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制度(4篇)

篇一: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合集5篇]第一篇:学校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避免或减少失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内容

  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问题,都应通过教代会、工会集体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的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布置;

  2、较大数额(参照有关规定)资金使用;

  3、干部的任免、使用、提拔以及工作人员调入调出;

  4、凡涉及带有法规性质的规章制度,干部职工奖金分配;

  5、学校的规模发展,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改革等;

  6、干部述职考核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奖惩评优情况;

  7、应由集体或教代会、工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决策程序

  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必要时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科学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3、集体讨论决策前,应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提前1天通知班子成员;

  4、必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和教代会、工会成员到会方能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其中,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成员到会方能表决,对属通报性质的重大问题,也应是在集体成员比较齐全的情况下

  进行;

  5、如需会议对所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应根据议题逐项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为通过。表决形式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形式

  6、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

  三、要求

  1、不得用碰头会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替代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2、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要定期向集体班子通报。

  3、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下次再讨论表决;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4、对会议进行期间临时要讨论的内容,一般本次会议不议。

  5、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对于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6、对于暂不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7、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峪岭九年制学习

  2013年8月

  学校校委会成员:

  田宽伦夜书锋王月婷王强

  学校教代会成员

  魏三胜王雪芳李忠肯张文强路爱茹

  学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峪岭九年制学习

  2013.8第二篇:学校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

  力所乡中小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次会议通过

  力所乡中小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避免或减少失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内容

  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问题,都应通过教代会、工会集体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总结以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布置;

  2、中层干部的任免、使用、提拔;

  3、凡涉及带有法规性质的规章制度,绩效分配;

  4、教职工考核结果以及奖惩评优情况;

  5、应由集体或教代会、工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决策程序

  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必要时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科学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3、集体讨论决策前,应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提前1天通知班

  力所乡中小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次会议通过

  子成员;

  4、必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和教代会、工会成员到会方能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其中,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成员到会方能表决,对属通报性质的重大问题,也应是在集体成员比较齐全的情况下

  进行;

  5、如需会议对所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应根据议题逐项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为通过。表决形式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形式

  6、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

  三、要求

  1、不得用碰头会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替代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2、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要定期向集体班子通报。

  3、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下次再讨论表决;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4、对会议进行期间临时要讨论的内容,一般本次会议不议。

  5、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对于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6、对于暂不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7、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

  力所乡中小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次会议通过

  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篇:学校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避免或减少失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内容

  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问题,都应通过教代会、工会集体

  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总结以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布置;

  2、较大数额(参照有关规定)资金投向,支出及贷款,本单位自有房屋出租情况;

  3、干部的任免、使用、提拔以及工作人员调入调出;

  4、凡涉及带有法规性质的规章制度,干部职工奖金分配;

  5、学校的规模发展,国家、省、市标准化创建,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改革等;

  6、干部述职考核和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以及奖惩评优情况;

  7、应由集体或教代会、工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决策程序

  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必要时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科学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3、集体讨论决策前,应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提前1天通知班子成员;

  4、必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和教代会、工会成员到会方能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其中,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成员到会方能表决,对属通报性质的重大问题,也应是在集体成员比较齐全的情况下进行;

  5、如需会议对所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应根据议题逐项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为通过。表决形式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形式

  6、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

  三、要求

  1、不得用碰头会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替代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2、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要定期向集体班子通报。

  3、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下次再讨论表决;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4、对会议进行期间临时要讨论的内容,一般本次会议不议。

  5、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对于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6、对于暂不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7、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严家小学2012年3月

  第四篇: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

  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智慧和领班子成员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避免或减少失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内容

  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中心性问题,都应集体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

  1、工作计划以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布置;

  2、较大数额(参照有关规定)资金投向、工程项目招投标;

  3、干部的任免、使用、提拔以及工作人员调入调出;

  4、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以及奖惩评优情况;

  5、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决策程序

  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必要时应提出两个以上

  可供比较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科学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3、集体讨论决策前,应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提

  前2天通知班子成员;

  4、必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表决,对属通报性质的重大问题,应在在班子成员齐全的情况下进行;

  5、如需会议对所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应根据议题逐项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为通过。表决形式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形式;

  6、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习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

  三、要求

  1、不得用碰头会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替代集体讨论决定得大问题。

  2、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要定期向领导班子通报。

  3、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议,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下次再讨论表决;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4、对会议进行期间临时动议的内容,一般本次会议不议。

  5、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对于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6、对于暂不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

  望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7、中心党组领导班子根据各自职能,按照本《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8、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说教育或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五篇: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保障行政执法人员正确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职责,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的基本要求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把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学习、培训不少于40课时。

  (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应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坚持为检疫监督和畜产品安全工作服务的原则。

  (三)积极参与本所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

  第三条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动物防疫法》、《兽药饲料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法律法规、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

  第四条动物卫生监督所应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学习时间、内容和实效,每周一、三、五上午为集中学习时间,每次学习不少于2小时,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省市业务部门文件精神。单位要有学习计划,个人有学习笔记、学习心得,集体游学习记录。将学习培训考核成绩作为上岗执法的重要依据。

