得迟于2002年。非师范类的高等院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在中青年教师中开展测试试点工作。三、对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1。师范院校、职业中学等教授普通话口语课或语音课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其以上.2。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现阶段仅对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有此项要求)。其他各科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3.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4.教学辅助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对194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不再做硬性等级规定,但他们在教学和教育活动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

  校园用语用字规范要求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

  1.会议用语:学校领导、师生在学校各类会议(或参加外单位会议)主持、发言时应使用普通话。2.宣传用语:校园广播电视播音应使用普通话,学校领导、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应使用普通话.3。活动用语:学校各类集会活动、教研活动主持、讲话、发言等应使用普通话。4。校园用字:校园公共场所用字,如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橱窗、板报等,其中若有手书的繁体字、异体字且无法更正的,可以保留,但必须在醒目位置配放规范字幅牌。5.宣传用字:如会标、标语、对联、电子屏幕、校园文件等印刷物使用规范汉字。6.其他用字:如学校各类印章、自制匾牌、领导教师名片等用字使用规范汉字。二、教师用语用字规范1.教学用语:教师在会议、集体活动和课堂教学中应使用普通话,汉语拼音使用必须符合《汉语拼音方案》及1988年7月10日颁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62.工作用语:师生交谈、接待家长、接打电话、因公对外接待等应使用普通话。3.生活用语:提倡教师在校园日常生活及社会、家庭学习、使用和推广普通话。4.教学用字:如教师板书、教案(讲义)、学生作业、试卷、评语等用字规范.5.撰稿用字:教师在刊物上发表文章、撰写论文、计划、总结等用字规范。注:1.使用由国家标准的印刷体不得出现字形不规范的情况(目前,计算机软件中只有黑体、宋体、仿宋体、楷体等四种字体的字形是规范的,其他字体都有可能存在不规范现象)。2。美术字、变体字不得增减笔画、改换部件或产生歧

  义。3.数字和标点符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三、学生用语用字规范1.课堂用语:学生在课堂活动中应使用普通话,汉语拼音使用必须符合《汉语拼音方案》及1988年7月10日颁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2.校园用语:师生交谈、生生交谈、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大型集会应使用普通话。3.生活用语:提倡学生在社会、家庭学习、使用和推广普通话。74.作业书写:如学生课堂、家庭作业、检测试卷、文字作品等用字。5。辨认识字:能辨认识字范围内的不规范字,并能主动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汇报;能主动辨认影视屏幕图书报刊和商业活动中的不规范字;能在计算机上查找语言文字网站及用规范文字发送语言文字邮件。

  教育教学评估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和评价指标

  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办法》,落实国家对学校语言文字的基础作用,奠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增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意识,提升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扩大语言文字工作的社会影响,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山阳县教体局《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山政教体发﹝2011)486号),制定出我校在教育教学管理及教学评估中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明确要求和评价指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贯彻执行.一、目的意义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正确使用规范语言文字是国家对每个公

  民的基本要求。学校承担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育普及任务。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矗充分发挥语文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辅质以其他教育教学环节的密切配合,使学生获得扎实的语文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以及养成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与习惯,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青少年人文素养,培养造就创新人才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新世纪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学校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纳入常规管理、学生培养目标9和课程标准、教师基本技能训练和考核中,并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中。通过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对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师生的语言素质、文字应用能力和文明意识,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二、目标任务学校要求全体师生以普通话和规范字作为教育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使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普遍增强,应用能力普遍提高。三、基本要求1、学校领导班子对贯彻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识明确,宣传到位。使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2、重视校园用字管理。(1)教师的教学论文(设计)、教案、板书、学生的作业、校园内的标牌、标语等用字、标点符号都必须规范。(2)公文、印章、自编教材讲义、教学设计以及标牌、橱窗、校办报刊、墙报、黑板报等用字规范.

  3、重视校园用语管理(1)学校的会议、宣传及其他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2)教师与领导、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在校园内必须讲普通话,让普通话不仅成为教师的教学语言,也要成为教师的校园语言。(3)学生与学生之间在校园内统一说普通话,让普通话不仅成10为学生的课堂语言,更要成为学生的校园语言。4、把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教育经常化融入学校文化建设,通过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活动,增强师生对文字的热爱,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提升自身文化素质和校园文明形象。5、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每年9月的第三周)等社会宣传活动,各班要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和氛围,把学生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能力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四、具体措施(一)大力推广普通话1、健全网络,抓好组织管理。①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以“领导为龙头,教师为轴心,学生为基幢的“三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组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行政领导到班主任到学生”一条龙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②在各班设2名“推普员”。2、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①要利用升旗仪式、宣传栏、班会、板报、广播等形式和途径进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宣传。

