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11篇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11篇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信访事件调查报告  信访事件调查报告篇一:信访案件调查报告关于信访人___、___等人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调查报告__市信访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11篇,供大家参考。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11篇

篇一: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信访事件调查报告

  信访事件调查报告篇一:信访案件调查报告关于信访人___、___等人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调查报告__市信访局:____20__年__月__日接到市信访局“_信转交[20__]__交__号”文后,对于信访人__、___等__人反应________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门组成了以____志为组长,______同志为成员的信访工作调查组,对该信访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采取谈话、核实等方法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展开调查。该案件已查证清楚,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信访人基本情况____,男,汉族,____年__月生,现住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男,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现住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派出所。二、反映问题信访人反映_______________,要求:__________三、调查情况经调查查证,______是______的工程项目,总承建方为,_____公司将工程施工分包给______等人,___又分别将工程分包给_____等人进行施工。1、信访人___,承接___分包的____程,工程款____元,已支付___元,剩余___元未支付。2、信访人____,承接___分包的___工程,工程款___元,已支付___元,剩余___元未支付。四、处理建议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作出处理意见:一、信访人____反映的___公司拖欠其工程款,致使自己无法支付所下欠工人工资的问题。调查组经调查认为:____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其工程款,下余款项双方存有争议,建议进行司法调解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二、信访人_____等人反映的___拖欠工资问题,应由___支付经调查组调解,___答应于___年_月__日前支付___万元给__用于工人工资发放。下余部分正在与各方协商解决,进行妥善处理。三、信访人___反映的承接__公司___项目___元左右工程款未支付的问题,经调查组调解,__公司答应于___年_月_日前支付到位。调查人:_______年__月__日篇二:信访事项调查报告附件3关于阎国海反映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20亩土地纠纷问题的调查报告县信访局:自接到你局关于西湾村阎国海反映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20亩土地纠纷问题的信访转办件(临信字[20__]10号)后,板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通过走访调查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该信访案件认真进行了调查。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反映的问题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20亩土地纠纷问题二、信访人基本情况阎国海,男,汉族,初中文化,1970年1月30日出生,板桥村十社农民,身份证号:622224____________;电话:151________,0936-_______。三、调查情况

  

  经查,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经走访知情人得知,在1998年之前,转湾河开发区是一片荒滩,1998年3月,阎国海向村委会转湾河开发区集资1500元,自投资金2600元在西湾村转湾河十斗二农自开土地14亩,并得到了14亩土地的使用权,张杰栽植了防沙林带。20__年,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县土改小组、镇政府、西湾村委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转湾河进行了土地承包。20__年3月,新一轮土地承包开始后村委会对此土地纠纷进行了调解,提出退还闫国海的集资款的方案,但因阎

  5国海要求过高未达成一致。后阎国海多次到村委会要求处理此纠纷,但因村干部换了一直没有解决。四、调查结果经查,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经走访知情人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得知,1998年3月,阎国海向村委会转湾河开发区集资1500元,自投资金2600元在西湾村转湾河十斗二农自开土地14亩,并得到了14亩土地的使用权。20__年,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县土改小组、镇政府、西湾村委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转湾河进行了土地承包。20__年3月,新一轮土地承包开始后村委会对此土地纠纷进行了调解,提出退还阎国海的集资款的方案,但因阎国海要求过高未达成一致。调查人:张杰顾方张荣国宋延新202___年二月二十八日6篇三:关于王进前信访案件的处理报告关于艽园沟乡艽园村王进前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报告绥德县信访局:我乡在接到你局转来的20__年11月19日王进前信访材料后,及时召开乡党委会专题研究,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并做了一定的处臵工作。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艽园村总土地面积5385亩,实有耕地面积2091亩,其中山地1767亩,台坝地324亩。全村总人口759人,总户数237户,7个村民小组,村两委会组织健全。信访人王三红,曾用名王进前,1959年3月2日出生,未婚,3岁时因患小儿麻痹症后双腿残疾,走路不便,残疾证为肢体贰级。家庭成员有父亲王绍功,1931年1月出生,母亲王贵兰,1632年9月出生。王三红兄弟三人,长兄王进喜,在市信访局工作,二兄王进春,在本村务农。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王三红反映:多年来自家的住房困难其一直在村集体办公室居住,自己近年来“曾两次向村委会领导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给我批一块宅基地,村委两届领导同意并先后呈报乡政府,至今没有解决。”请求市信访局“批转绥德县政府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我的住房问题”。三、调查核实情况:王三红父子四户在本村瓜地沟高山上共有上下两院宅基地,各三孔窑洞,其中属王三红所有为上下院各一孔。1995年左右,其堂兄王进宝在村公窑所开的艽园沟乡供销社艽园村代销店因体制改革停业,时任村支书的王海友和时任村主任的王海泉同意王三红在村公窑占用一孔窑洞,开一间小卖部同时照看村集体磨房。王三红因身体原因,自己不能做饭,常年由父母送饭。目前母亲有病不能出门,父亲已年近八旬,行走也有所不便,生活存在一定困难。乡政府得知这一情况后,每年都给予一定的民政救助,并将王三红评定为五保户。王三红说乡政府一直未给自己审批宅基地,事实上我乡一直未接到其申请书。本人现持一份日期为20__年1月15日的申请书,要求在本村瓜地沟公路边空地处盖三间平房,方便自己开小卖部,同时可让父母居住以便互相照顾。这份申请书也只有村委会盖章,无村干部签字,而且从审批时间看已经是前任村干部在任时的事。四、问题发生的原因和处理过程:

  

篇二: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结合信访条例中纪委实施信访条例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分工明确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领导负责机制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和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重要线索和疑难信访问题集体评估与研究制度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问责任制实名举报制度双向承诺制保密制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制信访季度分析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2)

  一是规范了案件调查程序。调查人员在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工作证件等合法证件。在具体取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现场检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一事一稿的方式编制案件调查工作底稿,如实记录检查相关情况和认定事项内容,具体检查人员应当签字确认。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篇3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所反映的问题也参差不齐。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干部工作不到位、作风飘浮,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他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对群众的切身利益漠不关心,而我们的群众则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能解决他们所反映的这些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笔者就当前如何搞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仅供参考: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经常换位思考,切实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

  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是人民群众作为国家的主人,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有效途径,实质上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信任,正确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有利于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展民主政治,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转变观念,整合力量。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不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举报部门几个干部的事,信访问题要得到彻底解决,必须各方面、各部门都要统筹协调,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每个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合力。

  二是换位思考,转换工作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干部应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随时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信访、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更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是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作为纪检前沿阵地,要高度重视,经常过问,逐步建立起加强做好信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使信访举报工作既要立足于基本职责,把执纪办案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做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又要把调查取证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充分发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和直查快办的优势,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服务。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努力化解基层矛盾和对信访问题的预防处置工作

  俗话说:“树有根,水有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也有其原因。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是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要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利用接待场所和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相关的法规、信访者的权利与义务、信访工作流程图、本委局受理的范围、工作程序及时限、质量要求以及领导接访的时间等,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影响,增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全年工作坚持做到“三办”,即: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普件快办;广泛开展“四

  个一”活动,即:保持一张笑脸,程序上讲一个清楚,明确给一个答复,承诺一个时限,搞好优质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实践“三种下访”形式:定点下访,即到信访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和地区开展下访,督促基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定人下访,即针对军转人员、重点上访对象、改制企业分流失业人员等特定人群开展下访,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切实解决好这些人员的实际困难;定事下访,针对移民安置补偿、新城征地补偿、城市拆迁等特殊弱势群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下访,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要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或不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也就是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根本和主线,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信访、上访的苗头和隐患,多一点思考,少一分盲目。

  四是要建立健全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信访工作信息网络点。作为纪检

  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和动态,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坚持并完善领导包案、挂帐督办、领导下访、电话约访、信访工作百分考核、党风廉政信息发布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建立基层党政组织与群众互动、互信机制,随时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三、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一是创新工作机机制。结合《信访条例》、中纪委实施《信访条例》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分工,明确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领导负责机

  制,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和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重要线索和疑难信访问题集体评估与研究制度、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问责任制、实名举报制度、双向承诺制、保密制、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制、信访季度分析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

  二是积极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信访举报办事程序要按照:受理→登记→送阅→领导批示→转办、交办、自办→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上报领导审批→结案(了结)→立卷归档等程序办理,并积极探索信访举报在受理、调查、处理等环节的公开,切实增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举报的透明度。

  三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因为信访举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通过关门集中学习、走出去考察学习和在工作中实践学习,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干部的素质培养,切实加强信访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素质建设,努力提高其具备五种能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提高捕捉信息,及时发现违纪案件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提高正确运用政策和纪律,查办信访案件的能力;提高调动各方面力量,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疑难信访问题的能力;提高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把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秉公执纪,做到每件信访有记录凭据、有拟办意见、有领导批阅、有办理结果、有档案储存,减少处理信访举报的随意性,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

  

  

篇三: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关于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报告

  自从9月15日在信访科实习以来,我整理统计了XX年到XX年的相关信访档案,总结对比了自开展大接访、大走访、“积案化解年”等专项活动以来的信访工作成果,从中也看出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关键性。下面就将我在实习期间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XX年岳池县公安局共处理来信来访98件,比去年104件信访总量下降了6%。其中,来信60件,来访38件,通过对来信来访的处理,已办结98件,办结率达100%,未完全停访息诉1件,停访息诉率达99%。从来信来访统计分析,检举揭发各类案件线索,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法犯罪问题16件;对公安机关处理决定和鉴定结论不服而申诉的3件;要求解决户口和损失赔偿等问题44件,调解纠纷26件。通过信访问题的查处和提供案件线索,刑拘6人,逮捕1人,劳教2人,追逃8人。

  依法办结了上级机关交办或转办信访案件。今年以来,办结上级机关交办或转办信访案件共30件,其中省市政法委挂牌督办3件已办结;市局督办2件已办结;县委政法委交办2件已办结;县委信访办、县人大、县长接待日交办案件12件均已办结。

  岳池县公安机关局长接待日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38起43人,其中重访11起。来访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公安机关处理决定或对死因鉴定结论不服,要求重新复核;二是因各种矛盾纠纷引起打架斗殴,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要求公安机关给予解决;三是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尽快查处案件四是要求解决户口和纠纷调解。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局领导十分重视,督办部门和各承办单位也认真对待,积极抓紧办理,使局长接待日的信访案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办结率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有的单位或单位领导对信访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侦破工作力度不大,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处理意见不落实,推诿扯皮,把小事拖大,大事拖难,使群众对一级受案单位失去信任,造成群众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二)有的办案人员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淡薄,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以人为本意识树得不牢,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实际困难未能从稳定大局着眼,从实际出发,妥善解决。群众意识淡薄,执法不文明,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引起群众不满,甚至存在用语言刺激群众上访。(三)对交通肇事逃逸的侦破尚待加强。由于监控设施的不足和发案时间特殊,给案侦工作增加了难度,导致当事人不满,不断上访。四、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几点体会

  我在信访科实习时间不长,由一个从比较茫然到比较自信,不适应到适应,再到逐渐爱上这个岗位的过程。在实践中我虚心向领导学习,向内行学习,向书本学习,积极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受到了教育,得到了锻炼。经过在信访科4个月的实习生活,我有以下几点不成熟的体会。

  (一)组织安排的工作要努力干好有人说,信访工作天天与上访群众打交道,听到的是哭声、骂声、吵闹声,看到的是怨气、泄气、窝囊气。我在信访科工作中,也有自己的感触。大部分上访群众通情达理,通过讲法律、讲政策、摆事实、摆道理,能及时化解矛盾,息诉罢访。但是也有一些写信大户、上访老户非常偏执,他不管你做多少工作,不管过程如何,只看结果,肇事人逃逸了,只要抓回来就行,亲属被害了,破了案就行。不然,就大吵大闹,就埋怨公安机关,甚至有过激行为。在实践中,一些领导,一些长时间干信访工作的同志的亲身经历和敬业精神使我深受教育。特别是各级领导非常重视信访工作,局领导在接访中对上访群众热情接待,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更使我感受至深,进一步坚定了我干好信访工作的信心。我感受到,一个人能否有作为,往往不在于他干什么,关键是看他怎么干。在好的岗位也有被淘汰者,不起眼的岗位也有人干得非常漂亮。群众的来信来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应该热情地倾听群众的呼声,助力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就大多数来访群众来说,他们是弱势群体,在当地受了委曲,来到公安机关倒倒苦水,讨个说法,本身也

