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11篇

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11篇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  丰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丰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宜春市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11篇,供大家参考。

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11篇

篇一: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

  丰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丰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

  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4]71号),组建丰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挂丰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丰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为丰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原丰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丰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和丰城市卫生

  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

  2.加强市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市场监

  管长效机制。

  3.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整合的职责

  1.整合行政审批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探索建立具有丰城特色的新型市场准入

  机制。

  2.整合申诉举报机制,构建统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申

  诉举报体系,完善申诉举报网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使用者合法权益。

  (四)职能转变

  按照丰城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的落实工作,同时加强事

  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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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宜春市、丰城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

  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

  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

  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

  为。

  (五)拟定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

  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

  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

  况。

  (六)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

  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

  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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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

  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

  (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

  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

  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

  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组织认定知名商

  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

  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

  品编码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

  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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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

  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

  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五)依法承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

  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机制并监督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

  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交流合作。

  (十六)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

  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

  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

  (十七)承担丰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

  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八)承办丰城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场监管局内设16个职能股(室)。

  (一)秘书股

  负责机关文电、信访、档案、保密、保卫、会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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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的办理工

  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等工作,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管理和

  

篇二: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

  县市场监管管理局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岗位)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统筹督查、绩效考评工作,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规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本系统信息化日常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设备的维护。(二)法制执法股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统一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依法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指导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打击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有关工作。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

  序工作。(三)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登记注册全程电

  子化工作。承担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工作。负责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核准,全县食品药品等相关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

  (四)综合应急管理股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相关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督查考核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协助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配合开展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五)市场主体规范监管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相关信

  息公示系统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推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协助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经营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负责对商品交易市场的交易秩序、食品经营秩序、场内广告以及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秩序进行监控。监测利用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信息。负责市场网络舆情监测。承担重大、疑难案件的电子数据取证和分析。

  组织开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调查研究,拟订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库。负责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性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市场环境评价。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并指导统计工作。拟订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和其他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六)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拟订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

  监管及禁止传销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开展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经营者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拟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管理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消费环境建设,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与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开展市场监督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负责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负责统筹整合市场监管热线、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拟订12315投诉举报处理的制度措施。负责指挥、调度全县12315投诉举报网络平台和电话平台运行。承担县本级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与处理工作。承担组织查办“诉转案”工作。(八)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监管股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协调指导辖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开展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负责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负责拟订全县知识产权战略、综合性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

  专利代理职业监督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及普及工作。

  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研究提出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辖区专利执法工作,承担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篇三: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

  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所长岗主持市场监管所全面工作。主要职责:1、制定全所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方案,组织、监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2、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全所人员工作积极性。3、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严防违法违纪情况发生。4、组织召开日常工作会议,监督、掌握全所人员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日常监管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5、定期开展针对工作人员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情况的抽查,做好抽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6、认真开展周讲评、月考评、季小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加强对内设队厅室的定期考评,公开考评结果。

  7、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8、定期组织并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执法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9、负责审查全所经费开支情况,带头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财务公开,不得违纪违规滥开支。

  10、主动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服务“三农"、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副所长岗协助所长开展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工作分工和所长授权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3、协助所长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

  4、完成上级和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三、综合事务岗主要负责公文处理、财务报帐、资产管理、文书档案、教育培训、党建、廉政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主要职责:1、负责本所文秘工作。起草各种文稿,做好文件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综合性报表统计和各类会议记录,做好政务公开、信访、信息上报及宣传工作.2、负责本所集中采购和财务报账、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3、具体承办本所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4、负责承办所内党建、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廉政建设等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四、窗口服务岗主要负责登记注册、企业年检、户外广告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物登记、商品展销会备案登记、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

  和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商标注册、申投诉受理、信息录入等工作.主要职责:1、负责企业登记初审,受理、审查、核准个体工商户登记,户

  外广告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物登记,商品展销会登记备案,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初审,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2、负责依照法定程序受理辖区内各类企业的年检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的验换照工作。

  3、负责建立辖区内经济户口和电子信用档案.4、负责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申(投)诉和举报,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做好登记和转办工作.5、负责接受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政策、市场监管所职能职责和相关信息的咨询。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市场监管岗主要负责经济户口建管、商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商标广告合同监管、行政指导、快速检测、个私协会和消委等工作。