  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制度

  为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集体决策行为,推进重大问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形成有效的议事决策机制,制定动物卫生监督所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

  一、重大问题范围

  (一)上级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贯彻意见;

  (二)动物卫生监督所党支部名义向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请示;

  (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四)本单位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五)班子成员提请决定性的问题;

  (六)其他重大问题。

  二、决策重大问题前,一般应经下列程序:

  (一)调查研究。围绕重大问题,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本情况,形成较为成熟的建议意见。

  (二)提出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重大问题进行综合论证,提出一个或多个决策方案。

  (三)征求意见。方案提出后,按涉及范围进行协商并充分听取相关成员和单位的意见。

  三、决策重大问题时,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议题由所长确定。

  (二)准备材料。会议所需文件、材料等,由分管领导组织有

  关人员提前准备。

  (三)酝酿意见。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3天通知到领导班子成员,会议有关材料于会前送达。各班子成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四)充分讨论。会议由所长主持。议题由分管领导或者有关负责人作简要说明。与会人员应就议题充分讨论并发表明确的意见。讨论时,会议主持人应在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意见。未到的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五)逐项表决。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议题经充分讨论后,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时,除紧急情况外,可暂缓表决。

  表决可根据讨论的议题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方式。

  (六)做出决策。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形成会议决议。

  (七)形成纪要。决策重大问题,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负责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签发后印发给各委员和有关部门。

  四、动物卫生监督所对重大问题形成的决议,班子成员如有不同意见,在坚持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向上级党委、政府

  报告.

篇二: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Xx中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和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班子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更好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学校班子的核心作用。

  一、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原则,学校校务委员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不负责的现象,不断提高学校校务会成员、行政班子成员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原则,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紧紧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无督察现象,不断提高学校班子成员集体领导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

  1.重大事情由校务会成员商量决定,2.校务会一月进行一次,有特殊情况有校长、书记临时召集。

  3.会议过程由相关人员做好详实记录。

  三、议事决策范围

  对涉及到学校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干部的任免和大额支出应有校务会集体讨论进行。

  1.学校工作计划,三年规划,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2.学校重大举措。

  3.向上级提出的重要的请示报告等。

  4.学校经费大额支出等。

  5.重大基建项目规划审议。

  6.中层干部任免,奖惩制度。

  7.工会、共青团工作。

  8.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

  9.对党员的奖惩制度。

  10.有关来信来访等。

  11.人事安排调整等

  12.其他需要集体讨论的事项。

  四.议事决策程序

  1.根据议题进行充分酝酿。

  2.充分听取征求相关人员意见。

  3.意见不统一时,可以进行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允许保留个人意见。

  4.一旦存在比较大的分歧时,可以暂且搁置,等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五.执行决策

  1.得出的意见,在中层干部会议上讨论后再执行。

  2.全校教工会议上宣传、讨论等。

  3.公示,听取意见后,由具体部门操作。

  六.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

  1.相应的监管制度。

  2,通报及征求意见等制度。

篇三: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规范现代学校治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

  1.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教师培训、交流、进修方案或制度。

  5.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

  6.教职工年度考核业绩评定。

  7.教职工职称评定。

  8.评优、评先工作。

  9.分配方案的制订或调整。

  10.人事安排。

  11.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

  (二)重大项目安排

  1.学校年度基建、维修项目的立项。

  2.学校年度设施设备的采购和更新。

  3.学校重要课改、科研项目经费预算。

  二、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

  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长办公会议,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事先个别酝酿

  1.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酝酿,充分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

  2.领导成员分别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为充分讨论作准备。

  (二)会前调查研究

  重大问题决策在听取意见时实行先党内后党外,先行政后群众的原则。

  1.组织党员在支部会议上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2.在行政会议上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中层行政班子成员的意见。

  3.在充分讨论的民主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研究,统一思想,形成主导性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

篇四: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力所乡中小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二)次会议通过

  力所乡中小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和效率性。

  第四条校长室负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下列重大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二)全局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三)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四)教职工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和奖惩;

  五)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六)一次性投入、额度较大的设备采购;

  七)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

  八)涉及到办学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实施方案;

  九)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十)其它对学校发展有深远影响或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采取班子成员办公会形式研究决意。

  力所乡中小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二)次会议通过第七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咨询论证。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目标和方案,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提请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二)会前通报。学校领导班子主要卖力人决意上会后,由学校办公室卖力通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三)充分讨论。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因故未能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四)事项表决。会议由掌管人视讨论情形决意是不是进入表决程序,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投票的形式;

  五)作出决策。对由班子成员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经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做出决定;

  七)形成纪要。学校办公室卖力形成“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纪要”,并独立编号。需要特别申明的事项,应当在会议纪要

  中单独列明。第八条班子成员办公会议记录由学校办公室卖力整理,需要印发的,报校长核定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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