  是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做好群众工作是信访工作的根本职责,解决好他们提出的问题是信访工作的根本任务。能给他们解决的问题,想尽千方百计给予解决,确实难以解决的,也在法律条文和政策规定上给他们一个明确的解释。

  我来自农村,来自群众,了解上访群众的疾苦和意愿。我在受理群众的来访来信中,以先进的同志为榜样,做到以深厚的感情对待群众,按照上级对窗口单位的要求,接访中态度和蔼,耐心地让他们把话说完(尽管有些话带有辱骂语气),我总以为作为自己是为他们服务的,不能计较群众的态度和言词。凡是受理的信访案件,我都把办公室电话和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上访人,以便上访人随时跟我们联系。虽然有时电话多一些,感觉麻烦一点,但这样做确实起到了两个方面的效果:一是他们相信有人受理其投诉事项,案件有人管有人问;二是通过及时协调,也为信访人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减少了越级上访的数量。

  (二)做好信访工作需要不断的学习做信访工作,光有执法为民的态度还不行,更重要的是要懂得法律规定,按照法规条文为群众解疑释惑,用法律条文解决群众提出的信访问题。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涉及公安业务的方方面面,既有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形成的信访问题,也有公安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方面出现的问题。要做好信访工作,必须掌握法律常识,熟悉公安机关办案常识及有关程序规定,有些法律业务知识不一定很专,但知识面要宽。

  我从事信访工作以后,看到不少领导,不少同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非常强。紧张激烈的气氛、非常棘手的案子,他们有时候简单的几句话,就能把群众的情绪平息下来,迅速稳控局势,这主要靠的是娴熟的业务和丰富的经验。相比之下,我有不少差距。差距就是上进的动力,就是求知的催化剂。我积极主动地抓好学习,自己制定学习计划,坚持在工作之余抓好学习,不断增强自己的业务素质。一方面是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和《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和理论水平;另一方面是向实践学习。我很注意在实践中向领导和内行学习,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遇到疑难问题,虚心向他们求教。在实践中认真把握上访群众的心理特点,坚持一把钥匙一把锁,在破解一桩又一桩信访难案中,不断增长信访实习工作经验。

  (三)做好信访工作要坚持做到“三勤”一是眼勤。信访工作人员要坚持每天阅读信件,上查阅信访信息,对群众的来信认真阅读,掌握其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要求,做好登记,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对上级批转的信访件,要认真看、反复看,领会批示精神,明确任务;对办信单位的综合情况报告要细阅全文,熟悉情况,全面掌握,学习其经验和做法,取彼之长,补已之短;对各类业务报表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掌握填报方法和填报时间、要求。二是手勤。对每起信访件都按照六步程序法来进行处理。一是受理登记。阅信、接访后及时填写《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登记表》并录入公安信访信息。二是立案查办。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

  解决的,立刻答复解决;对需要调查的,填写《是否受理群众信访事项审批表》和《公安机关受理信访事项告知单》,经局领导审批后立案查处;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引导其到相关部门处理。三是转办、交办。根据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及领导批复的意见,填写《公安机关受理信访事项告知单》和《公安机关转办信访事项通知单》,转有关部门办理。四是报结反馈。根据承办单位的综合情况报告拟出答复意见,报原签批的局领导审批后,填写《公安机关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书面回复信访人并及时将该信访件的处理结果录入公安信访信息。五是整理归档。信访事项查结后,及时将本案材料装订成卷,建档保存。六是回访巩固。按照谁办结、谁回访的原则,在信访事项办结后30日内通过上门走访、电话、信函等形式进行回访,进一步巩固查办效果。

  三是脑勤。对各类业务报表,要认真分析,所填报表与上年、上月和其它表册之间有没有关联性,同一表中栏与栏、项与项之间有没有联系。对收集的信息,要动脑分析研究,采取归纳、比较、判断、推理和分析,注意摸索、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善于学会观察分析各种社会现象,透过现象看本质,掌握分析、研究专项整治动态,注意发现问题,养成勤于思考、善于思考的习惯,做到“沉静以深思”才能逐渐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在处理日常事务工作中,要多主动向领导和同事请教,对不清楚的情况、细节,要勤问、勤打听、勤催办,超越职权范围的要及时向领导请示,不能随自己的意志去办,随时向同事和群众多主动了解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及时全面地向

  领导和上级汇报。(四)干好信访工作要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给上访群众排忧解难,是个积德行善的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解决好信访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更为重要。信访工作中,投诉到局的县信访事项,大都是一些矛盾尖锐、案情交叉的错综复杂案件。处理这些棘手的案件,要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才能把案子办好。带着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去做或者不负责任地去做,效果大不一样。有了责任心,没有办法也能想出办法,没有经验可以积累经验,就会千方百计地把工作做好。如果没有责任心则只会敷衍塞责。

  在当前激烈竞争的年代,不管干什么工作都要树立很强的竞争意识,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精、做细、做好。在某个岗位上工作,就要热爱这个岗位,珍惜这个岗位,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做好自己的工作。我们有幸进入公安队伍,要倍加珍视这个岗位。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期望,以满腔的热情、勇于拼搏的精神、严谨务实的作风投入工作。在平时工作中,要克服浮躁情绪,扎扎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讲,人不必追求轰轰烈烈,不要好高骛远,要善于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努力把简单的事做好就不简单,把平凡的事做好就不平凡——这也是自己的人生信条。

  

  

篇四: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信访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程序不到位;急于求成忽视法律,导致上访者步步紧逼;推托塞责,全局意识不强,扩大矛盾事态;立案缺乏辨析、办案程序缺乏,法律文书失准等引发信访。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篇1为了有效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强化执行力度,突破执行难关,我们对全省法院的执行信访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过程中,除了对执行信访案件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全面、客观把握之外,还专程与一些长期上访的当事人进行对话。通过执行信访这面“镜子”,可以反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执行部门及时改进作风,跟进制度,扎扎实实将执行工作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由于执行信访案件在所有信访案件中突兀的地位,而且执行信访已与执行难等问题形成一个锁链,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将产生连锁反应,推动其他环节的运行,使法院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一、执行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与特点执行信访案件本身都有着许多明暗交织的原因促成,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也会在执行信访案件中有所显现。据调查,执行信访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陈年旧账多,化解难度大执行信访案件中以旧案居多,新案较少。近年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执行程序的不断规范,民诉法修改后相关救济程序的明确等,执行案件质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这些久执未结的案件主要是因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的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虽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最终难以实现债权。对于执行中确实无履行条件的案件,未向当事人做出合理的释明,致当事人不满。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因各种因素,使案件执行进展缓慢,有的案件历时久远,为此申请执行人意见大。这类执行信访案件所占比

  例约为56%。(二)被执行主体履行不能问题突出执行效果与被执行主体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执行信访案件也存

  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象。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属弱势群体的案件,大多集中在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类案件。此类执行案件化解难度大,最易引发信访。申请执行人往往因为年幼待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生活陷入困难;与此同时被执行人往往也十分贫穷、无履行能力。执行工作陷入无物可执,双方皆有实际难处的两难怪圈。

  (三)纠纷解决方式单一,问题堆积于执行环节对诉讼案件的信访,可以通过申诉复查、再审等方式救济。而执行信访案件的解决途径单一,惟有将案件执行完毕这一条途径,一些本应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市场交易风险,一旦裁判确定,而又执行不能,风险则有可能转嫁到执行法院。交易风险的存在,往往意味着必须有人为风险埋单,公权力救济途径使申请人规避了市场交易风险,由于种.种客观原因限制,一旦执行不能,申请人就会纠缠于法院,使得本来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审理途径,转变为执行信访案件,问题堆积于执行环节。在执行环节中法院执行措施并无明显不妥,但信访人认为危害自己的利益抗辩后执行法院不予理睬,致当事人信访。一些执行案件中正常的救济途径受阻,如应按执行异议、复议程序处理的,有的法院不予立案,导致当事人被迫以信访途径申诉。(四)被执行人、案外人信访比例增大,执行信访案件的起因更为复杂由于甘肃省高级法院加大了执行的督导,执行效果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申请执行人信访比例下降,而被执行人、案外人的信访比例却呈上升趋势。二零一二年,我们通过实施《执行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公开标准》,《执行监督信封》制度,大力强化规范执行,公开执行,强化执行监督。二零一三年,实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加强执行案件的督察督办,执行绩效大幅提升。从执行信访案件的数据反映来看,申请执行人的比例大幅下降,被执行人和案外第三人

  的信访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三个:一是执行力度加强导致被执行人情绪激化和对立;二是被执行人企图通过执行信访扼制执行;三是执行财产处分力度加大,在执行过程中,触及到案外人,案件第三人的利益。

  当然,执行信访案件累积也不乏有些上访人基于投机取巧、无理取闹侥幸心理而引发。该类案件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正确执行工作缺乏理解或对执行结果不满、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清,或通过执行人员的解释仍然不理解,对法院有对立情绪。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当事人不明法理,思想行为偏激,或对通过执行方式解决问题的期望值太高,一旦愿望实现不了,就把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全部强加于法院执行之上。

  二、执行信访案件反射出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执行工作相对于审判工作而言,更容易发生信访,这与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对抗性有密切关系,与案件审理环节实体判决和程序不当甚至违法相关联,也有整个社会的诚信制度和氛围息息相关,等等。(一)立案、审判和执行环节相互脱节,难以形成合力由于立、审、执分立,相关环节脱位,每个阶段的办案人员只关注自己负责的这一阶段,而不在意其他环节的问题;有的甚至只求自己这一段平安过关、回避矛盾,将信访风险推到下一个环节;有的存在判决等执行依据表述不清、执行内容不确定,或执行保障措施不力等,待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即遭遇难以执行的困境。1、诉讼保全不及时。在立案、审理环节,如果采取保全措施及时、到位,就为执行环节创造了良好的执行条件。但实践中,有些法院不注意立、审、执的协调配合,有的审判人员只考虑审而不考虑能否执行,致使在审判环节本应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却未能及时采取,导致当事人在立案、审理环节预先转移、隐匿财产现象屡见不鲜,给后一环节的执行工作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困难,最终导致执行不能,引起了当事人的上访2、执行依据表述不明。案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已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主文内容,执行内容不明确,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

  从而容易引发当事人的上访。一些在审理期间就本已丧失继续履行条件的案件,判决的判项却是“继续履行合同”等简单的表述,进入执行环节后令执行人员无法操作。

  3、片面追求调解率。调解本是化解矛盾的良策,但许多案件调解时办案人员并不注重自动履行问题,对将来能否执行考虑不周、缺乏预判,甚至明知调解确定的内容无法实际兑现却仍然积极以法律文书确认无法履行的调解结果,致调解后并无履行保障,将权利人权益无法兑现的难题交给了执行环节。

  (二)执行环节措施不力或贻误执行良机1、法院执行环节成了矛盾的最后归结点。案件执行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最后环节,是矛盾纠纷的最终归结点。有些案件的矛盾,在审判阶段就得到了解决,但也有不少矛盾会继续存在发展。这些最复杂的矛盾到执行阶段已不可回避,最终爆发甚至激化。因此,执行作为诉讼的最后环节,是矛盾最集中、最尖锐之处,也最容易引发信访。2、措施不力、依据有误。执行过程中采取执行措施或所依据执行法律文书有暇疵、甚至错误导致执行信访申请人利益受损。这类案件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执行或执行中存在瑕疵行为,或执行法律文书中有瑕疵,并给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影响的案件。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执行人员执行方法不当,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或简单粗糙,机械地就案办案,引发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之间情绪严重对立。3、执行风险告知不明。当事人往往认为法院已判决了执行就是法院理所应当的事,没有执行不能的风险理念。因此法院立案时应当向当事人清晰地告知执行风险责任,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清楚,申请执行人在执行阶段负有举证责任,如果不能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流动去向、财产状况或线索,就要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责任。但在工作实践中,有的办案人员未及时告知,导致申请执行人误解,心存不满。这样当事人易把案件的风险责任全部归于法院的执行环节。4、终结程序设计不合理。执行案件往往无法一蹴而就,需要时间