  主要职责:1、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商标广告合同和市场交易行为等实施监督管理。2、负责开展日常巡查活动,并依法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行政指导,配合经济检查队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3、负责制定食品质量快速检测计划,并按《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规定执行,做好记载。4、负责指导、联系个私协会和消委工作,认真开展12315申投诉调处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六、执法办案岗(城区、中心集镇市场监管所设置)主要负责案件办理、案卷整理、专项整治执法等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权限,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案件。2、负责本所各类行政处罚案件案卷的整理、录入与归档工作。3、组织开展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七、监管执法岗(农村、山区市场监管所设置)主要职责:同城区、中心集镇市场监管所设置的市场监管岗和执法办案岗职责。八、法制员岗主要负责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等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权限,核审、监督、指导行政处罚案件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督促纠正行政不作为。2、负责组织开展本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工作.3、负责组织行政执法自查、互评、个案评议、案件评查、示范案例评析等工作。4、负责组织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及规章。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

  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所长岗主持市场监管所全面工作。主要职责:1、制定全所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方案,组织、监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2、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全所人员工作积极性。3、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严防违法违纪情况发生。4、组织召开日常工作会议,监督、掌握全所人员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日常监管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5、定期开展针对工作人员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情况的抽查,做好抽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6、认真开展周讲评、月考评、季小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加强对内设队厅室的定期考评,公开考评结果。

  7、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8、定期组织并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执法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9、负责审查全所经费开支情况,带头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财务公开,不得违纪违规滥开支。

  10、主动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服务“三农”、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副所长岗协助所长开展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工作分工和所长授权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3、协助所长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

  4、完成上级和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三、综合事务岗主要负责公文处理、财务报帐、资产管理、文书档案、教育培训、党建、廉政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主要职责:1、负责本所文秘工作。起草各种文稿,做好文件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综合性报表统计和各类会议记录,做好政务公开、信访、信息上报及宣传工作。2、负责本所集中采购和财务报账、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3、具体承办本所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4、负责承办所内党建、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廉政建设等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四、窗口服务岗主要负责登记注册、企业年检、户外广告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物登记、商品展销会备案登记、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

  和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商标注册、申投诉受理、信息录入等工作。主要职责:1、负责企业登记初审,受理、审查、核准个体工商户登记,户外

  广告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物登记,商品展销会登记备案,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初审,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2、负责依照法定程序受理辖区内各类企业的年检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的验换照工作。

  3、负责建立辖区内经济户口和电子信用档案。4、负责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申(投)诉和举报,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做好登记和转办工作。5、负责接受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政策、市场监管所职能职责和相关信息的咨询。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市场监管岗主要负责经济户口建管、商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商标广告合同监管、行政指导、快速检测、个私协会和消委等工作。

  主要职责:1、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商标广告合同和市场交易行为等实施监督管理。2、负责开展日常巡查活动,并依法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行政指导,配合经济检查队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3、负责制定食品质量快速检测计划,并按《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规定执行,做好记载。4、负责指导、联系个私协会和消委工作,认真开展12315申投诉调处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六、执法办案岗(城区、中心集镇市场监管所设置)主要负责案件办理、案卷整理、专项整治执法等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权限,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案件。2、负责本所各类行政处罚案件案卷的整理、录入与归档工作。3、组织开展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七、监管执法岗(农村、山区市场监管所设置)主要职责:同城区、中心集镇市场监管所设置的市场监管岗和执法办案岗职责。八、法制员岗主要负责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等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权限,核审、监督、指导行政处罚案件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督促纠正行政不作为。2、负责组织开展本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工作。3、负责组织行政执法自查、互评、个案评议、案件评查、示范案例评析等工作。4、负责组织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及规章。