  ②要重视“推普周"工作,培养学生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③要利用学校的宣传阵地建立“双推"工作标语,增强师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④要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等永久性标语11牌。⑤学校的公文、印章、标牌、自编教材、讲义、试卷、网络和教学软件、橱窗、墙报等使用的汉字以及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以及书写评语等都要符合规范要求,要成为文字规范的标本.⑥要将“双推”活动渗透到每个班级,规范班级的宣传布置,为学生创设一个优良的规范的语言文字环境。3、落实管理,强化监督检查。①认真按照“三纳入一渗透”(把提高师生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之中,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本课程体系之中,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之中)的要求,将用语用字目标管理切实融入学校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全过程之中.②坚持把语言文字达标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级和学生评优的重要条件,把学生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能力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班级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量化积分。对于在校园生活中不讲普通话、说脏话等行为,值周员要扣除班级积分1—5分,同时对于学生不认真书写汉字、字迹潦草等也要扣除班级积分。4、强化培训,提高普及程度。

  ①学校定期安排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再由他们对其他教师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进行校本培训。凡是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职工,必须参加普通话培训12和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甲等以上;非语文教师要达到二级乙等和职员要达到三级甲等以上.不达标或未参加培训测试的教职工,首先参加培训,然后再进行测试。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更高等级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2013年8月底以前,全体语文教师都必须参加拔高培训,鼓励普通话基础好的其他学科教师参加拔高培训,确保我校适龄教师100%参加培训、测试并达标。②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校园语言。学校的所有集体活动、各种集会、公务活动、学生的课外活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各种交流沟通,全部使用普通话。并通过教师和学生向社会、家庭辐射渗透,带动影响社会、家庭普通话的普及与提高。③积极组织学生的普通话口语实践活动。活动组织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趣味性强、活泼生动,以培养学生普通话口语能力和兴趣。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普周)5、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开展各种活动,为师生使用普通话创造良好环境。①对教师定期举办讲座、培训、测试,组织教师参加朗诵、演讲、竞赛、师生联谊活动,不断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②发现和培养校内各类大型活动的节目主持人,提高节目主持人使用普通话的水平,增强其示范性。③把普通话训练列入校园广播内容,宣传讲普通话的目的意义,介绍推广普通

  话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使用普通话的小常识、小资料,讲解普通话发音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普通话朗读示范.④组织学生广泛开展朗读、演讲、竞赛、文艺等活动,在活动中训练学生使用普通话的水平。⑤语文教研组和各班要在每学期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计划,落实各项活动,把创建工作落实到每位教师和学生.各班也要结合学校的创建方案,制定出本班的实施意见,并认真贯彻执行.(二)大力推行规范汉字推行规范汉字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职责,对正确传承汉字文化和实现顺畅交流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全体师生在书面表达中都要使用规范汉字。1、要求全体师生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规范使用汉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都要执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总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学生必须正确掌握常用规范汉字,不写繁体字、异体字,减少错别字。2、要求教师教案、板书、试卷、作业批改、评语书写等书面表达,都要使用规范汉字;学校牌匾、印章、公文、标语、指示牌、板报、校报、宣传材料、网站用字,都要使用规范汉字。3、禁止使用不规范字和繁体字(如已经淘汰的异形字和旧字形;已经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生造的简体字;错别字等).4、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学生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的能力,训练学生正确书写汉字,要注意及时纠正学生不规范用字现象;语文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书信、作文、书法等竞赛活动,

  提高学生使用规范汉字的水平。5、班主任和语文教师要指导学生搞好班级文化建设,办好班级黑板报,充分发挥班级文化在推行规范汉字方面的作用.6、净化环境,规范园内用字。全面检查全校的公文材料、印章、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宣传栏等用字是否规范并建立健全长期检查机制。全面检查各班教室、教师课上(板书)、课下(备课)及其他印刷物、自制教学软件、网络等用字是否规范并建立健全长期检查机制。确保园内用语用字规范化。7、开展“啄木鸟行动”,鼓励学生对学校、社区街名、广告牌、车体墙体广告、店铺牌匾、指示牌、公共设施标志牌、说明性文字和影视作品等用字中存在的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缺损字等拍摄、记录下来,进行专项纠错。(三)认真准备,迎接达标评估为确保评估顺利通过,根据《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检查评估标准》,学校语言

  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应按照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互相支持配合,努力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1、营造宣传氛围。学校布置专栏,各班出黑板报专刊,张贴宣传标语,团委、学校广播室负责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宣传氛围。2、要多层次、多方位,开展各种活动.在教师中组织各类书法比赛、朗诵会、演讲赛等活动;在学生中组织演讲、辩论、书法等比赛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掀起“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热潮。3、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由教导处牵头,将学校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案、计划、活动记录以及总结材料,各处室(组)的各种活动资料,教师普通话培训、检查、监督等资料,广泛收集,分类整理存档。