  和条件。而当案件执行工作受制于客观因素,短期内无法执行的,可以以程序终结结案。随着情况的变化,需要恢复执行时,对这些老案如何管理目前存在漏洞,且这种旧案并不计入办案考核指标,缺乏相应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而管理者也难以完全主动掌握,是否要恢复执行,有赖于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情况并由申请人提出请求,是否恢复却要由法院执行部门决定。申请人往往认为执行是法院的事,法院将查找财产等职责转嫁于申请人,对法院工作不满。

  (三)执行人员责任心与办案水平等有待提升无可质疑的是,执行队伍中绝大多数执行干警工作很努力,但也有一些执行干警对执行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态度消极、效率低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作风不正等行为,也是造成执行信访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案件执行力度不够,办事效率不高,执行效果不佳;执行方法不当,执行人员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没有做好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导致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还引发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之间情绪严重对立;执行公开性不够。执行人员中嘴勤手懒现象普遍存在,执行人员接受一个执行案件后,做了哪些工作,没有相关记录,不但案卷反映不出来,当事人也不知道,这就容易给当事人造成法院没做什么工作的印象,整个执行过程没有向当事人说清,有关道理没有说透,也是造成当事人信访的因素之一。三、化解执行信访难题的对策与建议就甘肃省三级法院而言,执行机构在执行信访案件上付出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省法院执行局内设三个处,执行信访案件专门由一个处负责,在接访和督办上全局三个处全员参与,对化解执行颇有成效,但繁重的信访化解任务势必影响执行工作和执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如何化繁为简,从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入手,将执行信访引入法治轨道,成为一大难题。万事行为先。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也必须以切合实际的行动扎实推进。(一)重视队伍建设,以队建促执行

  据调查,执行队伍建设各地均存在历史欠账太多,近几年来,在强调执行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执行队伍人员配备相对有所改善,但重审判、轻执行的思想观念未得到根本扭转,最高法院规定的执行人员比例普遍未达到。同审判部门相比,学历偏低,行政辅助人员转任执行员,年龄偏大问题普遍存在,导致整体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不强,造成执行质量和效率不高,进而引发信访,所以内部治理还需从队伍建设抓起,要选强配齐执行人员,从审判业务部门交流一批精通业务,重视程序,具有丰富社会经验的中坚力量充实法院队伍。

  (二)畅通法定救济渠道,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难题执行中应做到畅通法定救济渠道,充分保障信访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尤其应充分发挥执行程序异议复议制度的功能,将无序化的信访问题引导信访人积极行使相应法律权利,使之进入法律渠道依法定程序加以解决。一些当事人因对案件的期望值与实际发生相距甚远而上访,上访理念偏差,固守“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心态,以上访为要挟,以求达到自己的目的。而由于一些绩效考核评比中将重大信访、进京访列为一票否决,使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一度走入误区,有关部门往往为息事宁人,做无原则的让步。对于这类案件,法院要能顶住压力。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信访人,适当予以司法救助,在合理合法范围解决信访人的实际困难,是体现法院人文关怀、为民司法的有效举措。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却以无理闹访、缠访的信访人,慎用司法救助等措施,尤其应改变花钱买平安的做法。否则,不仅破坏了基本的法律原则,造成极大的不公平,还会引发闹访人争相效仿、相互串通攀比,()动辄漫天要价等诸多负面效应,在社会管理方面后患无穷。由于在接访处理过程中存在多部门干预,意见不一,难有定论等情形,导致此类信访数量上升。类似案件中信访人的利益诉求显然已于法治的精神背道而驰,也与信访的本质相悖,不仅不应被如此的无理取闹而扰乱了正常的司法审判、执行工作,而且应将此类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将事情真相予以告知,不给那些企图通过钻法律空子侥幸获利的上访人以可乘之机。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相当普遍,甚至借力法院行虚假诉讼、虚

  假调解之事;法院的执行查询、划拨、交付等执行措施处处受人阻挠;协助义务人对协助执行事项不予协助的情形常常发生;执行人员在执行中受到打骂围攻的事例屡见不鲜。甚至有的案件申请法院执行后久无结果,申请人转而寻求讨债公司解决问题。显然这是法院执行强制力不足的后果。因此,执行中只要符合法定程序,需依法采用强制措施予以应对。

  (三)强化执行公开,确保每个执行环节的公开透明多数法院对于执行工作流程已有标准化管理,立案通知、风险告知、权利义务告知、财产报告等方面大都有书面格式化文本,方便了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交流,节省了办案人员的时间、精力,也使当事人了解了法院的工作进程。但由于执行工作要求时效性,执行过程中并没有要求证据交换、质证等程序,在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到期债权等多类案件中,相关方会感到法院执行工作不够公开透明。因此,法院应自觉接受执行各方当事人的监督,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网络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执行中除了要规范运用异议复议程序,还应强化听证制度,强化执行监督。(四)改革管理积弊,重新设计案件终结制度现行的执行案件结案计算标准,对于提高结案率有很大益处,但对于推进执行工作弊大于利。目前,由于执行案件的结案指标统计将程序终结案件纳入结案数据,至执行结案率、实际到位率等数据虚高不实;而程序终结制度其实是自欺欺人之举,许多法院将无法按期执行完毕的案件,通通采取程序终结的方式报结,而执行案件并未得到实际执行,久积成弊。一些信访人看到法院宣传的执行结案率、到位率如此之高,而自己的案件却没有得到执行,更会心生不满。因此,建议最高法院从上到下统一执行机构的案件管理,改革执行案件的结案统计标准,改革执行案件程序终结制度。执行实务中尚有很多法律规定空白之处,近年的修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执行工作法律规定不完善的现状。建议最高法院针对执行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争议问题,尽快完善立法,及时出台相应的制

  度措施,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现实变化。(五)对内对外拓展空间,强化执行工作的引领、宣传法院执行工作紧靠法院自身单打独拼是不够的,必须借力于公安、

  工商、银行、土地管理、房屋产权登记、车管、边境等众多部门协助形成合力的联动机制。法院应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相互配合,互相搭台。积极拓展信息共享空间,发挥理念转变的宣传与引领作用,强化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的引导。近期,甘肃省高法在清理党政机关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的过程中,经省院执行局积极组织,主动向各方借力,开展了与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及省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多方联动、联合下文,省法院院长给各涉案地方政府亲笔信等多项敦促措施,有利地推动了这项工作高质高效地完成。

  (六)强化社会诚信理念,力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当今社会许多市场主体追逐财富利益最大化,缺乏风险意识,更有一些人诚信理念缺失,失信、赖债之事频发。有些人明显有履行能力却想方设法转移财产,对抗执行。由于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完备,客观上助长了失信人恣意妄为。应从制度层面对此种情形加以辖制,使其切实体会到失去诚信、不履行执行案件债务责任的严重后果。近些年法院开始实行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规定,今年推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都是强化社会诚信、促进执行工作的有力举措。法院应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发挥勇于担当责任的领头羊作用。建议今后对失信被执行人市场准入,招标投标,银行融资,资质认定等方面出台相应的禁止或限制措施,从制度上限缩其市场空间,在促进执行工作开展的同时,也引领社会的诚信一体化建设,进而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诚信氛围。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篇2保险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事关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慎便会影响保险业的形象。为此,内蒙古保监局制定下发了《受理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该《规程》从核查和立案、调查与取证、结案三个环节对受理保险举报投诉

  案件调查工作进行了规范。核查和立案环节一是建立预审查制度。案件承办部门在登记接收保险举报投诉案

  件后,应及时进行预审,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者不适宜由本部门办理的案件,原则上,应于分管局长签批后3日内退回法制处并做出相关说明。

  二是明确了核查范围。所有实名保险举报投诉事项都应进行调查核实,且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可以要求举报人说明情况,提供资料;匿名保险举报投诉事项则应区别情况办理,凡举报线索清楚,附有一定证明材料的,均应调查处理。

  三是规范了立案流程。对属于案件承办部门职责范围并决定赴现场进行检查的举报投诉案件,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经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请分管局长签批。决定立案的,应当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并启动相应的现场检查程序;决定暂时不予立案的,不直接进入现场检查程序,需要赴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的,案件承办部门可以下发《案件调查通知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形成案件调查报告,由分管局长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立案。核查完成后决定立案的,由分管局长在立案审批表上签批意见;核查完成后决定不予立案的,由分管局长在信访案件办理单上签批意见。四是实行回避制度。《规程》明确规定,案件调查人员与举报投诉案件调查事项或者信访人、被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与取证环一是规范了案件调查程序。调查人员在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工作证件等合法证件。在具体取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现场检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一事一稿的方式编制案件调查工作底稿,如实记录检查相关情况和认定事项内容,具体检查人员应当签字确认。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篇3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所反映的问题也参差不齐。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干部工作不到位、作风飘浮,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他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对群众的切身利益漠不关心,而我们的群众则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能解决他们所反映的这些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笔者就当前如何搞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仅供参考: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经常换位思考,切实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

  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是人民群众作为国家的主人,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有效途径,实质上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信任,正确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是实践“”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有利于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展民主政治,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转变观念,整合力量。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不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举报部门几个干部的事,信访问题要得到彻底解决,必须各方面、各部门都要统筹协调,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每个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合力。

  二是换位思考,转换工作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干部应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随时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信访、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更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是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作为纪检前

  沿阵地,要高度重视,经常过问,逐步建立起加强做好信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使信访举报工作既要立足于基本职责,把执纪办案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做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又要把调查取证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充分发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和直查快办的优势,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服务。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努力化解基层矛盾和对信访问题的预防处置工作

  俗话说:“树有根,水有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也有其原因。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是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要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利用接待场所和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相关的法规、信访者的权利与义务、信访工作流程图、本委局受理的范围、工作程序及时限、质量要求以及领导接访的时间等,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影响,增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全年工作坚持做到“三办”,即: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普件快办;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保持一张笑脸,程序上讲一个清楚,明确给一个答复,承诺一个时限,搞好优质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实践“三种下访”形式:定点下访,即到信访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和地区开展下访,督促基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定人下访,即针对军转人员、重点上访对象、改制企业分流失业人员等特定人群开展下访,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切实解决好这些人员的实际困难;定事下访,针对移民安置补偿、新城征地补偿、城市拆迁等特殊弱势群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下访,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要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或不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也就是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根本和主线,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信访、上访的苗头和隐患,多一点思考,少一分盲目。

  四是要建立健全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信访工作信息网络点。作为纪检

  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和动态,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坚持并完善领导包案、挂帐督办、领导下访、电话约访、信访工作百分考核、党风廉政信息发布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建立基层党政组织与群众互动、互信机制,随时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三、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一是创新工作机机制。结合《信访条例》、中纪委实施《信访条例》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分工,明确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领导负责机制,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和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重要线索和疑难信访问题集体评估与研究制度、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问责任制、实名举报制度、双向承诺制、保密制、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制、信访季度分析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

  二是积极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信访举报办事程序要按照:受理→登记→送阅→领导批示→转办、交办、自办→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上报领导审批→结案(了结)→立卷归档等程序办理,并积极探索信

  访举报在受理、调查、处理等环节的公开,切实增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举报的透明度。

  三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因为信访举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通过关门集中学习、走出去考察学习和在工作中实践学习,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干部的素质培养,切实加强信访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素质建设,努力提高其具备五种能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提高捕捉信息,及时发现违纪案件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提高正确运用政策和纪律,查办信访案件的能力;提高调动各方面力量,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疑难信访问题的能力;提高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把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秉公执纪,做到每件信访有记录凭据、有拟办意见、有领导批阅、有办理结果、有档案储存,减少处理信访举报的随意性,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

  

  

篇五: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篇一:关于王晶莹上访问题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信访局:

  按照市信访大厅《来访事项转送通知单》(伊信访转字[20xx]149号)要求,我厂信访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王晶莹上访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上访人王晶莹,女,46岁,多年下岗,20xx年办理了退休。该人从1996年我市企业实行养老统筹开始到2002年,始终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直至2003年,才分两次补交了1996年至2003年欠缴的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加企业承担部分)共计9,505,89元。当时,人劳部门同志已经为其讲清楚企业部分交不上了,但王晶莹同志主动要求补交,并认可个人部分和企业部分统由其个人承担。现上访人王晶莹反悔当初,要求我厂偿还她缴纳的养老保险企业承担部分;同时,还要求工厂补发她的下岗生活费。