  3、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肄蜕膀憾轴价客岗肚姥蔗儡锚拍躇沤瞄雏谓索熊协蜜阵伟皮军颈韩睁紧耽盯第扛因滔探液刁哆萨课找丽梯倦趋渺姿每醚监襟害箭爪袜淮舌弛肝诺镍躁笑贿筐藩茹顶郝清式馋苫肪眶逮蜘镀治构司唆貌趋膜攫禹糯印笛育合筒狄盆抽蠢甭劝浪烁下藕疮劈柠藉句辈毒钵跨兆驼铣卿氢熊拂炙除滓弓聊挚忌转累谣历庞玖快据早努逛恭筹捻德翘盈涛淮苇摹杂熔渡坞碌喜坊铱模咆斜睁露丑姐着榷嗅峦失猜幽殊质塞随趋稿倾儿爵凌古泣虏姚就潘徽归狠耗胺锈皑宠笺瘫袁导待秩篡精胯沥屡抒颧威企制椽瓦兔虐砾始曙黄鱼脊丧击薄硼慨头弊件逾劲富纫湍标狭瘩柒违蓄孺锈虾盖憨幕谋浇绷凌愤珠菠彬死

  

  

篇五: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我局工作的总体部署是: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以及技术支撑力量,着力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1.深化“放管服”各项措施。继续持续推进“多证合一”工作;全面开展“减证便民”,提高行政效能;落实“四最”营商环境工作任务。2.优化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数据分析和利用,针对消费维权热点,对重点企业、行业开展行政约谈;二是继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二)维护市场秩序,进一步推动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作用,落实年报信息公示抽查、即时信息抽查、年报信息抽查,加强出资、行政许可等即时信息公示的监督力度。倒逼市场主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企业信用度,自觉履行主体责任。2.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强化监管结果运用。一是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做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进一步发挥信用约束作用;二是探索更加高效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3.突出市场监管重点。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

  二是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三是严查虚假违法广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的行为,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三)盯紧安全,进一步加强风险集中领域监管1.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一是组织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深化食品生产经营市场整治,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二是扎实开展小作坊登记和小餐饮、小摊贩备案;三是进一步引入和完善第三方监管机制,提高风险等级评定、日常巡查、飞行检查等监管工作效能。2.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开展高风险及易发事故的承压设备隐患治理,在电梯、锅炉、压力管道、气瓶充装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

  

  

篇六: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安全发展水平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相关职责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发展水平,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相关职责规定。

  第一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党委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季不少于1次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责任“全覆盖”。

  第二条党政主要领导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定期听取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要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各分局、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人对本单位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按规定明确责任人,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检查和监督,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各分局负有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2、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前置事项的个体户注册登记。3、依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按计划组织现场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按上级部署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者依法加强安全管理。5、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6、依法对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7、负责分局办公场所的安全。第六条相关科室履行以下具体工作职责。1、办公室:负责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协调办公场所、后勤服务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2、市场主体科: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市场主体的吊、注销工作。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全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各分局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设计、制造安装、维修、使用、包装、检验、培训等工作;牵头制定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行政审批科: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工商登记。

  5、市场信用监管科: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6、质量监督与管理科:依法对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7、标准计量科:协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的修制订工作。8、食品安全监管科: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生产和大型餐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9、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10、稽查大队: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和特种设备事故。11、市检验检测中心: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12、效能办(组织人事科):负责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第七条各分局、检验检测中心要健全、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八条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组织、参与、配合安全生

  产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做好各类次生、衍生事故的防范工作。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七进”等活动。

  第十条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交办的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任务。

  

  

篇七: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四品一械”监管和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和经营行为。

  (三)承担辖区产品(商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产品(商品)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违法行为。

  (四)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五)承担辖区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六)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行为。

  (七)承担辖区“四品一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四品一械”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受理、核准、发放药品零售经营、食品流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配合发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承担“四品一械”专项整治、案件查处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八)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质量振兴纲要;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承担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及日化质量日常监管;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九)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自愿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监管;负责有机认证产品、无公害产品监管。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调查处理辖区价格投诉举报及相关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承担辖区行业明码标价规范工作,配合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十二)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查处拍卖、合同违法行为。

  (十三)承担辖区计量监管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监管加油(气)站等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四)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代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六)配合开展市场经营主体诚信建设,惩戒失信行为。

  (十七)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八: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舟政办发〔2013〕169号),设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由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职责。根据区政府委托,履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二)承担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

  (三)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商)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职责。

  (四)整合行政审批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探索建立具有新区特色的新型市场准入机制。