  4、做好自评工作.各部门要逐条对照检查我校语言文字相关工作的达标情况,对尚未达到标准的项目,要及时纠正、完善,并按评估标准写出自评报告。5、要从校园环境、教育教学、师生要求等方面出发,制定校园语言文字宣传、监督、奖惩等一系列有利于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制度.五、评价指标1、将教师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情况作为其业务考核、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条件,促进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面达标并不断提高,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普通话和规范字成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2、将普通话作为教学用语和校园语言.全校师生员工在教学活动和日常交往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各班级、处室必须按规定落实。3、规范校园用字。凡学校公文、校报及教研简讯、小报等,教师的教育教学论文(设计)、教案、板书,学生的作业,校园内的标牌、标语,学校网站的用字、标点符号都必须规范.学校将专门组织人员对校园内的用语用字进行督导和纠察,对不规范用语用字的个人要责令其整改。4、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学校定期检查、评估各年级、处室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将情况通报全校。对于在创建过程中工作突出的集体或个人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于思想不重视、工作消极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篇八: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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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管理方面1.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学校有领导分管,有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和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2.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有语言文字标准化规章制度,保证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经费,语言文字标准化列入教学检查,并有改良措施。3.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将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要求,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作为其中一项内容。4.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职工业务考核工作结合。教师在考核、评优、聘任、晋升时,语言文字标准化必须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二〕用语标准方面1.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普通话水平逐步提高。全体师生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普通话培训,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到达二乙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到达二甲及以上。2.把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在校内,一切场合,任何时候,所有人之间的交流都必须使用普通话〔如果家长不使用普通话,要引导家长努力说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我校的校园语言。3.校外坚持说普通话。每位师生在校外要坚持说普通话,并积极参加校外的普通话实践活动,为提高全民的普通话水平出一份力。〔三〕用字标准方面1.掌握汉字标准标准。专任教师掌握汉字标准标准,语文教师熟练掌握汉字标准标准,学生能够认识字范围内的标准字的学生达90%,能正确书写所学的字。2.师生使用标准字。教师要特别重视学生用字的标准,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帮助改正,自己在板书、教案、批改作业和编制试卷时做到用字标准。学生除书法创作需要外,在任何场合、任何时候都必须使用标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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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校园环境用字标准。铭牌、标志牌用字标准,电子屏幕、电化教学用字、校园网、板报、宣传栏等必须使用标准字。

  〔四〕宣传及特色方面1.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宣传环境。有经常性的语言文字标准化宣传阵地,如校园播送站、校报、板报等,校园内有永久性、醒目的语言文字宣传标语。2.开展“推普〞宣传活动。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活动有活动方案、总结,积极开展各项语言文字标准化宣传活动。3.开展语言文字教〔科〕研活动。开展有关语言文字标准化的教学改革或研究实验,组织师生进行社会用语用字调查、社会咨询效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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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10篇】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篇1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提高和国际的交往。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强社会主义物质礼貌和精神礼貌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结合学校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一、学校以普通话为学校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学生以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语言。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礼貌语,做礼貌人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三、成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配合学校整体工作,构成推普工作网络。实行职责分工,职责明确。办公室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工作,教研组负责教师和学生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和宣传,后勤负责学校环境、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四、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资料。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与教研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景,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学生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师要进取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本事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外出考察的条件之一。学校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在职教师,必须全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

  六、学校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手书繁体标牌必须配放规范字副牌。

  七、教师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字等,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连笔。

  八、充分发挥语言教学活动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言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本事。切实改变重知识,轻本事,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

  

  和语言习惯,巧妙引导学生对语言文字的兴趣,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讲故事、阅读、朗诵、硬笔书法、毛笔字等活动,不定期的检查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对做的好的教师及学生给予适当奖励。

  九、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团体的依据之一。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篇2一、学校用语要求1、师生在学校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礼貌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学校用语。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5、教师必须到达《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导处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二、学校用字要求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贴合要求。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到达规范要求。4、公文、校刊、教案、试卷、用字规范。5、板书用字贴合要求。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贴合要求。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篇3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全体教师教学时务必使用普通话。上班时间务必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使用普通话。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忙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班会活动,用心配合、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年级或班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用心参加社区、共建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

  六、用心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争取优异成绩。七、用心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潜力。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篇4一、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1.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贴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2.教师上课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3.教师与家长进行交谈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4.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贴合要求。5.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要使用普通话,在幼儿用书、家园联系册等中写规范字。

  

  6.教师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本事。二、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先等的基本资料和条件之一。三、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四、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五、幼儿园将普通话的应用本事作为对幼儿的管理要求。六、全体师幼在任何场合要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七、每学年在幼儿园内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渗透到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八、充分发挥语言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幼儿普通话应用本事的培养。九、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和普通话教育。十、师幼进取参加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十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20_年教育部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等文件精神。十二、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新教师上岗条件。把语言文字应用本事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资料。将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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