  我厂于1995年全面停产,企业无财力,职工养老保险企业承担部分完全由天保补助解决。具体由市财政控制使用,按职工个人交纳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资金匹配,每年办理一次。职工个人没有交纳的,天保补助不匹配。由于王晶莹同志在1996年至2003年期间,没有按年度及时交纳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金,致使企业应承担的部分没有匹配上。起因在于王晶莹同志个人没有及时缴费。类似情况,我厂还有百余例。

  处理情况:

  1、关于王晶莹同志要求我厂偿还她缴纳的养老保险企业承担部分,我厂将积极对上请示争取匹配资金;

  2、关于补发下岗生活费问题,我厂现有在册下岗职工167人,无一人享受下岗生活费,因此,根本不存在补发放下岗生活费问题。

  当否,请指示。

  伊春木材综合加工厂信访办

  20xx年8月13日

  篇二: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市信访局:

  ****20xx年**月**日接到市信访局“*信转交[20xx]**交**号”文后,对于信访人**、***等**人反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门组成了以****志为组长,******同志为成员的信访工作调

  查组,对该信访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采取谈话、核实等方法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展开调查。该案件已查证清楚,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男,汉族,****年**月生,现住***,户籍所在地*********

  ****,男,汉族,身份证号*******,现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反映问题

  信访人反映***************,要求:**********

  三、调查情况

  经调查查证,******是******的工程项目,总承建方为,*****公司将工程施工分包给******等人,***又分别将工程分包给*****等人进行施工。

  1、信访人***,承接***分包的****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付。

  2、信访人****,承接***分包的***工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付。

  四、处理建议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作出处理意见:

  一、信访人****反映的***公司拖欠其工程款,致使自己无法支付所下欠工人工资的问题。调查组经调查认为:****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其工程款,下余款项双方存有争议,建议进行司法调解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二、信访人*****等人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应由***支付

  经调查组调解,***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万元给**用于工人工资发放。下余部分正在与各方协商解决,进行妥善处理。

  三、信访人***反映的承接**公司***项目***元左右工程款未支付的问题,经调查组调解,**公司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到位。

  调查人:**

  **

  ***年**月**日

  

  

篇六: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信访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范文

  信访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范文在生活中,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

  点。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的信访工作情况范文,欢送大家分享。

  今年七月上旬,本人抽借到市委下访督查组第十二组工作,主要督查羊山新区、XX工业城、潢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XX供电公司等六个单位的大接访活动开展情况和省交、市交案件信件办理情况,借此时机对信访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这次去的六个单位共有省交办的案件4件,其中羊山新区2件、XX工业城2件;市交办的案件信件31件,其中,羊山新区19件、XX工业城5件,潢川经济开发区2件,市国土资源局3件、市地税局1件、XX供电公司1件。从这35件信访案件来看,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工资、社保问题8件,占23%;二是城市管理及拆迁改造问题6件,占17%;三是农民土地、征用补偿问题16件,占46%;四是其他问题5件,占14%。从六个单位调查的情况来看,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下降趋势;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比拟集中,工资、社保和农民土地征用问题占较大比例;三是多是涉及群众生活中的困难。

  从这六个单位信访根本情况来看,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政策方面和其他客观上的原因,但也有一局部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信访问题不够重视,责任心不

  强,信访工作责任制得不到落实。二是执法者对政策掌握不准,执行标准不一,业务不熟,不依法行政,成为信访问题发生的主要源头。三是个别企业领导私心太重,缺少群众观念。四是群众素质偏低,法制观念谈薄,当遇到信访问题时不是通过正常途径来解决,而是采取围堵政府、呼喊口号的方式进行越级上访。

  通过分析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下一步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做好信访工作,不仅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认真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还要坚持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为此,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展的成果。二要坚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能因为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出现矛盾,导致群众上访。要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现实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二)抓住工作重点,坚决控制集体访和越级访,尤其是进京访。要把控制群众集体访、越级访,尤其是控制进京访,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的重点,要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对越级访一定要做到省、市提出的“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要求,要深入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好信访重点、难点问题。领导要深入基层,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关心体察群众疾苦,摸清情况、研究政策、拿出对策,举一反三。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牵涉人数众多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调解、协调处理,争取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防止错失时机,激化矛盾。

  (三)建立和完善排查、协调、处理信访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信访热点问题的预警和排查工作。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预案。要建立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的排查制度和工作网络,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乡镇信访办、街道司法所的作用,全面提高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当地,认真做好上访老户和重点人员的稳定工作。要重视对群众初信初访处理,提高一次性解决问题的成功率。

  (四)深化百姓求助快速处理机制。本着“整体优化、逐步完善”的原那么,以龙头部门统一协调监管为手段,以求助效劳为主要方式,以为群众“经济上解困、生活上解忧、精神上解闷”为效劳宗旨,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由原有的联网到单位,深化为联网到人,扩大百姓求助快速处理机制宣传,完善各单位、部门职能体系,加强监督,标准管理,提高百姓求助案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到达“百姓求助反映情况信息畅通、职能部门处理解决问题快速高效、综合部门督办协调标准有序、监察部门查办惩办及时到位”,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开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五)进一步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一要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终审认定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等,提高信访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二要认真落实信访事项受理登记和转送制度、听证制度、案件终结制度和督查督办等制度,全面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三

  要严格责任追究,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要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六)深化依法信访,加大宣传力度,学习贯彻信访法规。依法信访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关键。一方面,信访干部要认真学习“”的重要思想,加强宗旨教育,树立群众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和做好信访工作的政治敏锐力,提高工作能力,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领导和信访干部要认真学习信访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要学习贯彻好《信访条例》,深入扎实地搞好依法信访,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宪法》,和省《信访条例》、《社会治安管理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广阔市民的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依法信访。促使信访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法制化,形成依法信访工作机制,逐步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七)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信访干部的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信访工作,配齐配强各级信访干部,把有群众观念、责任心强、业务精的人员配备到信访工作岗位上,加强对信访干部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将触角延伸到企业厂长、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各村村长、社区主任,消灭信访工作死角,进一步发挥信访干部信息排查、接待、处理、输导、稳定的职能作用,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篇七: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篇1

  为了有效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强化执行力度,突破执行难关,我们对全省法院的执行信访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过程中,除了对执行信访案件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全面、客观把握之外,还专程与一些长期上访的当事人进行对话。通过执行信访这面“镜子”,可以反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执行部门及时改进作风,跟进制度,扎扎实实将执行工作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由于执行信访案件在所有信访案件中突兀的地位,而且执行信访已与执行难等问题形成一个锁链,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将产生连锁反应,推动其他环节的运行,使法院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一、执行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与特点

  执行信访案件本身都有着许多明暗交织的原因促成,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也会在执行信访案件中有所显现。据调查,执行信访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陈年旧账多,化解难度大

  执行信访案件中以旧案居多,新案较少。近年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执行程序的不断规范,民诉法修改后相关救济程序的明确等,执行案件质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这些久执未结的案件主要是因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的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虽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最终难以实现债权。对于执行中确实无履行条件的案件,未向当事人做出合理的释明,致当事人不满。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

  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因各种因素,使案件执行进展缓慢,有的案件历时久远,为此申请执行人意见大。这类执行信访案件所占比例约为56%。

  (二)被执行主体履行不能问题突出

  执行效果与被执行主体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执行信访案件也存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象。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属弱势群体的案件,大多集中在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类案件。此类执行案件化解难度大,最易引发信访。申请执行人往往因为年幼待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生活陷入困难;与此同时被执行人往往也十分贫穷、无履行能力。执行工作陷入无物可执,双方皆有实际难处的两难怪圈。

  (三)纠纷解决方式单一,问题堆积于执行环节

  对诉讼案件的信访,可以通过申诉复查、再审等方式救济。而执行信访案件的解决途径单一,惟有将案件执行完毕这一条途径,一些本应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市场交易风险,一旦裁判确定,而又执行不能,风险则有可能转嫁到执行法院。交易风险的存在,往往意味着必须有人为风险埋单,公权力救济途径使申请人规避了市场交易风险,由于种种客观原因限制,一旦执行不能,申请人就会纠缠于法院,使得本来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审理途径,转变为执行信访案件,问题堆积于执行环节。在执行环节中法院执行措施并无明显不妥,但信访人认为危害自己的利益抗辩后执行法院不予理睬,致当事人信访。一些执行案件中正常的救济途径受阻,如应按执行异议、复议程序处理的,有的法院不予立案,导致当事人被迫以信访途径申诉。

  (四)被执行人、案外人信访比例增大,执行信访案件的起因更为复杂

  由于甘肃省高级法院加大了执行的督导,执行效果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申请执行人信访比例下降,而被执行人、案外人的信访比例却呈上升趋势。二零一二年,我们通过实施《执行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公开标准》,《执行监督信封》制度,大力强化规范执行,公开执行,强化执行监督。二零一三年,实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加强执行案件的督察督办,执行绩效大幅提升。从执行信访案件的数据反映来看,申请执行人的比例大幅下降,被执行人和案外第三人的信访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三个:一是执行力度加强导致被执行人情绪激化和对立;二是被执行人企图通过执行信访扼制执行;三是执行财产处分力度加大,在执行过程中,触及到案外人,案件第三人的利益。

  当然,执行信访案件累积也不乏有些上访人基于投机取巧、无理取闹侥幸心理而引发。该类案件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正确执行工作缺乏理解或对执行结果不满、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清,或通过执行人员的解释仍然不理解,对法院有对立情绪。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当事人不明法理,思想行为偏激,或对通过执行方式解决问题的期望值太高,一旦愿望实现不了,就把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全部强加于法院执行之上。

  二、执行信访案件反射出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执行工作相对于审判工作而言,更容易发生信访,这与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对抗性有密切关系,与案件审理环节实体判决和程序不当甚至违法相关联,也有整个社会的诚信制度和氛围息息相关,等等。

  (一)立案、审判和执行环节相互脱节,难以形成合力

  由于立、审、执分立,相关环节脱位,每个阶段的办案人员只关注自己负责的这一阶段,而不在意其他环节的问题;有的甚至只求自己这一段平安过关、回避矛盾,将信访风险推到下一个环节;有的存在判决等执行依据表述不清、执行内容不确定,或执行保障措施不力等,待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即遭遇难以执行的困境。

  1、诉讼保全不及时。在立案、审理环节,如果采取保全措施及时、到位,就为执行环节创造了良好的执行条件。但实践中,有些法院不注意立、审、执的协调配合,有的审判人员只考虑审而不考虑能否执行,致使在审判环节本应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却未能及时采取,导致当事人在立案、审理环节预先转移、隐匿财产现象屡见不鲜,给后一环节的执行工作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困难,最终导致执行不能,引起了当事人的上访

  2、执行依据表述不明。案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已生效的____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主文内容,执行内容不明确,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从而容易引发当事人的上访。一些在审理期间就本已丧失继续履行条件的案件,判决的判项却是“继续履行合同”等简单的表述,进入执行环节后令执行人员无法操作。

  3、片面追求调解率。调解本是化解矛盾的良策,但许多案件调解时办案人员并不注重自动履行问题,对将来能否执行考虑不周、缺乏预判,甚至明知调解确定的内容无法实际兑现却仍然积极以法律文书确认无法履行的调解结果,致调解后并无履行保障,将权利人权益无法兑现的难题交给了执行环节。

  

篇八: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三是每一项重大维稳工作任务完成以后综治中心都要作好总结使每个人都能看到自己在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四进一步提高乡镇信访工作成效的意见和建议我区半数以上的乡镇处于近郊不断深化的改革以及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必然会产生新的社会问题新的社会矛盾这一切都迫使党委和政府要认真面对慎重解决

  篇一:关于农村信访工作调研报告关于农村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为探寻信访发生原因,掌握处访有效措施,稳控信访未来走势,近期,我们以某镇的信访情况为依据,进行调查研究。对全××*镇1-4月份信访事项进行统计归类,整理内容,分析原因,总结处访方法,归纳处访经验,对当前农村信访情况进行总结和思考。