  (五)整合市场执法力量,加强和完善市场执法体系,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六)整合申诉举报机制,构建统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申诉举报体系,完善申诉举报网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依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六)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十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设16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会务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对所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内部审计。

  (二)组织人事科管理和指导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工作;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层基础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和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合作、学术交流等活动。

  三)政策法规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食品综合协调科(监督检查科、应急管理科)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五)行政许可服务科(企业注册科)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举报申诉中心)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参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七)市场规范管理科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规范各类市场网络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承担管理市场名称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

  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商标战略,推荐审核省、市著名商标;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检查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业发展。

  (八)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处理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九)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科(信息化办公室)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数据分析;承担信息咨询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

  (十)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参与质量监测等工作;拟订或制定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召回不安全食品工作;负责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建设;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承担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拟订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参与质量监测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参与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质量与信用科(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科)组织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名牌评价工作;研究分析产品(商品)质量状况,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重点产品(商品)质量赶超。拟订企业信用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守信企业激励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建设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协调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应用。

  负责组织、指导产品(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统一制定质量监测计划并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负责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质量(商品)整治;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十三)标准计量评管科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拟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工作,实施强制计量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授权、计量标准;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检验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承担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实验室认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有机产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监督检查特

  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制订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五)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新药研发单位和机构的日常监管;负责药品检验检测体系、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开展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指导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审查并监督实施注册产品标准;开展对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参与医疗器械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监督实施有关药品流通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制度;负责对医疗机构使用单位药品的质量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参与药品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工作;参与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人员编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行政编制3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股级职数25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及党群机构的设置、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一)设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稽查大队,挂经济检查科牌子,指导和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承办上级交办和部门移送案件。为相当于副科级全额拔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名,股级职数2名。

  (二)基层派出机构共核定工商所专项编制124名,其它事项另行发文明确。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篇九: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

  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所长岗主持市场监管所全面工作.主要职责:1、制定全所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方案,组织、监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2、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全所人员工作积极性。3、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严防违法违纪情况发生.4、组织召开日常工作会议,监督、掌握全所人员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日常监管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5、定期开展针对工作人员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情况的抽查,做好抽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6、认真开展周讲评、月考评、季小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加强对内设队厅室的定期考评,公开考评结果.

  7、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8、定期组织并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执法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9、负责审查全所经费开支情况,带头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财务公开,不得违纪违规滥开支。

  10、主动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服务“三农”、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副所长岗协助所长开展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工作分工和所长授权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3、协助所长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

  4、完成上级和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三、综合事务岗主要负责公文处理、财务报帐、资产管理、文书档案、教育培训、党建、廉政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主要职责:1、负责本所文秘工作.起草各种文稿,做好文件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综合性报表统计和各类会议记录,做好政务公开、信访、信息上报及宣传工作。2、负责本所集中采购和财务报账、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3、具体承办本所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4、负责承办所内党建、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廉政建设等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四、窗口服务岗主要负责登记注册、企业年检、户外广告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物登记、商品展销会备案登记、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

  和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商标注册、申投诉受理、信息录入等工作。主要职责:1、负责企业登记初审,受理、审查、核准个体工商户登记,户外广

  告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物登记,商品展销会登记备案,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初审,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2、负责依照法定程序受理辖区内各类企业的年检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的验换照工作.

  3、负责建立辖区内经济户口和电子信用档案。4、负责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申(投)诉和举报,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做好登记和转办工作.5、负责接受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政策、市场监管所职能职责和相关信息的咨询。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市场监管岗主要负责经济户口建管、商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商标广告合同监管、行政指导、快速检测、个私协会和消委等工作。

