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3篇)

篇一:学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乐园学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标准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指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防止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我校各项工作平安、和谐、全面地开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指导、主管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3、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4、指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5、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学校各处室成员及办事人员体员工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保证指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那么,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指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

  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展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展续报;

  4、凡指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5、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指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的事项由学校行政会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视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事,如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应按有关要求办理。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乐园学校

  2021年2月

篇二:学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8AUnit2Schoollife单元测试卷

  开县五通乡中心小学

  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制度

  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

  1、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

  5、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

  6、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

  7、教职工晋职、晋级的评定方案。

  8、评优、评先工作。

  9、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或调整。

  (二)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选拔与任免。

  (三)重大事项安排

  1、年度大型基建、维修项目的立项申报。

  D18AUnit2Schoollife单元测试卷

  2、年度大型设施设备的采购和更新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会议。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研究决定。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校务会议须有法定参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到会方可举行。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事先个别酝酿

  1、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酝酿,充分交换意见提出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

  2、领导成员分别进一步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为充分讨论做准备。

  (二)会前调查研究,重大问题决策在听取意见时实行先党内后党外,先行政后群众的原则。做到:

  1、在行政会议上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中层及以上行政班子成员的意见。

  2、在充分讨论的民主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研究统一思想形成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

  (三)在会上充分讨论。在会上听取了意见并形成主导性意见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做到:

  D28AUnit2Schoollife单元测试卷

  1、召开校务会议讨论。经集体讨论后校长办公会负责最终做出决策。

  2、对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召开教代会。

  3、对每一项重大问题在做出决策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程序。

  4、如果校务会议认识不能统一,意见有分歧的可暂缓决策留待会后进一步沟通并再次召开校务会讨论作出决策。

  5、凡涉及“三重一大”的行政会议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并实行参会人当场签字制度。

  (四)会后各司其职

  决策形成之后做到:

  1、对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将决策的内容和实施方案向党内外群众通报反馈或公示。

  2、校长负责具体实施,党组织保证监督实施,工会民主管理监督实施,即校长是第一负责人,党政工通力合作。

  本制度自校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

  开县五通乡中心小学

  二○一二年九月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D3

篇三:学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学校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重大事故,在场人员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

  级有关部门汇报那时的实际情况,做好记录,应急时,作口

  头汇报,事后形成书面材料汇报。

  2.学校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必需在事发后两小

  时内上报

  3.坚决杜绝瞒报、漏报、少报的现象浮现。在安全工

  作报告进程中,若浮现谎报、漏报、隐匿不报或者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领导者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对整个事故进行总

  结,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抓好此后的安

  全工作。

  5.对重大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委或者掩盖等情况者,赋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置。

  篇二:学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成立

  (一)成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

  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

  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靠得住的依据。校领导对

  此应高度重视,并由校长亲自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搜集、分析、挑选、整理、立卷、归档建档工作。

  (二)学校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档案员管理,按有关规定

  和标准成立档案。教诲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委应

  设档案柜,别离明确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具体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成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

  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成立,教师的普通人事档案、普通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成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成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搜集范围及时搜集各类档

  案资料,并将挑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

  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需注明保留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

  普通以一年为限;注明“短期”的普通以五年为限;注明

  “长期”的由学校按如实际需要决定保留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搜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利用、保留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按照需要自行决定是不是留存。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学位、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应统一分类编号记录,交校有关领

  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政教处、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团委、少先队大队部、学生会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留,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

  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一)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需按上级有

  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记录,精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者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需持有单位介绍信,经

  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

  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允许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

  细查对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档案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

  领导允许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记录手续,在规按期限内完

  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维持整

  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抽烟和放置易燃、(转载于:小

  龙

  文档

  网:学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易爆、易引鼠人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

  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类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置或者销毁。

  廊坊市育人学校

  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经费的合理利用。增收节支,使有限的资

  金发挥最佳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依照党的教育方针和节约办学的方针,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包括预算内、外资金),竭力提高资金利用