  一、当前农村信访现象的新特点1-4月份,全镇到县走访数量为16件,到镇走访16件,先后有两人去省申诉,发生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两次。从统计上看,当前信访工作呈现鲜明的新特点,主要表现为:(一)集访数量相对增加。1-4月份,全镇共发生6次集访,占信访总数的16.67%。集访主要发生在农村土地、林木承包;基层机构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如新南村七组村民,为了争得一份机动地单独供本组收益,先后组织两次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要求确认一二审法院判决错误。机构改革中落聘人员、离任村干部、复员军人因具有共同或相同诉求,都是集访的高发人群。(二)越级访更加突出。全镇除到镇走访外,发生的去县访、进京去省访都是越级访,不经镇,不经县,甚至直接到北京,如新南村徐进等村民。信访的层级性被弱化,突发性增强,给预测和应对工作增加难度,给基层人民政府工作带来很多被动,也增加解决信访问题的社会成本。(三)无理访日趋严重。全镇发生的进京去省访都属无理访。如刘湘君上访的“民师”待遇落实问题,经县市两级信访部门处理,形成结论,否定了他的错误认识,但他仍不死心,继续上访,以市信访局工作人员曾伤害自己,不服市政府信访局复核意见为由对市政府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予理睬,便以法院为对象去省走访。崇斌、姜仁之、新南村七组村民所反映的问题经法院反复处理,形成定论,但他们就是不予认可,固执已见,突然地发起进京申诉,增加信访工作代价。(四)民主访比较集中。在全部信访案件中,大多是村民对村组的作为不满意,怀疑他们的公正,认为他们侵权,反映出民主权利意识的增强,主要表现在:没有按规定给予土地承包权或者说给予的不完整;承包他人的土地、林木不合理,损害村民利益;村干部以权谋私,损害集体利益;村政务财务不公开,剥夺村民知情权;在调处村内矛盾上不积极、不公平等。(五)利益访现象十分典型。在上访中,都是为着利益,而且是个人利益,很多上访人希望通过信访获取更多的利益,甚至额外的利益。如主动要求政府办理城乡“低保”、要求提高土征收补偿村准、要求政府给予经济帮助等。新南村七组村民在村统一分配土地时以虚报人口方法多获取59亩土地,对外发包收益,村集体纠正收回,在经法院审判败诉后,他们竞到最高院上访,企图夺回土地。二、信访新特点的成因分析信访新特点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变化的结果,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新发展具体反映,折射出我县市场经济发展迅猛,城乡物质文化进步较大的喜人局面,反映出我县经济发展、文化活跃、思想解放、环境宽松、以民为本发展思路的明显成效。信访是稳定情况的“情雨表”,多发的信访虽然暴露出很多不稳定因素,但也充分证明了发展的持续与高效,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伴随着发展,新矛盾、新问题一定会出现,这是利益变化引起的必须结果。比如我镇的国投土地平整项目建设,关系到土地的重新划分,涉及有关人的具体利益,难免有人通过信访表达请求。在机构改革中,一部分人必然被淘汰,为了挽回失去的利益,他们走上信访的道路。所以,信访是发展过程中的自然现象,只要充分认识并认真对待,就能明得失、知不足,更好地开展工作。正是以

  民为本理念的强化,我们强调服务与诚信,弱化管理与监督,理解并宽容群众的不合理请求,对他们偏执甚至错误的行为只是加以说服教育而不是制裁与惩罚,导致信访方便快捷,成本较低,成为人们主张权利,维护利益的重要选择,信访数量增加自然而然,而且在短期内不会减势。

  环境的宽松加上信息时代信息的开放,群众思想活跃,想法丰富,加上市场经济的影响,人们权利意识增强,利益观念强烈,耻于利而荣于义的思想进一步弱化,积极争取应得利益,甚至包括不该得利益,使得利益访现象非常典型。

  为了减少恐惧心理带来的精神压力,许多群众在人多壮胆心理作用下积极利用集访方式来实现自己的追求。也有些群众为了制造声势,增加政府压力,人为地串访集访,导致集访的相对增多。

  多少年来官情结在群众心目中始终存在,认为官大好办事,权重办成事,在“告御状,众官怕”心理驱使下热衷于进京进省上访,造成越级上访的高发。

  目前正在施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为村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但其规定得仍然不全面、不完整、不具体,在某些方面难以操作,不能完全满足现实生活需要。比如对村组法律地位问题,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作为村内的村民小组能否有自己独立的土地等财产,现实生活中,很不统一。有的村以组为单位,土地分包村民。有的村全村一个标准,分包土地。有的村,组里有自己的实体,收益为本组所有,而有的村只有村属财产没有组属财

  产。正是因为法律规定的原则与笼统,引发歧义与争议,产生上访。一些村干部政策法律水平差,处理事务淡化程序、不公开透明,甚至有失公正,引起群众合理怀疑,引发信访。更有部分村组干部作风不务实,工作不积极,服务不到位,群众有意见,只好上访。

  极少数群众不能正确对待历史,不能摆正历史与与现实的关系,总是用今天的眼光看待过去,以现在的标准去衡量昨天,从而产生不合理要求想法。任何政策法律只能着眼于当前和今后,不可能调整过去。一些离任村干部、复员军人、代课老师,他们不感恩当初组织上的照顾,让他们成为先进分子,从普通群众中脱颖而出,从事非农业劳动,有一份体面的岗位和当时不错的收入,反而以组织欠债的心理要求补助安置、帮助支持,或者要退休工资,或者主张支付养老金,用现时的政策回去调整过去的事情。在这些根本不可能落实的主张不能实现时,就理直气壮地上访。

  三、应对信访新情况措施探析信访是发展的伴生物、附属品,是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是保护并实现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要理性地看待上访,既不熟视无睹,束之高搁,也不大惊小怪,草木皆兵,要认真对待,积极应对,因势制宜,对症下药,努少消除信访,为发展扫清障碍。(一)正确评价,理性判断。目前,党和政府重视信访工作,加强工作部署,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责任,畅通人民群众表达意愿,维护权利的渠道,必须全力建设好这项惠民工程。在评价信访问题上应坚持理性判断,正确评价,既不能将信访等同于工作责任,也不能将信访视同无理取闹,正当的信访是群众困难,应认真研究解决,无理的信访是市场经济利益化的表现,应从解访工作中册除。对照这个标准,当前在评价信访工作上仍然存在唯数字主义的不足,没有区分和辨别正当访和无理访,科学性与公正性欠缺。在评价稳定质量上,不能单以信访发生数量为标准进行考核,而是要区分正当访与无理访,只能将正当访的数量作为考核指标,将不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纠纷、无理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无理访排除考核指标之外,如此,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在评价一个地区的信访工作业绩时,也不能单以信访总量作为考核标准,而是要结合人口、经济建设指标等各种因素综合评价,以合理的判断,公正的考核调动信访工作人员积极性,推动信访维稳工作深入开展。(二)因势制宜,灵活处理。对待上访要主动迎接,不可回避拒绝。要畅通信访渠道,

  让群众信访有路走,有门进。只有这样,才能将矛盾留在身边,否则造成矛盾升级,越级上访,不但造成工作被动,而且为处理增加成本和难度。对待信访,要耐心接待,掌握情况,分析原因,寻找策略,切不可闭目塞听,敷衍了事。对于各种信访事项,要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加强教育疏导,分流无理信访;认真履行职责,解决正当信访。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应积极主动地帮助解决,不能认为平白无故地为他人办事是劳而无功的傻瓜,要以公仆心办服务事。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给予答复,把上访始终控制在手中。要提高处理纠纷和矛盾的技术水平,因势制宜,灵活多变,以各种变通方法解决棘手难题,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曾为发展作出牺牲的群众,把他们从求偿的上访路上拉回来。

  (三)依法办事,公开公正。治标更要治本,治水主在治源。随着民主法治的深入人心,依法办事,阳光行政已成为时代新潮,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办事公道,公开透明,否则群众就有理由怀疑我们所做的工作,就会制造不必要的上访。从上访统计情况看,上访多发的村,大都存在办事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够的问题,对群众报告不足。我们处理事情,开展工作一定要树立群众眼睛最亮的理念,时时想着让群众知情和参与,不要怕烦,不要嫌累,该走的程序一定要走,不能自以为聪明,蒙混过关。村务,特别是村财务要定期公布,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土地林木等集体重要财产的处分一定要征得群众或者其代表的同意,切实把民主管理落到实处。对于村组相互法律地位、彼此权利义务问题,在法律政策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建议县政府以《意见》形式要求各村以全村村民或其代表议定方法解决,用村规民约弥补法律的不足。要学会用法律思维分析研究问题,依靠法律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教育和动员群众走依法解决矛盾道路,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文明规范地调整好各种利益关系。

  (四)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息访工作事关全局,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各方参与,齐抓共管,任何单兵作战都事倍功半,甚至无功而返。各个部门,各个成员要充分利用自身各种优势,为解访献计出力,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责任谁负责原则的前提下,要突出部门间、人员间的互补共助。既在分工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又在配合的要求下相互补充地完成任务。信访综治部门要积极受理上访,主动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了解上访情况,掌握上访原因,提出解决建议,根据对口原则,将需处理事项及时交办有关部门和个人。相关部门要根据“谁家孩子谁家抱原则”积极主动地受领信访案件,迅速履行职责,妥善解决问题。在解决措施上,要综合利用各种方法,包括在宣传教育上求过关,在机制责任上增压力,在奖惩激励上生动力,着力完善息访止争的长效机制。要注重在乡风民俗上找途径,在亲情友谊上寻突破,不断丰富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要坚持依法治访,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处访程序,及时治理各种无理访、非正常访,切实发挥党纪法律在处访工作中特殊作用,努力消除以上访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

  关于农村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篇二:关于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基层信访工作是国家信访的组成部分,也是信访案件的最终归属,处理好基层信访,将有利于社会稳定,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为了营造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切实解决群众的诉求,西湖镇认真开展领导开门大接访活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领导带案下访,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度。一、新的形势下产生新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我镇群众信访反映事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因美好乡村建设的上访案件。由于个别村干部不注重上级政策的宣传,不细致的做思想工作,致使农民对新村建设整体规划不理解,还出现了屡访缠访现象;二是因群众生活生产遇到难题引发的上访案件,新村道路修建过慢、排水不畅、采光不好等,像华佗村元庄新居民点群众要求修路;三是群众

  与其他服务窗口单位的案件,部分群众受到不公待遇或受到侵害,不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到政府群访甚至闹访,像汤庄村李克灵案。

  二、产生信访案件的原因分析当前我镇农村出现多起信访案件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群众对政策理解发生偏激。有些信访群众不全面知晓党的政策,把党和政府体现的爱民思想理解为政府的妥协,错误认为无论有理无理只要上访就能解决问题,“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个别信访者不讲政策胡搅蛮缠,不顾实际讲实惠,把政府作为发泄情绪的场所;二是信访工作体制还需完善。一些本应由政法部门解决的问题,变为行政直接干预,存在以信访代诉讼、以行政代司法解决的现象,留下了矛盾隐患,信访责任主体不明确。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通过正当途径得不到解决或不能及时解决,他们一旦上访,有关部门立刻特事特办,很快得到了解决,这就产生了一定的误导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信访的不良风气。三是基层工作不扎实、不规范。有的干部认为群众反映的事情都是小事,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还有部分干部工作主动性差,责任意识不强,对信访矛盾排查调处不及时,相互推诿扯皮,致使小矛盾拖成大问题。四是镇村个别干部解决问题缺乏原则性。个别村干部在村里开展工作,解答群众疑问时,信口开河或者以自己能力有限,推诿扯皮。解决矛盾时不注意压火,反而火上浇油,甚至鼓动煽动。对有些事件政策性强不能解释的,不懂装懂,给群众乱解释、歪解释,造成群众误解进而出现上访。三、解决农村信访突出问题的措施虽然我镇近期未出现越级访,但也不能掉以轻心。从近期镇包村干部进村摸排情况来看,我们也排查出多起矛盾隐患,要逐一建立台帐,强化措施,进行解决。1、抓好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要加强对新当选的村两委干部培训,提高他们驾驭农村工作的本领。对那些原则性差、做事简单粗暴、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及时调整和更换。将责任心强、干实事、群众口碑好的干部提拔重用。2、强化矛盾排查调处,从源头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第一,做到隐患早排查。镇包村干部要继续进村与村干部一起,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像以前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彻底解决的旧案,近期群众反映的一些看似简单的小事,都要及时掌握动向。很多案件都是由小变大、由简单变复杂,最后到难以解决的地步。第二,做到矛盾早调处。由于排查不到位造成矛盾出现,应及时协调各方关系,尽快将矛盾调解处理。第三,做到问题早解决。排查不及时,调解处理不当,问题摆在面前,出现上访告状。这时应尽最大的努力进行稳控,24小时看守,同时积极帮助给予妥善解决。该解决的即刻解决,需要时限的说明情况,不符合政策的做好解释工作。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最大程度的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3、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有力遏制信访案件发生。一要强化责任,做到“三定一包”(包案领导,定承办人、定责任、定办理时限),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包案,谁督办”的原则,明确各自责任,加大督办力度,直至信访问题彻底解决。二要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做好初信初访工作是解决越级上访、缠诉缠访等信访问题的有效措施。在信访人初信初访后,对信访问题不能当场办结答复的,包案领导、包村干部要变上访为下访、回访、约访等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地与当事人沟通。按照首问责任制和“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的原则,切实把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况,决不能“踢皮球”,久拖不决,把小事拖成大事,把小责任拖成大责任,把小赔偿拖成大赔偿。三要加强信访代理工作。注重村级信访代理,强化各村居包点干部信访工作责任,以原有的信访网络,完善建立信访代理工作网络,把网络最后聚集在各村居的信访代理员身上,充分发挥村居信