  主要职责:1、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商标广告合同和市场交易行为等实施监督管理。2、负责开展日常巡查活动,并依法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行政指导,配合经济检查队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3、负责制定食品质量快速检测计划,并按《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规定执行,做好记载.4、负责指导、联系个私协会和消委工作,认真开展12315申投诉调处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六、执法办案岗(城区、中心集镇市场监管所设置)主要负责案件办理、案卷整理、专项整治执法等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权限,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案件。2、负责本所各类行政处罚案件案卷的整理、录入与归档工作。3、组织开展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七、监管执法岗(农村、山区市场监管所设置)主要职责:同城区、中心集镇市场监管所设置的市场监管岗和执法办案岗职责。八、法制员岗主要负责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等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权限,核审、监督、指导行政处罚案件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督促纠正行政不作为。2、负责组织开展本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工作。3、负责组织行政执法自查、互评、个案评议、案件评查、示范案例评析等工作.4、负责组织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及规章。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十: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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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所长岗主持市场监管所全面工作。主要职责:1、制定全所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方案,组织、监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2、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全所人员工作积极性。3、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严防违法违纪情况发生。4、组织召开日常工作会议,监督、掌握全所人员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日常监管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5、定期开展针对工作人员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情况的抽查,做好抽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6、认真开展周讲评、月考评、季小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加强对内设队厅室的定期考评,公开考评结果。

  -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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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8、定期组织并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执法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9、负责审查全所经费开支情况,带头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财务公开,不得违纪违规滥开支。

  10、主动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服务“三农”、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副所长岗协助所长开展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工作分工和所长授权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3、协助所长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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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完成上级和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三、综合事务岗主要负责公文处理、财务报帐、资产管理、文书档案、教育培训、党建、廉政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主要职责:1、负责本所文秘工作。起草各种文稿,做好文件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综合性报表统计和各类会议记录,做好政务公开、信访、信息上报及宣传工作。2、负责本所集中采购和财务报账、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3、具体承办本所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4、负责承办所内党建、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廉政建设等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四、窗口服务岗主要负责登记注册、企业年检、户外广告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物登记、商品展销会备案登记、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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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商标注册、申投诉受理、信息录入等工作。主要职责:1、负责企业登记初审,受理、审查、核准个体工商户登记,户外

  广告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物登记,商品展销会登记备案,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初审,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2、负责依照法定程序受理辖区内各类企业的年检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的验换照工作。

  3、负责建立辖区内经济户口和电子信用档案。4、负责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申(投)诉和举报,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做好登记和转办工作。5、负责接受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政策、市场监管所职能职责和相关信息的咨询。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市场监管岗主要负责经济户口建管、商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商标广告合同监管、行政指导、快速检测、个私协会和消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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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1、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商标广告合同和市场交易行为等实施监督管理。2、负责开展日常巡查活动,并依法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行政指导,配合经济检查队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3、负责制定食品质量快速检测计划,并按《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规定执行,做好记载。4、负责指导、联系个私协会和消委工作,认真开展12315申投诉调处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六、执法办案岗(城区、中心集镇市场监管所设置)主要负责案件办理、案卷整理、专项整治执法等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权限,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案件。2、负责本所各类行政处罚案件案卷的整理、录入与归档工作。3、组织开展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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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七、监管执法岗(农村、山区市场监管所设置)主要职责:同城区、中心集镇市场监管所设置的市场监管岗和执法办案岗职责。八、法制员岗主要负责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等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权限,核审、监督、指导行政处罚案件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督促纠正行政不作为。2、负责组织开展本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工作。3、负责组织行政执法自查、互评、个案评议、案件评查、示范案例评析等工作。4、负责组织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及规章。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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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1、宣传、贯彻、实施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特殊食品)、食盐、化妆品和产品质量的监管;3、对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案件来源登记、报送,承办简易程序案件,承办区局授权的一般程序案件;4、处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5、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7、完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办公室职责负责公文处理、财务报账、资产管理、文书档案、教育培训、党建、廉政建设、协会、后勤保障等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本所文秘工作。起草各种文稿,做好文件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综合性报表统计和各类会议记录,做好信访、信息上报及宣传工作。

  2、负责本所财务报账、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3、具体承办本所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4、负责承办所内党建、文明创建、廉政建设等工作。5、负责指导、联系个私协会和消委工作,认真开展12315投诉举报调处工作。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监管中队职责主要负责经济户口建管、产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商标广告合同监管、快速检测等工作。主要职责:1、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商标广告合同和市场交易行为等实施监督管理。2、负责开展日常监管活动,并依法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实施行政指导,配合执法中队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3、负责制定食品质量快速检测计划,并按《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规定执行,做好记载。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执法中队职责主要负责案件办理、案卷整理、专项整治执法等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权限,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案件。2、负责本所各类行政处罚案件案卷的整理、录入与归档工作。3、组织开展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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