  效率,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利用率,是学校财务、财产管

  理的根本任务。

  第二条

  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国家法令,教

  育师职员工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发扬主主人翁态度,参预学校舯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勤

  学校的财务、财产管理。

  第三条学校财务、财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责、权责结合,由校长审批,总务主任审核,财务人

  员办理收支业务。

  第四条财务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类收费标准和各类经费

  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对随意改变收支范围和标准的现象应予在抵制。

  实物请购制度

  一、购物金额在XX元以上的大宗物品经校长办公会议

  讨论后方可购买。

  二、任何阶段、处室、备课组或者个人未经校长允许不

  得随意征订各类资料、图书和物品(包括学习用品),不然

  不赋予报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大。

  财务报销制度

  一、严格执行一支笔审财务制度,未经校长审批,报

  帐员不得办得报销手续。

  二、报销手续必需齐全,发票上应有经手人或者证明人,总务主任审核,校长审批方能生效。

  3、教育职员因公出差,差旅费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按学校制度规定报销。

  财务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凡价值在50元、利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均属于校固

  定资产。

  二、增强对各班级和办公室的财产管理工作,自然损

  坏应及时维修,人为损坏应照价补偿,对保管利用较好者给

  予表扬和奖励。

  3、发扬节约办学精神。自已动手,精打细算,物尽其

  用。

  4、班级财产由班主任及学生干部检查监督,责任到人,谁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补偿,并把班级财产管理作来文明班

  级评比、班级考核条件之一。

  二、校舍、校产管理规定:

  一、校舍、校产属于公共财产,应该往往对师生进行

  珍惜公共财产安全教育,往往维持学校环境的整齐干净。

  二、校内遍地电器装置未经总务处允许,任何人不得

  随意变换路线、电灯的走向;升、降电灯高度;另装插座、开头等。

  3、校内的公共财物,不得随意挪移。遍地室、级段妥

  帖保管好本部门的财物、设施,如有自然损坏,及时通知总

  务处修理。

  4、凡属个人所借财物,要妥帖保留,备加珍惜,一旦

  学校需要,应及时归还。若调离、退休必需交还一切学校财

  产,方可办理手续。不得以任何借口,占领或者变相占领学校

  财物。

  五、因教学利用而损坏(耗度),必需将已坏原物交有

  关保管人员

  记报学校,经总务处允许后方可注销,价值在

  200元以上的由校长允许后方可注销,需要调换的要取得保

  管人员的许可。

  六、学校所有财产出校门,必需经总务处允许后方可

  携带出校。

  7、每学期开学初,所有财产设施由总务处一次性配齐,级段、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对所配设施及时查验,学期结束,由遍地室、级段、班主任清点交总务处查对。

  三、教室管理条例:

  一、珍惜公物,人人有责;各班级学生应树立珍惜公

  物的思想,保管好教室内外的一切公共财物。

  二、每学期由总务处保管员清点交给班级各项设备和

  用具,班主任签字验收,由班主任责成班级校产管理员及全

  班同窗认真管理。

  3、如发现故意损坏公物者,处以1—3倍的赔款。

  4、如物品自然损坏(如桌椅松动),由班主任证明,及时报总务处。

  篇三:学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学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增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进党风廉政

  建设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

  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合用于支部的全部党员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一路生活的子女营建、生意、出租私

  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预筹备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

  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和配偶、子女出国(境)居

  住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者涉嫌犯法的情

  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者承包、租赁

  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

  人员或者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

  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七)本人以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

  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

  说明原因。依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

  理。本人以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受理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回答的请示,党支部委员会受理报告后

  应认真研究,及时回答报告人。

  报告人应按照回答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普通应保密。组织以为应公开或者

  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必然范围内公开。

  八、全部党员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

  重大事项的,由支部委员会视情节轻重,赋予批评教育、限

  期更正、责令作出检查,在必然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置。

  九、支部委员会要增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支部委员会要把党员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

  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党员干部报告的支部委员会每一年须

  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镇组织部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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