  访代理员的作用。四要建立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制度。要把信访工作纳入到全年工作目标考核考评范畴,对工作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抓好中心工作的同时,注重民生工程的实施,关注群众的急需,维护群众的利益。扎实做好村务公开,规范村务管理,给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重视特困群众的生产生活,保证其起码的生存条件。强化干部信访责任,畅通信访渠道。要树立群众信访无小事的观念意识,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压制和置之不理,不能让事情久拖不决。要有“五心”工作法:对待上访群众要热心,对其境遇要有同情心,解决群众难题要有诚心、决心、恒心。真正做到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信,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

  篇三:乡镇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乡镇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高桥联委会随着我区区域经济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若问目前乡镇最难的是什么?最耗费精力的是什么?可能相当一部分干部就会毫不犹豫地说:应对上访。如何遏制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增多,如何提高乡镇信访工作成效已成乡镇党委、政府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一、高桥镇信访工作现状2011年1-10月,高桥镇信访办共受理群众上访279批1702人次,涉及群体访68批1320人次。其中通过市信访信息系统处理上级交办、转送信访件共计95件,上级交办信6件,参阅信10件。1、信访总量攀升,群体访增加。1-10月份的信访工作,不管从信访总量、信访人数、群体访都比去年同一时期有较大上升。特别是群体访情况,到目前为止已远远超过2010年全年群体访总量。特别是土地征用补偿、安置,省、市、区重点工程的拆迁、安置等方面的信访量明显增多。2、越级上访明显增多。一是由于近郊的地理位置因素,群众到市越级上访比较多;二是上访群众唯上的心理,越级去省、市、区上访也明显增多。3、信访处理难度不断增大。如信访反映土地征用安置补偿,村镇规划、房屋拆迁安置,企业职工工资兑现,村级换届选举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因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处理难度大,往往因不能及时处理到位,重复信访不断,群众因要求迫切,情绪激动,又极易出现过激行为。4、择机上访、异常信访时有发生。如各级“两会”召开期间上访群众增多,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二、近期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1、劳资纠纷问题。主要是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特别是春节前,在一月份就共计为300余外来民工讨回50余万元工资款。2、拆迁安置问题。一是梁祝、甬金高速连接线拆迁户反映的安置补偿不公问题;二是轻轨、甬梁线和通途路工程沿线未划入拆迁红线的村民要求进行拆迁安置;三是梁祝村一些尚未签订拆迁协议的住户反映政府动用黑帮强制签订协议、拆迁人员打伤人事件。这些拆迁安置问题引发了大量群体上访事件发生。3、江南村大衣斗村民与兴光煤气调压站安全距离不足引发的群体上访以及因此问题引发的关于江南村新农村建设各类问题的群体访事件,包括要求全村同步进行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房屋分配、拆迁先后问题等等。4、工程施工引发的矛盾。如君恒房产在长乐村开发的“西城印像”工地施工引起周边小区住宅开裂、沉降的引发的多次群访事件。目前尚在积极处理的新庄村汪漕头部分民房因古林镇

  建厂房打桩引发的不稳定事件。5、老访户重复上访问题。三、当前高桥镇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成效“稳定工作做在先”的理念使高桥镇明确了农村稳定工作的思路,在此基础上,创造性

  地构建了信访工作“三个一”,即落实一项基本做法、建立一条绿色通道、追求一种整体效能的格局。

  (一)落实一项基本做法。坚持一项基本做法,即“情况预查、综合分析和事前介入”。为将这一基本做法落到实处,高桥镇推行并落实了一系列相关制度: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前的信访调研工作制度;重点村、重点对象和热点问题的预测排查制度;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制度及信访台帐、信访信息档案制度。以此为基础,在日常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各种分散、零碎的信息,及时分析研究、归纳整理。重点抓住政策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为工作决策提供时效性强的参考依据。同时,重点做好两项工作:1、重视解决好涉及政策的问题。对于各行政村及有关单位在执行政策中发生的问题,督促村及有关单位及时予以落实;对于政策虽有明文规定,但某些规定群众认为不合理,有意见,在新的背景下需要重新研究的问题以及群众要求合理,但目前尚无相应政策规定的问题,在努力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及时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2、重点调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坚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集体访、越级访可能以及有闹事苗头的各种因素高度重视,早处理、早落实,及时化解各种不正常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二)建立一条绿色通道。所谓的绿色通道,即镇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尽快解决这些问题,群众又常常要求和党政主要领导面对面交流、尽快解决实际问题的特点,对此,高桥镇借鉴兄弟乡镇的成功经验,制定了《高桥镇党政领导接访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的有关规定》,实行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新制度、新规定。1、实行领导首问制,提高初信初访调处率。每一个工作日都安排一名党政班子成员和一名中层干部在信访接待室接访来访群众。对于初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争取做到首次调处落实到位。具体方法是“三定三包”,即定办案单位,定办案人员,定结案时间;包调查、包处理、包做思想工作,做到包一案、查一案、结一案,这一做法在避免和控制群众越级上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上还是有实效的。2、实行领导包案制,有效控制“四访”现象的发生。出台《高桥镇集中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重大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由镇信访办牵头,对社会疑难信访问题进行排摸汇总,属重大信访问题的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接待、亲自协调,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具体来说,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领导责任到位;二是包案处理到位;三是实地调处到位;四是处理意见和处理结论到位。做到情况清、点子新、落实勤、结论明,以卓有成效的实际工作有效控制了“四访”现象的发生。实践证明,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这一绿色通道是有效的,既实现了干群“零距离”接触,密切了干群关系,又提高了基层初信初访的调处率,并有效控制了“四访”现象的发生。(三)追求一种整体效能。所谓整体效能,即以镇综治中心为骨干力量,整合全镇其他各部门资源,实行上下联动,优势互补。1、整合资源,实现上下联动。

  一旦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对本镇各部门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资源进行整合,进行统一指挥、调度。保证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争取时机、及时应对、依法调处,努力避免事件的升级和事态的扩大。

  2、优势互补,追求整体效能。追求“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社会工作效应。重视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之间和综治中心和其他部门的优势互补,提高综治工作的整体效能:一是及时将党政的维稳工作部署通报相关人员,使相关人员及时了解近期的中心工作,明确各自的责任;二是每处理一件重要的信访事项时,都要召集有关人员集中进行研究,做到集思广益;三是每一项重大维稳工作任务完成以后,综治中心都要作好总结,使每个人都能看到自己在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四、进一步提高乡镇信访工作成效的意见和建议我区半数以上的乡镇处于近郊,不断深化的改革以及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必然会产生新的社会问题、新的社会矛盾,这一切都迫使党委和政府要认真面对、慎重解决。(一)在稳定工作中要渗透人文精神。舍得花时间、化精力去耐心、仔细地做群众说服、引导工作,真正从内心尊重群众。在化解矛盾的过程中,发现形式上的“无序”和情绪上的“偏激”是目前农村基层群众群访的主要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在执行稳定的工作制度中体现人文要求,渗透人文精神,针对性做好安排,以接待人员和接访地点的“有序”安排和沟通对象人数的合理要求去克服“无序”;以领导出面和一张笑脸、一杯茶水去化解“偏激”。“本着解决问题的热忱”实实在在地对待上访群众,不以“拒绝”对待“无序”,以“简单”对待“偏激”,做到不厌其烦,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二)在稳定工作中要体现“统战”思想。基层社会组织形式的变化使群众参加生产和生活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的转型使人群的原有结构发生了变化,也使得影响基层稳定工作的因素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因而,做好农村稳定工作的办法也要多样化。为此,我们在发挥组织自身正面“主流”作用的同时,注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的社会因素,尽量做到快速、及时、有效地解决具体问题。(三)要紧紧依靠一线干部。“面向基层”是组织的一贯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基层是村、居和群众工作的单位。村、居一线干部与群众生活在一起,关系密切,人头熟、好办事,做好农村基层稳定工作,必须紧紧依靠一线干部。要不断充实一线干部力量,调整、尊重、重用与群众关系密切、有本领、能办事的村干部。(四)重视发挥中坚力量的作用。基层信访综治工作经常处于紧张状态,随时都有新任务、急事情,经常遇到难度较大的信访工作,调处要求又比较高。这种“紧、新、急、难、高”的特点,要求工作人员具有默默奉献、团结协作的“孺子牛”精神。因此,要配强配好做稳定工作的“三强”干部:一是主体意识强,主动承担工作,当某一工作出现“空挡”时,每个同志都能主动到位;二是协作意识强,主动配合帮助,一旦遇到重大信访事件,都能主动放弃休息,按时到岗到位;三是奉献意识强,知难而进,默默奉献,任劳任怨。篇四: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新形势下信访问题的成因与对策——对卫辉市、延津县、获嘉县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正确解决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是体察民情、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重要渠道。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不断深人,人民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各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引发诸多矛盾纠纷,一些突出矛盾纠纷往往通过信访这个渠道反映出来。如何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解决各种信访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带着这些问题,1月6日至10日?,市委党校学员组一行12人,在吉红老师的带领下,对卫辉市、

  延津县和获嘉县信访工作进行了调研,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了分析总结,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们在三个县(市)调研过程中,共研究分析了?个信访案例。案例涉及了信访工作中最常见的几个方面。在这些案例中,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卫辉市一个信访案例。陈金榜,男,1939年出生,汉族,汲水镇退休人员,现居住在卫辉市顿坊店土岗村。2006年7月3日,陈金榜反映:一是1998年9月办理的退休是被迫不是自愿的,要求重新办理退休手续;二是1998年9月颁发的退休证显示按95%发放退休工资,而汲水镇到2000年元旦才按95%执行。要求补发1998年9月至1999年12月10%的差额工资;三是1998年8月又一次调资,本人未按在职人员调整,现要求按在职人员调资。根据陈金榜反映的情况,镇党委、政府随即安排调查小组进行调查。经调查:一是陈金榜是汲水镇在编人员,当时由于乡镇机构人员超编,汲水镇政府按照上级要求,拟于1999年对超编人员进行竞争上岗,负余分流。当时陈金榜等6人考虑其年龄已大,不愿再竞争上岗,想提前办理退休。陈金榜等6人于1998年4月22日书面申请提前办理退休。经汲水镇党委、政府研究于1998年8月24日同意6人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报人事局审批,市人事局于1998年8月24日批准6人办理退休手续并于1998年9月颁发了退休证。退休工资按档案的95%发放,从1998年9月执行。当时,卫辉市财政对乡镇人员工资实行财政包干、三年不变、增人不增资,各乡镇人员均按85%发放。陈金榜等6人于1998年9月停止工作。退休工资和镇在职人员工资均按85%发放。二是关于陈金榜反映当时退休不是自愿的问题,调查组于2006年8月15日向人事局求证,人事局答复:陈金榜提前办理退休是本人申请(有原件)、单位同意、人事局严格审批,办理程序符合政策规定,属正式退休。三是关于陈金榜反映1998年8月份调资问题,经查阅档案,1998年8月31日有一次调资审批表是自然增资,而不是普调。自然增资是按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尾数计算,逢五增一次,即尾数为(05)、(16)、(27)、(38)、(49),陈金榜是1964年7月参加工作,尾数不在自然增资范围。根据调查情况,汲水镇作出如下决定:一是陈金榜提前办理退休手续齐全,符合政策规定,不再予于办理;二是按照当时市财政政策,结合汲水镇实际情况,发放工资85%,不是针对陈金榜个人,对其要求不予支持;三是因其不在增资范围,增资不单独调整。从这个典型信访案例中我们发现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主观因素。信访人自身素质不高,不清楚当时当地的政策措施,并存在胡搅蛮缠、欺骗政府的现象(信访人反映办理退休是被迫不是自愿的,要求重新办理退休手续),这是导致信访的一个原因。二是客观原因。党委、政府工作不力,对一些政策的宣传不到位,群众对一些应该知道的情况,不能够及时了解,对政府工作产生了误解,这是导致产生信访案件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二、信访问题的成因从这次集中调研中,我们看到目前群众信访日益呈现出多样化、多发性、群体性的特点。一是从群众信访的形式来看,有书信、走访、电话、网上投诉等多种形式,其中走访所占比重最大;二是从群众反映的问题来看,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保、城镇房屋拆迁、村委会换届选举、农村土地调整、涉法涉诉、军转人员待遇、交通肇事处理、部门执法等方面问题,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三是从群众信访的规模来看,集体访占了较大比例,有组织的跨乡镇、跨部门的串联集体上访不断增加,上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不断发生;四是从群众信访的层次来看,无序、非理性的越级访占了较大比重,并且时有反复,越在重点时段、敏感时期,越级上访的越多;五是从工作层面上讲,信访工作难度不断增大,主要是上访人难劝返,问题难解决,老上访户难稳控。

  (一)时代之困。大量信访问题的出现,首先是与社会转型息息相关的。当前,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在给我国社会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尤其是一些重大的、根本性的、群体性的矛盾日渐凸现,表明当代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一个矛盾多发的时期,普惠性的改革已经让位于利益分殊的改革。这些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暴露和反映出来,具有时代必然性,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化解消除的。

  (二)政策之瑕。有些信访问题的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策与现实状况不适应,欠周全、欠平等、欠细致。比如户籍制的限制,使进城农民工遭遇种种不平等的待遇;社会保障机制的缺失,使企业改制协解人员、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产生困难,由此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应该说,有些政策法规如果当初制定时能够考虑得更周全、更平等、更有前瞻性,许多问题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解决这类信访问题,基层党委、政府一般是无能为力的。

  (三)工作之误。有些信访问题的发生,与基层组织工作不到位,甚至执法犯法也有一定的关系。

  一是执政为民意识淡薄。有些基层领导干部没有摆正个人前途和群众利益的关系,片面追求“政绩”,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执法犯法、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引发大量信访矛盾。如在农村征占土地中,有的地方严重违反征地的有关规定,未批先占,以租代征,大量圈占土地,农民失地后得不到应有补偿和妥善安臵等。

  二是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有的基层领导对信访工作认识不足,工作热情不高。当遇到真正要解决的问题时,更多的是以“踢皮球”、“打太极拳”的方式来应付,以“请示”来推诿,以“调查”来敷衍,以“研究”来拖延,没有设身处地的去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办的事情拖着不办或办的不合理,从而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新户拖成老户,甚至造成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瓮安事件、石首事件,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多了。

  三是信访渠道不畅。有的基层领导存有“上访无好人”的错误观点,认为信访从显性层面上讲影响地方政府的形象和当地的社会稳定,从隐性层面上讲影响自己个人的政绩和仕途,发生信访问题后,不但不主动承担责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反而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对群众信访进行压制,对信访人围追堵截,导致矛盾激化,既增添了信访群众的劳累奔波,又加大了处理信访问题的行政成本。

  四是工作人员素质低。基层信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在工作责任心和接访、处臵、材料等方面有的存有一定差距,难以胜任新形式下的信访工作,贻误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有些信访问题不是具体办事的工作人员所能拍板定案的,这就涉及到请示领导的问题,办不了不要紧,及时汇报请示,推动问题尽快解决,千万不要将问题积压在自己的手里。)

  (四)民见之偏。信访固然源于不公平,源于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源于个人权利受到权力者的严重挤压,有冤无处诉,只好向上找青天,但不少信访问题的出现,同一些群众的观念误区也有很大关系。

  一是信“多”不信“少”。有的群众遇到问题错误地认为找的领导和部门多了,才会引起重视,才能形成足够的压力,问题才会得到尽快解决,因而将信访材料复制若干份,一信多投,甚至直接到上级机关部门走访。只要短时间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他们便再次反映,甚至增加信访人数以制造声势和影响。

  二是信“上”不信“下”。逐级反映问题是信访人应遵守的程序,但不少群众对基层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缺乏信任,总怕因地方小、熟人多而互相包庇,或是觉得基层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职低权小、人微言轻办不成事,因此认为上访层次越高,问题越容易得到解决。

  三是信“闹”不信“理”。少数信访者在利己思想的驱使下,认为只要把事情闹大,上面就会重视、解决,自己就有利可图,他们吃准了政府要稳定的“软肋”,“大闹大解决,小闹

  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手段在实践中屡试不爽,并为更多的信访人所效仿,一旦未达到他们的期望值,就纠集在一起越级上访、到处上访。有些群众在上访过程中越来越过激、越来越对抗化,讲不好就摔杯子、砸桌子,甚至呼口号、打标语、冲击机关办公场所,有的还采取拦截车辆、堵塞交通,或以自杀、自残相要挟等异常举动,把本来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而有的信访人缺乏法律法规知识,抑或是故装不懂,无论信访工作人员如何解释法律、政策,只要他们认为对他们不利的都一概听不进去,坚持认为工作人员歪曲事实、包庇被反映人,反复纠缠。四是信“访”不信“法”。许多涉法案件本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有的群众却到信访部门上访。当信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表示对此类问题无权受理时,群众就认为接访机关不负责任而越级上访。许多本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民事纠纷、合同纠纷、工程承包结算等问题也加入了信访行列,信访人明言走诉讼途径经济上有负担不说,打起官司来没完没了,就是判赢了,执行也是个问题,弄不好就变成赢了官司输了钱,于是抱着“有枣没枣抡一杆子”的侥幸心态,希望借助行政干预方式使问题得到解决。一些上访老户缺乏公正平和的心态和理性的精神,期望值过高、心态失衡,常年上访不断,他们的问题有关部门已经依法进行了答复,该解决的都已解决,但仍不断到信访接待部门纠缠,有的已成为上访专业户。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一)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完善信访立法。人民群众的信访活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反映社会是否稳定的“晴雨表”,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一个宗旨,牢记“两个务必”,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面对严峻的信访形势,积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针对信访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加快信访立法步伐,从法律层面规范信访活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基层政权组织处在维稳工作第一线,能否及时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对于维稳工作至关重要。因此,抓住了村级信访,就抓住了关键、抓住了源头。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要选拔那些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主要职务。同时,要正确处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保障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确保各项工作做到公平公正。使基层组织干部要及时反映村民的信息,了解民心民意,解决村民所需要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取信于民,成为百姓的贴心人。只有这样才能把影响稳定的苗头和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加强信访队伍建设,解决初信初访。信访工作的核心就是为群众解决问题,做好工作的关键因素在人。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关心对信访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不断增强信访队伍的活力。在信访工作中,要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句话,把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始终作为自己的职责,问题再小也要尽心尽力的去办,努力使群众信访案件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在第一时间给群众一个公正的交代。信访问题处理越早,难度越小,成本越低,效果越好,早剃头早凉快,早收摊早素静。否则,小矛盾会变成大问题,极有可能转化升级。如反映农村干群矛盾的信访问题,一定要赶在矛盾升级前的初访阶段,趁双方还能坐下来商谈的时候将问题解决,否则一旦双方撕破了脸皮,便会激化成不可调和的敌对行动,使事态难以控制。(四)加强教育引导,规范信访秩序。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针对一些群众普遍关注或已在群众中产生误解甚至以讹传讹等问题,及时做好解疑释惑、以正视听的工作。要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与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

  益的关系,正确对待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起来,理解和支持党和政府的工作,在改革发展中维护合法权益,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推动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开展矛盾排查,做好超前预防。坚持预防为主,变被动接访为主动超前化解矛盾。要建立乡镇、村、企事业单位的排查制度和工作网络,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乡(镇)信访办、司法所的作用,全面提高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当地,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超前性和实效性。

  (六)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综合治理。新形势下不少信访问题是社会各方面矛盾的综合反映,关联全局性工作,仅靠信访部门是难以处理的,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信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臵,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从根本上消除社会不稳定的诱因。要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必须特别重视提高政策水平,认真解决好出台政策不及时、不连续、不落实的问题,防止因政策因素导致信访问题的发生。制定和出台政策,既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珍惜民力,降低压力,减少对立。又要防止政策前后不衔接,忽高忽低、忽上忽下而造成不同时期、不同部门的政策打架冲撞和群体之间、地区之间的相互攀比。要通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和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避免决策失误。政策一旦出台,就要不折不扣地抓落实,取信于民,防止因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信访问题发生。要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对困难企业职工、失业下岗人员、农村受灾群众等特困群体,认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总之,我们在当前日趋严峻的群众信访形势中,转变工作作风,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处结老问题,化解新问题,最大限度地促进“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避免信访“增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篇五: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和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利益冲突加剧,由各种矛盾和现实问题引发的信访问题比较突出,信访形势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问题,一是信访总量持续上升,上升趋势明显。一段时期以来,群众到市上邕进京访、集体访、重复访、非正常上访增势明显。据调查,20**年1至7月,全市信访总量为4568件人次,与20**年同期的3411件人次上升33.9%;群众越级到自治区上访580人次,重复访467人次,与20**年同期的439人次和382人次,分别上升32.1%和22.3%,群众集体访123批次1743人次,与20**年同期的96批次1527人次,分别上升28.1%和14.1%;上邕进京和异常访也时有发生。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政策性、群体性问题突出,群众就同一问题不断反映上访,处理难度大。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军队退役人员和工商分流人员等方面。这些问题大多数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相关,涉及群体性利益,处理难度大,有些问题久拖不决,形成相当数量的重复访。20**年1至7月,全市接待反映上述方面问题的上访同比增加54%,其中,重复访占46%。三是信访诉求形式激烈。近年来,群众采用走访形式反映问题的明显增多,走访的增长要明显大于信访。集体访尤其是大规模集体访增多,越级集体访增幅较大。20**年1至7月,市本级接待群众集体访批次和人次分别上升28%和14.1%,越级集体访、重复访分别上升32.1%和22.3%。选择重大政治活动或节庆期间到市进邕上京上访,到重要政治活动场所聚集的非正常上访增多,聚集滞留党政机关的过激行为时有发生,跨地区、跨部门的串联聚集上访增多。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认真剖析其中的原因,不可忽视的是由于一些信访群众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缺乏正确的认识,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一些误

  区。为此,引导信访群众走出认识误区,是当前信访工作应该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一、信访群众信访误区综述误区一,信访群众普遍认为以上压下而进行信访,可以促使信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一

  些信访群众认为无论什么问题找的机关级别越高,找的主要领导职务越高,由他们给下级责任部门或主管领导施加压力,信访问题就越容易得到解决。市本级20**年1至7月共受理群众来信924件,其中上级转办的来信就达867件,占信件总数93.8%,有写给中央、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的,也有直接寄送中央、自治区主要领导同志的;一信多投的现象较为普遍,而真正向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本级行政机关反映问题的却不多。群众来访也如此,信访干部在接访过程中,常常听到有上访群众说,我不找信访局的同志,我要找党委、政府一把手。

  误区二,信访群众认为在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上访,通过扩大社会影响可以给基层施压。平时,信访干部在接访中常有信访群众说,你说没有政策,等我到重大活动和节日来上访就有政策了。有些信访群众认为在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是各级领导要求维护稳定的重要时期,这时上访会引起领导和责任部门的重视,就会及时给予解决他们的诉求,就算达不到预期目的,也多少会得到一些好处。少数上访群众尤其是极个别上访老户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下,专门选择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上访。

  误区三,信访群众认为信访部门包治百病,什么事都能解决。信访群众认为信访部门就是代表党委政府解决一切问题的责任机构,不区分什么类别的问题,都找信访部门,问题反映到信访部门,信访部门就应该立即给予解决,否则就是信访部门工作失责失职。因此,对信访部门按照《信访条例》要求依法依程序处理信访事项很不理解,因而采取反复纠缠的方式来反映个人的诉求。

  误区四,不少信访群众认为变换上访对象,可以使信访问题获得更好的解决。错误地认为这个领导或部门已回复按政策不能解决的问题,找到其他领导或部门就可能有希望得到解决;上一届领导说不行不等于下一届领导说不行。常常有信访群众存在有一种侥幸的心理,找了这个领导又找那个领导,找了个部门又找那个部门,甚至有的是上一届领导已按政策处理了的,到换届之后他又旧事重访。

  误区五,信访群众认为人多就是政策,人多信访问题就能解决,更有甚者有少数信访人策划、组织大规模上访,抱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想法。认为政策也是人制定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上访的人数次数越多,就会引起领导的重视,就会重新调整政策;少数信访人甚至有时常伴有过激和违法行为。信访干部在接访中,常发现有些集体访组织严密、准备工作充分、分工明确,更有甚者在信访接待场所公开用手机组织群众集体闹访、缠访。

  二、信访群众信访误区产生的根源第一,信访群众的文化素质、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参差不齐,对信访工作的理解存在差异,少数信访群众以个人主观感觉和习惯进行信访活动,更有甚者是道听途说或是受人唆使,缺乏主见,致使其行为超出了正常的信访轨道,有的甚至违法,但自己全然不知。第二,有的信访群众在利益驱动下不择手段信访,罔顾公序良俗。一些信访群众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和办法,进行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或聚集群众向政府施压;还有一些信访群众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专打擦边球,认为只要是上访怎么干也不犯法,政府也不会把他们怎么样。第三,一些特殊群体认为其身份特殊,上访也应享受特权,认为自己反映的信访问题应与一般群众的信访问题区别对待,有关部门和领导应特事特办,甚至认为自己有过激的信访行为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第四,少数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存在本位主义,部门利益为重,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甚至存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

  三、破解信访群众信访误区的途径如何引导信访群众消除对信访的误解,走出认识误区,是信访工作面临要探索和研究的重要课题。据调查,目前大部分信访群众是相信党委政府的,都能理性依法信访,并不想越级信访、集体访、重复访,更不想把问题复杂化。为此,只有掌握主动权,善于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总结经验,纠正认识偏差,带着问题探索解决的办法,才能引导群众走出信访的误区。第一,要讲清楚一个道理,即依法信访的硬道理。在实践中,更加强对信访群众的民主法制教育,向他们讲清楚依法信访、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依据《信访条例》告知信访群众有关信访事项:①信访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畅通信访渠道是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并迅速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每个公民都依法享有提出建议和申诉的权利。②信访工作的受理、办理和督办的程序以及时限,告知其信访应通过何种途径,如何提出,有关部门应按何种程序,如何办理,让信访群众知晓重复访或越级访既花时间又费钱财,避免产生“有病乱投医”的现象。③信访诉求提出的范围。即哪些属信访处理的问题,哪些属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哪些问题应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信访工作不是“万金油”,不是什么事都可以受理。④信访群众应依法维权,违反《信访条例》规定,采取“六种禁止行为”(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信访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让信访群众明白信访是合法权利,但必须依法信访。第二,要表明一个态度,即依法限期办理信访问题。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一定要依据《信访条例》规定程序进行受理,按政策的规定进行调处。据调查,信访对于大多数群众来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他们是出于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向党委政府反映问题,请求帮助和解决困难,希望信访部门能给一个肯定而明确的答复。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少数部门的领导或工作人员往往以“请示领导”或“调查研究”之类的话应付,使信访群众误认为这事可能比较复杂,在这里可能解决不了,只有找主要领导或找上级部门要求解决,无形中导致了越级访或闹访现象的发生。因此,要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信访工作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神,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对一般问题应直截了当地告诉信访群众是否受理,何机关受理,谁负责调处,什么时间有结果。这样可以打消信访群众不必要的担心,做到心中有数。即使信访群众对答复不满意,也应明确告诉信访群众“你有权要求复查和复核”,让信访群众吃个“定心丸”。第三,要有一个调处法则,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置信访事项。在调处信访事项时,执行政策不公、处理事情欠妥,是导致越级访、重复访和闹缠访的重要原因。信访群众误认为在你这里不能依法依政策办事和处理问题,就会失去应有的信任,另辟蹊径。因此,信访部门在处理信访事项或信访事件过程中,要换位思考,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对待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信访问题的成因,深入调查研究,严格依法依政策办事。不能依靠想当然、更不能漠然置之。应带着深厚的感情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调处各类信访问题(事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和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篇九: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纪委:我街接到纪委关于__所的一封信访件后,非常重视,把信访件处理同__所体制改革同步进行,立即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门组成了信访工作调查组,对该信访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街道信访件调查报告。调查组采取谈话、核实和查帐等三种方法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的如实情况及时向主管__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和__所班子成员及职工、一线工人代表及时反馈,征求意见,得到了__所职工的好评。经街道党工委联席会、党工委委员会研究,提出意见,并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反映班子团结和福利搞不上去的问题。经调查:__所班子团结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工作关系不协调,性格上存在不同的差异,与群众关系沟通联系不够造成。对福利搞不上去的问题,主要是加班资、工龄假、工休三个方面的问题,造成反映福利搞不上去的原因是因为加班发放不及时;工龄假自九八年抗洪以来一直未恢复等方面的原因。如性格有的急躁,有的缓慢;主要负责人刘海沙对工作没有集思广义,与群众和班子成员沟通少,但工作仍能正常进行。__所职工反映福利不好,主要是加班工资、工龄假、工休三个方面的问题。造成职工上访的原因主要是:①

  节日加班工资到位不及时,平时加班无加班工资;②关于工龄假的问题。自九八抗洪和__体制改革以来,__所停止工龄休假,直至现在还未恢复。③关于工休的问题。目前,__所有97名临时工,设9个班组,由于__所工作性质实行“三班倒”工作制,倒完早、中、晚三个班,休息一天。

  2、关于慰问金不知去向的问题。经查帐,__所2002年和2003年春节期间,共接收__政府__元和__元慰问金,经查账核实,这两笔钱均已发放到职工个人__元,其中有4000元未发放给个人,已由__所出纳夏小春进入__所账户(进账凭证和慰问金收据附后)。没有__组织部张部长慰问__所这一回事。

  3、关于__所正式职工停薪留职人员工资去向问题。据调查,__所有4名正式职工自行离岗,人员分别是李莉芬、朱育声、王刚、陈敏新。通过查账,这笔资金用途一是:一是由出纳夏小春进入预算外资金;二是用于发放职工__节福利费;三是用于支付南湖垃圾中转台水电、餐费;四是用于发放全所2002年职工年终奖;五是用于借给困难职工、因病住院子职工医疗费等,工作汇报《街道信访件调查报告》。

  4、关于__所职工一名陌生临时工名字的工资问题。经查帐核实,__所存在一名叫郭翠荣的临时工,自2002年元月至现在每月领取工资,两年期间共计__.50元。据了解,这笔款项主要用途:①用白纸条没有正式发票,造工资名册从中开支;②晚上加

  班检查用餐费、垃圾站设备及汽车修理工时费及材料费没有发票的开支等,这些都无正规发票,就从工资表中来充销,当时都有白纸条,后来未保存。(附情况说明)

  5、关于一线工人迟到5分钟扣一元钱的资金去向问题。据查实,为加强__所工作运行,加强效率与工资挂钩,实行工资浮动,对上班脱岗、违章实行罚款。自2002年至2003年9月,共罚款4799.70元。这笔款项已由出纳夏小春进入预算外账户。(附进账凭证)

  6、关于反映纪律松懈、大吃大喝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有时上行政班的人员含所领导中午下班后打牌,不注意超过了下午上班时间,引起群众的不满,当发工资时,或垃圾运不出去时,所里职工不能离岗,所里领导与其他工人凑份去上餐馆,群众误以为是公款大吃大喝。

  二、存在的问题1、__所班子成员关系由于性格上的差异,存在关系不协调,与一线工人沟通联系不够密切。2、在财务管理上,没有实行财务公开,带来职工的猜疑,在管理上没有创新,按照历史遗留的老方法运行。从调查了解和查账中,未发现__所主要负责人刘海沙有个人贪污行为。但在财务管理上存在不足。三、街道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经街道党工委委员会议、党政联席会研究,

  提出如下意见:1、结合__体制改革精神,组合新一届__所班子,及时组织协

  调班子成员关系,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收费力度,切实提高__所职工待遇。

  2、要加强财务监督,实行财务每季度在__所内公开,对财务开支情况定期向班子成员通报,对重大问题要有__所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及时向街道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通气。

  3、要尽快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双向反馈制度、用工人员制度、劳保用品管理等制度,按章办事。

  4、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学习,严禁在办公场所打牌和酗酒,以及酒后睡觉等不良现象发生,发现严肃处理。

  5、根据调查结果,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报请__纪委信访件终结。

  

  

篇十: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篇十一:信访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篇一: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XX市信访局:

  20XX年XX月XX日接到市信访局“X信转交[2011]XX交XX号”文后,对于信访人XX、XXX等XX人反应XXXXXXXX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门组成了以XXXX志为组长,XXXXXX同志为成员的信访工作调查组,对该信访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采取谈话、核实等方法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展开调查。该案件已查证清楚,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XXXX,男,汉族,XXXX年XX月生,现住XXX,户籍所在地XXXXXXXXX

  XX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现住XXXXXXX,户籍所在地XXXXXX派出所。

  二、反映问题

  信访人反映XXXXXXXXXXXXXXX,要求:XXXXXXXXXX

  三、调查情况

  经调查查证,XXXXXX是XXXXXX的工程项目,总承建方为,XXXXX公司将工程施工分包给XXXXXX等人,XXX又分别将工程分包给XXXXX等人进行施工。

  1、信访人XXX,承接XXX分包的XXXX程,工程款XXXX元,已支付XXX元,剩余XXX元未支付。

  2、信访人XXXX,承接XXX分包的XXX工程,工程款XXX元,已支付XXX元,剩余XXX元未支付。

  四、处理建议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作出处理意见:

  一、信访人XXXX反映的XXX公司拖欠其工程款,致使自己无法支付所下欠工人工资的问题。调查组经调查认为:XXXX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其工程款,下余款项双方存有争议,建议进行司法调解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二、信访人XXXXX等人反映的XXX拖欠工资问题,应由XXX支付

  经调查组调解,XXX答应于XXX年X月XX日前支付XXX万元给XX用于工人工资发放。下余部分正在与各方协商解决,进行妥善处理。

  三、信访人XXX反映的承接XX公司XXX项目XXX元左右工程款未支付的问题,经调查组调解,XX公司答应于XXX年X月X日前支付到位。

  调查人:XX

  XX

  XXX年XX月XX日

  篇二: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XXX纪委信访室:

  自接到XXX村危害农田信访案件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组织专人进行核查,现将信访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于后:

  一、核实情况。

  反映所居住的XXX村距离从事生产的半山采石场不足百米之遥,且半山采石场是村民必经的村道之一,采石场的存在给村民的农田造成巨大的危害:农田、果树遭到严重的破坏,财产损失严重:1、位于石场下游的二百多亩农田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黄土沙石冲到田中,影响作物生长;水利灌溉的长坝无法使用,有两条渠道现已全部被填没,三十多亩良田因水坝被塞断,无法耕作,现已全部荒芜,附近的一大片果树被砸得枝拆叶碎、遍体伤痕。2、秋天雨水少时,满山遍野白茫茫的一片,石粉能飞到各户的屋里头,一两天不打扫就会到处都是石灰粉,严重扰乱了村民正常生活秩序,影响村民们的身体健康。

  经查核实:XXX村全村人口约XX户XXX多人,采石场于XXXX年XX月到此开工,工作期间确实存在飞石溅落村落的情况,石场下游部分农田因沙石堆积情况严重而无法使用,

  附近果树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XXX等人因赔偿问题多次于采石场老板张大海协商未果,所以出现上访事件。

  二、情况处理

  1、政府已责成村两委立即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安抚村民情绪。

  2、责令村两委立即与张大海衔接,督促张大海尽快对采石场进行整顿,并对已经造成的农田损坏情况作出赔偿。

  4、如张大海仍拒交赔偿款并拒对其采石场进行整顿,按照相关合同,追究其相关责任。

  5、对反映的问题召开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及信访当事人会议,并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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